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社会责任包括两个层次,一个是法律和制度要求的强制性的社会责任,如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另一个是道德和价值观念要求的自发性的社会责任,如更高的环境保护标准、更高的质量标准、慈善事业等。前者是企业生存的前提和基础,其监管者是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后者是企业长期赢利的重要因素,其监管者是广大的消费者和公众。
一、民营企业应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一)民营企业是否应承担社会责任的两种不同观点
虽然对于企业是否应该承担社会责任,经济学界、管理学界和法学界仍存在某些方面的争论,但随着民营企业对我国社会影响力的不断增强,以及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轻视环保、假冒伪劣等现象的突出,民营企业的社会责任问题日益受到学术界和企业界的普遍关注。
第一种观点是传统的经济学观点。这种观点认为,民营企业唯一的经营目标就是利润最大化。根据这种观点,当民营企业担负一定的社会责任,或者说其管理者组织一定的资源用于提供“社会产品”时,这种行为是以削弱市场机制为代价的,必定有人为因此而导致的资源配置扭曲付出代价。弗里德曼(Milton Friedman,1970)认为,在自由企业制度中,也就是在私有制度下,管理者只是企业所有者的一个雇员,他要直接对所有者负责,因为股东想尽可能多地创造利润,管理者的惟一目标就是如何达到这个目的。如果管理者把股东的钱花到公众利益上,他或她就是在未经股东许可的情况下花钱,因而可能会遭到反对。同样,如果社会行动的成本通过提高产品价格而转嫁到消费者身上,这个管理者就是在花消费者的钱。弗里德曼说,这种“没有代表权交税”的做法应该遭到拒绝。还有,如果产品的市场价格不能真实的反映生产这个产品的相对成本,而是包括了社会行动的成本,那么市场的分配机制就被扭曲了。任何企业因承担社会责任而使成本增加,市场的严酷性会威胁到它的竞争地位。弗里德曼还相信,如果企业承担过多的社会责任,会威胁到政治的自由。他认为,社会责任的教条意味着接受了社会学家的观点:政治机制比市场机制更适合于稀缺资源的分配使用。如果一个承担过多的社会责任,就是在扮演了经济角色外还承担了政治功能。这种混合的政治和经济力量由企业管理者来控制是很危险的。这两种力量应当分开。市场机制,即其中的一部分就可构成为经济力量,是政治力量的平衡力。如果它们变为一体并置于企业管理者的控制之下,一种有力的阻止“暴行”的障碍就被撤除了。具体来看:如果民营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降低了其利润,股东将遭受损失;如果以降低工资和福利为承担的社会责任“埋单”,雇员受损失;如果社会责任的增加导致了价格的上升,消费者将因之蒙受损失。然而,没有充足的理由认为这种潜在的再分配效应是合理的。
此外,这种观点还认为:即便不考虑社会责任所导致的再分配效应,民营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行为本身在竞争的市场环境下也是难以维持的。在完全竞争的市场环境下,社会责任导致的更高成本将导致企业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一方面是资金会流向那些较少担负社会责任的企业,其因为不用承担社会责任成本而具有更高的资金收益率,也就是说,承担的社会责任越大越不利于企业的发展壮大;另一方面,承担的社会责任增加将不可避免地迫使企业提高其产品售价,而这将进一步导致其市场的萎缩,承担社会责任的企业将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甚至面临破产的境地,“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企业经营状况的恶化使得其更加难以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
另一种观点是经济社会学的观点。这一观点认为,企业不应只关注于自身的利润最大化,还要意识到企业所担负的广泛社会责任。人们对公司的社会预期随着时代的进步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公司不再只是为股东赚取利润的一种组织形式,而是构建和谐社会、创造价值的基本载体。亚历山大(G.P. Alexander,1987)认为以价值观为基础的管理(values-based management)是管理者建立、推行和实践组织共享价值观的一种管理方式。①一个组织的价值反映了组织赞同什么以及信奉什么。共享的组织价值观构成了组织文化并影响着组织的运营方式和员工的行为方式。因此建立正确的企业价值观有利于推进企业的社会责任建设。
同时,这一观点认为:利润最大化只是公司的第二位目标,而不是第一位目标,公司的第一位目标是保证自身的生存;企业更应该关心代表企业持续存在的长期资本收益率,而不是只顾及企业短时期的利润表现。为了实现这一点,它们必须承担社会义务以及由此产生的成本。他们必须以不污染、不歧视、不从事欺骗性的广告宣传等方式来保护社会福利,他们还必须融入自己所在的社区及资助慈善组织,在改善社会中扮演积极的角色。
我们认为,第一种观点只触及了企业经营的有限方面,对企业的整体发展战略缺乏一种系统、联系的认识。第二种观点则更全面考虑了企业生存的社会、政治、法律环境,反映了时代发展对企业关注的嬗变。正如乔治•斯蒂纳和约翰•斯蒂纳(George A.Steiner、John F.Steiner,2002)所说,“企业社会责任的观念是在与传统经济观念相对抗的过程中缓慢发展起来的。这两种观念之间的紧张状态并没有停止,它还会继续下去。”
(二)民营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必要性
从西方发达国家的民营企业发展的历程来看,民营企业正逐步意识到其自身所担负的社会责任,这不仅为其自身的发展壮大创造了一个良好的生存环境,而且对于整个社会的福利改善产生了显著的积极作用。《财富》在对1000家公司的调查中发现,95%的被调查者坚信在今后的几年中,他们必须采用更具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行为以维持他们的竞争优势。根据调查显示,《财富》500强企业中,有将近95%的公司都有自己的行为准则。从全球范围来看,道德准则日益流行起来。对22个国家的企业组织进行的一项调查发现,78%的企业已经正式颁布了自己的道德标准和道德准则。②
1.民营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是人类社会进步和文明发展的必然要求
随着人类社会和文明发展的进步,人们更关注社会和人的可持续发展。这意味着,社会对企业的评判标准已由单纯注重技术转向更加注重人的因素,由关注企业的经济效益转向更关注企业的社会效益。这要求企业不仅是一个盈利组织,而且还应是对自然、人类、社会、经济协调发展负有责任和道德的组织。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许多发达国家的企业都把自身的道德和社会责任放在与技术创新同等甚至更为重要的位置上。《财富》杂志曾对500家企业所作的一次调查表明,有456家企业(占91.2%)在他们的年度报告中公开了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状况。
中国民营企业的发展也面临同样问题。一方面在世界经济发展日益一体化和国际间竞争愈来愈激烈的形势下,没有道德心和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必将被淘汰出局。另一方面,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发展是中国社会主义发展的根本要求,民营企业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中国现代社会的主体之一,不仅要搞好经营,为经济发展作贡献,更要为和谐社会的构建作贡献。
