食品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刻不容缓

作者:郭文美、黎友焕

   近期,“食品安全”已经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甚至还成为发达国家对华贸易的壁垒。危及人们身心健康的食品安全事件屡见报端,使人们对食品加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和提高企业“公民”责任的呼声越来越高。
食品企业须主动承担社会责任

   食品企业作为一个经济实体,其“经济人”的角色决定了它必须追求利润,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但是,食品企业的价值最大化并不等同于利润最大化,而是在实现利润最大化的过程中,取得企业品牌、美誉度、社会形象等的最大化。这就要求食品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的过程中不仅是一个“经济人”,同时也是一个“社会人”。食品企业必须在“食品安全”中主动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由“经济人”向“社会人”转变。

   食品企业应该提供安全、丰富、优质的产品,以保障消费者的身心健康,满足广大消费者的需求,增进社会的福利。企业作为一个经济组织,最基本的职能就是生产、制造产品、创造物质财富。而作为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必须保障食品安全,提供优质产品,用长远的目光为社会服务,发挥企业最基本的社会责任。
食品企业应该尊重消费者主权、维护消费者利益。作为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其产品应是有益于社会的产品,企业要自觉维护消费者权益,首先就必须做到生产食品的安全。企业在生产之初就要评价其产品或其经济活动对消费者和社会的影响,不能单纯地从符合企业利益最大化的角度从事其生产经营活动,而是在时间上与空间上都应有外延的扩大,既要考虑到消费者的身心健康,又要考虑到社会的长远利益以及整体利益。

   食品企业应该实施绿色营销,保护生态环境。食品安全与生态环境密切相关,动物源性食品的兽药残留、食品微生物污染和环境毒素的生物积累是导致食品不安全的三个主要原因,同时也是造成环境污染的主要因素。因此,食品企业应当自觉承担起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食品企业在生产食品的过程中,要树立环境保护意识,坚决不使用不合格的加工原料,如发霉变质的肉类等。加大对环境保护的投入,积极研制、开发和生产绿色食品,以满足消费者对健康食品的需求以及对良好生活环境的要求。

   强化食品安全社会责任建设日趋紧迫

   食品的质量与安全问题不仅仅是对身体健康的威胁,同时也从多方面影响经济的发展与社会稳定。目前,公众对食品加工企业的期望日益增强,食品安全问题已经成为企业必须尽快主动承担的社会责任之一。
近年来,毒粉丝、毒奶粉、苏丹红等事件接连不断,问题食品严重危害了群众身体健康,不仅直接影响人的生长发育,还可能诱发急性中毒和慢性疾病等问题。食品质量安全已经成为食品企业急需解决的首要问题。

   在过去的20多年中,发生在世界各地的食品质量安全事件,不仅对人类身体健康带来了危害,而且对农业、食品业、旅游业等也造成了程度不同的影响,每年全球食品质量安全事件导致的经济损失数额巨大。1999年比利时的二恶英污染事件,2001年法国、德国等西方国家的疯牛病事件都给相应的国家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我国食品企业应从中吸取教训,自觉承担起“食品安全”责任,防患于未然。

   从国内看,目前,我国人均国民收入已超过2000美元,饮食需求水平开始提高。而在国际上,一些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或为本国食品安全,或为维护本国生产者和商人的利益,以食品质量安全为名对我国设置贸易壁垒的现象日趋严重,使我国食品加工企业面临严重的对外贸易障碍和激烈的国际竞争。另外,食品安全问题甚至有可能引发国际贸易争端。因此,我国食品企业应当更加重视食品质量,视生产安全、优质的食品为企业的基本责任。

   食品企业强化社会责任意义重大

   积极倡导食品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对于食品企业的健康稳定发展将带来积极的作用。一是可以提升企业形象,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二是可以提升企业经济效益;三是有利于吸引人才,提高创新水平,加强风险管理;四是可以加速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促进社会进步。

   一个企业产品的优质和安全是一个企业发展的根本条件和前提。企业只有对社会和环境负责,才能增强其竞争力。一个负责任的企业,必须要有长远的眼光,积极采用绿色、环保、经济可行的工业方案,负责任地对待客户和消费者,才能使企业走向可持续发展的健康轨道。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强化企业社会责任研究》(项目批准号:07BTY003,主持人黎友焕)的阶段性成果之一,本报发表时有删节。作者郭文美是广东省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会理事;黎友焕是经济学博士,广东省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会会长,广东省社会科学院产业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硕士生导师) 

   该文发表在《中国贸易报》2007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