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8000对缓解广东“民工荒”困境的影响及其对策研究1

来源:《产业与科技论坛》2008年第4期   

作者:陈淑妮(深圳大学人力资源研究所所长、副教授,深圳:518060)   

     黎友焕(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博士,广东省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会会长,广州,510610)

[摘  要]  近两年来,“民工荒”对广东劳动密集型产业的消极影响已经显现出来,且没有缓和的迹象。以劳工保护为核心内容的SA8000的强制性推行的趋势也日益明显。如何应对SA8000对“民工荒”困境的缓解带来的机遇和挑战,趋利避害,已成为当务之急。本文首先分析了广东地区“民工荒”现状及发展趋势,并运用经济理论阐释当前“民工荒”困境形成的原因,接着深入比较了SA8000关于劳工保护的标准与广东民工待遇现状。在此基础上,探讨了SA8000对缓解广东“民工荒”困境的影响,并提出相关对策建议。

[关键词]  SA8000; “民工荒”;  劳动密集型产业

Influence of SA8000 on Relieving the Predicament of “Shortage of Peasant-workers” in Guangdong Province and Its Countermeasures

CHEN Shu-ni   Li Youhuan 

Abstracts: In the past two years, the negative impact of “Shortage of Peasant-workers” on labor-intensive industries of Guangdong province has already emerged, and no sign of easing. The trend of mandatory implementation of SA8000(Social Accountability 8000)of which core content is labor protection is more obvious day by day. It is the urgent affairs that how to deal with the opportunities and challenges to relieve the predicament of “Shortage of Peasant-workers” brought by SA8000, and come up to go after profits and avoid disadvantages. Firstly, this thesis analyses  the situation and the development trend of “Shortage of Peasant-workers” in Guangdong province, and it use the economic theory to explain the current predicament of “Shortage of Peasant-workers”. And then, it compares the standard of labor protection in SA8000 and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Peasant-workers ‘ treatment thoroughly. On this basis, it probes into the influence of SA8000 on relieving the predicament of “Shortage of Peasant-workers”,and relevant countermeasures are put forward.

Key words:  SA8000; “Shortage of Peasant-workers”; Labor-intensive Industries

 一、问题的提出

2004年春季以来,广东省特别是珠三角地区爆发了“民工荒”,使得众多劳动密集型企业措手不及。直到现阶段,“招工难”、“用工紧”等问题仍然十分严峻。劳动密集型产业作为广东省的支柱产业之一,在广东省对外经济贸易中占据着相当重要的地位。民工短缺必然使得众多外向型企业生产能力不足,不能按照订单和合同及时出货,更为严重的是将会导致其丧失赢得订单的信用和能力。而近年来,SA8000(Social Accountability 8000)逐渐被一些西方国家和跨国采购公司采纳,以作为进口发展中国家相关企业产品或选择产品配套企业和合作企业的强制性标准。尽管当前SA8000尚未最终发展成为国际标准,但它在国际经济贸易中已逐渐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以倡导劳工保护为内容的SA8000制定了一系列关于劳工权益保护的“标准”。它的推广必将对广东省特别是珠三角地区以劳动低成本为主要竞争优势的外向型劳动密集企业造成深远的影响。“SA8000”和“民工荒”可谓是对广东省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双重威胁和挑战。如何尽快缓解“民工荒”的困境,又同时应对SA8000的挑战,已成为广东省劳动密集型产业尤其是其中的外向型企业亟待解决的难题。

从当前社会各界对于SA8000的认识来看,虽然都一致认为会对我国尤其是珠三角地区外向型劳动密集产业造成很大的影响,但褒贬不一。关于广东地区的“民工荒”现象,众多学者以及社会各界人士也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探讨以寻求对策,但尚未形成切实有效的方案。而将SA8000和“民工荒”结合起来进行分析当前形势的相关研究成果十分少见,少数相关的研究也仅是从一些点上来进行,对SA8000的实施来缓解于“民工荒”的困境持乐观态度。笔者试图从SA8000和“民工荒”问题的结合点——劳工问题出发,寻求在SA8000带来的机遇和挑战下找到缓解“民工荒”困境的对策。

