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社会责任与竞争力之辩1

来源:《纪念卓炯诞辰100周年研讨会论文集》,20081月  作者:黎友焕 郭文美
摘要:广东在全国改革开放步伐中先走一步。与全国其他地区相比,广东率先突破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束缚,开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局面。在广东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广东经济学理论界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其中,卓炯是我国开拓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理论的先驱,他的思想指导着广东经济体制改革,影响着广东现代化建设。可以说,离开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思想,广东的经济社会发展就不可能获得质的飞跃。本文首先回顾了卓炯的商品经济理论并阐述其科学的内涵,在此基础上,剖析了卓炯的商品经济理论对30年来广东经济体制改革取得成就的影响,结合广东省十届二次会议精神,分析卓炯的商品经济理论对广东未来发展的展望。

关键词: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市场经济;经济体制改革

 Zhuojiong’ theory of socialistic commodity economy and reformation of the economic system in  Guangdong

Youhuan-Li,Wenmei-Guo

Abstract: Guangdong set the pace in the reformation and opening of China. Compared with the other areas, Guangdongtook the lead in breaching the bondage of traditional planning economic system and initiated the new complexion of socialistic market economy. In the course of the reformation in Guangdong, the economists did a lot of contribution. Out of all of them, Zhuojiong is the avant-courier in exploiting the socialistic commodity economy, and his theory is the guidance of the reformation of economic system to Guangdong. Without the theory of socialistic commodity economy, the qualitative change of Guangdong will never take place. On the basic of reviewing Zhuojiong’s commodity economy theory, the paper looks back on the accomplishment ofGuangdong’s reformation of the economic system. And combining with the spirit of the 10th conference ,the paper looks forward to the future at the point of Zhuojiong’s theory of commodity economy .

Key words: socialistic commodity economy; market economy; reformation of the economic system 

改革开放前,广东与全国其他地方一样,推行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经济发展和经济状况一直处于恶性循环中;改革开放后,中央出台“特殊政策、灵活措施”[1]的文件促使广东先行一步,积极探索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道路。改革开放30年,广东在经济、文化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就。

邓小平同志(1978)说过,“只有思想解放了,我们才能正确地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解决过去遗留的问题,解决新出现的一系列问题,正确地改革同生产力迅速发展不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确定实现四个现代化的具体道路、方针、方法和措施。”[2]广东的改革开放之所以能取得巨大的成就,就是通过一系列的思想解放,尤其是社会主义计划商品经济理论的形成和发展,逐步推进取得的。

 一、卓炯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理论

20世纪50年代,我国只有少数经济学家认同“广义的商品经济与私有制并没有必然的联系这一观点,在这些经济学家中,主要的代表人物为卓炯。他不仅提出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是商品经济这一新概念,还大胆地突破了传统的政治经济学的理论框框,逐步形成了带有他自己特色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理论体系。概括地说,卓炯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理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商品经济社会分工理论

卓炯的社会分工理论是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理论体系赖以建立、形成的理论基石。他(1961)认为,研究商品经济离不开社会分工,社会分工是分析商品经济所反映的生产关系的物质基础。卓炯(1961)引用了经典经济学家的观点来证明:“马克思说:‘社会分工使商品所有者的劳动成为单方面的,又使他的需要成为多方面的。正因为这样,他的产品对他来说仅仅是交换价值’。……列宁也讲过:‘社会分工是商品经济的基础。’‘直接生产者的自然经济转化为商品经济是由于出现了社会分工’。”[3]在这样的理论基础上,卓炯(1961)提出了独特的商品经济社会分工说,他认为:“这里所指的社会分工,其含义应该是各种不同经济职能的经济单位的内部分工,……商品交换之所以发生,乃是社会分工的必然结果”。[4]社会主义社会既然存在着广泛的社会分工,也就必然存在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当然,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商品经济,不同于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商品经济,前者是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进行的商品经济,后者是建立在生产资料私有制基础上、无政府状态的自由商品经济。他多次(1962,1963)明确地申明自己的学术观点:“社会分工决定商品经济的存亡,而所有制形式决定商品经济的社会性质和特点,这就是我们的中心思想。”[5][6]

卓炯(1985)还认为:“现代的生产资料公有制是社会分工的产物,而商品经济也是社会分工的产物,社会主义要消灭商品经济等于要消灭社会化大生产,这是与历史背道而驰的。”[7]从这个意义上来讲,社会主义存在商品经济是合理的。由此看来,卓炯十分重视社会分工对推动商品经济的重要性。杨永华是这样理解卓炯的观点的:“社会分工作为一般劳动过程范畴,决定了商品经济的产生和发展。社会分工是商品经济产生和发展的唯一原因。社会主义存在着发达的社会分工,所以,社会主义仍然是商品经济。只要共产主义不消灭社会分工,共产主义也仍然是商品经济。”[8]

(二)价值规律理论

70年代末80年代初,卓炯运用一般与特殊这一科学的分析方法[9],进一步论述了他对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再认识,有力地批判了自然经济论与产品经济论,提出了社会主义制度下依然存在剩余价值这一经济范畴以及认识、研究这一范畴的重大意义。

卓炯(1983)强调社会主义也要重视价值、遵循价值规律,过分的强调使用价值是社会主义生产无法获得发展的重要原因。他指出生产商品和社会经济形势是没有关系的,其实这也是为论述社会主义也应当存在商品经济的理论思想服务的。

卓炯(19781979)突出强调并反复论述价值规律在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中的宏观作用与微观作用。[10][11]他认为:“价值规律,首先是一个发展生产的规律。商品的价值是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商品如能降低必要劳动,它就可以推动生产力的发展。价值规律又是一个等价交换的规律,是平衡人与人之间物质利益的关系的规律。价值规律又是一个分配的规律,全部国民财富不外分成三大部分,第一部分要补偿已消耗的生产资料,第二部分是生产劳动者的收入,第三部分一般表现为剩余劳动,这部分基本上又分为消费基金和积累基金,消费基金用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积累基金用来扩大再生产。价值规律的核心是C+V+M。国民经济的活动虽然千变万化,复杂错综,但万变不离其宗,跳不出C+V+M这个范围。”[12]

为了充实、完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理论,20世纪80年代初卓炯写了三篇论述剩余价值的文章[13][14][15],认为剩余价值是商品经济的一般范畴,只要有商品生产就有剩余价值。社会主义经济既然是商品经济,当然也就存在剩余价值这一范畴。他(1986)指出:“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的区别,不在于有无剩余价值,而在于剩余价值归谁所有。因为只要工人有剩余劳动,他们都要创造剩余价值。只要承认这一点,去掉马克思分析资本的形式,剩余价值理论都适用于社会主义。”[16]卓炯的价值规律理论为后来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起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三)运用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理论研究我国经济体制改革

卓炯运用他的理论来研究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性质、方向、内容,并借鉴《资本论》的体系,试图改造现行的政治经济学(社会主义部分)理论体系,建立以商品经济学为特色的新体系。

卓炯自始至终坚定地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坚持理论为社会主义实践服务的方针。在卓炯晚年的研究生涯中,他运用他的商品经济理论来研究我国当时正在进行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他(1980)认为在将把产品经济体制转变为商品经济体制的过程中,正确认识商品流通的一般过程是十分重要的,而且要学会运用这个原理来实行正确的方针。卓炯(1979)指出:“商品流通的一般过程对社会主义也是适用的。……分为个别企业商品流通过程和整个社会的商品流通过程……改革流通制度,不仅意味着个别企业的产销要畅通,更重要的是必须使整个社会的工序取得平衡,……” [17]

自从党的十三届三中全会以后,卓炯更加以高涨的革命热情,衷心拥护和贯彻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路线,积极探索中国体制改革的新方向。1984年,卓炯在他发表的《联产成包责任制与经济体制改革的》的论文中提到:“联产承包责任制对于发展农村的商品生产起了决定性的作用。……因为它完全符合马克思的商品而因素的原理。”[18]1986年,卓炯发表了“从‘利改税’谈起”的论文,解释了当时人们担心由于“利改税”带来的企业所有制分离的问题的不协调现象。这些理论对广东改革开放来说都是宝贵的财富。

二、卓炯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理论的影响

卓炯的商品经济理论提出之初,影响十分微弱,甚至与当时的经济主流思想格格不入,被一些人认为是不合时毛的言论。但如果将卓炯提出的理论与社会主义实践逐一比较,就会发现卓炯是走在时代前列的一个预言家,他提出的理论一次又一次地被后来的社会主义实践所证实。

(一)社会主义计划商品经济理论

20世纪五、六十年代,我国的主要经济理论主流思想是斯大林的半商品经济、社会主义是计划经济,但是,卓炯大胆的提出了“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理论,他(1961)指出:“现在的事实很明显,在公有制度下,不论是全民所有制的产品也好,集体所有制的产品也好,只要社会分工存在,产品就要进入交换过程,就要成为商品。……这种商品经济的特点就是计划商品经济,它和私有制下的自由商品经济完全不同。”[19]当时,卓炯认为社会主义经济是计划商品经济的理论并没有引起社会充分的关注,也没有被接受。然而,社会主义必然要实现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商品经济体制的转变。198410月,中共中央做出了经济体制改革是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基础上实行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重大决定,证明了卓炯20多年前预言的正确性。

卓炯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理论”对改革开放做出了举国瞩目的理论贡献,受到了中国经济学家的高度评价。董辅礽在为卓炯的《〈资本论〉体系与社会主义经济》一书所写的序中说:“卓炯是我国经济改革的先驱,在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发展史上,占有不可忽视的地位,功不可没。”[20]曾牧野(1991)认为,卓炯被称为我国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理论的开拓者,是受之无愧的。

(二)农村都市化

卓炯(1964)提出:“商品经济的几种表现形式是市场,而市场是人类生活一种进步的表现……它既经常而又持久。我们要消灭商品经济就意味着要消灭市场……我觉得建设社会主义的任务并不是要消灭市场,而是要把无政府状态的市场变为有计划的市场,在那时,由于物品的极大丰富,人们就可以通过市场而自由的取得他个人消费部分所需要的产品,满足他的物质和文化的需要。消灭城乡差别,也在于使农村都市化,而不是都市农村化。”[21]从这段话可以看出,卓炯预言通过市场可以实现物品的极大丰富,实现农村都市化。而卓炯写这篇文章的背景却是物品极度缺乏的大饥荒年代。通过实践,卓炯积极地提出了发展商品经济的对策建议。他(1964)认为,只要发展商品经济,促进农村的社会分工就可以实现物品的极大丰富,实现农村都市化。后来,党的一系列发展商品经济的决策又一再证明了卓炯这些理论的超前性。1980年,邓小平同志强调了农村经济发展的方向,他指出:“只要生产发展了,农村的社会分工和商品经济发展了,低水平的集体化就会发展到高水平的集体化,集体经济不巩固的也会巩固起来。”[22]社会主义的实践完全证明了卓炯的这些理论都是科学真理。

(三)经济体制改革

前边已经提到卓炯有关经济体制改革的观点,即“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方向和目的,是要把计划产品经济体制改造成为计划商品经济体制。”[23]另外,卓炯对于当时如何改革金融体制、进一步发挥银行的作用,如何进行价格体系和价格管理体制的改革,如何提高资金利润率等等问题,卓炯都发表了许多有益的见解。但是,卓炯当时提出经济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并没有引起应有的重视。当时的主流观点是,改革就是解决改革中央管得过多过死的问题,也就是中央与地方集权和分权的问题。在这样的背景下,卓炯(1984)旗帜鲜明地指出问题的本质在于要实现经济体制的改革就是把资源配置的行政机制转换为市场机制,而不是解决集权分权问题。后来,90年代初,中央终于提出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把传统的计划体制改革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国的历史发展再一次证实了卓炯的理论探索是超前和成功的。

卓炯一生为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探索付出了巨大的努力,现在经济学界也为卓炯的理论做出了应有的评价。于光远(1996)称卓炯为中国社会科学界的“一面旗帜”。杨永华认为:“卓炯论证了社会主义经济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提出并论证了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即把计划经济体制改革成市场经济体制,解决了中国建设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使得他无愧地享誉中国经济改革理论先驱的崇高地位。”[24]黄家合不仅对卓炯的理论贡献做出评价,还高度赞扬了卓炯的品质,他认为:“卓炯存留于世的不仅是他富有创见的商品经济理论,和他不畏任何压力所屈服的勇气和风骨,还有他谦虚谨慎的坦荡胸怀和诲人不倦的无私奉献精神。”[25]

而在20071225日召开的广东省十届二次会议上,汪洋强调:“解放思想是扫除障碍、引领发展的法宝。改革开放以来的每一个巨大变化,无一不是思想解放的结果。”[26]卓炯在1961年提出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理论是卓炯解放思想的成果,从这个意义上讲,汪洋的讲话间接地肯定了卓炯对广东改革开放的贡献。

国际企业社会责任的发展形势

尊重劳工的基本生存、生活和工作权利,保护劳工的切身利益,改善劳工的生活工作环境,一直是众多国际性组织关注的核心问题。为了体现最基本的人类关怀和促进社会福利事业的全面进步,国际社会和各国政府均表现出极大的热情和诚意,参与制订了一系列的规章条例,对保障劳工的自由和人权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对于要不要保障劳工的基本权利、要不要落实企业在相关领域的社会责任,人们已经达成共识。但是,在如何推动企业承担保护劳工的社会责任、承担什么样的社会责任等具体问题上,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分歧很大。

   一、国际劳工标准的问题提出及深化

   (一)、争论的焦点:是否把劳工标准与国际贸易挂钩

   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围绕“是否把劳工标准与国际贸易挂钩”的问题,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出于不同的目的,一直争论不休。由于出发点的差异性,有时即使发达国家间或发展中国家内部也存在不同观点。正是因为发展中国家保护民族产业的本能考虑,坚决反对把二者挂钩,导致发达国家的种种企图至今没能得逞。1986年开始的世界贸易组织乌拉圭回合谈判才未将劳工标准列入谈判议题,1999年12月的世界贸易组织西雅图会议也因劳工标准协议问题而失败,2001年11月的多哈会议虽将贸易与环境问题列入谈判议题,但劳工标准问题仍被搁置。

   从历次的争论情况和近期发达国家所采取的新举措来判断,预计发达国家对这些“社会责任条款”的重视程度非但不会减弱,还将可能会以与以前不同的隐秘方式来深入推动该项工作的实质性进展,与此同时,发展中国家也将在全球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新形势下,开始注意企业社会责任建设,根据发达国家的具体行动寻找相应的应对措施,以维护自己的利益,把相关的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1、劳工标准与公平贸易理论

   所谓“公平贸易论”主要有两方面涵义:(1)主张对等的市场开放。国家或地区间不管经济发展程度如何应该实施对等的市场开放政策,凡有不对等的市场开放就可被认为是不公平贸易;(2)主张公平竞争。凡是由政府通过某些政策直接或间接地帮助企业在国外市场上竞争,并造成对国外同类企业的伤害,即被看成是不公平竞争。随着“公平贸易理论”被不断推动,劳工标准的争论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

   (1).争论双方对“公平”理解各持己见,互不相让。

   劳工标准的支持者认为发展中国家相对较低的劳工标准不管对发展中国家的员工,还是发达国家的员工都是一种“不公平”。

   首先,对于发展中国家的劳工而言,较低的劳工标准将带来诸多问题。一是低工资将会导致食物供应不足、医疗保障不充分和子女失学等一系列的贫困问题;二是低标准的工作环境将会使员工的身心健康、生命安全受到威胁,童工的使用将剥夺儿童的受教育权利;三是在跨国公司赚取了巨大超额利润的同时,在生产第一线为其服务的发展中国家员工所挣工资却不能满足基本的生存条件,双方所得比例相差极大不合理。

   其次,对于发达国家的员工来说,就业形势将进一步恶化。一是来自低工资标准发展中国家货物的竞争将可能使其所在的企业陷于经营困境,甚至面临倒闭的危险。其直接后果就是这些企业的员工收入下降,甚至可能失业;二是为了躲避发达国家或地区的高劳工标准的监管,许多发达国家的企业将其工厂转移至低标准的发展中国家或地区。由于这些企业中绝大部分属于劳动密集型的加工制造业,随着企业向发展中国家的转移,就可能导致许多发达国家员工失业。

   对于劳工标准支持者的观点,劳工标准的反对者针锋相对,提出了绝然相反的观点。第一,一旦实施最低工资标准的高要求,发展中国家的失业程度将可能会更加严重,许多进城务工的农民可能被迫返回收入微薄的农村,甚至沿街乞讨;

   第二,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转移其产业,并不是因为发展中地区低劳工标准的驱动。因为这些劳工成本仅占产品成本的很小部分,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地区转移产业是其他原因导致的。即使对发展中国家劳工标准的实施高要求,也不能阻止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进行产业转移;第三,如果禁止使用童工,儿童的处境非但不会改善,反而只可能会更差。

   因此,反对者认为,简单地把劳工问题与贸易挂钩,对发展中国家的员工来说是更加的“不公平”。发达国家认为的“公平”是建立在发展中国家的更大“不公平”的基础上的单方面的“公平”。

   (2)对所谓“劳动力倾销”的不同阐释,也成为双方争论的焦点。

   劳工标准的支持者认为发展中国家实施较低的劳工标准将使实施较高劳工标准的发达国家的生产成本偏高,从而削弱了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产品在价格上的竞争优势,这等于是发展中国家对发达国家进行“劳动力倾销”,是一种相对“不公平”的贸易行为。