2.民营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是市场体制发展的必然要求
市场体制的运行是以分工交换的相互依存关系为基础的,市场经济越发展这种相互依赖程度越高。这就要求个人和企业对自身正当、合法利益的追求必须限制在不损害他人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范围之内。
在市场体制下,企业具有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双重身份,在努力追求自身利润最大化的同时,还必须具有明确的社会责任和社会公德。如果一味追求经济效益,视本企业的经济利益高于一切,不惜一切手段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甚至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或置人的生命于不顾,这样的企业可能在短时间内能增加收益,但这显然是以牺牲社会和他人的利益为代价的,是一种短期的、自杀的行为。最终将会被社会所淘汰,被消费者所唾弃,会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乃至法律的制裁。
我国民营企业是为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服务的经济形态,是服务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企业,这一属性决定了民营企业利润最大化的行为必须以服从社会主义生产目的为前提,必须以国家、他人、社会利益不受损害为前提。因此,改变以追求利润作为企业惟一目标的思想,消除企业经营中的非人性化、非社会化的行为,树立服务社会、服务他人的现代企业责任观是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必然需要。
3. 民营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是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必然要求
当今世界处于一个不断开放和融合的时代,整个世界已成为一个大市场。处于“无国界”经营状态下的企业面临着更加激烈的竞争,为了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企业必须更好地融入所处的社会环境之中,提供更加符合社会期望的产品和服务。企业经营的社会责任观就是在这一背景下风靡于美、日等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由以往的企业为中心转变为以社会为中心,并赋予利益追求以丰富的社会内涵。这将是世界优秀企业发展的必然潮流和发展趋势。
我国对外开放政策是适应经济全球化的应时之举,加入WTO更给中国企业提供一个新的契机,中国企业有更多的机会接触国际市场,接触国外企业,在竞争中求生存,在竞争中求发展,这既是机遇又是挑战。民营企业推行社会责任管理可以帮助企业及其商业伙伴更好地遵守法规,避免因社会责任管理不善而失去国际市场订单。作为国际化经济时代的一个重要成员,中国企业的发展必须适应和遵循国际竞争规则,否则就难以生存下去。民营企业也要适应这种国际环境,以吐纳环宇的雄心和超前的战略眼光,瞄向国际市场,向国际标准看齐,只有这样,民营企业在未来的竞争中才会有更大的发展空间。
4. 民营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是保护生态环境的必然要求
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特征的传统社会责任观,往往蜕变为贪婪自利的极端利己主义,这不仅导致人自身的异化,造成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冲突和敌视,而且对自然资源的恶性掠夺也造成了生态环境的恶化,大大降低了人们的生活质量,并严重威胁到人类自身的生存和发展。这就要求人类必须彻底改变以自我为中心、以牟取私利为目的的行为理念,重构一种面向未来、面向全人类命运的具有全新历史内涵的社会责任观。为此,20世纪80年代后期,美国等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公众开始关注人们生活的自然环境,尤其关注企业对破坏生态环境应负的责任,人们要求政府制定法律、政策,采取措施,规定企业在保护环境方面应承担的义务,保护生态环境问题已成为世界各国共同面对的一个问题。在保护环境、在保护人类这一新的世界性潮流中,民营企业也不可能有丝毫的例外。
5. 民营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是其自身发展壮大的必然要求
从企业的角度看,民营企业推行社会责任管理战略可以促进民营企业自身的发展。在全球媒体和消费者越来越关注劳工问题时,有效地实施社会责任管理有利于保护和提升公司品牌,避免公司品牌因劳工标准等问题受到损害。社会责任管理也有助于企业社会声誉的建立和完善,有助于企业树立良好的形象。较好的社会声誉和良好的企业形象对于求职者也具有更大的亲和力,更容易得到高素质劳动者的认同,直接影响到人才的流向。它也可以使企业员工在心理上产生一种凝聚力,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降低成本,进而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民营企业承担社会责任还有利于企业融资和提高企业的市场价值,有较高的信誉的民营企业更容易获得银行贷款,获得投资者青睐。
总之,民企实施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有许多益处,不仅可帮助企业满足有关劳动保护法规要求,减少劳资纠纷发生,提高企业环境管理水平,而且能够改善企业形象及企业与当地社区、政府的关系,吸引投资者,还可增强保险优势,降低保险费用,为企业创造价值。对于外向型企业来说,是消除贸易壁垒、促进国际市场销售的利器。
不可否认,同大型的跨国公司相比,民营企业实施社会责任管理也有很多困难。例如管理水平较低、缺少管理技术和方法、缺乏相关的专业人才,特别是会增加企业短期成本,而低成本曾经是民企最大的竞争优势。但是,在回避社会和环境责任已是不可能的情况下,在短期盈利与企业可持续发展产生矛盾的时候,孰轻孰重应该不再是个难以回答的问题了。
(三)民营企业相对于国有企业所应承担社会责任的重点方向
1.提供丰富、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以满足广大消费者各种不同的需求,增进社会的福利。民营企业作为一个经济组织,最基本的职能就是生产、制造产品、提供服务,创造物质财富,满足人们不断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
2.尊重消费者主权,维护消费者利益。尤其在买方市场状态下,由于市场竞争的加剧,这一特征表现得尤为突出。民营企业要自觉维护消费者权益,尽量消除用户在商品交换中的损失和不满,使买卖双方权利相等。
3. 正确处理民营企业中的劳资关系。民营企业是一个特殊的经济组织,每个人在理论上是平等的,但是,因为资本多寡、技术多寡等原因,民营企业中的人际等级是客观存在的,而这些等级是被用来实现民营企业的至上目标——赢利最大化的。在这样的情况下,保护民营企业中每个人的利益和权利,就成为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在这个方面,民营企业的管理者承担的社会责任就是维护社会公平、保护每个人的利益和权利。因为这个目标往往与企业的赢利目标之间在操作上有冲突,因而经常衍生出一系列的劳资冲突,这样的冲突又往往成为社会各人群(阶级、阶层)之间的更广泛冲突的由来。国际上对中国一些地区的“血汗工厂”现象大加指责,其中有竞争动因,但也来自具有社会责任良心的有识之士的声音。国际上,越来强大的潮流就是以企业的社会责任作为一种约束力,来维护企业的劳资关系的基本平衡,来抑制资本强权对员工权益的可能伤害,因此,民营企业要在竞争中取得有利的地位,应该正确处理企业中的劳资关系。