二、广东地区“民工荒”现状及趋势分析

(一)“民工潮”到“民工荒”的历史变迁

1.“民工潮”产生的历史背景

20世纪80年代末以来,随着沿海经济特区的开放和各大中城市的快速发展以及各种限制农村劳动力流动政策的解除,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始大规模流向城镇务工经商,农民工如同潮水般在城乡之间流动,即我们俗称的“民工潮”现象。根据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显示,全国人口中流动人口达到14735万人,其中,跨省流动人口高达4779万人。[1]“民工潮”形成之快,规模之大,为世界瞩目。

从西方发达国家的发展经验来看,一个国家的现代化过程就是工业化和城市化过程,就是农村人口向城市迁移和集中的过程。而我国之所以在上世纪80年代末形成以“民工潮”为代表的大规模人口流动现象,除了上述客观发展原因之外,还有其深刻的社会历史和经济原因。一方面,改革开放以来,劳动密集型产业在沿海地区和经济发达城市特别是珠三角和长三角地区得以快速发展,廉价劳动力的需求日益膨胀,这是“民工潮”形成的重要拉动力量;另一方面,我国的农民收入持续低速增长,物价上涨,城乡收入日益扩大,进城务工成为众多农民的现实选择,这是“民工潮”形成的直接动因;此外,政府适时调整农村劳动力流动就业管理政策,这是“民工潮”形成的体制性原因。“民工潮”的涌现和发展,对沿海地区的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正是由于广大农村廉价劳动力的不断输入,才使得广东劳动密集型产业得以迅速发展,以低成本和低价格在世界经济舞台上赢得区域竞争优势。

2.“民工潮”中的“民工荒”现象

“民工潮”现象到了近两年却忽然出现了转折,广东地区尤其是珠三角地区多数劳动密集型企业遭遇了“民工荒”现象。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4年9月上旬发布的《关于民工短缺的调查报告》,沿海一些城市的用工需求和应聘比率为10.8:7,在珠三角、闽东南、浙东南等加工制造业地区,企业缺工估计10%左右,仅东莞就短缺民工约27万,深圳约40万。在中国这样一个农村剩余劳动力高达2亿以上的劳动人口大国,民工竟然成了紧俏商品,这使得众多企业不知所措。“民工荒”现象的出现,给广东地区劳动密集型产业带来了一个危险的信号,这种以廉价劳动力换来的低成本国际比较竞争优势似乎正在逐渐削弱甚至丧失。

(二)广东地区“民工荒”的现状及趋势分析

1. 广东省劳动力市场供求总体情况分析

从2001年~2005年广东省劳动力市场供求情况来看,劳动力需求和供给均呈现出逐年上涨的趋势,但求人倍率(求人倍率=需求人数/求职人数)呈现出逐年上升的趋势,这就表明劳动力供给逐渐越来越不能满足劳动力市场的需求,在2005年劳动力供给缺口更是高达66.29万人,如图1所示。 

从2003年~2005年各季度广东省劳动力市场供求明细情况来看,劳动力供给不能满足劳动力需求的情况,在2003年第四季度即显示出来,之后劳动力供给短缺的情况基本上普遍存在,在2005年第四季度劳动力供给短缺的情况尤为严重,如图2所示。SA8000对缓解广东“民工荒”困境的影响及其对策研究SA8000对缓解广东“民工荒”困境的影响及其对策研究

SA8000对缓解广东“民工荒”困境的影响及其对策研究SA8000对缓解广东“民工荒”困境的影响及其对策研究

2.劳动力供给短缺区域分布情况分析

根据中国劳动力市场官方网站提供的数据显示,广东省劳动力供求主要集中在珠三角地区,供求总人数占全省的80%以上。以2005年第四季度为例,珠三角地区劳动力供求总量达232.53万,占了全省供求总量的88.87%,其中需求147.38万,求职85.15万,分别占全省总需求的93.49%和总求职的81.87%,求人倍率为1.73;而其他地区的求人倍率为0.54,在珠三角供给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却出现供过于求的局面。