   劳工标准的反对者则认为由于不同国家所处的发展阶段不同和拥有的要素资源禀赋的差异性,在如何平衡协调经济增长与劳工标准的问题上,必然有不同的倾向性。同时,由于各国在劳动市场条件、劳工技能水平和税收水平等领域存在很大差异,所以,不同国家的劳工标准不可能、也不应该完全相同。可以这么讲,如果不承认发展中国家在资源密集型产业和劳动成本方面的比较优势,就等于有意忽视发达国家在技术密集型和资金密集型产业方面的比较优势,这明显对发展中国家来说是不公平的。发达国家要求发展中国家承担“劳动力倾销”责任,是发达国家在降低纺织、服装和农产品壁垒后的一种新的、更加隐蔽的贸易保护壁垒,是传统贸易保护主义在当代国际经济中的延伸和变种。

   (3)争论双方从主权独立性出发,针对劳工标准“公平性”,各抒己见。

   反对者坚持认为,劳工标准的制订属于一国主权的范畴,理应由本国政府根据本国的实际情况自主决定。如:最低工资标准应充分考虑本国的劳动市场条件;童工年龄上限应根据本国习俗、文化等因素确定。更何况对于一个贫穷的国家来说,宽松的劳工标准可能增强民族产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不仅有利于国民经济增长,而且有利于国民社会福利的改进。相反,由发达国家或国际组织为发展中国家制定劳工标准是对发展中国家主权的侵犯,是对发展中国家人民基本人权的粗暴践踏,对发展中国家而言极其不公平。

   尽管发达国家也承认劳工标准的制订隶属于一国主权的范畴,并认为各国或地区有权利独立自主地根据本国或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高的劳工标准,有权阻止不达标准的外国产品的进入。同时,他们坚持认为,允许不达到其标准要求的发展中国家产品进入其国内市场,是对本国主权的一种侵犯,也是对发达国家的不公平。

   2、劳工标准与WTO规范的争论

   除了围绕是否应该把劳工问题与贸易挂钩,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对是否将劳工标准纳入WTO规范领域,也展开了长期的激烈争论。

   不言而喻,发达国家是主张把劳工标准纳入WTO规范的主要支持者,他们认为,有太多的理由使人们意识到完全有必要把劳工标准纳入WTO规范的框架内。首先,贸易自由化是劳工市场发展的主要原因。在不能保证自由贸易将导致良性效应时,不应笼统地实施贸易自由化;其次,贸易报复是最理想的劳工标准实施机制。如果WTO中附有专门的劳工标准协议,WTO冲突解决委员会将会依此对违反协议的成员国作出裁决,要求该国调整相应的国内政策。不能按要求作出调整的,其他成员国有权在WTO框架下对其实施报复性的贸易制裁行动。这种有WTO约束的贸易制裁是最直接、最有力的劳工标准实施保障,也是一种互惠性的体现;再次,虽然许多国家接受了国际劳工组织发布的《国际劳工协议》,但时至今日仍然没有一个有效的实施机制。如果WTO中有专门解决国际贸易中劳工标准的规则,则遵守者将获得相应的利益,而违反者将受到贸易伙伴国对等程度的报复制裁。这不仅将进一步促进《国际劳工协议》在世界范围有效推广,也充分体现了权利义务对等的公平原则;最后,WTO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保护公司和知识产权所有者的利益;为了保护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反倾销和抵消性关税行动也得到WTO的认可。那么,基于非歧视原则,意在保护劳工及其他公民利益的劳工标准协议也应成为WTO的重要组成部分。

   作为最直接的利益相关者,发展中国家是将劳工标准纳入WTO规范的主要反对者。针对支持者的观点,他们据理力争,提出了针锋相对的看法。第一,劳工协议既然已经由国际劳工组织制订,而且劳工协议的基本原则与WTO宗旨并不矛盾,那么,WTO仅仅是一个贸易组织,就不应该再涉及像劳工标准这样的国内政策问题,WTO也无权阻止成员国不参与有关国际劳工标准的双边及多边协议的行为;第二,劳工标准问题不适合运用贸易制裁工具,更应通过自愿行动途径解决。如果某种产品是在血汗工厂生产的,消费者将不会购买该产品。市场机制会使生产者自愿地改善劳工的工作环境和工资待遇。与此相适应,建立产品“社会标签”制度,使消费者清晰地识别这种产品,这比贸易制裁更有助于社会福利的增进;第三,像健康和福利政策、教育政策、税收政策等不同国内政策必然带来不同生产成本。既然这些政策没有纳入WTO规范的范畴,劳工标准政策也应由各国根据本国实际自主决定,WTO不应对单独劳工标准问题采取歧视待遇而规范之;第四,不管什么原因引起的不公平竞争问题导致了一国产业受到实质性损害,WTO已经提供了可利用的保障机制,没必要再设立新的劳工标准制约机制。

   (二)、国际贸易与劳工标准问题的发展趋势

   从理论上讲,国际贸易中劳工标准问题的发展趋势主要取决于争论双方谁将在最终的争执结果中获胜,也取决于国际贸易中劳工标准问题发展的实践态势。鉴于发达国家在国际贸易的传统地位,发展中国家占领上风的空间越来越小。因此,冷静地分析该问题的发展态势,对于提高防患意识、早日制订相关的应对策略至关重要。如果一味回避、拖延,将导致后患无穷。

   1、未来的国际贸易不可避免地将涉及劳工问题。

   在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中,一方面发达国家在国际大分工中主要生产和出口技术密集型和知识密集型的产品,其劳动密集型产品将大量转移至发展中国家,这使发达国家的劳工处境更加艰难;另一方面经济全球化的首要条件是资本的全球化扩张,而资本扩张的直接结果是资本地位的不断上升和劳工地位的不断下降。要求提高劳工工作和生活条件的呼声越来越强烈。因而在国际贸易活动中,必然涉及劳工标准问题。经济发展应与社会发展同步,这是一个客观要求,也是未来社会的发展方向。

   2、发达国家的政府和民间组织已经将国际贸易与劳工标准联系起来。

   虽然目前只是单边行为,但已经对国际贸易活动产生了重大影响。比如,美国贸易法规定,在确定普遍优惠制度的受益国时,应考虑该国是否已经采取或正在采取措施,向其本国的劳工提供国际公认的劳工权利。对于那些不符合国际公认劳工标准要求的国家,美国可以考虑撤消、中止或限制向该国提供普遍优惠。同时,美国关税法也规定,在外国全部或部分由劳改犯人开采、生产的货物,不得在美国的任何口岸入境。SA8000的兴起和快速发展更是民间组织在推动劳工标准的隐蔽的新型形式.

   3、WTO框架下将劳工标准与国际贸易挂钩将是一个不可避免的发展趋势。

   WTO多边贸易规则的制定,目前还主要由发达国家所影响或左右,而这些国家的政府及工会等相关组织是劳工标准的积极推动者,且这个意见已经被联合国和国际劳工组织等国际组织所认可。事实上,WTO已经承认了健康与安全目标的合理性,并在实践中尽力对贸易自由化与这些社会发展目标以同等程度的重视。

   (三)、对劳工标准问题的理解和判断

   发达国家认为发展中国家的低劳工标准是劳动力倾销,这将会导致低标准驱逐高标准的“柠檬问题”产生。发展中国家认为发达国家的高劳工标准要求是一种新的、更加隐蔽的贸易保护工具。其对劳工标准的“公平贸易”之争、WTO引入劳工标准协议的“合理性”之争等也都各执一词。现在看来,这场争论仍会继续,但社会发展与经济发展的同步性,伴随着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而对劳工权利要求的逐步提升,以及发达国家在WTO中的绝对地位等因素决定了劳工标准与国际贸易挂钩是迟早的事。事实上,作为单边、双边行动,劳工标准问题已经对区域贸易、国际贸易产生了重大影响。近期的一些发展中国家的企业因为没有通过SA8000的认证而被迫退出发达国家市场就是例证.

   很明显,发达国家主张将贸易与劳工标准联系起来,其背后显然隐藏着深远的经济利益动机。但是,劳工标准问题实际上牵涉到政治、经济、法律、文化等一系列因素,它本身具有丰富而深刻的社会文化内涵;将劳工标准与国际贸易相联系,固然是发达国家在国际经济竞争中削弱发展中国家比较优势的一种手段,但是如果单纯地站在经济竞争或政治意识形态的角度加以评判,也是难免存在较大的主观性和片面性。其中的原因主要在于:

   第一,发达国家提出的所谓“社会条款”,也即关于社会权利的条款,其内容包括了劳工权利、环境保护、人权等,其中的劳工权利是其核心内容,实质上也就是劳工标准问题。

   这些所谓的“社会条款”不但以经济权利为基础,而且还包括了与劳动有关的政治权利及其他社会权利。在发达国家提出“社会条款”之前,1995年的社会发展问题世界首脑会议就提出了“核心劳工标准”或称“工人的基本权利”的概念;其后国际劳工组织1998年发布的《基本劳工权利原则宣言》将基本劳工权利明确规定为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权利、消除强迫劳动、废除童工和消除就业歧视等四个方面。目前,涉及这些基本劳工权利的八项国际劳工公约,已经大多为80%的国际劳工组织成员国所批准。因此,在此背景下,发展中国家如果仅仅停留在简单地反对在国际贸易中实现这些劳工权利或劳工标准,就有可能被认为违背国际社会所认可的基本规则而遭受责难。发达国家也可能会以此为借口,指责发展中国家拒绝保护工人的最基本权利,纵容剥削和压榨劳工,从而令其在国际社会陷入被动的境地。

   第二,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是相辅相成,这已经成为世界各国的共识。

   从社会经济政策和文化的角度看,让广大劳动者分享经济发展的成果,及时提高劳工标准,是实现社会稳定和全面发展的手段之一。对发展中国家来说,完全有理由在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参照国际劳工标准,适时、主动地提高本国的劳工标准,实现更为公平的收入分配,帮助劳动者摆脱贫困和提高生活水平,从而化解贫富悬殊带来的社会矛盾,这也是保障本国社会稳定和实现社会全面发展的必要条件之一。

   第三,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WTO多边贸易规则的制定目前还主要受发达国家所影响或左右,劳工标准与国际贸易挂钩将是一种必然的、回避不了的趋势。

   国际经济贸易的发展历史也一再表明,回避、抵制决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相反,积极地、主动地参与讨论、制定双边或多边规则的谈判活动,并在其中据理力争,争取达成最大程度保护自己利益的有限妥协,才是最符合发展中国家利益的明智策略。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欧美等发达国家在国际劳工标准的实施上开始采取单方面的行动。因此,发展中国家有必要在劳工标准问题上主动与发达国家进行沟通和对话,否则,就可能失去在短期或中期贸易交往中的竞争优势。

   因此,我们认为,对于劳工标准,发展中国家在短期内为了发展经济的需要可以适当放宽,但从长期来看,应该严格按照有关国际劳工公约执行。

   二、推动国际企业社会责任的三种方式的比较分析

   众所周知,企业是经济社会的基本单元,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西方发达国家相信限制政府干预的自由竞争能最大限度地发挥企业潜能,从而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但是,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开始,人们开始关注跨国公司在生产转移中造成的环境问题和劳工权益问题等社会问题。跨国公司的海外工厂中普遍存在的工作时间过长、工资低、强迫加班、缺乏职业健康保护、性别歧视等问题,越来越多地被一些媒体揭露和报道出来。社会展开了“在企业成为社会经济发展主动力的同时,企业对社会道德又产生着什么样的影响”的争论,这就是日益被人们关注的“企业社会责任”问题。

   (一)、推动国际企业社会责任三种方式的基本内容和特点

   从过去的和目前的企业社会责任问题的发展情况看,推动企业社会责任发展的具体主要有以下三种方式。

   方式之一:贸易或劳工组织、协会、消费者的倡导、游说。

   消费者运动中较著名的有1990年首先在荷兰发起的“洁净衣服运动”(CCC),该组织的宗旨在于改善全世界成衣业的劳动条件,该组织还起草了“成衣业公平贸易约章”(The Fair Trade for Garments),作为成衣和运动服业的生产守则。作为最切身的利益相关者,工人永远是企业社会责任的积极推动者。2002年17个可口可乐公司雇员状告公司进行种族歧视,对黑人员工的工资支付要远远低于白人的。可口可乐公司年度股东大会专门对该公司的劳工问题举行了听证会,董事会主席对公司对非洲、菲律宾、哥伦比亚等国的雇工的歧视待遇给予以了批评和指责。

   这种方式实际上只具有一定的软约束力,在某种程度上能够起到推动有关立法的进程,协会的宣传也能在舆论上迫使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但,相比之下,其发挥作用的空间十分有限。

   方式之二:政府的行政行为。

   尽管越来越多的人倡导自由竟争,但在经济实践中,政府从来就没有真正脱离过企业,许多消费者、公司职工并不愿意接受自由市场的社会后果,要求政府在一定程度上提供制度性保障。政府是保证实现企业社会责任的第一种机制。美国职业安全和健康署(OSHA)成立于1970年,其目的是“尽可能保障国家每一个工作男性和女性的安全及健康的工作条件,并保护我们的人力资源。”中国的《劳动法》和相关劳动法规对劳工权益保护的规定成为中国企业履行基本社会责任的法律约束。

   这种方式主要是通过立法来实现,具有法律或政府规章的强制性,但立法或制定规章需要的时间一般比较长。同时政府普遍低下的工作效率必然进一步加大了相关立法的滞后性。在“小政府,大社会”呼声日渐高涨今天,倡导政府干预论的支持力和后续动力严重不足。

   方式之三:认证。

   较之于前两种方式,这种方式才刚刚兴起,还处在推动过程中。较典型的有:社会责任国际(SAI)、公平劳工协会(FLA)、服装厂行为标准组织(WRAPP)、贸易行为标准组织(ETI)和工人权利联合会(WRC)等组织先后制定各自的社会责任标准,由于涉及的领域不同,它们的要求也各不一样。

   概括地讲,认证方式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认证不是官方行为,虽不具备直接的强制性,却起到了间接的强制性效果。对于积极树立良好公众形象的企业和组织来说,具备一定的软约束;2,从目前的情况看,这种方式的认证标准还没有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国际标准,所以,在实际操作中比较混乱,社会争议也比较大;3,借口维护人权和保护劳工的身心健康,迎合了某些组织和个人的心理,因此,具有更大的隐蔽性和欺骗性。正是由于这种方式具备较强的隐秘性,有可能成为新的国际贸易壁垒;4,这种方式受到了一些政府、劳工组织、各行业协会,如美国政府、美国服装和纺织品工人协会的大力支持,成为与前面两种方式交互使用的备选方案;5,日渐细化的认证条款,使得交易成本得以大幅降低。这种方式提出了一个更具有指标尺度的、规范标准,使衡量企业的社会责任更具体化。具体量化的指标体系不仅大大加强了该项制度在现实中的可操作性,而且降低了制度的运行成本。

   (二)、推动国际企业社会责任三种方式的比较

   尽管出发点都是为了保障劳工基本权利的实现,但由于各自的内涵和特点不同,贸易或劳工组织、协会、消费者的倡导、游说,政府的行政行为和认证等三种推动社会责任方式具备各自不同的侧重点,在经济实践也显示出不同的效果。概括地讲,大致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约束力强度不同。不可否认,贸易或劳工组织、协会、消费者的倡导、游说对本国政府和某些国际机构的确能产生一定的影响,但这种影响毕竟只是间接的、非强制性的,因此,这种方式的作用空间十分有限。政府作为国家主权的代表,它所制订的制度规程具有硬约束力,它所提出的主张和方案同样具有威力。对于认证方式来说,虽然较之于政府行政方式,其威慑力远远不足,但与第一种方式比较起来,其约束力要大得多。

   其次,实施效果不同。由于三种方式的约束力强度各异,实施的效果自然就大相径庭。相比较而言,政府行政方式因为依托政府这个权力主体为后盾,所以,由政府出面制定的社会责任条例在贯彻过程中效果最明显,同时,在随后的监督和检查中交易成本也较低。贸易或劳工组织、协会、消费者的倡导、游说方式只能对政府或某些非政府机构产生间接影响,因此,它们所提出的企业社会责任在实际运作中的绩效也将大打折扣。但政府有时出于竞选的需要,又不得不听取有关组织和个人的意见,在制定相关的政策和策略时,或多或少地采纳他们的观点。再来看认证方式,尽管认证方式不具备官方背景,它所制订的社会责任规范也不具有强制力,但由于参与机构和人员的广泛性和代表性,在实际操作中能够产生一定的影响力。

   最后,产生的影响不同。很显然,因为依靠不同的组织机构和社会群体,使用强度大小各异的手段和措施,以上三种国际企业社会责任方式对相关的企业、国家或个人肯定产生了不同影响。对政府行政方式而言,其强制性特征固然会对相关国家和企业产生最直接的经济后果,同时,也必须注意到由于政府强烈的政治和意识形态色彩,更容易激起受损企业或国家的反感,进而诱发对方的报复性行为。相比之下,贸易或劳工组织、协会、消费者的倡导、游说方式通过间接的途径对有关方面施压,这种较温和的方式可能更易于让对方接受,有时反而可以收到意想不到的结果。认证方式的非强制性和隐蔽性特征就内在地决定了它在实践中可能产生至少两个似乎自相矛盾的影响。首先,认证方式的非强制性就意味着在实际操作中的软约束性,所以,很难保证企业相关社会责任的落实和兑现。其次,认证方式的隐蔽性和所谓的“人本主义”色彩恰和契合了人类对经济和环境协调发展的追求,容易麻痹和误导发展中国家,从而达到发达国家在世界市场中打压对手的目的。

   三、国际企业社会责任机构或组织的行为比较分析

   鉴于关注的重点和寻求的目的不同,针对企业的社会责任,不同的组织或机构有不同的规定。鉴于目前这类机构或组织比较多,为了便于理解或分析,我们在这类选择一些具有一定代表性的国际机构或组织,例如:公平劳工协会(FLA),服装厂行为标准组织(WRAPP),社会责任标准组织(SA8000),贸易行为标准组织(ETI)和工人权利联合会(WRC)等,它们对此均有各自不同的表述。为了更方便地了解它们的各自主张,有必要作详实的对比研究。