4.开展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核心内容,但竞争必须是公平的竞争,参与市场活动的各个企业应当是站在同一起跑线上赛跑,不能有人为的障碍,否则就是不公平竞争。例如,企业不能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制定垄断价格,控制市场;企业不能借用行政权力干预竞争,使自己在市场上获得有利的地位;企业在市场调研中不能用非法手段获取竞争对手的商业情报;企业在产品生产、制造中不能假冒、仿冒他人的产品,或者生产劣质产品;企业不能在促销活动中利用虚假广告骗买骗卖,也不能用贿赂的方式引诱顾客购买,更不能在广告中有意贬低、毁损竞争对手的声誉和信誉。总之,凡是一切不正当竞争手段和垄断行为,都是有违公平竞争原则、有害市场竞争秩序的。因此,民营企业应当自觉遵守竞争规则,“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尊重竞争对手的正当权益,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竞争秩序。
5.民营企业应主动控制或消除企业活动的“外部性”。这些外部性后果往往是在民营企业这个赢利组织的既定精神与活动规则之外的意外后果,最典型的就是企业活动对环境生态、资源结构的影响。各国政府都在以行政的或法律的手段来约束企业活动对环境和资源可能产生的破坏,重大项目的环境评估制度就是在约定企业应该在环境保护方面承担起应该有的社会责任。对民营企业来说,承担这一方面的社会责任,除了遵守政府政策和法律之外,还有积极地运用经济手段来预防企业活动对环境资源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的巨大空间,尤其是在民营企业投资和运营的成本设计时,应理性地考虑环境与资源的效应。
假设一个项目的规模和其产生的对环境的破坏成正比,所以我们直接用项目的规模Q来代表对环境的负面影响程度。假设该项目的边际收益曲线为MR,收益全部为企业所得(所以企业的MR也就是整个社会的MR)。假设企业关于污染程度的边际成本曲线为PMC,整个社会则为SMC,位于PMC上方,表示企业并未承担全部污染带来的成本,企业给社会带来了负外部性。企业如果仅考虑自身得失,会将规模定在Q0,而如果是由社会做决策则结果会是Q1。如果企业考虑了对社会的影响,其规模将低于Q0,一般是位于Q1之上和Q0之下。具有长远眼光的理性决策者,会敏锐地看到过于关注眼前利益,其实并不一定最大化企业的真正收益,因为社会可能在未来某一天对企业今天的“不道德”行为进行“算帐”,此时企业真正的边际成本曲线会是高于PMC的PMC1。因此,具有远见的企业将会考虑自身行为对社会的影响,理想地做出决策。
图1
6.改善社区关系,促进社区发展。企业总是在一定的社区环境中生存和发展的,因此,重视社区利益,搞好邻里关系,也是企业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企业应根据自己的条件和能力,积极关心和支持社区文化教育事业、福利事业的发展,关心和赞助社区的慈善事业,关心和参与有关的社团活动,同当地政府、居民、公共团体建立良好的关系。通过自身事业的发展,为社区提供更多更好的就业机会,繁荣社区的经济生活,促进当地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二、广东民营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状况
(一)广东民营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的可能性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广东省民营经济发展迅速,已成为促进广东国民经济发展的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民营企业的发展,在繁荣城乡市场、扩大劳动就业、方便人民生活、增加地方财政收入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截至2006年3月末,广东省个体私营企业数达279万家,比2002年末增加了77.8万家,总户数居全国首位。成为与国有企业、外资企业三分天下的一个重要的经济主体群。2005年,广东省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8602.5亿元,占全省GDP的39.6%;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428.8亿元,占全省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35%。“2004-2005广东省百强民营企业”5月29日放榜,“百强”户均注册资本1.38亿元,比上届增加30%;户均年末净资产7.45亿元,比上届增加44%;户均营业收入18.66亿元,比上届增加40%;户均利润总额1.07亿元,比上届增加36%。③2005年末,全省获得进出口经营权的民营企业近4万家,出口额达到299.5亿美元,是2002年的7.2倍。近三年,民营经济单位每年以新增就业167万人的速度递增,去年末从业人数已达1503.1万人,占全社会从业人数的31.7%。④
在外贸方面,据海关统计,2005年广东民营企业(包括集体企业和私营企业)进出口645.2亿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5.5%,远高于全省外贸增长19.9%的速度,对全省外贸增长贡献率达23.8%。民营企业成为广东传统产品出口的重要力量。广东传统的出口产品如服装、鞋、陶瓷等大多属于劳动密集型产品,市场准入门槛较低,较为适合资金和技术力量相对薄弱的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在服装、陶瓷、鞋等商品的出口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2005年民营企业分别出口服装、鞋、家具和家用装饰陶瓷54.7亿美元、19.4亿美元、13.7亿美元和6.1亿美元,占全省同类产品出口值的比重分别达34.6%、26.8%、24.7%和48.7%。民营企业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分别高于全省平均增长速度16.9个百分点和9个百分点。2005年广东民营企业出口机电产品190.6亿美元,增长43.6%;出口高新技术产品65亿美元,增长34.7%。⑤
不可置疑的是,广东民营企业已经成为了广东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力军,广东民营企业的规模和实力的高速发展已经完全有能力在寻求可持续发展的条件下同时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
(二)广东民营企业在社会责任建设中已取得的成绩
改革开放以来,广东民营企业社会责任建设方面取得了较大成就,逐渐开始从市场环境、法律制度环境等方面与国际社会接轨。这种成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劳动保障体系。从1985年,广东省逐步通过了《广东省经济特区企业工会规定》、《广东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办法》、《广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等一系列法规,从法律上保证了企业劳动纠纷的处理有法可依;在此基础上,广东省还建立了职业培训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劳动关系协调制度、企业劳动标准制度、劳动保障检察制度等。