3.劳动力供给短缺行业分布情况

根据中国劳动力市场官方网站提供的数据显示,广东省劳动力供给缺口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供求总人数占总供求的50%左右。以2005年第一到第四季度,制造业分别以44.76%、47.08%、46.86%和 56.27%的需求比重占据各季行业需求的首位,而第四季度更是高出居第二位的批发零售业的39.62个百分点。可见,劳动力供给短缺情况最严重的集中在劳动密集型制造业。

4.劳动力供给短缺工种分布情况

根据中国劳动力市场官方网站提供的数据显示,广东省劳动力供给缺口主要集中在普通体力工人和技能工人。以2005年第四季度为例,劳动力供给缺口最大的职业集中在体力工人、裁剪缝纫工、营业人员收银员、技术工人等职业,如表1所示。由此可见,广东省普通民工和技工短缺情况仍然比较严峻。

广东省2005年第四季度需求大于求职缺口最大的前十个职业(职业小类)

序号

职    

劳动力供求人数比较

需求人数

求职人数

缺口数

求人倍率

1

体力工人

83145

32068

51077

2.59

2

裁剪缝纫工

42223

12930

29293

3.27

3

营业人员、收银员

33824

11238

22586

3.01

4

机械工程技术人员

32001

13147

18854

2.43

5

餐厅服务员、厨工

28562

10870

17692

2.63

6

保险业务员

27294

15193

12101

1.80

7

治安保卫人员

19236

9228

10008

2.08

8

机械冷加工工

18196

10163

8033

1.79

9

机械设备修理工

16134

9337

6797

1.73

10

社会服务人员

15424

9256

6168

1.67

三、广东地区“民工荒”困境成因的经济理论解释

在中国这样劳动力资源丰富而且廉价的大国,农村尚有大量剩余劳动力未转移出来,广东地区特别是珠三角地区却出现了如此严重的“民工荒”现象。从中国目前所处的发展阶段和现实来看,广大农村的剩余劳动力和广东地区城市岗位空缺情况严重不成比例,这种所谓的“民工荒”必然并非是真正的劳动力短缺。本文结合经典的经济学理论和广东省的现实情况,从劳动者要素投入效用的微观角度和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的宏观角度来进行剖析。

(一)劳动要素投入效用分析

1. 劳动投入-闲暇无差异效用曲线

劳动者通过劳动投入获得工资报酬,而享受闲暇亦可以得到效用。对劳动者而言,劳动投入和闲暇是相互替代的一对选择,劳动投入-闲暇无差异曲线如图1所示。假设(H-t)为劳动者必须达到的法定劳动时间,在L的效用水平下,当工资率W=(Y-I)/(H-t)时,劳动者在法定劳动时间投入劳动所获得的效用与完全闲暇的效用相等,劳动者方考虑投入社会劳动,否则,放弃劳动;同样在L’的效用水平下,当工资率W’=(Y’-I’)/(H-t)时,劳动者方考虑投入社会劳动,否则,若工资水平保持在W的水平或者低于W’的水平,劳动者不会投入劳动。 

SA8000对缓解广东“民工荒”困境的影响及其对策研究2.民工进城务工劳动投入效用与“民工荒”

从当前中国农村的实际情况来看,政府部门支持农业和保护农业的力度加大,农业税业已全部取消,农民负担大大减轻,粮油价格又大幅度上涨,农民的家庭收入得以较大幅度的提升,民工进城打工的机会成本也大大提高。农民工的收入水平提升,其劳动投入-闲暇的无差异效用曲线必然向远离原点的右上方移动。同时,广东地区农民工进城打工的投入成本却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一是城市消费成本日益提高,二是民工的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的增强,使得其背井离乡、与家人分离和受人歧视等心理压力成本也呈现上升的趋势,这就导致农民工的劳动—闲暇无差异曲线更为陡峭。这就必然导致农民工对工资水平提出更高的要求。以当前广东地区的劳工待遇情况来看,许多企业显然达不到这一要求,民工从许多企业的务工待遇中所得到的效用已经远不如改革开放之初的效用,甚至还不如留守农村所获得的效用大。民工进入广东地区务工的劳动投入效用降低,其务工意愿也就不如前些年那样强烈,他们必然会挤入劳动投入效用高的地区,或者宁愿选择留守农村。广东地区面临“民工荒”的困境也就不可避免了。