   (一)、国际或民间组织对企业社会责任的不同规定

   1.公平劳工协会(FLA)关于企业或公司社会责任的相关规范:

   第一,概念性框架:1、自发性工厂监督和认证项目。2、品牌客户应对内部监督制度进行认证,确保符合FLA准则。3、要求进行内部实地检查(第二年末100%检查)以及合格的外部监督机构的实地检查。4、遵守FLA工厂行为准则和监督原则的工厂将获得认证。

   第二,达标的定义:1、公司按照监督准则有效实施内部和外部监督制度。2、及时纠正工作缺陷。3、当发现突出问题或常见问题时,应采取措施防止该问题在其他直属工厂发生。

   第三,监督和实施原则:1、制订清楚的工作场所标准并告知承包商。2、公布工厂标准、培训工人。3、建立达标信息库。4、建立公司监督员培训项目。5、开展定期检查和审计。6、为工人提供反映问题的渠道。7、同可能获得工人信赖的当地人权组织、劳工及宗教组织建立工作关系。8、纠正达标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第四,开支:1、由公司承担。2、FLA的会员年费根据公司的合并收入情况收取5000美元至10万美元不等。3、监督的开支由FLA提供补贴。4、参加的公司可以了解同其有关的工厂的独立审计结果。

   第五,报告要求:1、监督信息:公司在检查完成60天后提供标准化检查报告。2、外部监督机构检查公司60天后提交报告。3、总体达标信息:公司提供同行为准则执行和监督原则有关的年度标准报告。4、FLA的公司年报:(1)年报的依据为公司及外部监督机构提交的报告。(2)年报必须得到董事会批准。(3)年报在发布前提前5个工作日提供给公司。(4)年报中不包括机密或专有信息。

   第六,申请或投诉:1、第三方可以对一系列或某个重大达标问题提出投诉。2、投诉必须提供可靠、具体和有证据力的信息。3、FLA执行董事收到投诉后应判断投诉事顷是否已经解决。如已解决时应通知被投诉公司。4、如应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时,公司和外部监督机构应在45天内向执行董事报告是否确实发生违规事件。如发生时则应在报告中说明解决方法或预防性方法。5、如执行董事认为改正有效果时,则应向投诉的第三方反馈。否则应要求经认可的监督机构进行深入调查。

   2. 服装厂行为标准组织(WRAPP)关于企业或公司社会责任的相关规范:

   第一,概念性框架:1、自发性工厂监督和认证项目。2、服装厂应遵守WRAP准则并参加认证。3、要求由合格的外部监督机构进行实地检查。4、符合WRAP准则的工厂将获得认证。

   第二,达标的定义:1、工厂制订全面、客观和具体的工作场所标准2、工厂制定达标指数。3、工厂制订达标政策和工作程序。4、工厂有效应用业务运作中的政策和程序。5、工厂对政策和工作程序进行常规检查。6、工厂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

   第三,监督和实施原则:无具体规定。

   第四,开支:1、由厂家承担。2、WRAP认证机构的资金来源为生产厂交纳的申请费。

   第五,报告要求:1、工厂自评:工厂必须向WRAf认证机构提交自评结果。2、监督机构建议:独立监督机构向工厂和WRAP认证机构提供认证建议或改进计划。3、公众查询:认证机构接受公众查询,提供所涉及的工厂的WRAP达标情况。

   第六,申请或投诉:无具体规定。

   3、社会责任标准组织(SA8000)关于企业或公司社会责任的相关规范:

   第一,概念性框架:1、自发性工厂监督和认证项目。2、公司应要求其直属工厂或承包商的工厂参加认证。承包商应让自己的工厂参加认证。多边性组织应要求其供应商参加认证。3、求由合格的外部监督机构进行实地检查。4、符合标准的公司、承包商或供应商将获得认证。

   第一,达标的定义:1、工厂遵守SA8000工作场所标准,并获得合格审计机构的认证。2、工厂做出改进并按照制订的时间表解决发现的问题。3、工厂记录工作进展。4、工厂管理重视持续达标。

   第三,监督和实施原则:1、制订公司的社会责任和劳工条件政策。2、定期检查公司的政策、程序和表现。3、指定高级经理监督达标情况。4、允许非管理层员工选派自己的代表。5、确保工厂上下均能理解并执行工厂行为标准。6、根据供应商的达标情况确定双方合作关系。7、记录供应商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8、收集供应商及分包商遵守行为准则的信息。9、解决员工或他人在遵守公司政策或行为准则上反映的问题。10、不应对反映问题的员工进行打击报复。11、及时解决达标问题。

   第四,开支:1、由接受认证的公司,承包商或供应商承担。2、所有开支(包括工厂准备性工作、审计的准备和实施、工厂事后改进工作)可以同其他单位共同承担。     第五,报告要求:1、外部传讯:工厂定期向有关方面介绍达标情况。2、信息提供:工厂向感兴趣的单位或个人提供真实信息,帮助其了解工厂达标情况。3、记录:工厂应保存达标记录。

   第六,申请或投诉:无具体规定。

   4、 贸易行为标准组织(ETI)关于企业或公司社会责任的相关规范:

   第一,概念性框架:1,公司、非政府组织和工会联合推广在准则执行上的经验。2,公司采用ETI的基本劳工准则,或根据该准则自行制订有关政策,并在全球范围内督促供应商遵守该基本准则。3,公司邀请ETI的其他成员公司对试点项目进行设计、执行和分析,寻找监督中的有效方法,并同其他成员分享经验。

   4,ETI不会对任何产品、公司或机构表示公开支持。

   第二,达标的定义:1,公司、非政府组织和工会联合推广在准则执行上的经验。2,公司采用ETI的基本劳工准则,或根据该准则自行制订有关政策,并在全球范围内督促供应商遵守该基本准则。3,公司邀请ETI的其他成员公司对试点项目进行设计、执行和分析,寻找监督中的有效方法,并同其他成员分享经验。

   第三,监督和实施原则:1,支持ETI及其准则和实施程序。2,向公司员工、供应商或分包商表示达标决心。3,指定高级经理监督达标情况。4,在业务关系和企业文化中纳入行为准则实施制度。5,保证达标专用的人力物力。6,接受独立审计机构的评估,每年评估一次公司表现。7,邀请其他成员对试点项目进行设计、实施和分析。8,为反映问题的员工提供保密的沟通方式。9,为应用行为准则的相关人员提供培训。10,向供应商和工人宣传行为准则。11,承诺:1)同供应商议定解决达标问题的计划;2)要求立即停止严重违反工厂准则的行为;3)供应商拒不改正时中止业务关系。

   第四,开支:由公司承担。

   第五,报告要求:1,公司年报:公司按照一定的内容和格式标准向ETI提交年报,介绍达标进展。2,ETl年报:ETI出版年报,总结所取得的进展、成员经验,并讨论行业行为准则的最新趋势。

   第六,申请或投诉:1,任何机构或个人如提供公司违反SA8000的证据时可以申请对该工厂进行认证。2,针对公司的投诉有可能不需要第三方审计就能予以解决。3,公司应当建立允许工人匿名投诉的渠道。4,任何一方都可以对认证机构进行投诉并要求对其进行评估。5,可以向认证机构或直接向CEPAA反映问题。6,投诉将被作为保密信息进行记录。7,每个认证机构都应当考虑第三方的申请,并在必要时对公司再次进行审计,其费用由公司承担。

   5、工人权利联合会(WRC)关于企业或公司社会责任的相关规范:

   第一,概念性框架:1,美国大学联盟督促工厂遵守生产行为准则并开展检查。2,成员大学院校要求工厂遵守行为准则。3,要求WRC调查机构进行突击检查4,利用许可协议对工厂施加压力。

   第二,达标的定义:1,大学要求行业自发披露达标情况。2,工厂接受抽查。3,以许可协议对工厂施加压力。

   第三,监督和实施原则:1,聘请独立调查机构进行抽样。2,WRC调查机构负责调查的全过程。3,WRC支持并鼓励工人提高工作条件。4,WRC在工作中重视诚实性和真实性。5,WRC通过工人信赖的团体同工人建立良好关系。

   第四,开支:1,由成员大专院校承担。2,起始收费从1000美元至5万美元不等,具体数额取决于成员是否收取许可项目的许可费。

   第五,报告要求:深度披露:(1)工厂必须签署宣誓书,承诺许可协议中涉及的所有生产厂遵守行为准则。(2)披露所有工厂的地点。    (3)揭露所有工厂的达标监督手段。(4)拒不提交报告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工厂将会遭到制裁,包括中止许可协议。(5)工厂应接受文件检查和实地检查。

   第六,申请或投诉:无具体规定。

   (二)、不同机构有关工作场所的不同规定

   不同国际机构或组织对有关工作场所标准的比较。目前有一定代表性的国际机构或组织主要包括:公平劳工协会(FLA),服装厂行为标准组织(WRAPP),社会责任标准组织(SA8000),贸易行为标准组织(ETI)和工人权利联合会(WRC))。

   1、公平劳工协会(FLA)对有关工作标准的规定:

   第一,童工:最低年龄:(1)15岁;(2)或14岁(得到生产国许可);(3)或完成义务教育的年龄(大于15岁)。

   第二,强制劳动:禁止。

   第三,惩罚:禁止辱骂工人。

   第四,非歧视:工厂的招聘、工资福利、提升、纪律和解聘政策不得歧视不同性别、种族、宗教、年龄、身体状况、性取向、国别、政治观点、社会或少数民族背景的工人。

   第五,工资福利:1,最低工资:(1)当地最低工资;(2)或行业一般工资(两者中取最大值);2,加班工资:(1)按照法定加班费率计算加班工资;(2)或至少等于普通小时工资。3,福利:法定福利。

   第六,自由结社和集体谈判:承认和尊重工人权利。

   第七,工作时间:1,每周工作时间:(1)48小时;(2)或法定每周工作时间;(3)或通常每周工作时间(无每周工作时间的法律规定取以上数值中的最小值)。2,加班时间:(1)每周12小时;(2)法定加班时间(取两者中的最小值)。3,休息日:每周一天。

   第八,健康和安全:工厂必须提供安全和整洁的工作环境。

   第九,环境:无具体规定。

   第十,海关守则:无具体规定。

   第十一,打击毒品走私:无具体规定。

   第十二,妇女权利:无具体规定。 2、服装厂行为标准组织(WRAPP)对有关工作场所标准:     第一,童工:最低年龄:1,14岁;2,或完成义务教育的年龄;3,或法定的最低年龄(取以上年龄中的最大值)。

   第二,强制劳动:禁止。

   第三,惩罚:禁止辱骂工人。

   第四,非歧视:不得歧视个人特征或信仰不同的工人。

   第五,工资福利:1,最低工资:当地最低工资;2,加班工资:按照当地法律计算加班工资;3,福利:法定福利。

   第六,自由结社和集体谈判:承认和尊重工人权利。

   第七,工作时间:1,每周工作时间:法定每周工作时间;2,加班时间:不应超过法定最高加班时间;3,休息日:每周一天。

   第八,健康和安全:1,工厂必须提供安全和整洁的工作环境;2,如提供宿舍时,宿舍应安全、整洁。

   第九,环境:1,遵守同环境有关的规章制度和标准;2,所有工厂均应环保。

   第十,海关守则:建立针对性项目,确保遵守当地海关法。

   第十一,打击毒品走私:同国家和地方海关及缉毒部门合作,打击毒品走私。十二,妇女权利:无具体规定。

   3、社会责任标准组织(SA8000)对有关工作场所标准:

   第一,童工:1,最低年龄:(1)15岁;(2)或14岁(得到生产国许可);(3)或当地最低年龄标准(大于15岁)。2,其他标准:(1)建立童工援助制度;(2)开展童工和青工教育;    (3)防止童工出现工伤。

   第二,强制劳动:1,禁止;2不得要求工人缴纳“押金”或将身份证件交给工厂保管。

   第三,惩罚:禁止辱骂工人。

   第四,非歧视:1,工厂的招聘、工资福利、培训、提升、解聘及退休政策不得歧视不同种族、社会阶层,国别、宗教、身体状况、性别、性取向、工会团体或政治团体的工人;2,禁止性强迫、性辱骂或性剥削行为。

   第五,工资福利:1,最低工资:(1)法定或行业最低工资;(2)且满足最低生活需要/提供可支配收人。2,加班工资:按照高于普通工资的水平计算加班工资。3,福利:(无特定要求)。4,其他:(1)不得扣以罚金;(2)必须清楚列明工资和福利细目;(3)应以现金或支票方式发放工资福利;(4)禁止不计福利的包工和假学徒做法。

   第六,自由结社和集体谈判:1,承认和尊重工人权利;2,当工人权利受到法律限制时,工厂应采取双重做法;3,不得歧视工人代表或将其同其他工人隔离。 七,工作时间:1,每周工作时间:(1)48小时;(2)或法定每周工作时间(取两者中的最小值)。2,加班时间:(1)每周12小时;(2)除例外情况和临时性业务需要外不得要求工人加班。3,休息日:每周一天。

   第八,健康和安全:1,工厂必须提供安全和整洁的工作环境;2,如提供宿舍,宿舍应安全、整洁;3,应采取措施避免工伤事故;4,为工人提供定期健康及安全培训;5,应提供清洁盥洗设施和饮用水;6,注重食品卫生;7,安排分管健康及安全的高级经理。

   第九,环境:无具体规定。

   第十,海关守则:无具体规定。

   第十一,打击毒品走私:无具体规定。

   第十二,妇女权利:无具体规定。

   4、 贸易行为标准组织    (ETI)对有关工作场所的规定

   第一,童工:1,最低年龄:(1)15岁;(2)或14岁(得到生产国许可);(3)或当地最低工作年龄或完成义务教育的年龄(大于15岁)。2,其他标准:(1)不再聘用新的童工;(2)安排童工人学;(3)18岁以下童工不得上夜班或从事危险性工作。

   第二,强制劳动:1,禁止;2,不得要求工人缴纳“押金”或将身份证件交给工厂保管;3,工人以合理方式向工厂表达辞职意愿后可以离开工厂。

   第三,惩罚:禁止辱骂工人。

   第四,非歧视:工厂的招聘、工资福利、培训、提升、解聘及退休政策不得歧视不同种族、社会阶层、国别、宗教、身体状况 、性别、性取向、工会团体或政治团体的工人。

   第五,工资福利:1,最低工资:(1)法定或行业最低工资(两者中取最大值);(2)且满足最低生活需要/提供可支配收入。2,加班工资:按照高于普通工资的水平计算加班工资。3,福利:法定福利。4,其他:(1)不得扣以罚金;(2)法律未规定的扣除项工厂未经工人同意不得克扣;(3)聘用工人前应提供清楚易懂的书面工资说明;(4)列明工资细目;(5)禁止不计福利的包工和假学徒的做法。

   第六,自由结社和集体谈判:1,承认和尊重工人权利;2,当工人权利受到法律限制时,工厂应采取双重做法;3,不得歧视工人代表或将其同其他工人隔离。

   第七,工作时间:1,每周工作时间:(1)48小时;(20或法定每周工作时间;(3)行业标准(取两者中的最小值);(4)自愿;(5)不得超过每周12小时;(6)不得要求工人经常性加班。2,休息日:每周一天。

   第八,健康和安全:1,工厂必须提供安全和整洁的工作环境;2,如提供宿舍时,宿舍应安全、整洁;3,应采取措施避免工伤事故;4,为工人提供定期健康及安全培训;5,应提供清洁盥洗设施和饮用水;6,注重食品卫生;7,安排分管健康及安全的高级经理。

   第九,环境:无具体规定。

   第十,海关守则:无具体规定。

   第十一,打击海关走私:无具体规定。

   第十二,妇女权利:无具体规定。

   5、工人权利联合会(WRC)对有关工作场所的规定:

   第一,童工:1,最低年龄:(1)15岁;(2)或14岁(得到生产国许可);(3)或完成义务教育的年龄(大于15岁)。2,其他标准:工厂同意咨询政府、人权组织或非政府组织,以降低停止使用童工对这些儿童造成的负面影响。

   第二,强制劳动:禁止。

   第三,惩罚:禁止辱骂工人。

   第四,非歧视:工厂的招聘、工资福利、提升、纪律、解聘和退休政策不得歧视不同性别、种族、宗教、年龄、身体状况、性取向、国别、政治观点、社会或少数民族背景的工人。

   第五,工资福利:1,最低工资:(1)法定或行业最低工资(两者中取最大值);(2)满足最低生活需要、提供可支配收入。2,加班工资:(1)按照法定加班费率汁算加班工资;(2)加班的小时工资应至少为普通小时工资的1.5倍。3,福利:(1)福利加工资应能满巳工人的基本需求;(2)工人的基本需要包括住房、用电和用气、营养、服装、医疗,教育、饮用水、儿童护理、交通和储蓄。4,其他:生计工资指在法定每周最高工作时间内(不超过48小时)挣到的实得工资。

   第六,自由结社和集体谈判:1,承认和尊重工人权利;2,不得歧视工人代表或将其同其他工人隔离;3,不得利用政府力量阻止工人结社的机构合作。

   第七,工作时间:1,每周工作时间:(1)48小时;(2)或法定每周工作时间(取两者中的最小值)。2,加班时间:自愿;3,休息日:每周一天。

   第八,健康和安全:1,工厂必须提供安全和整洁的工作环境;2,直属工厂和分包商应遵守地方政府的健康和安全规定,或OSHA第29条规则中的有关规定,直属工厂和分包商应遵守当地政府承认的ILO健康和安全公约。