2.企业在劳动培训、合同签订、劳动保障等方面也取得了重大进展。据统计,1996-2003年,全省共组织354万人参加技能鉴定,经考核获取职业资格证书人数达297万人次,合格率达83.8%,其中取得高级工以上资格证书的有11.8万人,占3.9%。2003年全省参加鉴定人数达81.4万人次,经考核取得证书的人数达61.6万,分别比上年增长19.4%和8.6%,有力地推动了企业劳动者的技能提高。⑥2003年底,全省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的私营企业55867家。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的推行,在培育劳动关系双方自主协调机制,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有3373个村街和工业园区有了区域性集体合同,198个装饰、制衣、家具等行业组织签订了行业集体协议,这些集体协议维持了劳动关系的基本稳定。至2003年底,全省签订区域性集体合同1877份,覆盖企业38226家,覆盖职工1359432人;签订行业性集体合同293份,覆盖企业10877家,覆盖职工224000人。目前广东省珠江三角州地区6个地级市已基本实现村村有区域性集体合同。⑦而在劳动者保障方面,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体系参加人员分别达850万人、777万人和912万人,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人数也达到了330万人和260万人,可见,一个覆盖广泛、种类齐全的保障体系在广东省已基本建立起来。
3.企业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也开始承担起保护环境的责任。截止2002年,广东省已有近5000万个环境标志企业,绿色产品占全国的一半以上,实现绿色产品产值200亿元,占全国绿色经济收入的三分之一强。重污染企业的排污得到有效控制,如广州市的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95%以上,全市1199家企业进行了污染专项治理;2001年江门市148家企业完成了限期治理,43家企业配合环保部门进行了在线环保检测装置。这些成绩的取得体现了政府及社会对民营企业承担环保责任要求的不断提升,也意味着民营企业必须更多担负其相应的环保责任才能为其自身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不然就面临被取缔、关闭、淘汰的命运。
4.民营企业积极回报社会,参与到推动到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行动之中。这首先体现在民营企业积极纳税,为公用财政的发展做出贡献的行为中。2004年全国私企纳税100强中广东省有9家。在全省所有的民营企业中,仅百强民营企业(当选2004-2005年广东省百强民营企业的企业)的纳税总额就达82.6亿元。此外,民营企业还通过扶贫助弱等形式来回报社会。如:格兰仕集团在非典期间向社会捐赠1000台新型光微波炉;东莞美隆电声器材集团向广东省红十字协会捐赠100万元;恒大集团在成立九年期间先后为教育、扶贫及社会治安等慈善公益事业累计捐款达6800万元。这些事例都表明了民营企业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都在发挥着更加积极的作用。
(三)广东民营企业在社会责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民营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产物,长期以来往往把企业的功能视为纯经济性的,认为企业存在的惟一目标就是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责任感和道德心往往成为民营企业的稀缺资源。民营企业在经营管理中的短期行为,忽视承担其社会责任:
1.在对内管理中,存在随意克扣工人工资、蔑视人性、不尊重员工等非人性化管理行为。在当今世界上,任何优秀的企业都是特别尊重和爱护员工的。从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上讲,员工为企业付出劳动的同时,也有权利保护自身的身心不受侵害,同时,企业也要对员工的身心健康尽一定的义务。比如,执行8小时工作制,发放加班费,实施国家法定的劳保、工休、医疗和其他福利保障措施,甚至要为员工创造一些有利于身心健康的娱乐活动和设施等等。但我们的一些民营企业,却往往只顾在短时期内谋取最大效益,不顾员工的身心健康,严重侵害员工的权利和个人尊严。如广东某些企业中,虽然规定每天工作8小时,加班付给加班费,但常年的加班加点,使员工的工作时间远远超过8小时。员工疲于奔命,健康受到严重的伤害,而且稍有迟到就扣除工资,有的拖欠员工工资,劳保福利极差,企业短期行为严重。由于企业与员工没有平等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往往极易产生对立甚至形成冲突事件,如一家民营企业强迫工人加班而不付加班费,30多名女工集体抗议,结果却全部被开除。在一些民营企业家的眼里,人是最不值钱的,甚至有人讲,在中国“三条腿的蛤蟆不好找,两条腿的人到处都是”。企业是创造利润的组织,追求利润是无可厚非的,但是,在不关心人、不尊重人、不重视人的价值、不注重员工能力发展的情况下,企业创造利润的能力一定是低下的,在市场中一定没有竞争力。中国有句古话叫:“得民心者得天下”,而欲得民心就必须先做好人的工作。员工是企业的生命,民营企业要跟外国企业竞争,要争产品创新,要争市场创新,但首先要争的是员工的心。
2.在商业经营活动中存在着欺诈顾客、掺杂使假、偷工减料、粗制滥造等非道德行为。随着世界经济的快速增长和市场竞争的激烈,人们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顾客对企业生存的意义,因此,以“顾客至上”、“顾客满意”为核心内容,强调质量可靠性和服务重要性的CS战略,已成为企业效益倍增的双赢发展新战略。在许多国内外出色的企业中,执著的质量追求和以用户为中心的观念,都具体化为各部门的工作措施。他们始终把紧密联系用户,满足用户需要,预见用户要求,看成是最重要的基本管理原则。这不仅仅是企业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和经营水平的综合反映,而且也是企业道德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志,更是企业义不容辞的伦理责任。但一段时期以来,一些民营企业为了赚钱不择手段地弄虚作假,欺骗广大消费者,各种假冒伪劣产品不绝于世;每一种新产品一问世,只要稍微畅销,马上就会有冒牌货接踵而至;有的地方政府甚至采取地方保护主义行为,把制假售假的企业作为创利大户来加以保护和扶持,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和企业道德;有的则敲诈勒索,绞尽脑汁地非法谋取私利。1997年开始,作为中国经济新力量的民营企业,其在经营管理上的先天不足逐渐暴露出来,一大批民营企业风云人物纷纷倒下,如广东巨人集团的史玉柱,爱多集团的胡志标等。民营企业的衰败成了当时各大媒体的热点新闻。民营企业衰败的原因固然很多,但发展过速、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严重是其中重要的原因之一。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本性,没有竞争就没有市场经济,但市场经济不是无所顾忌地惟利是图,而是一种以公平竞争为原则的理性竞争,它要求企业以正当手段来实现对利益的追求,即以质量取胜,信誉取胜,信息取胜,创新取胜,从而保证市场竞争的和谐有序。企业以次充好、擅提等级、缺斤少两、欺诈顾客等行为,不仅违背了市场竞争的原则,而且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甚至损害了国家和社会的利益。从长远看,一个企业的长期的欺诈与掺假行为,终将使这个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自掘坟墓。