(二)刘易斯-拉尼斯-费二元经济模型分析

1. 刘易斯-拉尼斯-费模型的基本内涵

美国经济学家刘易斯(W.Lewis,1954)在《曼彻斯特经济和统计研究》上发表了发展经济学的经典之作《劳动无限供给条件下的经济发展》,系统地阐述了他的二元经济模型。刘易斯将经济发展看成是由“传统”部门(农业部门)向“现代”部门(工业部门)的转换,传统部门存在大量的剩余劳动力,这些劳动力可以在没有成本或只有很小成本的情况下从传统部门转移出来。现代部门吸收剩余劳动力的规模受到资本供给的约束,而劳动力是无限供给的,并且是从传统部门流出来的。拉尼斯和费景汉(G.Ranis&J.H.Fei,1964)对刘易斯模型进行了重要的补充和修正(史称刘易斯—拉尼斯—费模型),如图2所示。他们认为农业生产率提高而出现农业剩余是农业劳动力流入工业部门的先决条件,并把劳动力向工业部门的流动过程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OA段)类似于刘易斯模型,即经济发展过程中近似可能得到“无限”劳动力供给的劳动力剩余阶段,工业部门的扩张不会提高工业的工资率。第二阶段(OB段)即劳动力供给工资上升阶段,该临界点称为“第一个转折点”。此时,劳动力的边际产量为正值,他们向工业部门的转移导致农业部门的萎缩,从而农业向工业提供的剩余减少,农产品供给短缺,使工农业产品间的贸易条件转而有利于农业,工业部门工资开始上涨。第三阶段(BW段)是经济完成了对二元经济的改造,农业完成了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农业和工业工资都由其边际生产力决定,农业与工业间的劳动力流动完全取决于边际生产力的变动。SA8000对缓解广东“民工荒”困境的影响及其对策研究 SA8000对缓解广东“民工荒”困境的影响及其对策研究

                                           图4  刘易斯—拉尼斯—费模型

2.刘易斯-拉尼斯-费模型与“民工荒”

从上述模型来看,“民工荒”的出现似乎是中国的经济发展阶段已经超越第一个临界点到达第二个阶段。从中国的实际情况来看,劳动力的转移并没有使中国的农业总产出受到很大的影响,也没有造成结构性的粮食短缺,且农业的发展速度也一直快于人口增长速度。因此,中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第一个转折点”并未真正来临。那又是什么原因造成广东地区的“民工荒”现象呢?众所周知,当城市提供给农民工的工资水平为农业部门的收入水平的时候,农民是不会离开农村到城市中就业的。从以上模型来看,这必然是因为城市工业部门给农民工所提供的净收入水平对农民工没有足够的吸引力。从广东省的现实情况来看,工资水平长期得不到调整,据有关调查显示,12年来珠三角地区民工月工资仅提高了68元[3]。尽管目前从名义收入上来看,珠三角地区的民工平均工资仍然要高于广大农村的平均收入水平,但由于近年来珠三角地区的基本生活成本逐年上升,进城务工的实际劳动投入成本呈现逐年增高的趋势,民工的实际收入实际上是负增长,部分企业的民工实际收入水平甚至低于农村的平均收入水平。再加上广东地区的民工就业环境长期得不到改善,部分企业恶意对待员工的事件也经常发生,这就导致民工的实际收入水平相对农村的收入水平而言更加没有吸引力。根据刘易斯—拉尼斯—费模型,当工业部门提供的工资收入水平低于农村的平均收入水平时,农业部门的劳动力是不会向工业部门转移的,广大内地农业部门的劳动力也就不会向广东省的工业部门转移。从这个角度上来讲,广东省“民工荒”的出现也就不是偶然的现象,似乎是一种必然的趋势。如果这些问题得不到改善的话,“民工荒”只会愈演愈烈。