   第九,环境:无具体规定。

   第十,海关守则:无具体规定。

   第十一,打击毒品走私:无具体规定。

   第十二,妇女权利:1,同工同酬;2,禁止怀孕检查;3,员工休产假时不得克扣工资或解。

   四、 国际企业社会责任管理的发展趋势

   (一)、社会责任管理成为企业管理的新趋势 随着人们环境意识和社会全面协调发展观念的不断增强,企业或公司在未来市场中竞争的成败,就不仅仅取决于单纯的经济指标,而是由多重因素共同决定的。因此,一些专家预测,未来市场领先的公司将是那些在社会责任、环境保护和商业等三个基本方面处于领先地位的公司。只要恶劣的劳工问题在全球范围内仍然存在,公众自然就不会终止对劳工问题的关注。只要新闻媒体将劳工问题予以公开曝光,公司必然面临越来越大的公众压力。公司被迫调整经营方式,在监督自身的同时,也不得不监督其全球供应商的行为,直到所有公司都将劳工标准当作真正的商业底线。

   在经济全球化快速发展的背景下,竞争优势的资源正在持续地发生变化,某一特定的表现标准一直在发生剧烈的变化,能否适应市场和消费者新的要求便成为公司能否发展甚至存在的关键。传统的成本、质量、供货期、灵活性等营销指标已经成为最基本和最平常的标准。随着市场的深化和消费者目光的日渐挑剔,一些新的选择性的标准便应运而生,如:速度、一致性、敏锐度、灵活性、创造性、多样性、生产变化速度、独特性、环保性、安全性和商业道德等。因此,从现实和将来的角度来看,工商界已经明确地将社会责任看作竞争优势的一种必备资源。惟有如此,才能在残酷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尽管从近期来看,重视企业社会责任建设一定会挤占企业其他竞争因素的资源,难免会带来某些负面影响,例如,改善和提高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可能增加成本或者降低企业的运作速度和灵活性。但是,如果从长期战略的发展观出发,提早对企业社会责任予以重视能够激发工人和经理的巨大创造性,借此持续提高的企业的综合竞争力,并增强企业日益稀缺的资源,推动工商企业创建更加灵活,更加有效的生产体系。     近十几年来,管理体系方面的最重要的发展可能是社会责任方面的国际标准。在目前的商业环境下,问题已经不是“是否应该”实施社会责任政策,而是如何有效实施。在ISO9000和ISO14000之后,某个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将是一个最新的管理体系标准,大多数公司意识到,消费者在选择购物时愈来愈多地考虑公司的道德表现,商业行为符合道德标准已经变成一件头等大事,大多数商业发展计划都需要道德评估和环境影响分析。但是必须强调的是,我们所说的这种社会责任标准并不是SA8000,因为SA8000还没有成为国际标准,SA8000的全球的推行尤其是在中国等地方的认证的混乱情况已经引起了不同程度的反感,因此,SA8000未来的发展如何还是未知数。笔者也对SA8000这种单方推动而不是由各国共同推动的方式有很大的怀疑,对其未来的走向也不尽看好。尽管如此,我们切不可对全球性的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和SA8000导入中国可能引发的问题掉以轻心。     社会责任管理不应只是一个单项的行动,应该纳入公司持续发展的框架内。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社会责任必然成为公司成功表现的一个标准,不管社会责任管理是否成为另外一个时尚。总之,随着时间的推移,企业管理重点已经显示出明确的变化趋势,如图2-1所示。为了跟上最新知识更新的步伐和通盘考虑新的竞争因素,很多公司都积极尝试研究这些新的变化,很快它将会成为公司日常议程的必不可少的一个议题。 图2-1:企业管理重点变化趋势

   (二)、企业社会责任将有效地解决劳工问题

   历史和现实都证明,保障劳工权益、维护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对社会安定、政治稳定、经济繁荣和社会进步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相对于政府的行政执法监督,实施社会责任标准提供一个更有效的改善劳动条件的经济手段。     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历来是各国政府及所制定的劳动法所奉行的准则。但事实上,一方面由于立法滞后以及执法人员素质偏低和手段的不足,使得政府行政执法的深度和广度受到限制,存在监督检查的真空和薄弱环节。另一方面,各国政府出于发展经济为其施政纲领首要目标的需要,对于资本的青睐和扶助,自然就顺理成章。因此,政府在劳资关系中失去公正的立场,而与资本的“官商合流”、“官商勾结”、甚至“官商一体”,这种情况在许多发展中国家都发生过。以牺牲劳工的利益来追求经济的发展,已是许多政府政策的出发点。一些国家的政府为了吸引外商投资,不但在出口加工区内减免税项,而且对出口加工区实行特殊的规定,特别是一些有关保护工人的法律法规予以免除,规定劳动法不适用于出口加工区,而工人组织工会的行动更是违反法律。

   欧美企业年度报告和公司宣传册中关于社会责任的陈述逐年增多,这一现象表明,企业管理与社会责任相结合的需求日益增大。尽管许多企业在运营中并无不违反劳工标准的行为,但却无从评判。全球性的社会责任运动有四个主角,他们是消费者、零售商、制造商和工人,他们相互依存,有着共同的利益,同时,他们又相互矛盾,存在一定的利益冲突,正是这一利益冲突引起了愈演愈烈的社会责任运动。消费者的期望是高质量的产品、公平的价格和为工人提供体面的工作条件;零售商的期望是高质量的产品、适当的供货期、合理的价格和为工人提供体面的工作条件;制造商的期望是包括质量、供货期、信誉和价格在内的稳定的业务增长,高质量的工人队伍;工人则期望公平的工资报酬、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和发展机会。     能否实现上述各方的期望并协调发展,答案是肯定的,这就要采取一种负责任的方法,认清各方的利益和期望,制定有效的方案,有效实施及跟进方案的实现。根本的改善要求具有新思维和灵活性,消费者可能要多付出一些钱;零售商可能要支持供应商,如供货周期稍长一些,多提供一些管理支持;制造商可能要长远考虑,采用新设备和新工艺,为工人提供多一些培训;工人应有更多的参与机会,提出建议和意见,因此得到公平的工资和体面的工作条件。当大部分消费者愿意花多一点钱购买具有社会责任的工厂生产的产品时,这将意味着通过适当的经济奖励的方法可以解决血汗工厂的问题。

   当前,ISO9000质量体系、ISO14000环境体系的认证推广全球范围内正方兴未艾,成为企业管理的一个热点。这两项认证制度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企业的质量和环境管理水平,其受益者是顾客、制造商,但ISO9000和ISO1400这两个标准存在致命的制度性缺陷,既它们都没有涉及到工人的基本权利,也没有解决工人劳动条件的问题,因此企业社会责任国际标准管理体系也就呼之欲出,目前世界上不少国际机构或组织正在探讨如何建立具有国际标准又由各国共同来遵守的企业社会管理体系。

   从目前的情况看,不少国际通行的评价标准由于其本身的不足在经济实践中产生了诸多问题,因此,必须对相关的评价体系加以修订和完善。如有些通过ISO9000认证的工厂,新工人入厂时需要交纳一定数额的押金,工人服务一年或者离职时才退还。有的工厂甚至根据ISO9000标准建立了收取押金的制度,有的还制定了专门的程序或作业指导书。在工厂看来,工厂需要为工人提供各种培训,为避免因工人频繁离职而蒙受损失,于是就建立收取押金的制度。这种做法看来是“合理的”,但它却严重地违反了国家劳动法规和国标标准。有些企业通过ISO9000认证后,没有解决安全卫生的问题,仍然经常发生伤亡事故,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也没有改善,有的甚至更差了。有些通过ISO14000认证的工厂,废气排放符合环境标准,但作业场所的尘毒却因为通风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缺乏而严重超标,危及员工生命健康和安全。     随着世界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人们越来越重视人的价值、社会和道德问题、环境问题、健康与安全问题,对于消费者来说,接受一件由剥削童工或囚犯所生产的商品已变得不可思议。对于员工,包括很多工人在内,工作不再仅仅是一种生存手段,更是生活价值、人生价值的体现。所以,企业善待员工,建立和谐的劳资关系,保持舒适的工作环境,也是企业提高工作效率,激发创新精神,从而带来更大的经济利益的一个关键。而这些社会问题都不是ISO9000和ISO14000所关注或者能解决的,而这正是未来的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所必须涵盖的核心内容。

   作者是: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科研处副处长、研究员黎友焕

   该文发表在《2004广东企业社会责任建设蓝皮书》,黎友焕等主编,广东经济出版社2004年12月

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建设情况及面临的形势

   由美国民间组织SAI所制定的SA8000,虽然在现阶段还没有成为国际间的政府行为,但是众多的跨国企业鉴于西方消费者运动、环保运动等等压力和自身的发展的需要,会选择“清洁”供应链强加压力给其供货商。我国近几年来已经有超过35000家企业被国际采购商要求随时随地进行企业社会责任验厂。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强调国际采购的道德原则,直接敦促企业家关注企业的社会责任,并实现公平而体面的工作条件,对我国企业的成长有促进作用。可以说实施企业社会责任,已经成为经济全球化下一种必然的发展趋势。正如联合国劳工署官员在4月底参加国内论坛时所指出的:企业社会责任问题,对内,将影响中国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对外,则将决定国际竞争力的高低。

   虽然SA8000只是企业社会责任的三种推动方式中其中一种的一种形式,不能也不可能代表企业社会责任,但SA8000在国内外的加速推行已经引发了国内外的又一波企业社会责任运动,而且这一波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已经具有来势凶猛的苗头,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因此,本章就将根据SA8000在推行过程中的启示,围绕企业社会责任这一核心问题,展开对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现状的分析,阐明竞争性的市场经济和富有同情心的市民社会之间的协调是企业社会责任问题的根本所在。

   一、我国企业的社会责任分析

   (一)、我国企业的社会责任建设的存在问题

   1、违反《劳动法》规定,侵犯劳动者权益事件时有发生

   中华全国总工会对广东省外资企业进行的一项调查发现,有25%的员工不能按时领取工资,近一半的人被迫每天工作8小时以上;约62%的人一周工作7天,20的人曾受到身体或精神上的骚扰,半数以上工人的收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广东有一家电子塑料制品厂,这家工厂的管理层付给工人的小时工资平均是16.5美分,而中国的最低法定小时工资是31美分。此外,工厂还违反中国5天工作日的规定,强迫工人每周工作7天,每天工作最高达18到20个小时。厂方还违反规定,仅付工人的加班费每小时22美分,并常常迟发工资。在权益保障方面,工人没有合法的工作合同,没有社会保障和医疗保险等。这家企业严重违反我国劳动法每个月加班时间不超过36个小时的规定,工人在繁忙的季节的工作时间竟达到一周103个小时。据报道2001年5月,广东南海照信企业集团下属某台资企业接到订单,为了赶货每天让员工干十四五个小时,使很多员工体力不支。6月27日,23岁的女工姚芳梅昏迷在生产线上,28日死亡。同一天,19岁的男工周智勇也因昏迷不醒被送往医院,7月2日不治身亡。

   2、漠视我国有关保护未成年人法的规定,非法使用童工现象的存在

   我国宪法赋予每一位少年儿童拥有受教育的合法权益,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未成年人的此项权益.而在沿海地区的一些工厂,这种现象却时有发生.例如2003年9月4日,广州《新快报》记者在广州市白云区棠溪一间制衣厂里发现这样一群现代“包身工”――“这些孩子小的看起来只有十二三岁,大的也只有十四五岁,但他们在机器上操作起来却显得十分熟练。”“该厂的工人一天只吃两顿饭,一般在下午3时左右开始吃第一餐,吃完饭后紧接着就开始上班,晚上12时过后才开始吃第二餐。饭菜都是老板自己在出租屋里做的,伙食非常差。”

   3、缺乏相关的职业保护,工伤与职业病的发病率呈快速上升势头

   据广东省职业病防治研究院有关人士透露,伴随着工业生产高速发展的是,广东省新职业病种类也在迅速增加,2001年新发现了11种,2002年又发现了13种,如正己烷、三氯乙烯、二甲基甲铣氨等溶剂中毒;中毒行业也在扩展,电子、五金电镀、制鞋、印刷、宝石加工等行业都发现了职业病,连以前较少发生职业病的制衣业也因为化学品的使用而发现了职业病。据统计,2002年,广东省各类尘肺病患病例数为10742人,累计死亡4617人;全省慢性职业中毒报告79例,全省急性职业中毒共发生22次,病人36例,死亡2例,主要分布于三资企业。①2004年1-4月份,全国发生各类伤亡事故314617起,死亡41393人。②有人评论说:“经济越发达、工人越危险?这条看似悖论的‘职业病定律’却正在现实中发挥着其马太效应。”据报道2002年6月25日,广东省妇联接到一封来自四川的投诉信,投诉人说东莞安加鞋厂有十多名工人得了职业病。当广东省妇联会同有关部门前往东莞安加鞋厂检查时,27名处于花样年华的打工妹被初步确定为正己烷中毒,她们有的已经瘫痪,有的四肢已不能灵活运转,有的人手指无法抓紧筷子。还有更多的女工在出现同样的情况后或者被辞退或者自己辞职,先后离开工厂返回了家乡。

   4、市场秩序混乱,假冒伪劣产品泛滥猖獗,消费者权益受到严重侵害

   自2003年以来,我国安徽、山东、重庆、山西相继发生的劣质奶粉伤害儿童生命事件,已经造成了数百名婴儿出现营养不良综合症。还有广州的假酒案、龙口粉丝案、金华火腿案等等,一件件产品质量事件,可谓触目惊心。 企业危及公众安全的事故频繁发生,再次提醒人们,企业的社会责任问题不容忽视。实施企业社会责任,已经成为经济全球化下一种必然的发展趋势。如今,在西方发达国家,资本主义早期的血腥管理已逐步被人本管理取代,“血汗工资”、“血汗工厂”的做法被摒弃,利润最大化不再是企业的惟一目标。在获取利润的同时,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已逐步成为企业的选择;如企业不承担社会责任,社会公众就会迫使其承担。在2003年11月世界经济论坛的中国企业高峰年会上,我国政府领导人呼吁跨国企业应该超越单纯的经济活动,担负起更加广泛、更加体现人本精神的社会责任,企业只有具备高度的社会意识,才能获得广泛的社会认可,实现长远、持续的发展。

   (二)、企业社会责任的含义与特点 企业作为特定市场的运行主体,它的出现从制度经济学的角度看是出于节省交易费用的目的,其正常运转离不开特定的市场环境与市场机制。现代意义上的企业同样离不开现代市场经济,现代市场经济的特征与运行原则决定了现代企业必须建立在互惠互利的道德基础之上,承担社会所赋予它的责任。

   现代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是:第一、依靠市场和价格来分配资源和分配收入;第二、经济利润作为生产和投资决策中的指导力量居支配地位。这就要求社会的产品、劳动、知识、资本和产权实现商品化,商品交换高度发达。而市场交换必须遵循以下两个原则:第一,等价交换原则,即在买者与卖者之间遵循有支出就有回报的等价补偿原则。第二,自愿交换原则,即市场价格是在消费者、生产者、生产要素所有者等各方的意愿之下通过协商形成的。因此完善的现代市场经济并非以自私自利的极端利己主义为道德基础,而是以自利与他利相结合的互利主义为道德基础。由此决定,权利平等、自由竞争、公平交易、诚实守信、遵守法律便构成了维系市场经济有序运作的基本道德理念。在此基础上我们来分析企业社会责任的含义与特征。

   1、 企业社会责任的含义

   美国著名管理家彼得.F.德鲁克曾经指出:“有关‘工商企业的社会责任的讨论已经进行了一个多世纪。早期有关工商企业社会责任的讨论集中在三个领域。第一个领域是有关私德和公德的关系这个永恒的话题……第二个主要论题大多有关雇主由于其权力和财富而对职工多承担的社会责任……最后,社会责任过去常常是指要求或指派工商业者在社会文化方面的责任:资助艺术、博物馆、歌剧院、交响乐队;担任教育机构和宗教机构理事会的理事;为慈善事业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出钱”。只是到本世纪60年代以后,“着重点完全不同了。它所着重的是企业在处理和解决社会问题方面应该或可能做些什么”。这表明,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时代的进步,人们已经认识到企业的社会责任并不仅仅是企业家为社会公益事业或慈善事业捐款等等企业的“业余”活动,而是要求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必须协调好自身经济利益与社会效益之间的关系问题。

   我们知道企业是以赢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如果企业不只是单纯地从事经济事务,还可以追求利润以外的社会目标,则人们完全有理由担心企业主管有可能将他们物质至上的价值观强加于整个社会。其结果非但企业活动可能没有道德化,不断扩张的企业规模和日益增大的业务反而会使企业所出处的社会更加物质化。今天,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要求企业除了承担传统的经济角色之外,企业在现代社会还要承担“代理人”的社会角色,作为社会资源的代理人,企业就应该不仅为其所有者、消费者和员工服务,而且要服务于全社会。有学者认为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可以划分为三个方面。一是传统社会责任,即强调企业的经理人员应致力于谋求股东的利益。二是特定的社会责任,即企业管理人员必须对受企业组织影响的团体、或是能够影响企业成长的团体负责。三是正面社会责任,即企业的管理人员应有下列义务和责任:1、参与改变环境的活动;2、协调企业与所处环境相异的目标;3、以实际行动调和企业、股东和社会大众的利益。

   2、企业社会责任的特征

   因此企业的社会责任,应该包括两个层次的特征:

   1、法律和制度要求的强制的社会责任。如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这一类的企业社会责任往往是由相关的政府机构通过相应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的等制度的制定来强制推行的。

   2、道德和价值观念要求的自发的社会责任,如更高的环境保护标准、更高的质量标准、慈善事业等。这一类企业社会责任的推行建立在企业文化中对人、自然、社会和谐关系的认可上,体现了企业家自身的人文素质与价值理念。 前者是企业生存的前提和基础,其监管者是政府和司法部门;后者是企业长期赢利的重要因素,其监管者是广大的消费者和公众。目前,企业的社会责任还存在着缺陷。我国的许多企业对社会责任问题的认识还停留在低水平之上,不少企业的行为是“只要赚钱,别的都可以不顾”,环境保护、资源保护、职工劳动权益、安全保护等方面的投入降低到了最低限度,国家强制的社会责任成了一纸空文,更不用说自发的社会责任了。2003年以来连续发生的各种劣质产品事件,再次提醒我们,当前不少企业家对企业的社会责任问题的认识,还停留在较低的水平上。因此,尽快提高我国企业家的社会责任意识刻不容缓。