不难看出,逃避和不承担社会责任的企业一般规模较小,在整个市场上的影响力和知名度也较小;规模大、已经形成影响力和品牌的企业更加重视对社会各方利益主体的影响,更主动地承担必要地社会责任。假设一个两期模型,一个行业所面对的整个市场的规模(可得利润)是X,设一个企业占有该市场的份额为t,0<t<1。假设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规模与其规模成正比,如果当期企业的规模为tX,则企业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0<a<1。如果企业当期逃避承担社会责任,则产品或企业形象遭到破坏,企业在第二期丧失ptX,其中0<p<1。此外,我们设定 p>2a。但是,企业在丧失了部分市场后会努力开发新消费者,在企业形象受损后,原有市场份额越大的企业,开发新消费者的难度越大。假设企业开发的新市场为
即原来的t越大,新市场越小,每开发一单位新市场,花费成本c,0<c<=1。当
时,企业才有动机逃避社会责任,此条件即
即企业规模必须小于某一市场份额。所以,当企业规模做大,品牌做出名后,企业更加重视承担社会责任,而规模小、无品牌的企业往往有更大的可能性逃避社会责任。
3.在处理与外界环境的关系中存在着无视社区居民的利益,无视社会大环境的美化,超标排污,甚至为一己私利肆意损害国家和社会利益的非社会化行为。现代社会,环境污染的最大制造者是工业企业,因此,保护环境就成为所有现代工业企业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之一。这不仅是企业对社会必须履行的重要法律义务,而且是企业对人类社会的基本道德责任。虽然我国早在1979年就颁布实行了《环境保护法》,但实际执行的结果并不理想,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相当多的企业还缺乏保护环境的自觉意识,环境保护问题还没有引起多数企业的足够重视。一些民营企业更是无视自然生态环境的恶化,只有赚钱之欲,毫无恻隐之心,视企业员工与周围居民的生命如草芥,将有毒有害的工业废气、废水、废渣,不加任何处理直接排放。例如,广东练江流域受工农业废水的严重污染,练江水已不能作为饮用水源,其中潮阳市贯屿镇作为全国最大的废旧电脑市场,对练江流域所造成的污染更是触目惊心。据了解,一台家用电脑要用约700种化学原料,这些原料中约有一半含有对人体有害的毒素。比如电脑的塑料外壳涂有一层防火的有害制剂,每台电脑显示器的玻璃中都含有毒元素铅。贵屿镇人每天从外地运进的废旧电脑数十吨甚至数百吨,他们把这些废旧电脑(以电路板为主)焚烧提炼出值钱的金属,有害的物质不经过任何处理而被释放在空气中,用来浸泡分解电脑板上铜粉的硫酸液及其他残渣更是随处倾倒,致使练江水含氟超标,水质性缺水问题严重,从而导致流域内缺水人口近60万,其中严重缺水的达10多万人。广东作为我国较大的电脑生产基地,电脑的普及率较高,而一台电脑大约在18个月或者更短的时间内就会被淘汰,因此,人们在对信息产品制造业保持高度热情的同时,还必须充分认识到它给环境保护带来的潜在威胁,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以杜绝污染转嫁。自然环境是人类生活、社会存在与发展的自然基础,人类社会依赖于自然环境而存在,维护环境就是维护社会的利益,就是保护人类自己。民营企业应加强环境保护意识,自觉地把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作为衡量自身社会价值的主要指标,从而在追求自身经济利益的同时,实现社会收益率最大化。
三、制约民营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的原因分析
(一)宏观原因
1.政府政策的制约
不确定性是市场经济的特征。在市场经济成熟国家,企业面临的不确定性主要来自市场本身,而在处于转型期的我国,不确定性更多的是来自政府,政府的政策主导着企业对未来的预期。政府的政策越不确定,企业就越追求短期利益。这是因为,不确定性的增加致使企业间的博弈重复的可能性降低,企业更不愿意去建立信誉;同时,不确定性使企业难以确认欺诈行为,违约者更容易将结果归因于不可抗拒的政策环境变动等外生因素,而不是企业自身的故意所为。在目前阶段,我国政府的政策在一定程度上的模糊性,一些政策的制订是为了短期需要,而不是出于长远战略的考虑。政府的这种短期行为,致使企业对发展前景缺乏长期、稳定的预期,自然就去追求短期、眼前的利益,抱着能赚就赚一把的心态经营企业,这样的企业的诚信就不可能高,也就缺乏社会责任的建设。
政府政策的不确定性导致企业短期行为可以通过下面的例子进行分析。假设政府当前所采用的环境标准是相对宽松的标准,企业出于利润最大化考虑,采取了相对落后的治污技术。这里我们假设有先进和落后两套治污技术,先进技术只有在严格的环境标准下对企业是最优的,而落后技术在宽松的标准下对企业是最优的。企业要采用新技术的话,必须在当期投入成本 I。假设政府当期宣布会从下期开始实行严格的环境标准。但是,政府的发送的信息并不是肯定的,即政府有可能在下一期仍然实行旧的环境标准而不实行新标准,设其概率为p,即政府政策易变性程度。假设在下期政府确定了标准后,环境标准不再被更改,无论标准是否严格。我们考虑本期和随后T-1期的情况,折旧率为小于1的&。如果政府在下一期没有实行严格标准并且企业当期也没有投资于新技术,则企业每期都获得0收益,则在T期内的总收益也是0。如果企业在当期投资了新技术,技术从下一期开始为企业带来正的收益,如果政府实行了严格的环境标准,则每期的收益为a,如果政府在下一期宣布仍然实行旧的标准,则每期的收益为b,并且b<a。因此,在企业本期投资了新技术并且政府实行严格标准的情况下,企业的总收益为
在企业本期投资了新技术而政府仍然实行旧标准的情况下,企业的总收益为
所以,当企业确信政府在下一期确实会实行严格环境标准的时候,企业当期会进行治污技术的投资。当企业本期没有投资于新技术而政府在下一期的确实行严格环境标准的情况下,企业在下一期投资于新技术,它的总收益为
所以,企业本期投资于新技术的期望收益为
当企业本期不进行技术投资的期望收益为
只有当
时,企业才会进行新技术投资。明显,p越大,企业越可能不进行新技术投资。而当
p=0
即政府承诺完全可信时,企业必定会进行新技术投资,采用更加先进的治污技术。
政府对推动社会责任建设不积极,也是制约民营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的主要原因。2004年5月1日,美国、欧盟强制推行SA8000标准,该标准主要是对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企业在劳工工资、童工、强迫劳动、超时加班等方面进行约束。处于对欧美出口前沿的我国民营企业感受到了相当大的压力。这些企业普遍认为,政府职能部门在这方面缺乏引导,学术界的研究也很少。而作为企业来说,没有力量和精力进行研究。企业关注社会责任是其社会组织属性和全球化背景下参与国际竞争的必然要求,除了企业经营者自身的道德良知和长远眼光外,更需要依靠政府的积极推动。
另外,地方政府的地方保护主义成为培植民营企业责任外化的温床与暖棚。毫无疑问,许多民营企业都是当地的纳税大户,因而一些地方政府明知某些民营企业产品不合格,排污不达标,但为保住当地税收,累积数字业绩,便对这些责任外化现象视而不见,从而对一些民营企业逃避社会责任起到了纵容与推波助澜的作用。比如在一个地方里面,有 I 家企业,都属于对环境构成污染的类型。假设本届地方政府在任有限的T期,政府关注的是地方经济规模和税收,因为上级考核也以此为标准。假设某一企业单期获得的利润为 π ,则在T期内获得的总利润为
而政府征收的税收就等于税率t乘上 。政府总税收为