企业社会责任与竞争力之辩2

三、卓炯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理论对广东经济体制改革初级阶段的指导

在广东省经济体制改革初步探索阶段,卓炯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思想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在改革开放前,广东省依照苏联产品经济模式发展经济,结果,经济发展不起来,人民生活十分贫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广东省坚持发展商品经济,尊重价值规律,改革产品经济模式,下放权力,逐步放开价格,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结果,19791984年,全省工农业总产值达到了平均每年递增13.8%的速度,[27]并取得了其它各方面让世人瞩目的成就。事实证明,商品经济是社会主义必经的阶段,只有正确地认识商品经济,运用商品经济理论进行经济改革,才能获得发展。

(一)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卓炯(1984)认为,商品经济与社会制度是没有必然联系的,社会主义只有走商品经济的道路才能实现经济发展。认识到商品经济并非资本主义所特有,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广东思想解放的一个重大收获。在商品经济思想的指导下,广东省在农村全面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调动了人民的积极性,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

广东农村经济体制改革起步较早,在实行“三定一奖”“五定一奖”过程中,一部分地区的农民率先行动起来突破限制,自发尝试包产到户、包干到户。1978年下半年,惠阳、海南、湛江部分山区、贫困地区的生产队暗中实行包产到户。这一做法受到农民的普遍欢迎,两三年间便在全省推开。林业、淡水养殖业、海洋捕捞业和乡镇企业也相继推行了承包责任制。包产到户的推行,使农民获得了生产经营的自主权,成为独立的商品生产者,有效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改变了农业生产长期停滞不前的被动局面。与此同时,省政府在全省范围内调整农业发展方针,改变农业“以粮为纲”和农村“以农唯一”的经济格局和产业结构,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发展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推动了经济的发展。

广东实行承包责任制之后,农村中蕴藏的被长期压抑的巨大生产力迸发出来了,全省农业在基本上没有新的投入的情况下,迅速得到恢复和发展,总产值从1979年的73.69亿元增加到1983年的130.20亿元,增长将近一倍。[28]正如卓炯(1984)所说:“联产承包责任制既克服了劳动定额琐碎的缺点,又克服了出勤不出力的缺点,把使用价值和价值紧密地联系起来,大大地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农村商品生产的大发展。”[29]

(二)“税改利”政策的实施

广东是全国利改税的先行地区,广州市是利改税试点比较早的城市。1980年,广东省政府批准广州市自行车公司、广州缝纫机工业公司、广州绢麻纺织厂开始试行“以税代利,自负盈亏”的新体制。[30]

利改税取得了显著的效果,试点的利润获得了比较大的幅度的增长。正因为如此,广东坚持把利改税当作一项重大改革来抓。1983年,广东省政府决定从6月起,对国营企业实行第一步利改税改革,并在中等城市小型企业的划分标准、核定企业留利水平和人均留利额三方面比全国放宽一些。

1984年第四季度起,广东按照国务院批准颁发的《国营企业第二步利改税试行办法》,对国营企业实行利改税的第二步改革,从利税并存逐步过渡到完全征税。在实行第二次“利改税后,人们担心全民所有制的所有权交给企业,违反社会主义制度的原则。卓炯(1986)却认为:“经济改革的结果是国家、企业、职工三者的利益有所增长,这是改革的主流,这是由数字可以证明的,至于出现一些不协调的问题,那是一种暂时的现象,是没有上轨道的表现。……担心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轮式由于概念不清,这种怀疑是没有必要的。”[31]卓炯的这种观点解决了人们的疑虑,扫除了经济体制改革中的障碍,指导广东省的改革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三)市场经济与价格改革

卓炯(1984)认为,价值规律是商品经济的基本规律,发展商品经济就必须尊重价值规律。在广东经济体制改革初步探索阶段,为了调动生产者和经营者的积极性,在卓炯价值规律理论的指导下,进行价格改革。

1978年底,广东开始放开部分水产品市场,随后向全省推广。后来广东省根据市场需求情况和价值规律的要求,从1980年起,按照“放调结合、放管并举”的原则进行改革,逐步把大部分农副产品和工业品的价格放开。在放开多数商品价格的同时,相应加强物价政策的管理和监督,纠正乱提价等扰乱流通秩序的行为,并逐步建立起少数重要商品由国家管理,其他由市场调节的价格体系。19855月,省委提出进一步破除产品经济的旧观念,明确商品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发展不可逾越的阶段,改革必须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要求。在短短的6年时间里,广东成功地实现了由计划经济走向市场经济的价格闯关。(李军晓,2007