   从世界范围来看,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推行反映了当今世界人类与自然、个人与社会之间的矛盾。因为迄今为止人类对地球生态环境的最大破坏,恰恰是由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与此相仿,在西方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国家,人类精神道德的最大污染者也是企业,尤其是从事那些精神产品生产和销售的企业。所以,企业审视经济效益的好坏,除了在企业范围内做投入与产出的比较之外,更重要的是要从整个社会范围内,力求用最少的劳动和资源消耗,并考虑到尽量减轻对社会、自然及文化环境的负作用,产出更多满足人们需要,造福社会与环境的产品。这是互利主义对企业的一项基本要求。

   2、企业社会责任的涵盖范围

   世界范围内的不同国家,同一国家的不同发展时期,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的准确认识都不尽相同。目前世界已经涌现了不少各种各样的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如:在本章重点讨论的SAI组织制定的SA8000认证标准包含九方面因素:1、童工;2、强迫劳动;3、安全生产;4、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权;5、歧视;6、惩罚性措施;7、工作时间;8、工资报酬;9、管理体系;又如: ICTI(International Council of Toy Industries)是国际玩具行业协会的缩写,ICTI守则就是指国际玩具行业均要遵守的行业规范。国际玩具行业协会亚洲区执行主席罗伯特.李在日前召开的中美玩具研讨会的演讲中说,国际玩具行业行为准则产生的背景是欧美的销售商和消费者,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希望知道他们购买的玩具是在合乎要求的环境下制造的。ICTI的宗旨正是大力提倡玩具厂商经营的业务符合社会责任准则,达到合法、安全、卫生的要求,对于规范企业行为极为重要。其主要内容是坚持三大原则:第一,“三不用”:不用未适龄童工、不用强迫劳工、不用囚工;第二,“四不拘”:不拘性别、不拘种族、不拘宗教、不拘社团归属;第三,工厂奉守环保法规。“三大原则”体现了厂商对工人的人权、人格的尊重,对政府法律法规的支持,是目前唯一较全面的全球通用玩具商业守则。

   不同的企业社会责任标准有不同的适用范围,有些适用于大部分企业如SA8000,有些仅适用于特定行业如ICTI,但企业社会责任作为西方国家内部处理公司与社会关系的一个新概念,体现了西方国家处理公司与社会关系的动力是社会公众对企业行为的监督和要求,而社会公认的价值体系是公司社会责任的基础。这一概念引入我国,必然对中国社会产生影响。作为社会责任方面的认证体系,这些标准不仅明确了社会责任规范,而且也提出了相应的管理体系要求。将社会责任和企业管理结合起来,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规范组织尤其是企业的道德行为,有助于改善劳动条件,保障劳工权益。从公司社会责任的承担上看,这是一个重要的发展取向。

   (二)、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理解的几个误区

   1、 把SA8000与企业社会责任等同起来

   由于SAI及其下属认证机构和跨国公司等机构的精心设计,SA8000已经在我国大步推进并对我国的企业社会责任建设提出了非常严峻的考验.据调查,境外机构已经在我国的各大城市通过各种形式设立了SA8000的业务办事机构和情报研究机构,在宣传,培训,咨询和认证等各方面开展了一系列的活动,迷惑和误导了人们对企业社会责任建设与SA8000的认识.实际上,据目前国际企业社会责任发展的情况来看,企业社会责任的范围很广,包括要承担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各个方面,维护劳工权益只是其中的一方面的主要内容.企业社会认证的标准体系也同样有很多种类.SA8000只是其中的一种;企业社会责任的认证有第一方认证,第二方认证和第三方认证,SA8000也只是第三方认证中的其中一种,相信不久的将来,将有更多的企业社会责任会推出来。

   纵观国内各种媒体的报道,几乎大部分都把SA8000与企业社会责任等同起来,在次基础上来谈论企业社会责任当然就明显有偏颇了,在加上境外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有意误导,就出现很多人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认识不清,很大程度上阻碍了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的正常发展。

   2、把SA8000当作为国际标准

   SA8000是由美国的一家民间组织牵头制定的自称为国际标准的一种企业社会责任认证体系,ISO组织和绝大部分的国家和国际机构都不承认SA8000,即使到了今年的5月20日,全球通过SA8000认证的企业才有400家,分别来自40个国家或地区,从这400家企业来看,绝大部分都是小型企业,发达国家如英国,美国,日本和加拿大等国家通过认证的企业寥寥无几,且大都是SAI或其认证公司的关联企业,这就足以说明SA8000还没有取得世界大部分国家或地区甚至西方发达国家或地区的认可,也没有取得大型企业的认同,就连站在SA8000认证最前台所谓严格要求其供货企业认证SA8000的跨国公司,其本身也不参与SA8000的认证.

   出现上面这种情况的原因很多,包括认证体系的不健全,认证不严肃,认证费用高,长期维护体系难和企业担心社会对其进行社会责任监督等方面,但SA8000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国际标准却是最主要的原因.

   3、 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自己的事与政府无关。

   今天的中国正面临着一个事实:一方面,中国数以亿计的工人因为经济增长而受益;另一方面,我国劳工状况的改善速度落后于经济增长速度。目前中国的劳资争议事件正以每年30%的速度增长。劳资关系紧张,意味着工人有更多的要求未被满足,也意味着企业主在获得利润的同时受到更多的质疑。也意味着在中国经济高速发展中,有一部分群体的利益和社会公平被忽略或牺牲掉了。对于劳工权益的保护成为沿海许多企业遭受社会责任拷问的缘由。再如,我国每年环境污染触目惊心的状况,媒体也多把责任归结于企业社会责任的缺失。果真如此吗?其实不尽然。

   企业的社会责任并不全是企业自身的事情。而是一个超越法律概念的广泛问题。一个经济体系正常秩序的维持,不能只依赖企业自觉性,而应建立在法律和规则的基础上。而法律的执行和司法只能由国家机关去执行,跨国公司的任何一个组织,并不能够去代替国家的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当前我国不少企业社会责任意识淡薄,不仅与这些企业家的素质有关系,更重要的是相关职能部门没有承担起相应的监管责任。不良商人之所以能大行其道,与相关政府部门没有尽职尽责不能说没有关系。因此,强化监管,以现有的劳动法为主,用健全的法律法规构筑的监管体系来引导企业去落实社会责任,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

   我们的政府近年来也不断地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全国人大每年出台数量众多的行业法规,但核心问题在于没有形成和建立完善的法律监管机制,使得政府立法与公民守法缺乏有效的制衡机制。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就成了一句空话。

   4、 企业的规模与相应的企业社会责任的承担履行程度成正比。

   不少的人都认为企业的规模越大,尤其是跨国企业因其自身在世界市场上的领先优势决定了跨国公司不仅是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积极推动者,同时也是社会责任的最好履行者。大型的跨国公司往往制定有非常严密的公司社会责任准则,如下笔者罗列耐克(Nike)公司所制定的社会责任守则

    “毫无疑问的,我们将在信任、合作、诚实和相互尊重的基础上,与我们合作伙伴开展商务活动,我们期望我们所有的商业伙伴也信守同样的原则。

   Nike公司的核心道德是这样的信念,我们的公司由不同的人组成,我们尊重个人差异,我们致力于为每个人提供平等的机会。 Nike公司设计、制造并销售体育用品。在这一过程的每一步,我们不仅要达到基本的要求,还要实现作为领导者的期望。我们期望我们的商业伙伴也这样做。特此,Nike寻求在以下方面与我们分享承诺的商业伙伴,以推广良好做法并持续改善。 1、职业安全卫生、工资报酬、工作时间和福利。 2、最大限度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3、尊重个人尊严、尊重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权、没有虐待或体罚工人的管理方法。 4、完全根据个人工作能力决定招聘、工资、福利、升职、解雇或退休的原则。

   Nike公司在世界任何地方都遵守这一行为守则,我们保证与商业伙伴一起遭守这些原则。这些原则是我们之间伙伴关系的精髓,我们同样保证遵守以下具体的行为标准。

   1、强迫劳动:合约方庇保证不使用任何强迫劳动,包括监狱劳动、契约劳动、抵债劳动或其他形式。

   2、童工:合约方应保证不雇用任何年龄低于当地法律规定的最低年龄的人,如果完成义务教育的年龄较高,则采用较高年龄,但无论如何不得低于14岁。

   3、工资报酬:合约方应保证至少支付当地法律规定的最低工资,包括法定工资、津贴和福利。

   4、福利:合约方应保证遵守所有法定福利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伙食、交通和其他福利,如保健、保育、病假、紧急假期、产假和例假、年假、宗教、丧假、公共假期和社会保障、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工伤保险及其他保险。

   5、工作时间和加班加点:合约方应保证遵守法定工作时间的要求,加班工作应根据法规要求支付工资。如果加班工作是雇用条件之一,则应在招工时通知雇员。每七天应定期安排一天休息。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60小时,或者遵守当地更低的标准。

   6、安全卫生:合约方应保证制定书面的安全卫生指南,若有宿舍,还应包括雇员宿舍在内,并书面同意遵守Nike公司的工厂/供应商安全卫生标准。

   7、环境保护:合约方应保证遵守适用的国家环境法规,并书面同意遵守Nike公司的工厂/供应商环境政策和程序,在过程和计划中持续改善,减少环境冲击。

   8、文件和检查:合约方应同意保存可能需要证明遵守本守则的文件,还要同意在需要的时候,将这些文件提供给Nike公司或指定的审核员,以便检查。”

   在这些社会责任守则的背后,耐克公司真实的履行情况又如何呢?

   耐克公司以生产体育用品享誉世界,它的运动鞋生产占到全球市场的47%;美国市场的占有率为48.9%。全球雇员2.2万名,合作雇员100万人 (分销商、运输公司等);在其1999年年报中拥有合作企业数中国40家,越南12家,印尼30家,泰国11家,另外在意大利、菲律宾、台湾各有2家。就是这样一家跨国公司,1991年,印尼报道合约工厂虐待2人,1992年,披露了印尼工厂工人工资单与乔丹收入相对照的数据,1997年3月,中国工厂因拖欠工资工人集体上访!

   上述案例不仅仅出现在耐克公司,其他大型跨国公司也时有发生。2004年初,包括中石化、摩托罗拉、英国石油在内的巨头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聚集清华大学,专门探讨企业的社会责任问题。他们表示要更加重视企业的社会责任问题,使企业在社会中找到股东利益与社会利益更好的结合点。这固然值得我们赞赏,但我们更为关注的是这些巨头企业高管人员的豪言壮语之后的实际行动。我们希望,各行各业的有识之士,都能从自身存亡和公众利益的角度出发,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做更多实实在在的事情,至少应承担起必要的强制责任。

   5、 处于原始积累阶段的中小企业可以不需承担企业社会责任。

   与大型跨国公司形成鲜明对照的是我国拥有数量众多的非公有制性质的中小企业,在沿海的珠江三角洲地区、在广阔的长江三角洲,非公中小企业占据经济的半壁江山。据统计,浙江私营企业产值占据全省70%,广东省的私营企业产值占据全省的60%。如此庞大的中小企业,在社会责任承担方面却远远落在了后面。

   企业的发展是对整个社会负有责任,中小企业在创造高速经济增长的同时,也是消耗资源和损害环境的责任人。2003年,中国对全球的GDP贡献为4%,但单位GDP消耗资源高出发达国家的几倍。企业决不能忘记自己的社会责任,中国的一切经济目标都要靠企业来实现。因此,改变经济增长方式的是企业,尤其是沿海地区的中小企业必须关注的,企业决不能因处于资本的原始积累时期而忽视和忘记自己的社会责任。任何企业在面对社会责任时都是平等的,或者说,企业社会责任的承担“人人有责”。从1995年以来,中国沿海地区至少已有35000多家工厂(多数为私营中小企业)接受过跨国公司的社会责任审核。面对这种很可能会引发一场中小企业在国际地位上重新洗牌浪潮的社会责任运动,我们的企业表现又如何呢?非法雇佣童工,收取职工押金、扣押身份证和限制人身自由,侮辱体罚工人,侵犯工人人身权利,超时加班加点,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不依法支付加班费,拖欠民工工资等情况司空见惯。然而须知,这样以牺牲劳动者利益为代价获取产品竞争力,不仅会影响企业劳动关系的稳定,而且会危及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

   在资本主义发展的前史时期――“资本原始积累”时期,企业的发展用马克思的语言来描述:“资本自从来到人间,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只要有资本的存在,最大限度地汲取工人每一滴血汗的动力就永远不会消失,特别是在那些传统工业中,工人们被工具化、非人化――即马克思所说的“异化”的现象特别严重。在我国的沿海地区,在为数众多的中小企业里,这种现象还依然存在。这不能说是社会的倒退,而恰恰说明中小企业的领导者在社会责任意识方面的缺失。

   (三)、对于企业社会责任标准的理解

   现在世界有这样的一种共识,中国是经济全球化少数几个的最大赢家,进入WTO后中国开放市场、减少壁垒,企业参与国际分工,更多的利用国际资源,这是机遇。但同时,外资进入中国也有了同等的权利,市场竞争国际化,企业遇到的竞争更加激烈。企业利用好这个条件就会有发展的机会。中国改革开放20多年取得了巨大的成果,中国企业不是中国20多年来改革成果的独享者,外资进来就是要分享这个成果。中国企业要抓住机遇,参与世界经济的竞争,在世界经济分工中分得一杯羹。企业不能很好地抓住这个机遇,不解决社会责任问题,就不能分享中国改革的成果。因此我们认为,应该在六个层面上全面地理解企业的社会责任:

   1、正确理解企业的概念和定位。

   企业以其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为社会提供着税收、提供着劳动力岗位、提供着产品或服务。这是企业的基础性的社会责任。正是这样的前提,让非公有制企业及其活动在中国获得了广泛的法律承认、政治承认,在经济上,也有了牢固地位。也正是企业在行使着这种责任,才使得现阶段中央和地方两级政府都在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如今没有一个地方政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不提及鼓励、保护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这成了目标,也成了任务。这个层面上的社会责任,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基础性条件是相关的。企业这样的组织在整个社会组织体系中的独特作用,就是由以上这三个提供构成的,这是不可替代的组织功能,也是其存在的基础性理由。

   企业对社会公益事业的积极参与。依照通行的说法,整个社会的财富在市场力量和政府力量的支配下,已经有两次分配,仅有这两次分配,还会留下巨大的缺憾,社会运行进程中的各种复杂的需求无法就此得到满足,那么,就要有第三次分配,企业和企业家的积极参与应该是第三次分配的主要动力之一。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毕竟造就了企业是“财富源地”的特殊性,企业和企业家有条件也有义务通过直接的渠道(比如捐赠)来服务于社会公益事业。社会的教育、医疗、基础设施建设、福利、特殊人群保护、环境保护等大量的领域,需要的不仅仅是政府的财力关照,也需要来自企业和企业家的直接支持。在西方一些社会里,这样的直接支持已成惯例,也在全社会建立起了对企业和企业家在这一方面行使社会责任的既定期望,并且附之于一整套完善的制度安排。

   2、非公有制企业应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

   欧美国家的社会责任运动通过跨国采购对我国非公有制企业已形成巨大压力。一些劳资关系和谐,遵守劳工标准,安全状况好的工厂得到更多定单,获得更大发展;一些违反劳动法规,劳资关系紧张,安全状况差的工厂被取消供应商资格,甚至被迫关闭。

   与此同时,我国政府也提出了“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并将国民经济发展的方针由“持续、快速、健康”6个字改为“持续、快速、协调、健康”8个字。“以人为本”,协调发展已经成为当前社会经济活动的指导原则。政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在这个原则的指导下,加强了对非公有制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从2003年下半年开始,在非公有制经济比较集中的广东省,以佛山市为重点,组织开展了安全监管的试点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为保证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生产探索了监管的新路子。

   当前,社会责任管理成为企业管理的新趋势。非公有制企业也要认识自己对经济、环境和社会发展应该承担的责任,认识到社会责任是竞争优势的一种资源。过去企业成功的惟一标准是利润,今天企业成功的标准不仅要看企业的盈利情况,还要看企业承担多少社会责任。企业在生产产品、获取利润的同时,必须主动承担对环境、社会和利益相关者的责任。只有社会责任表现良好的企业才可以获得社会认可,才可以提高企业的声誉,增强竞争力,保持持续发展。

   3、公民型企业理念的树立对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重要作用

   与知识经济相适应的企业文化精神,是建立在取之有道的行为准则上,处处表现出自己的信仰,企业不只是业主或股东们的工具。作为企业所追求的是当之无愧的美誉和社会责任,而非单一资产;企业把自己视为社会公民,把员工视为企业公民。企业――人道主义论坛协会会长约翰?马雷思卡认为:“企业是为整个社会创造财富的发动机,不仅为企业家和拥有者,而且要为必须公正的得到工资的雇员、从税收中得到资金开办学校和其他公众机构的社团,以及在企业潮流中运气时好时坏的供应和销售公司及其职工创造财富。企业要生产新的有益的产品,这些产品必须越来越安全,不会破坏环境,并能让人们长期受益。……在今天的世界里,企业人士需要确保他们是负责任的创造财富,确保这一过程会造福于整个社会”。