如果企业被要求减少污染的话,短期内必然发生利润下降,而这会导致本届政府收取的税收减少,如果企业利润下降到π1,π1<π,则政府总税收下降到
如果减少污染的成本足够高,企业将因为资金缺乏等原因无法承受,从而倒闭,则政府完全失去这部分税收,原有的产出额也不复存在。显然,如果本届政府是理性的话,不会有动力要求企业降低污染。所以政府官员考核机制应该在考虑短期经济绩效基础上,考虑经济长期发展能力以及环境保护程度等更广泛的指标。当环境保护水平进入政府官员的效用函数时,政府官员就有激励去要求企业减少污染了。比如一些地方政府领导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借口,对地方企业实行所谓“绿卡”保护,阻止环保、工商等部门开展相关的执法检查工作,为逃避社会责任的民营企业撑起了保护伞。甚至有些地方政府片面追求GDP和税收,竟公然违反国家规定,继续对国家明令禁止的“15小”、“新5小”企业给予开业审批,产生了严重的社会后果。
2.社会环境的制约
经济学家的研究表明,一定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条件下,市场体系与市场机制发育的程度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社会整体生产、营销道德水平。目前我国社会整体正处于转型期,即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由传统企业制度向现代企业制度转变的时期。其他主体较之于我国民营企业又是相对独立于社会既有权力体系之外的,没有或较少受到行政和计划的约束,也没有被要求承担诸如吸收转业军人、下岗职工就业等社会义务。因此在一种长期的无责任主体的制度文化背景中,民营企业受单纯的自我利益驱动,采取非经济手段参与市场竞争,而很少考虑其对社会责任的承担。另外,我国民营企业是在市场竞争中逐步成长和发展起来的,现正面临着产业升级和企业制度变革的阵痛期。在这一特定的时期,民营企业伦理和企业一样正处于摸索时期,真正已经定型的几乎没有。同时这些现象也是我国作为一个还未真正摆脱农业时代阴影,对工业时代的弊端还缺乏足够认识和防范,却又被卷入信息时代中的国家,正在经历社会文明发展进程中的过渡性困境的表现。我国民营企业的发展缺乏坚实的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责任观,是社会总体环境特别是市场体制不完善、政府体制不完善的必然结果。
3.法制建设的制约
我国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相应的社会立法和生产规则,如《劳动法》、《安全生产标准》等体制的建立和推行都比较滞后,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够健全,从广度上难以涵盖各个方面,从深度上难以触及各个层面,在力度上难以达到威慑要求,企业不能及时依据法律法规来规范自己的经营活动。有关企业社会责任的规定也只是散见于《劳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自然资源法》、《环境保护法》、《社会保障法》、《公益事业捐赠法》、《公司法》以及其他一些规范公司的法律法规中,并没有明确提出这些法律规定的责任就是公司社会责任,使得公司社会责任没有系统化的法律上的约束和保障。因而在《公司法》的总则中突出强调企业必须承担的基本社会责任,使企业社会责任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管理体系中已是大势所趋。
约束机制的弱化使得民营企业处于不同程度的无法可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的状态。即便被依法查处,但由于惩戒力度不够,导致一些民营企业不惜以身试法。比如一些民营企业宁愿被罚款处理,也不愿安装排污装置,因为一旦被发现查处,只不过罚3至5万,或者10万、8万的,并不会伤筋动骨,但安装一套排污设施至少需要几十万甚至上百万。与此同时,相关激励机制的缺乏使得原本品行优良的企业得不到相应的报偿,缺乏继续保持下去的积极动力,在经济利益的驱使和侥幸心理的综合作用下,也纷纷效尤。而那些没有同流合污企业在这种不平衡状态的压力下心怀不满地承受着这种隐性“损失”。
面对法律而存在执法不严的情况会给民营企业带来过重的社会负担,例如尽管《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第25条规定:“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者外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私营企业提供财力、物力、人力,对于像私营企业的摊派,私营企业有权拒绝提供。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权予以制止。”但实际上对私营企业的乱收费、乱摊派和乱罚款等现象屡禁不止,使得私营企业主整日疲于应付来自各方的“索、拿、卡、要”。秦海霞(2006)认为“很多地方政府官员对企业社会责任的问题了解甚少,他们只片面注重企业的利润和税收,并以此作为衡量当地经济发展和政绩的标准。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业的负担,使企业无力承担社会责任。” ⑧
(二)微观原因
1.民营企业片面追求利润,忽视社会责任
按照新制度经济学的假设,人类的行为动机是双重的,人们一方面会追求财富最大化,另一方面又追求非财富最大化,而企业在这两个端点之间的选择则取决于企业的自身状况和制度的约束和激励状况。有些企业主往往只看重企业的经济性质,否定企业与道德的相容性,轻视企业作为社会行为主体而应承担的责任。家族化管理的民营企业中,类似“家——天下”、“家——企业”的观念浓厚。在他们眼里,企业的惟一任务就是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利,其他的一切都是可有可无的,甚至认为,过于重视社会责任不仅不能帮助企业获利,而且很容易形成“感情陷阱”。
2.民营企业资源相对匮乏,难以承担社会责任
与国有企业相比,民营企业属于竞争中的劣势方,在各方面资源比较匮乏,尤其是资金紧缺的情况下,生存成为第一要务,因此很难在严峻而现实的生存压力面前奢谈社会责任,因为满足社会责任的成本是相当高昂的。
目前,我国有相当一部分民营企业设备陈旧,技术落后,人才缺乏,无力购置相应的检测设备和治污环保设备,从而导致产品质量差,对环境污染严重。而技术设备落后陈旧的重要根源则是资金的紧缺以及资金来源的匮乏。
3.民营企业治理结构存在缺陷,承担社会责任的动力不足
民营企业股权高度集中,大多仅仅是私人或家族企业,尚没有建立起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导致民营企业管理者为了自身利益更关注企业的短期利益,相对忽视企业本身的社会责任。正是由于股权的高度集中,使得民营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分离,导致其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形同虚设,彼此之间缺乏有效的制约和监督,难以在公司治理层面反映社会各方的利益,导致其对自身社会责任的漠视。
另外,民营企业在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的关系设计上,通常采取的是短期激励约束机制,缺乏长期的激励约束机制,导致经营者在生产活动中只考虑企业的短期利益,从而产生了大量杀鸡取卵式的短期行为。而承担社会责任对民营企业发展的贡献则是长期性的,其终极目的是通过对企业生存环境的改善来实现可持续发展,所以,长期激励约束机制的缺失,不可避免地导致了民营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动力的不足。