   具体而言,公民型企业不仅仅是法人,本身还具有公民意识和公民理念。企业依法成立,依法享有权利,同时也依法和遵循社会道德的要求承担责任。相当一部分企业是缺少这种意识,把企业赢利看作一切,对所处社区的发展漠不关心,把社会公益事业看作是负担,只重创造经济资产,忽视创造社会公益。更有甚者,只为赢利而不惜污染河水、海水和蓝天,这类企业实际是在侵蚀社会、危害社会。有责任感的企业是消费者信任的企业,尤其是随着消费者变得越来越明智,他们也在期望企业也是开明的公民型企业。2003年,Hill & Knowlton/Harris互动式问卷调查的结果显示,当美国人了解到一个企业在社会责任方面有消极举动时,高达91%的人会考虑购买另一家公司的产品/服务,85%的人会把这方面的信息告诉他的家人、朋友;83%的人会拒绝投资该企业;80%的人会拒绝在该公司工作。

   我们看到因为企业是一个特殊的经济组织,每个人在理论上是平等的,但是,因为资本多寡、技术多寡等原因,企业中的人际等级是客观存在的,而这些等级是被用来实现企业的至上目标――赢利最大化的。在这样的情况下,保护企业中每个人的利益和权利,就成为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在这个方面,企业家承担的社会责任就是维护社会的公平、保护每个人的利益和权利。因为这个目标往往与企业的赢利目标之间在操作上有冲突,因而经常衍生出一系列的劳资冲突,这样的冲突又往往成为社会各人群(阶级、阶层)之间的更广泛冲突的由来。国际上对中国一些地区的“血汗工厂”现象大加指责,其中有竞争动因,但也有大量的出于建立企业社会责任良心的有识之士的声音。前些年耐克公司因为劳资关系而受到指责就说明,在国际上越来强大的潮流就是以企业的社会责任作为一种约束力,来维护企业的劳资关系的基本平衡,来抑制资本强权对员工权益的可能伤害。

   4、企业社会责任在维护社会公正、公平运行方面的职能。

   企业和企业家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不但应该恪守法律,还应该回避那些灰色地带,承担起维护社会运行的公正和公平的责任。这方面的社会责任很少被人关注。灰色交易的普遍性和持久性,已经大大地毁坏了企业的信用基础,也毒化了整个社会的信用气氛。企业活动不能违法,这是不言而喻的,但是,利用制度、规章中的漏洞和利用人性的某些弱点,施以金钱等不正当手段来达到企业赢利目的,是所有企业活动中的重大道德风险,而在现阶段的中国尤其如此。经济社会体制与结构的双重转型过程中,出现了大量法律的、政策的、制度的漏洞,这是需要修补的。而一些企业反向作用,利用这些漏洞来获利,其社会后果十分严重,不但破坏了市场规则的公平,也给整个社会造成经济上、道德上的损失,从每年不断被揭露出的高官腐败案看,某些企业的活动要对这些官员的堕落承担法律上和道义上的责任。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企业家在这方面缺乏的社会责任意识也是一个重要的因素;

   5、企业要主动控制或消除企业活动的“外部性”

    “外部性”或称“外部效应”是现代西方经济学中的术语,它专指企业在进行经济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由第三者(或社会)承担的成本或利益。我们在讨论企业社会责任的承担时,多数情况下是指其负的“外部性”。也就是说,企业在进行成本的核算时并没有考虑到自身的经营行为给他人与社会所带来的效益损失。因为这些外部性后果往往是在企业这个赢利组织的既定精神与活动规则之外的意外后果,最典型的就是企业活动对环境生态、资源结构的影响。各国政府都在以行政的或法律的手段来约束企业活动对环境和资源可能有的破坏,重大项目的环境评估制度就是在约定企业应该在环境保护方面承担起应该有的社会责任。对企业家来说,承担这一方面的社会责任,除了遵守政府政策和法律之外,还有积极地运用经济手段来预防企业活动对环境资源可能的不利影响的巨大空间,尤其是在企业投资和运营的成本设计时,应理性地考虑环境与资源的效应。

   6、建立起社会经济组织与政府组织之间的健康关系

   这种社会责任也没有为企业界和全社会所关注。企业本质上是一种以赢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是社会组织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的活动与其他社会组织每日都在发生密切的联系,其中以政府组织的联系最为重要,政府组织就是掌握行政权力资源的机关。在过去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组织全盘地、直接地控制社会的各种资源。目前这种情况正在改变,人们注意到了,在这种改变中,非政府组织的兴起是一种大趋势。但是,实际上,20多年来大量的新型经济组织的出现对改变政府组织过分控制社会资源、优化社会整个组织体制的作用更大。私营企业的出现标志着中国社会出现了真正的无上级主管的、独立的、市场类型的组织主体。但问题是,这个主体与政府组织之间的关系远没有进入正常的境地,且不说一些政府组织还在利用行政权力来干预经济组织的活动。从企业自身的角度看,很少有企业家自觉到以组织沟通技巧为手段、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与政府组织建立起一种正常的关系,其实,这不仅是在为自己争取良好的经商环境,更是在为整个社会的进步做贡献。

   我们认为,企业这种经济组织是以赢利为目的,但这并不影响它承担一系列的社会责任。恰恰相反,以赢利为目的,更需要有这一系列的社会责任加在企业的身上,这不仅仅是为了约束它的行为,更是为了回归经济组织在一个不断开放以求全面进步的社会中的重大作用。担负起这样的责任,不仅仅企业家要有比较自觉的意识,整个社会也应该有比较自觉的意识。

   二、 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建设面临的形势

   企业的社会责任是任何一个在经济全球化背景的政府和企业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全球500家大公司中,已有三分之二以上在中国设立了企业或机构,中国正日益成为“世界工厂”,出口导向型工业化的发展态势渐趋形成,研讨企业,特别是跨国公司的社会责任这一问题,对于探索国家在对外开放新形势下如何保护劳工基本权利,有着积极的现实意义。从现实的国情看,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建设面临着严峻的形势.

   (一)、企业安全生产事故触目惊心

   应该承认,由于历史原因,作为发展中国家,我们的许多企业在生产安全、员工福利等方面与发达国家存在较大差距,这种差距在短时期内亦很难消除。在一些地区,《劳动法》颁布实施多年,但贯彻落实至今难以到位。有的地区甚至以牺牲员工合法权益为代价换取企业的发展速度,为了降低生产成本,不惜损害员工身心健康。即使在北京这样的现代化大都市,8小时工作制,一周5天的法定劳动时间,也不能被全部落实。如下盘点2003年全国特别重大事故,从中可以折射出我国企业在安全生产责任方面的现状。

   2003年全国发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特别重大事故14起,死亡818人(煤矿7起、360人;非煤矿山1起、237人;烟花爆竹2起、死亡72人;消防火灾1起、33人;道路交通2起、64人;水上交通1起、52人),同比增加2起、194人。

   ――12月30日辽宁省铁岭市昌图县双庙子镇昌图安全环保彩光声响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烟花爆竹爆炸事故。38人死亡。

   ――12月23日22时15分重庆开县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东北气矿罗家16H井发生天然气井喷事故,造成天然气中硫化氢中毒,243人死亡。

   ――12月21日9时30分广东清远市连州市星子镇一无牌证运输型拖拉机在394线30KM+500M处发生翻车事故,造成32人死亡,6人受伤。

   ――11月14日11时44分江西丰城矿务局建新煤矿1010回采工作面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51人死亡,5人轻伤。

   ――8月11日6时40分山西大同市杏儿沟煤矿井下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死亡43人。

   ――7月28日18时8分河北石家庄市辛集市王口镇郭西村烟花爆竹厂(股份制企业,证照齐全)发生火药爆炸事故,造成35人死亡,2人失踪,103人受伤。

   ――7月26日22时15分山东枣庄市滕州市木石煤矿(乡镇有证)发生一起透水事故,井下有35人被困。截止8月24日15时,已找到33名遇难者,还有2人下落不明。

   ――6月19日7时50分,重庆市辖区涪陵区龙桥镇白拱码头长江水域一下行客船“涪陵10号”(船上共有65人),当行至涪陵上游17公里处,遇到局部浓雾,与一上行货船“江龙806号”发生碰撞,“涪陵10号”客船翻沉,船上人员全部落水,造成52人死亡。

   ――6月6日7时30分,广东河源市同发二公司一辆车牌号为粤P01522的大客车(核载30人,实载46人),在开往深圳宝安途中,于义河路段坠入东江,造成32人死亡,14人生还,其中6人受轻伤。

   ――5月13日安徽省淮北矿业集团芦岭煤矿井下二水平发生瓦斯爆炸事故。 爆炸范围涉及一个采煤面和两个掘进面。当班井下有 114名作业人员,其中86人死亡,9人重伤,19人轻伤。

   ――3月22日12时50分山西吕梁地区孝义市驿马乡孟南庄煤矿(乡镇有证)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当班作业87人,15人脱险(包括获救4人),造成72人死亡。

   ――2月24日14时55分贵州六盘水市水城矿业集团公司木冲沟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当班井下有353人作业,其中:296人安全升井,18人受伤(4人重伤), 39人死亡。

   ――2月2日17时50分黑龙江哈尔滨市道外区天潭酒店发生火灾事故,造成33人死亡,23人受伤,其中10人住院,经治疗无生命危险。

   ――1月11日4时40分黑龙江哈尔滨市方正县宝兴煤矿(乡镇有证)井下施工密闭过程中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当时井下有36人作业,其中2人生还,34人死亡。 2003年全国发生一次死亡10-29人特大事故115起,死亡1732人,同比减少1起、死亡人数增加13人。其中:

   煤矿企业 发生44起,死亡701人,同比减少3起、49人;

   非煤矿山 发生3起,死亡47人,同比增加2起、35人;

   非矿山企业 发生8起,死亡113人,同比增加1起、34人;

   消防火灾 发生4起,死亡61人,同比增加2起、25人;

   道路交通(含乡村道路) 发生44起,死亡648人,同比减少5起、55人;

   水上交通 发生2起、死亡和失踪44人,同比增加1起、19人;

   渔业和其它船舶 发生10起、死亡和失踪118人,同比增加1起、4人;

   铁路、民航 未发生特大事故,同比持平。

   (二) 、企业社会责任建设――面对SA8000的挑战

   SA8000作为社会责任方面的一个认证体系,不仅明确了社会责任规范,而且也提出了相应的管理体系要求。将社会责任和企业管理结合起来,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规范组织尤其是企业的道德行为,有助于改善劳动条件,保障劳工权益。从公司社会责任的承担上看,这是一个重要的发展取向。

   SA8000标准重点推广的领域包括:1)零售业。2)跨国公司。3)劳动密集型产业。这正是中国经济的敏感地带。作为世界上吸引外国直接投资最多的发展中国家,中国已经成为跨国公司生产链上的重要一环;全球零售业已经把我国当作其最为重要的采购基地。中国具有出口优势的基本都是劳动密集型产业。尽管SA8000标准的宗旨是好的,但SA8000标准有可能成为西方发达国家抑制中国出口贸易最有效的武器。欧美一些企业推行SA8000认证标准,对我国影响最大的是以服装、制鞋、纺织出口为主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因为这些企业中还有相当一部分在生产条件、生产安全、职业健康等方面与认证标准存在较大差距。浙江一家鞋厂为增加企业的竞争能力,曾请专业人士按照SA8000认证标准给企业做了一次初步预算,结果发现,仅最低工资保证一项,如果通过该项认证标准,每年就要增加支出300多万元。

   由此看来,以SA8000认证标准为切入点,我国的企业责任建设面临如下挑战:

   1、中美贸易摩擦引发的国际经贸问题政治化。

   美国前贸易代表巴尔舍夫斯基,在2003年来华参加博鳌亚洲论坛年会时曾说过,有关中美贸易关系的辩论正在美国展开,这意味着过去两年平静的美中整体关系正在接近一个敏感阶段,而这个阶段将会持续到美国周期性经济复苏之后,持续到今年美国总统选举之后。当前的这些摩擦并不直接指向中美政治关系的核心,而一直集中在贸易和经济问题上。 可以说美国国内各种力量正在拿中美贸易逆差问题作文章,向政府施压。他们无视的现实是,中国的工人正在为跨国公司生产加工产品,再以低廉的价格输入美国市场,中国低廉的劳动力正是在为美国等欧美国家的消费者服务和打工,没有中国低廉的劳动力就没有欧美市场相对低廉的商品价格。而中国与欧美国家相比就是拥有低廉的劳动力成本和13亿人口的巨大市场优势。限制中国产品进入美国,对许多美国企业和消费者造成的损失与中国生产者相同。

   从现实情况来看,中美贸易平衡在短期内是难以如愿实现的。而中美经贸关系发展迅猛,首先是因为两国经济分别为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中最活跃的经济体,是需求旺盛促使两国经贸关系迅速发展。而中美经贸关系之间存在鲜明的互补性,从经济结构看,中国经济中占主导地位的是传统的劳动密集型产业,且大部分轻工产品的产量已经在世界上排名第一。美国经济中占主导地位的则是技术密集型的IT产业和与之密切相关的服务业。从贸易结构看,中国对美出口的主要是鞋类、服装和玩具等传统产品。两国互补性特征决定,发展经贸关系有利于中美双方的经济利益,而歧视性政策将使两国经贸关系难以顺利发展。理论上,入世意味着中国将无条件享受“最惠国待遇”,但实际上中国依然面临包括美国在内的WTO成员对我国采取的过渡期“特殊待遇”的制约。这虽说只是国际贸易中的一股支流,不能阻挡全球化贸易蓬勃发展的大局,但我们也不能因此而掉以轻心。因为,如果对贸易纠纷听之任之,就会扩大其负面影响,使我国贸易的航船偏离正确方向。中美两国经贸摩擦的根源仍未消除,未来国际经贸关系仍将在摩擦中发展,未来几年,中美贸易摩擦很可能会集中在美国有很强的竞争力而我国想独立发展的一些高技术、高资本含量的产业。中国现在处于高速发展的阶段,需要拥有属于自己的自主知识产权一些产品的标准,这也符合WTO有关协定的内容。而到那时中美之间的贸易冲突会更加激烈。

   短期内,这种辩论可能波及到政治领域;长期来看,它将涉及到处在中美关系中心位置的经济问题。

   最实质性问题与要害在于把人权问题与贸易结合起来,最后达到贸易保护主义的目的。在世界经济发展不均衡的背景下,全球贸易保护主义重新抬头。美国利用各种制裁手段,构筑其贸易壁垒,中美之间的争端不过是美国国内贸易保护主义的聚焦点。在布什执政的3年内,美国流失了至少260万个工作岗位,失业梦魇一直困扰着美国人。美国政客需要替罪羊来化解国内日益高涨的不满情绪。中国是美国最大贸易逆差来源地以及美国重要的海外投资地,这使中国成为最合适的美国政治牺牲品。密歇根大学政治系副教授Mary.Gallagher也指出,近期SA8000标准被不断提及和美国目前的总统大选也有关系。民主党批评小布什在执政期间,尽管经济好转,但是美国的失业率大增,主要是因为劳动力密集性产业几乎都转移到了中国等发展中国家,而正是中国价格低廉的劳动力抢了美国人的饭碗。

   2、SA8000标准的推行使我国劳动密集型企业成本优势丧失

   作为一项国际标准,SA8000对于发展中国家,尤其像我国这样一个劳动力资源丰富、劳动密集型产业在产业结构中占有很大比重、且不少企业的劳动生产环境和条件尚待继续改善的国家来说,确实是一个严峻挑战。

   在国际生产体系中,中国与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显然,使我国成为“世界工厂”的最有利条件是大量的廉价劳动力资源。随着2005年加入WTO过渡期的终结,企业外贸经营权的放松,竞争性的出口必然会进一步挤占他国的市场份额,在多种利益的磨合下,经贸磨擦的强度将趋加大。美国政府已经开始关注起初他们并不关心的SA8000对贸易限制的巨大作用,于2003年底专门拨款100万美元要求SA8000加快在中国和越南的推广,将劳工权利与订单挂钩,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据不完全估计,1995年以来,我国沿海地区至少已有3万家工厂接受过跨国公司的社会责任审核,有的企业因为表现良好获得了更多的订单,也有部分工厂则因为没有改善而被取消了供应商资格。SA8000标准一旦强制性实施,受影响较大的当属那些劳动密集性行业,纺织、服装、玩具、鞋和化工原料等,这些都是我国现时出口重头产品。对于很多企业,SA8000是一道新门槛,现时绝大多数企业还处在原始积累阶段,特别在一些中小企业,加班加点、劳动条件差等现象不可避免。联系到我国存在大量劳动密集型产业,这一标准的实施对我国的出口企业杀伤力还是挺大的。按照这个标准,国内企业不能任意延长工作时间、雇佣童工、欠薪等,这些其实都跟我国的劳动法相符合,只要做到遵纪守法,企业通过这个认证应该没有问题。但对那些经常需要加班的企业来说,如果实施这一标准,无疑对企业的正常运转会产生影响,甚至有可能无法完成订单。如果现在就严格执行SA8000认证制度,将使我国大部分企业陷入认证危机。

   正是由于社会文明与经济发展的阶段不同,各国在实施劳工标准时客观上呈现出各自的特殊性和过渡性,而全球统一的SA8000标准在某种程度上实际成为发展中国家进入国际市场的障碍,其致命关键在于它有效地降解了发展中国家在竞争中最大的比较优势――劳工成本。因为实施SA8000的认证和维护,需要企业投入巨大的人力、物力、财力去申请和更新,无疑将大大增加成本,使企业不堪重负。

   所以我们认为,SA8000影响全球产业国际竞争力的因素一是成本,二是产品差异性。它一方面降低发展中国家生产的比较成本优势,另一方面增强发达国家产业的差异化优势,在此消彼长的互动中争夺国际市场。我国政府、企业和民间组织对此应引起高度警醒:随着我国开放程度的不断提高,SA8000对我国的冲击将会更大,将成为我国对外贸易中面临的最大障碍,必须引起各有关方面的高度关注。

   3、来自“社会壁垒”的挑战

   社会壁垒是以劳动者、劳动环境和生存权利为由采取的贸易保护措施。企业社会责任这一概念,是随着资本的不断扩张而引起一系列社会矛盾,诸如贫富分化、社会穷困,特别是劳工问题的激化而引起世界各国政府与人权组织等非政府机构的关注的。

   一般来讲,对于中美贸易争端增多的解读,国人多把原因归于美国国内政治经济形势处于特殊时期――经济低迷,大选在即。不可否认,这是两国摩擦增多的一个重要背景和诱因。但是,人们往往忽视另一个重要的背景,在中国经济日益崛起的时候,中国已经不知不觉进入了“国际经济摩擦时代”:一个大国的崛起,往往导致国际格局、世界秩序的急剧变动。中国的崛起必然会面对各种阻挠和挑战。对于中国来讲,国际经济摩擦时代已经来临了。未来20年内,中国面临的国际经济摩擦将会日益严重。而这种摩擦不是偶然的,而是必然的;不是战术性的,而是战略性的。中美之间的贸易摩擦,将逐渐成为两国关系的常态。

   因此,我们认为,当前SA8000的兴起,是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关系失衡后的产物,是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在国际贸易市场上竞争态势的一种调整。SA8000实际上成为发达国家急于寻求的遏制发展中国家提高竞争力的手段,既修筑起非关税的贸易壁垒,而又援引更具道义假象的理由,拼凑为劳工权益与经济问题挂钩。 “社会条款”,从而引申出在贸易冲突中新的话语主题。正是在这样的特殊背景下,在西方发达国家中,一种以劳工标准为主要内容的,新的民间壁垒即SA8000开始逐渐流行,在政府的首肯和支持下,大有由民间壁垒走向政府壁垒的趋势。

   三 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的思路

   加强“社会责任意识”既是国家形象问题,也是社会形象问题,关键在于我们如何理性地看待它并且如何运作令其宗旨服务于我们。这取决于政府是否对国民尽到了解释、说明的责任,以及国民对政府决策的透明度是否信任。最关键的还是取决于中国国民能否以主人公的意识来面对世界。只有形成一个生动的、理性的市民社会,才能为成为取信于世界的大国奠定基础。成熟的市民社会是公司和企业能够践行社会责任的不可或缺的条件。

   面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挑战,是主动采取策略应对还是被动接受,是一个无可回避的考验。值得注意的是,我国最高立法机构已经通过相关的三个国际公约和宪法修订,大大改善了包括SA8000标准在内的一系列社会责任标准在中国转化的社会经济环境。在2003年11月世界经济论坛的中国企业高峰年会上,国务院副总理黄菊呼吁跨国企业应该超越单纯的经济活动,担负起更加广泛、更加体现人本精神的社会责任,企业只有具备高度的社会意识,才能获得广泛的社会认可,实现长远、持续的发展。

   (一)、如何全面认识企业社会责任?

   包括SA8000在内的各种国际标准虽然有可能成为贸易壁垒,也可能使我国企业失去成本优势,并且使我国企业面临各种各样的挑战,但这些都只是其体现的一个方面,我们应对企业社会责任有全面的认识。

   企业社会责任标准体现着当今社会对工商企业发展趋势的一种期望,从较深层次提供了一个社会组织所应当规范的运作模式,是西方国家的企业己大多自愿遵循的道德标准。就长期而言,这一标准会作为一种外力,促使企业在追求生产效益的同时,也在环境保护与劳动保护上下功夫。中小企业尤其应该有一种长远的发展观点,自觉地把这些要求纳入到自己的管理要求里面。同时也可以学习跨国公司先进的管理理念,把对社会的责任当作是自己的一种责任,“取之于社会,用之于社会”。

   这意味着企业为了在采购和消费层面中树立良好的形象,保持在对劳工标准非常关注的消费者中的销路,将不得不采取措施,改善劳工条件,争取SA8000认证。这必然要耗费很多时间和精力以及更多的管理费用和成本。尽管从成本角度看竞争力将降低,但从获取认证可以突破国外壁垒角度看,对企业以后的发展是有帮助的。但这对成长中的中小企业而言,仍是超前之痛。SA8000被引入中国的同时,即引发了另一种声音:此类标准,对于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中国而言过于超前;也有声音说,这根本就是一些发达国家试图阻止中国产品出口的“阴谋”,是一种新的“劳工标准壁垒”。这个标准要求过高,不符合中国的国情。这将提高中国的劳动力成本,从而降低中国产品的竞争力。在现阶段实行过高标准,将会使得跨国公司不再来中国采购。沃尔玛事件给珠三角和长三角的数十万家企业敲响了警钟:不降低成本,可能失去订单;但过度降低成本,同样可能失去订单。另一方面,对于工人来讲,虽然采购方的压力有助于改善自己的待遇,但自己同样可能因企业成本过高失去订单,而丢掉饭碗。

   尽管SA8000标准带有“劳工贸易壁垒”的目的,但是实施企业社会责任是经济全球化下一种必然的发展趋势,中国应该重视并自行加入这个潮流。需要特别强调那种以牺牲劳工利益为代价吸引外资的做法是不足取的。依靠廉价劳动力获取的产品竞争力并没有和中国的经济增长呈协调发展,这样的状况继续持续的话,不仅会影响企业劳动关系的稳定,而且会危及社会经济和政治的稳定。企业在取得利润时需承担社会责任,国家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应维护社会公平。要看到SA8000认证对我国企业的影响也不完全是负面的,SA8000具有介乎于合理和不合理之间的双重性,其标准中涉及的多是产品标准和产品以外的东西,范围非常广泛,评定程序复杂,涉及一系列技术、法律、行政管理等各个方面和相关部门。从获取认证可以突破国外壁垒角度看,通过SA8000认证对企业以后的发展是有帮助的。

   对于“贸易壁垒”一说,现时我国舆论有不同的声音,但大都承认这对大多数出口企业来说是“一道槛”。在长三角、珠三角的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己有宣传意识和危机感,着手要对现有的劳动法规加强监管,用相应的制度、管理方法来使得本地企业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让我们现有的法律体系跟国际接轨。政府、社会组织及企业有必要及早启动应对措施,转变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观念,加强认证意识,从而提高企业的综合竞争力,突破西方国家新的贸易壁垒。

   总的来说,SA8000虽然有其消极的一面,但我们应重点考虑其积极面。对于我们这样一个发展中的大国来说,企业注重社会责任是一种必然的发展趋势,也是一种必需的发展趋势。加强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的过程会使企业增加成本,甚至一些小企业会因此负担不起,但从长远来看,对于企业进一步扩大出口有益无害。完善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将成为国际市场竞争中的又一重要武器,当前已经不是是否应该实施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的问题,而是如何有效实施。

   (二)、企业应以何种心态看待企业社会责任建设

   企业社会责任的话题强化了企业界与学术界关于企业道德的讨论。在理论上,这场讨论涉及到如何协调好一个竞争性的市场经济和一个富有同情心的民主社会。企业是首当其冲的利益相关者,企业面对包括SA8000在内社会责任的挑战的反映应该说有三类心态:完全难以接受的、正在逐步转变形象及态度的,还有变被动为主动,把社会责任融入公司经营之中的。

   多数企业并不能自发性地接受企业社会责任认证标准。据有人在珠三角了解,80%的企业没有执行《劳动法》对工作时间和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更谈不上其他社会责任问题。美国的一项对纽约零售行业的调查表明,如果设定最低工资标准,作为对最低工资提高的反映,许多商店降低了佣金的支出,取消了年底奖金,减少了带薪度假。美国对饭店的一个研究报告显示,最低工资每提高1%,饭店减少轮班奖金4%,解雇金7%和病假3%。

   因此,企业更多的是经济驱动,而非道德驱动。

   各种工会组织、人权组织和反全球化组织是企业社会责任标准的积极推动者,他们首要瞄准的目标就是大跨国公司。1999年西雅图WTO部长级会议期间,反全球化人士和人权组织把西雅图街道上的麦当劳给砸了,原因是麦当劳使用廉价劳动力。麦当劳为自己辩解,它在全世界121个国家有29000家连锁店,70%的连锁点属于当地独立的企业,这对麦当劳承诺社会责任有一定困难。但麦当劳表示积极改变形象,目前,麦当劳每年都出版一份关于公司社会责任的年度报告。麦当劳公司的转变可以说反映着跨国公司对社会责任的认识转变进度。还有其他一些大型跨国公司如耐克、沃尔玛、迪斯尼、锐步、阿迪达斯、麦当劳等也制定了自己的生产行为守则。

   当然也有一些公司变被动为主动,以社会责任为突破口,宣传自己。美国星巴克咖啡就这样的一家企业。星巴克公司是成长最为迅速的企业,它1971年始建于美国西雅图,现在在全世界已经有了7300个分店,2003年的利润额为40亿美元。在曼哈顿24平方英里的面积上,星巴克建有124家咖啡店,而且今年还计划再建造4家,这意味着当地每12000人就可以享受到一家星巴克咖啡店的服务。1999年的星巴克还是反全球化分子重点攻击的目标,在WTO部长级会议期间,西雅图的星巴克被迫关闭,但今天,它已经变成了具有“社会责任”的公司。星巴克购买74%的绿色咖啡。为了保证农民的收入,星巴克在世界咖啡市场价格降到40到50美分一磅时仍然用1.2美元来收购咖啡。星巴克同时不忘了国际环境组织合作,向农民们宣传,只要是绿色咖啡,星巴克就愿意出高价格购买。星巴克咖啡的CEO奥林?史密斯说:星巴克的最大成绩之一,就是说服顾客付3美元的高价买一杯“有社会责任的咖啡”。

   总之,如何推动企业具有社会责任还是远未解决的一个问题,SA8000可能在整个运动过程中起到强制推动作用。但许多经济学家称这是一场零和博弈,正如对纽约零售业的调查所显示的,企业对付最低工资的博弈手段就是减少职工的其他福利。然而,社会毕竟在有序地进步,星巴克的战略更值得企业思考,在树立社会责任的企业形象的同时,星巴克的经济扩张并没有受到影响。

   通过这场激烈的讨论,我们可以看到现代企业被给予了更多的面孔,更多的责任,但也同时造就了更多的机会。企业应更多地思考,除了传统的节约成本(职工工资等)战略外,社会责任也可能成为经营战略的一部分。融合是趋势,它能够创造更多效用而抵触的最好结果是零和博弈无法产生更多的利益空间。

   (三)、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的思路

   1、 在企业文化中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

   坚持以人为本,必须充分尊重员工,保障员工的民主权利。坚持以人为本,就是“人人都要把人当做人来看”,尊重人的权利和尊严。具体讲,一是要保障员工的参与权,使员工的合理要求得到充分体现;二是要落实员工的知情权。只有让员工知情,才能将员工当家做主的民主权利落到实处。要积极探索和实践非公有制经济单位民主管理的多种实现形式,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员工的民主权利;三是强化员工的监督权。员工的监督是最基层、最直接的监督,要通过厂务公开、民主评议等形式,落实员工的监督权。

   坚持以人为本,必须坚持一切为了员工,切实维护和发展员工的合法权益。包括维护员工的民主权益、劳动经济权益和精神文化权益。在当前,首先应该维护好员工的劳动经济权益,这是员工各种权益的基础。要继续建立健全平等协商、签订劳动合同制度,把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与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劳动权益通过合同形式加以保障;

   坚持以人为本,必须加强教育和培养员工,培养高素质的员工队伍。 现代企业的发展,必须建立在人的发展的基础上。当前,员工素质难以适应企业现代化建设需要的现象较为普遍,高素质技能人才缺乏的呼声越来越高。培养具有较高技能水平的“蓝领”工人,已成为重要问题。要围绕增强员工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竞争能力,在企业中广泛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当知识型员工”活动,有计划地实施“员工素质建设工程”,鼓励员工学理论、学文化、学技术,提高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

   2、重视企业安全责任建设

   第一,加强对企业的安全监管,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保障人权的要求。特别是中小企业的从业人员,大多数来自于农村。他们远离家乡,生活状况比较艰难,安全健康权益更容易受到侵害。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明确提出“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权利,是最基本的人权。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就必须更加关注企业的安全生产问题,切实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第二,加强安全监管,是推动经济健康发展的需要。任何企业的发展,必须以安全生产为前提,建立在员工安全健康水平不断提高的基础上。企业产品出口和参与国际竞争,更需要做好安全工作。“带血的煤”和“带血的产品”,无疑会成为某些西方国家限制我国产品出口、制造贸易壁垒的口实。为了使企业顺利进入国际市场,理直气壮地参与国际竞争,必须对其安全生产实施严格的监督和管理,必须把伤亡事故大幅度降下来。

   第三,加强对企业的安全监管,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需要。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内容。安全生产着眼于人,旨在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先进思想和科学理念。大力改善包括非公有制企业在内的各类企业的安全状况,防范和控制各类伤亡事故,大幅度减少事故损失,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和前提。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人的生命价值越来越受到珍视。但也确有一些地方和单位,在发展经济的过程中不同程度地放松了安全生产工作。表面上看,经济增长速度确实提高了;但与此同时,事故总量也上升了,各类社会矛盾和问题也加剧了。所以,经济发展绝不能以牺牲劳动者生命安全为代价。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从一定意义上讲,就是要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上,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统一规划、全面部署、共同推进;就是要加强安全监管,不断改善劳动者的生产环境和生存条件,实现真正有意义、有前景的发展。

   第四,加强对企业的安全监管,可以推动全国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企业的安全状况能否改善,对全国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具有决定性作用。从基础性因素看,非公有制企业是最缺乏安全把握的。无论是从设施设备、管理水平、员工素质,还是从劳保待遇、医疗救助条件几个方面看,私营个体企业都存在着一些问题,基础比较薄弱;从发展趋势看,随着公有制经济在一些领域逐步退出,私营个体非公有制经济将全面进入国民经济各个相关行业,这类企业在安全生产工作全局中的位置将越来越重要.

   3、注重创立和谐与可持续的企业精神。

   和谐是企业发展的永恒主题。和谐应是全方位的和谐。包括企业内部与外部的,内部的如厂长经理之间、领导与员工之间、员工与员工之间的和谐,即上下层之间的和谐与同一层面关系的和谐;外部的如与其他企业之间、与市场之间、与环境之间的和谐等等,这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古语说的好,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人和万事兴,和为贵是中华民族的一个传统理念。所有这些内部关系的和谐、外部关系的和谐、人与工作的和谐,构成了一个整体的系统的和谐,只有这样的和谐才能为企业的发展创立一个良好的环境。

   新世纪企业的生存和发展面临着一系列新的挑战和压力,包括消费者权益保护运动、环保运动、政府经济、环保立法和政策等宏观经济环境方面的压力,消费者的绿色消费需求和竞争者对产品的价格、质量、品牌等微观环境的压力,也就是在这些社会责任和压力并重的情形之下有关学者提出了“绿色”价值理念。其含义是多方面的:中心意思是指保护地球生态环境、促进人、自然、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的和谐关系,确保人类社会的持续发展。这也是企业自身的利益和社会发展的道义。而可持续发展是人类对工业经济和技术社会发展到现阶段主动作出的理性反思。社会可持续发展,一方面关注日益恶化的生态环境和日益枯竭的自然资源,强烈要求提高环境意识,改善增长质量,对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和资源加以保护和恢复,另一方面呼吁保留基本文化传统和共同价值,认为这是社会的凝聚力,强调共同信仰和道德标准是新时代的需要。

   对现代社会中地位越来越重要的现代企业而言,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意味着要明确自身的社会责任和社会功能。企业的社会责任和社会功能是以创新为核心的“企业家精神”就绝不会有经济学家熊彼特定义得那么神圣――创造性破坏。如果人类要避免全球生态环境出现灾难性后果,遏制经济全球化的负面影响,企业就必须起模范作用,作标准的指定者和执行者,共同创造积极的道德环境和生态文明,维护全球公众的利益,这是时代赋予每一个企业家和经营者的历史责任。与此同时,企业还要在剧烈的社会变化中建立起战略性思维,审时度势,应对自如,通过建立在公共道德规范基础上的持续创新,不断确立自己的市场地位,延续自己的生命周期。

   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核心是创新。企业的核心问题是有效益,有效益不仅要有体制上的保证,而且必须不断创新。只有不断创新的企业,才能保证其效益的持续性,也即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伴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不断发展,知识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市场创新等已成为企业发展的动力。没有创新企业就无法在竞争中取得优势,也无法保持企业永继发展的能力。所以,企业可持续发展重点强调的是发展而不增长。无论是企业的生产规模还是企业的市场规模,都存在着一个增长的有限性。增长是一个量的变化,发展是一个质的变化。一个企业不一定变得更大,但一定要变得更好。企业可持续发展追求的是企业竞争能力的提高、不断地创新,而不只是一般意义上的生存。

   企业创新是全方位的创新,其核心是观念创新。观念创新是按照新的外部环境调整价值尺度、思维方式、行为方式和感情方式等诸多方面的文化心理,创新意识的建立是一种否定自我、超越自我的过程。这是企业创新的先导。观念创新中首先是价值观念的创新。价值观念主要是指企业经营的价值观念,包括消费者价值观、利润价值观和社会价值观等。价值观念的创新是指要随着形势的发展而不断改变自己的价值观。观念的创新决定着决策的创新、管理的创新,决定着企业行为的创新。所以创新应该反映在企业的各个方面,包括技术创新、管理创新、体制创新、经营创新等等。所有这些创新,最后都会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反映出来,会落实在企业的产品创新上。

   企业可持续发展、创新具体落实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在于企业的战略目标上。企业要在对企业未来发展环境的分析和预测基础上,为企业提出总体的战略目标,企业的一切目标都服从于或服务于这个战略目标。