4.民营企业家综合素质偏低,缺乏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认识
民营企业家大多是农民出身,受教育程度相对偏低,另外政府的激励不足,缺乏有效的人才流动机制和文化氛围,这些都导致了民营企业家综合素质偏低。由于民营企业家的素质问题,使得他们在经营过程中缺乏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认识,也就谈不上承担社会责任。
民营企业家综合素质偏低,也导致了许多民营企业的寿命比较短,长期生存发展的民营企业数量有限。因为承担社会责任带来的好处是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平缓地体现出来的,如果民营企业家对自己的企业长久发展缺乏足够的信心,他们就不会有很强的动机去承担社会责任,而是将精力放在扩大短期利润上面;即使是参与了承担社会责任,也会选择参与那些具有短期轰动效应的活动,而不是更加关注如何回报社会。假设民营企业的预期存活期主要取决于民营企业家素质q。假设某一企业的预期存活期为T,企业原来利润为
假设企业当期进行了社会责任活动后,产生了成本c,但每期利润增加了 ,总利润为
假设该企业家素质程度 不足以使得T大到
从而该企业家决定放弃进行社会责任活动。当企业家素质提高到使得T增大到
时,将会有更多的企业开展对社会有益的社会责任活动。而我国当前大部分民营企业家素质较低,决定了难以有大量民营企业积极参与社会责任活动。
四、推进民营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的建议
(一)政策建议
现阶段我国的民营企业正处于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过程中,两种体制的并存为民营企业的发展、为市场经济的发育带来了一定的干扰性因素。秦海霞(2006)认为“大量国企改制而来的私营企业的加盟在为民营企业注入新活力的同时,也打乱了市场正常孕育企业的新陈代谢的过程。使得诸多私营企业带着雄厚的国企底蕴进入市场与其他中小民营企业竞争,因此,不在同一起跑线上的民营企业拥有的市场也不相同,他们应承担的社会责任也不应相同。加之经济、政治与文化背景层面上的约束,企业对社会责任的认知与履行都不尽相同。”⑨因此,面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具体环境和民营企业的发展状况,政府应因势利导,采取相关措施帮助企业树立社会责任的观念,促进民营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的发展。
1.政府应鼓励发展民间公益组织,完善社会公益机制,为民营企业实现社会责任提供组织保障。目前国内慈善组织影响力不够。中国慈善公益组织大约100个,而美国1998年免税的公益组织有120万个。由于慈善捐赠中介结构的数量不足,又导致了中介机构的类型单调,这就必然影响到捐赠领域的拓展,影响不同捐赠兴趣、专长、领域企业的需求。
2.政府应该加强对民营企业社会责任的监督,鼓励社会舆论和民间部门应该发挥应有的舆论导向和外部监督作用。媒体和社会团体应当扩大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宣传,引导社会关注和重视企业社会责任,积极评价重视社会责任的企业,营造一种推进企业社会责任的良好氛围。如在企业评优评强的活动中,将企业社会责任意识作为评比的一项标准。此外,消费者协会建立的“3.15消费者保护日”,中央电视台等媒介的推出的“质量万里行”、“焦点访谈”等等,都是很好的外部评价机构,可以为政府工作提供有效力的补充。而且,目前在全国范围内建成企业和个人的信用系统已在议事日程,银监会等机构在企业信用系统建设方面的工作,也可以为企业社会责任精神的培育工程所用。
3.根据目前形势,政府相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应加紧组织对SA8000标准等国际上企业社会责任标准进行应对研究,加大培训、宣传推广力度,制定积极应对措施。加强对民营企业社会责任的培训,要让地方政府管理部门的官员和民营企业经营者、管理者理解企业社会责任对企业发展和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帮助民营企业培养社会责任的理念。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协调市场供求信息、提供服务等方面的作用,在带领行业企业参与国际竞争中,凝聚整个的行业力量应对西方国家贸易保护主义,发动同行企业积极应对国际贸易领域的各种贸易壁垒,更有效地保护同行企业的合法权益;在行业内倡导企业社会责任,积极推进行业内企业社会责任的建设。
4.建立适当的激励措施,促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企业永远是一个以追求经济利益为主的社会组织,这点是不变的。因此,政府在加强和培育民营企业实现其社会责任的过程中,要注重运用合理的激励措施来引导企业去积极履行其社会责任。
第一,对于企业产生积极外部影响的行为应该进行补贴。例如上海市政府为解决下岗工人再就业问题,推行了“4050工程”,政策规定具体为:(1)只要列入“4050工程”,便可免除3年内所有的税收和各种费用。(2)在自己出资50%的情况下,政府社会保障局可以用促进再就业基金作担保,向银行贷款,贷款不超过20万。可以说“4050工程”是一次成功的尝试,充分动用了民营企业的力量来解决社会弱势群体的再就业,在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同时也创造了他们回报社会的机会。同样,对于企业参与环境治理、公共服务等公益性事业也应同样给予补助,促使企业能在履行社会责任的同时实现自身发展,从而增加其积极性和自觉性。
第二,对企业参与公益捐赠应给予制度激励,对企业公益捐赠的行为实行减免税政策。西方国家为促进企业对公益慈善事业的参与,往往对企业的捐助行为给予免税甚至替代其他税务的优惠措施,因此许多以企业或企业主名义建立的基金非常普遍。建立公益捐赠的免税制度十分必要。另外,在鼓励企业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捐赠,履行社会责任的同时,还应建立保护机制,防止乱摊派、乱索取行为,在促进民营企业多捐赠的同时,不能采用竭泽而渔的方式,应保护企业的积极性。
假设某企业现在有进行参与慈善事业的主动动机,其捐助大小记为π,其主动捐助的最小额度为,其捐助的最高额度为 ,即。企业捐助之后还关注捐助的实际使用效率,如果实际使用效率高,则企业更有动力进行捐助。假设企业捐助的社会效益函数为,效益大小依赖于x和m,其中m是政府和社会对企业捐助的运作效率参数(不为企业所控制)(m越大代表效率越高),所以企业
最优条件是
只要 B(x,m)是严格凹的递增函数,则有最优解。假设当m从m0上升到m1后,对应每一个x值,
明显,当m越大时,满足最优条件的x就会越大。
图2
(二)法制建设建议
1.中国民营企业立法应当遵循保护、扶持、引导的指导思想,即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扶持和引导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当前,我国对民营企业的保护和扶持固然重要,但对现实经济生活中的民营企业社会责任失范现状也不容忽视,且即使当前尚未出现民营企业社会责任失范现象,我们也应防患于未然。
2.从立法上树立民营企业社会责任理念。完善民营企业的社会责任立法,应从理念上将民营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的一元化目标和民营企业承担社会责任追求社会效益的目标相结合。因此,《公司法》、《中小企业促进法》等相关法律中应当增加公司和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概括性规定,尤其是应明确使用“社会责任”这一概念,以此来指导其它法律法规中分别规定的企业实体性社会责任。
(三)民营企业道德建设建议
企业社会责任的道德调控是指企业的自我道德调控,亦指企业从道德的角度对自身经营思想、生产和营销行为进行的规范、约束和控制,它是企业的一种内在的、自觉的行动。
1.树立社会市场生产、营销观念,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感。企业要从社会大众的利益出发,在追求利润时,不能以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为前提,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讲究伦理道德。要把社会责任作为企业的目的之一,既要讲“利”,也要讲“义”,不发不义之财,不做伤天害理之事,要自觉履行应尽的义务。要通过服务于社会来谋求自身的生存和发展。
2.加强企业道德形象建设,建立道德型企业。企业要适应社会“白热化的道德压力”,以塑造“道德人”为目标,在生产营销活动中,讲诚实,守信用,开展公平交易、公平竞争,让“企业进入伦理”,从而使企业在社会公众心目中具有良好的道德形象,真正成为一个深受消费者欢迎的“道德型”企业。
3.制定伦理型生产、营销战略,重视道德因素在企业决策中的作用。20世纪70年代以来,西方企业界越来越重视伦理道德因素在制定企业营销战略和进行决策中的影响,甚至把它提到了极高的位置。如美国学者爱德华•福瑞曼和丹尼尔•R.吉尔伯特(Edward Foreman、Daniel Gilbert,2003)说:“所有的公司的战略几乎都要涉及道德问题。我们必须把伦理置于公司战略讨论的中心位置”,他们指出:“这是正在发生的管理革命的本质所在。”“寻求卓越就是寻求伦理”。这就要求企业在制定营销战略和进行营销决策时,首先应考虑道德问题、社会利益问题,从而使企业的生产、营销战略决策符合社会道德的要求。
4.重视对生产、营销活动的监督,加强对非道德行为的控制。市场营销活动涉及生产、流通到消费等多个领域,影响面非常之广。因此,要加强对企业的生产、市场营销活动的全方位的监督管理,尽量减少和消除违法行为和不道德行为的发生。企业要对生产、营销过程的每一个环节进行监督,责任到人,明确奖惩。凡是不遵守企业道德规则,自作主张而损害了企业形象、企业利益的当事人,都应受到企业的惩罚。
(四)民营企业治理结构改善建议
相对于其他类型的企业,民营企业在社会责任承担方面表现出的更多问题,其深层原因与民营企业的治理结构具有密切关联。改善民营企业的治理结构不仅有助于促使民营企业更好担负其社会责任,更有助于民营企业的做大、做强,而且二者之间也是相辅相成的。
1.在明晰民营企业内部产权的基础上, 优化民营企业的股权结构。民营企业股权结构相对单一,在其发展过程中其必须吸纳广泛的社会资金,如职工持股、引进战略投资者等,这在本质上是民营企业发展的必由之路。但股权结构的分散化也将使得其能够更好反映员工、关联企业、社区等广泛主体对企业的利益诉求,使得民营企业在追求利润增长的同时更好地担负其社会责任。
2.调整董事会的结构,增加代表社会利益的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存在将有助于使民营企业决策时能够更好反映社会对公司的期望,如规诫民营企业采取诚信的经营行为、鼓励民营企业参与社区公益活动、增进社会环保和文化事业等,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民营企业的急功近利行为。改造监事会,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防止企业经营活动中的外部性,使民营企业更好地承担其社会责任。
3.建立完善民营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长期激励约束机制,防止高层管理人员采取短期投机行为。例如通过授予高层管理人员股票期权,激发高层管理人员的责任感,使其在经营活动中更加关注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而如果企业是从长期生存的角度来看待其生产经营活动时,承担社会责任、塑造良好企业生存环境对于企业发展所具有的积极意义则会更容易被充分认识到。
总而言之,广东民营企业家必须逐步认识到,发达国家企业日益重视承担一定社会责任的现象,一方面体现了时代对企业具有了更加广泛的要求,另一方面也表明了承担一定社会责任和企业自身发展之间具有一种内在的关联关系。民营企业家应该不断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采用一种更加广远的视角、更加阔大的胸怀、对社会更加负责的态度来经营自己的企业。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不仅符合时代发展的要求,更为民营企业自身的成长壮大培植了深厚的土壤。
注释:
① G.P. Alexander.Establishing Shared Values through Management Training Programs[J]. Training and Development Journal, February 1987,pp.45-47.
②J. Bamford,“Changing Business as Usual,” November 1993, pp.62.
and Alexander, “On the Right Side,” World Business, January/February 1997,pp.38-41.
③中国政务景气监测报告•数据监测,2006-5 http://www.ccgov.org.cn/zwjjjcbg/jqjc20060627001.htm
④广东民营企业总户数跃居全国首位 达到279万家,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2006-5-30
http://www.gov.cn/jrzg/2006-05/30/content_295620.htm
⑤郭莹玉、叶瑜.民营企业成为广东外贸增长的主动力. 新华网,2006-1-14
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06-01/14/content_4051141.htm
⑥2004年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暨全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会议 http://www.lm.gov.cn/old/gb/content/2004-04/13/content_25622.htm
⑦广东省总工会.着力覆盖 讲求实效 全力推进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工作.
http://test.hljgh.org/article/printpage.asp?ArticleID=213,2004-9-13.
⑧⑨秦海霞.社会学视角:民营企业的社会责任与道德市场的形成.营销学苑,2006年8月.
参考文献:
[1] Milton Friedman.The social responsibility of business is to increase its profits[J].New York Times Magazine, September13.1970.
[3] (美)乔治.斯蒂纳(Georg A.Steiner),约翰.斯蒂纳(John F.Steiner).企业、政府与社会[M].北京:华夏出版社,2002年1月第1版.
[4] J. Bamford.Changing Business as Usual[J]. Working Woman, November 1993.
[5] Global Ethics Codes Gain Importance as a Tool to Avoid Litigation and Fines[J]. Wall Street Journal, August 19,1999.
(本文发在《广东省民营经济蓝皮书》2007年3月 作者:黎友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