   其次,企业可持续发展在于环境的应变性上。成功的企业都有较强的适应环境变化的能力,这些能力是企业对市场信号显示的反应。因此,有人在界定长寿公司时指出:“对周围环境的敏感代表了公司创新与适应的能力,这是长寿公司一大成功要素”。企业的适应性还表现在对生态资源利用的适应性,企业如果忽视对生态资源的保护和利用,企业就很难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其三,企业可持续发展表现在竞争的优势性上。企业可持续发展与社会、生态系统可持续发展的不同之处是,社会、生态可持续发展要实现的是一种平衡,而企业可持续发展要实现的是在非平衡中求得竞争的优势。企业可持续发展的过程中,必须不断地提高自身的竞争能力和水平,才能实现永续发展目标。

   作者

   梁桂全:广东省社会科学院院长、研究员

   黎友焕: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科研处副处长、研究员

   该文发表在《2004广东企业社会责任建设蓝皮书》,黎友焕等主编,广东经济出版社2004年12月

论企业社会责任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

   摘 要: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是我国改革开放继往开来的重大举措,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企业作为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在享用社会资源获取利润的同时也肩负着社会责任。构建和谐社会,企业责无旁贷并理当成为主力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措施主要从企业自身、国家法律、社会稳定和公益慈善四方面贯彻进行。

   关键词:和谐社会;企业社会责任;措施

   中图分类号:271 文献标识码: 文章编号:1000-2731(2006)05-0044-04

   我国改革开放20多年以来无论在经济、科技还是其他领域都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就,经济发展进入“黄金发展期”。但另一方面,我们过去的经济增长方式却在新时期面临新的考验,经济与社会、人与资源环境的矛盾日益突出,社会也进入矛盾集中激发的时期,可持续发展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对于过去所强调。经济优先。所产生的严重后果,我们开始有了深刻的反省与认识,并着手调整和修正原有的价值观,党中央及时提出了建设和谐社会的战略性工作要求,同时理论界也开始引入“企业公民”这一全新的企业管理经营理念。

   一、构建和谐社会意义重大

   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并明确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这一全新发展理念的提出反映了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认识,是我们党在治国理政理念和思路上做出的创新。对整个社会来说,构建和谐社会可以有效地缓解社会各阶层之间的矛盾,引导社会各阶层人们互相尊重,促使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向平等友爱、融洽和睦的关系进一步发展;和谐社会观提倡和主张的和谐,有利于协调市场经济中的利益冲突,并促进社会与自然的可持续发展[1]。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我们党新时期执政的一项重要任务,体现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对在“十一五”期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有着极强的现实针对性。构建和谐社会就是对改革开放以来的经验总结,统筹和理顺中国当前社会的各方面关系,维护新时期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和社会和平稳定,因此有着划时代的意义。和谐社会是一种“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受益者将是全社会的所有人。因此需要全社会的每一个单位、每一个人都来共同努力,承担起建设和谐社会的责任。当今企业作为社会的普遍基本组织,是重要的经济发展推动力量,其地位与作用愈显重要。乔治.斯蒂纳(George.Steiner,2003)和约翰.斯蒂纳(John. Steiner,2003)指出,“企业有着改变社会的巨大影响力”[2]。那么,在中国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企业应该承担一个什么样的历史使命呢?

   二、企业社会责任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

   企业要承担构建和谐社会的责任,最重要的是应化责任为竞争力,把提高责任竞争力作为企业参与社会和谐发展的主要途径。只有把财富和社会责任结合起来,才能使企业家变成一个在社会上真正富有影响力的阶层;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是企业的文化和价值的基本体现,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有机组成部分,在和谐社会建设中占有不可缺少和无可替代的地位。企业在经济领域追求利润最大化经营目标,与此相应的是企业要做好“企业公民”职责,承担相关的社会责任。从发达国际的发展历程和众多案例来看,企业积极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无论对于构建和谐社会还是对于企业本身的发展,均是利大于弊。

   1.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是实现财富优化配置的良好途径

   社会物质财富的创造主要是以企业为主体的,企业是社会财富的基本生产经营单位,以创造社会财富为己任。纵观那些经济运行比较健康、社会发展比较和谐的国家和地区,他们无一不拥有一批实力雄厚、盈利能力强、具有可持续发展和强大财富创造功能的企业,这些企业构成现代商业社会的中坚力量,是社会经济的重要稳定器,在社会事业和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着主力军作用。如果离开了企业的财富创造功能,就等于失去了企业生存的前提条件,也就失去了构建和谐社会的物质基础。企业社会责任经营理念的贯彻与运用,一方面要求企业创造更多的物质财富,另一方面还要求企业将财富进行更优化的配置,造福社会。在企业留有积累和企业所有权人获得回报的同时,合理地照顾企业的其他相关利益者,做一个体面的。企业公民0。更好地发挥企业的财富创造力和对财富的配置能力,目的是为社会和谐发展打下坚实的物质基础,使企业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社会财富的创造者。优化配置财富资源,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协调各方利益、缩小城乡差距、统筹区域发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标志,同时,这些目标的实现必须建立在社会财富不断增长、国家财力日益雄厚的基础之上。

   2.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是调节社会公平与经济效率的有效杠杆

   首先,公平是效率的起点,社会整体的效率和可持续发展,必须以公平为保障;其次,公平也是效率的目标,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不只是追求的增长,其最终目的是增进全体人民的福利。企业社会责任要求企业诚信经营,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遵循市场运作规则,进行公平竞争。和谐社会的目标是实现社会的全面进步,和谐社会所要求的公平并不是与效率对立的公平,而是可以增进效率的公平。实际上,在各个经济领域,竞争与合作是同时存在的,两者都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力量,并且缺一不可。片面强调竞争,很容易将人导入“人越自私,社会越进步”的错误世界观之中,加大了社会的不公平,拉大了社会发展差距;片面强调合作,也很容易误入“干好干坏、干多干少一个样,大家平均分配”的错误观念之中,降低了经济效率。企业积极履行遵纪守法、公平竞争的社会责任,还将会塑造全社会讲究诚信与真诚的良好氛围,促进各种市场主体在遵循公平的前提下追求经济效率,实现全社会的可持续全面发展[3]。

   3.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稳压器

   v首先,企业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的发展状况和盈利水平决定了很大一部分人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同时,企业是人们群居和与人交往的主要活动空间,企业的工作氛围和文化氛围影响着从业人员的身心健康和社会大众的精神面貌。企业员工的生活状况基本上反映了一个社会、一个国家人民的总体生活水平。企业社会责任要求企业保障和提高员工的生活状况水平、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是实现和谐社会的最重要前提;其次,企业是社会劳动力最主要的吸纳部门,是解决社会就业问题的根本渠道。企业社会责任要求企业通过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平合理地为社会提供大量的就业岗位,进而有效地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社会的发展。尽可能地实现充分就业,最大限度地降低失业率,使得具备劳动能力的劳动者找得到工作,有收入保障,使广大劳动者都能享受到社会发展的好处。因此,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是维护社会稳定进而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环节。

   4.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是公共环境和自然环境的保护屏障

   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是人类获取和消耗自然资源的主要方式和基本生产载体,企业在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并为社会创造财富的同时,也在不断地消耗着自然界的各种资源。由于自然资源的有限性和稀缺性,尤其在当今我国各种资源日趋紧缺和资源矛盾相对突出的关键时刻,有限的资源制约了企业的进一步扩大再生产,企业财富的创造能力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自然资源的数量与质量,企业发展与自然环境息息相关。企业社会责任要求企业采取实际行动支持保护自然环境,要求企业改变盲目性粗放式发展模式为有计划的节约资源发展模式,实现企业与自然的可持续发展。阿奇B.卡罗尔(ArchB.Carroll,2003)和安K.巴克霍尔茨(AnnK.Buchholtz,2003)认为,企业对自然环境的污染和消耗起了主要作用,几乎在每个国家,企业的每个环节都要对消耗大量的原料和能量负责,也要对引起的废物堆积和资源降解负责[4]。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将有助于缓解城市尤其是工业企业集中的城市经济发展与环境污染严重、人居环境恶化间的矛盾,有助于改变社会自然资源的紧张态势,最终将起到对公共环境和自然环境的有效保护。

   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构建和谐社会的主要措施

   1.改革创新,增强企业实力

   企业的经济责任主要应包含两个方面:首先是使企业自身得到不断发展,这是企业生存的首要任务,也是企业最原始的责任;其次是促进社会经济进一步发展,建设和回报社会,提高整个社会的发展水平。因此,企业应该在合法合理的基础上不断增加企业财富,并适当回报社会。构建和谐社会需要有一大批充满生机活力、具有强大财富创造能力的企业,企业通过持续创新,清除束缚企业发展的各种体制性、机制性障碍,以最大限度地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进一步把企业做大、做强,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就可以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出坚实的物质基础,这也是企业家履行经济责任的重要表现。同时,把企业建成形象良好的企业,友善地对待公众、保护环境、爱待员工,是企业家另一个直接的社会责任,这一点对大企业尤其重要,已经成为当今大企业发展的大趋势,这也是与建设和谐社会不谋而合的。企业两方面的经济责任内外有机结合,共同推动和谐社会的建设与发展。

   2.遵纪守法,维护公平环境与员工权益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企业经营管理的法治建设有了很大的进步,但仍然存在不少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还不健全,企业员工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还难以得到充分保障;二是企业之间为抢夺客户、占领市场展开非理性竞争,破坏了公平环境;三是普遍地存在弄虚作假、假冒伪劣、违约毁约、偷税漏税、逃避债务等失信行为[5]。我们提倡构建和谐社会、重申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就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如:

   《劳动法》、《环境保护法》、《安全生产法》、《产品质量法》,等等,任何的违法违规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一切的企业违法行为都折射出企业片面追求经济收益时对生命和财产尊严的漠视,更是对社会最起码道德的践踏,是建设和谐社会最避忌的行为。因此,企业要履行社会责任就应当自觉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而且必须主动遵守社会的道德规范,维护公平环境。比如:在雇用员工时,企业不能无视国家的法律,支持和施行虐待员工的行为,让工人超长时间地工作;不能使用童工,不能要求员工在受雇时交纳“押金”或寄存身份证件;不应当提供虚假信息,生产假冒伪劣产品,欺骗消费者等等。此外,企业对投资者以外的利益相关者群体承担着法律责任和道义责任,包括保证员工享有良好的工作条件、劳动报酬、安全保障、教育培训;为员工提供安全卫生的生活环境,包括卫生食品、干净的浴室、洁净安全的集体宿舍等;为员工降低工作中的危险因素,尽量防止意外伤害、有损健康的事件的发生,保证生产安全。

   3.协调稳定,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存

   世界各国各地区的发展历程以及我国过去的发展经验表明,稳定和谐是社会健康发展的最大保障,一方面是指人与社会的稳定,另一方面是指人与自然的稳定。在目前我国改革发展达到新阶段的关键时期,企业更必须以稳定为前提,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使之相互协调、相互促进,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保障。彼德.德鲁克(Peter.Drucker)说: “一个健康的企业和一个病态的社会是很难共存的”[6]。反之亦然。

   首先,要营造良好的企业经营氛围。创建充分体现人文道德的人性化企业文化,努力在企业内部营造一种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爱护人的管理经营氛围,塑造人人想干事、人人能干事、人人干成事的工作环境,以实现企业盈利的长期稳步增长,保障员工福利水平的不断提高;要及时化解经营管理中出现的各种矛盾,防止个别问题群体化、简单问题复杂化、内部问题社会化、局部问题扩大化。

   其次,企业应主动对社会承担起不污染环境、不浪费资源等社会责任。通过改变经济增长模式、革新生产技术等有效措施,减少生产活动各个环节对环境可能造成的污染的同时降低能耗,节约资源,降低企业生产成本,从而使产品价格更具竞争力。通过公益事业与社区共同建设环保设施,支持发展绿色经济,以净化环境,保护社区及其他公民的利益和日益紧缺的自然资源,从而达到人类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目的。

   4.乐善好施,热心公益慈善事业

   目前国内工商注册登记的企业超过1000万家,有过捐赠纪录的不超过10万家,即99%的企业从来没有参与过捐赠。在2005年上半年《福布斯》杂志第一次公布的“2004年中国慈善榜“中,人们发现,中国富豪们的捐赠只不过是其资产总额的百分之几而已。而美国贫富差距虽然也十分严重,但美国的富裕阶层的企业和个人,每年通过各类基金会做出的慈善公益捐助有6700多亿美元,亦即通过第三次分配的财富,占到了美国的9%,而我国只占到0.1%[7]。由此可见,目前我国企业慈善事业严重缺失。

   古今中外,在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我们看到许多为社会服务的非盈利性组织,从事着众多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公益事业,这些非盈利性组织主要都是由大企业或企业家资助的。大多数有中国传统社会观念的商人不论其文化水平的高低都均较为重视商业操守,在取得一定的经商成就之后,都会以各种形式捐资兴办公益事业,诸如修桥铺路、助饷赈灾、办校助学、抚孤恤贫以及修建祠堂、庙宇之类的善举、义助。支持公益慈善事业,有利于提高企业的声誉,乐善好施对于企业迅速在公众中形成良好的社会形象将起到很大的作用。慈善事业是社会财富的第三次分配形式,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种社会需要。企业家应各尽所能,将慈善事业与企业的发展战略和商业利益联系起来,形成规范化、制度化的运作机制,进而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丰收[8]。企业的利益取之于社会,而将其用之于社会才是对社会的最美好的回馈。

   参考文献:

[1]郝建国,关春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思考[J].党建研究,2005,(1).
[2]George A. Sterner &John F. Sterner, Business, Government and Society, The McGraw-Hill Companies,Inc.2003.
[3]陈永正,贾星客,李极光.企业社会责任的本质形成条件及表现形式[J].云南师范大学学报,2005,(5).
[4]Archie B. Carroll, Annk. Buchholtze, Business & Society Ethics and Stake holder Managerment:5thed.copyri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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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王大超,张丽莉.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现状与提升措施[J].北方论丛,2005,(2).
[6]Peter F. Drucker, Management: Tasks, Responsibilities, Practices, New York, Harper &Row 1973,341.
[7]段昆仑.企业社会责任与构建和谐社会[J].中共杭州市委党校学报,2005,(1).
[8]周 勇.论责任、企业责任与企业社会责任[J].武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12).
CorporateSocialResponsibilityandHarmoniousCommunityConstructing
2(SchoolofEconomics&Management,NorthwestUniversity,Xican710069,China)
Abstract:,
(本文发在《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5期 作者:黎友焕)

社会责任成为新价值理念

企业文化是社会发展的产物,随着社会发展而变化,具有明显的阶段性,企业的更新功能来自于企业内部的机制和社会对其影响力。企业社会责任作为一种新型的企业价值理念有其引导潮流的先驱魅力。

   企业的社会责任要解决的是以捍卫消费者权益、劳工利益和环境保护等公众利益为核心的社会问题,关系到社会与企业的精神和文化,解决这些问题不仅是各国企业、也是整个人类社会共同追求的理想目标。因此,企业社会责任无论从影响的范围上,还是从人类的共同意识上或者提倡的内容上来看,它都是当前中外企业文化对接的平台。目前,把企业社会责任作为新时期企业文化整合和再造的内容,已成为国际企业文化发展的重要内容。

   增强企业凝聚力

   企业文化的凝聚功能是指企业用共同的价值取向、行为规范和精神信念使企业全体利益相关者同心同德,凝聚在一起。企业文化使其利益相关者改变了以自我为中心的价值观念,树立一种以企业为中心的共同的价值观念,从而潜意识地对企业产生一种强烈的向心力。

   缩短文化的融合

   哈佛大学教授约翰-科特说:“企业文化对企业长期经营业绩有着重大的作用,在下一个十年很可能成为决定企业兴衰成败的关键因素”。作为一种以精神为内核的企业文化,它必然会冲出自己的文化区界,向别的区域或同一区域的其他企业文化扩散和渗透。但企业文化作为一种意识形态,其融合不是自发进行的,而是具有较强的历史延续性和变迁的迟缓性。即使在全球化的趋势下,企业也不可能像更新设备、转换产品那么容易地改变各企业原有的文化观念。而且,企业文化的融合并不是机械地相加,而是在原有文化个性的基础上相互比较、吸收和补充,然后生成一种新的文化形态。这更增加了企业文化融合的难度和时间长度。

   激励企业的发展

   企业文化的激励功能是指通过企业文化的熏陶,激励企业利益相关者去解决企业面临的困难或实现企业的发展目标。企业文化的这种机制能激发企业利益相关者服务企业的创造力和热情,以致于推动企业形成强有力的文化价值氛围,产生巨大的企业凝聚力和集体智慧,并使每个企业利益相关者都乐意为争取企业的总体目标做出较大贡献。马克斯•韦伯(Max Weber,1905)就在强调经济发展中物质因素重要性的同时更加强调精神因素的作用。他认为,“精神动力来自伦理观念,有了精神的动力,经济发展就会加快。”

   明确文化的导向功能

   企业文化的导向功能是指把企业利益相关者的个体目标引导到企业所确定的集体目标上来。企业文化作为企业及其利益相关者的共同价值观念和共同利益的反映,可以使全体的企业利益相关者在特定文化氛围中潜移默化地接受企业共同的价值理念,引导利益相关者自觉遵循企业共同价值观,使自己的行为和意愿符合企业文化的要求,形成一股企业发展的合力。托马斯•M•莫里根(Thomas M•Mulligan,1993)认为,“企业的道德使命就是运用所能获得的想象力和创造性,为人类世界更加美好而创造产品、服务和机会。这一使命比企业可能行使的其他任何职责都重要。”

   企业社会责任为企业文化指明了明确的伦理方向,以道德伦理的软号召力引导利益相关者去共同实现企业的社会目标,凝聚起企业共同的社会价值观念,呈现出积极追求社会理想的精神风貌。同时企业社会责任作为企业文化中的一种伦理要素,大大加强了企业与利益相关者之间的责任关系,提高了企业的凝聚力。

     (本文发在《亚太经济时报》2006年11月15日C0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