价格改革效果之明显犹如立竿见影。过去农副产品价格长期低于其价值,生产者亏本经营,连简单再生产都难以维持下去。价格放开后,价值规律发挥了作用,各种农副产品很快就发展起来。事实证明,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不仅为市场提供日益丰富的商品,提高了群众的生活水平,而且促进了人们的思想解放和观念更新。

(四)管理体制改革

卓炯(1982)提出要创造性地进行计划管理体制的改革,在执行国家的指令性计划外,要经常研究市场供需状况的变化,对许多产品和企业要实行主要运用经济杠杆以保证其实现的指导性计划。在卓炯计划管理体制思想的指导下,广东在改革开放之初实行计划管理体制改革时遵循了这种改革思路:一是缩小指令计划管理范围,扩大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范围,放松对微观经济管理的严格控制,扩大生产经营者的自主权;二是加强宏观管理和指导,以促进整个经济体制的改革;三是下放地方自筹基建、利用外资和技术改造投资审批权;四是扩大地方大部分商品的定价权和管理权等。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调动了生产者和经营者的积极性,促进了广东生产的发展。 

四、卓炯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理论在广东市场经济体制成熟阶段的实践

90年代开始,广东省进入了全面建立市场经济的成熟阶段。1992年召开的中共十四大,确定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广东力争20年基本实现现代化。广东省坚决贯彻党中央的指示,做出了一系列战略部署,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

(一)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早在1979年初,卓炯就提出了经济改革的基本思路是把产品经济体制改革成为商品经济体制。来有为认为,“尽管卓炯并没有直接提出市场经济理论,但是从卓炯的思想可以论证,他的商品经济理论思想基本上可以说是市场经济思想。”[32]杨永华提出:“卓炯所理解的商品经济思想,实际上就是市场经济。”[33]而在2005年广东岭南经济学奖的活动上,新经济杂志社也指出:“卓炯的商品经济实际上指的是市场经济。”[34]另外,卓炯(1985)还提出了改革是整个经济体制的转换,至少包括财政体制、物资体制、国有企业体制、工资体制、计划体制、商业体制和银行体制等七个方面,他的市场经济理论为广东的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

20世纪90年代,广东省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理论得到发展,实现由80年代中期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到“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初步建立起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在广东省各地区全面推进和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在国有企业和政府经济管理部门进一步深化改革产权关系、投资机制、财税机制、市场机制等关键性问题,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市场体系。

广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有利于进一步深化广东各种体制改革,特别是外向型经济体制改革,为外向型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一个宽松、良好的国内环境,同时加快外贸企业的经营机制转换。有利于广东市场与国际接轨。

(二)改革金融体制

卓炯(1984)认为银行是整个社会经济生活的调解者,与商品经济是共命运的。卓炯不仅认识到了银行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而且对银行的经营管理体制提出了“实行企业化”的宝贵意见。可见他十分重视银行、货币在国民经济发展中所起的作用。卓炯改革银行体制的思想中心仍然是以价值规律为基础,这种思想对广东建设市场经济对金融体制的改革起了引路的作用。

在广东市场经济逐渐成熟的阶段,广东逐渐放开了金融机制的改革,探索专业银行企业化改革的路子。各专业银行广东省分行普遍对所属各市、县分支行下方业务经营权、信贷资金调配权,还试行多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另外,广东省还发展多种金融机构,全省初步形成以国家专业银行为主体,其他金融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多元化的金融体系。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广东省乃至全国金融机构都认识到在市场经济下,货币供应量必须以市场需求量为基础,不然必定会造成金融紊乱。可见,卓炯一再强调价值规律的重要性对于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有重要意义的。

(三)市场化建设

卓炯(1962)认为市场在经济中所发挥的作用是十分重要的。他在1962年的论文中指出:“我们的市场是一个社会主义的市场,这是一个新的经济范畴,……它具体表现为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经济、工业和农业之间的经济联系的桥梁,……市场问题解决得好,可以促进工农业的生产的发展,否则就会妨碍工农业生产的发展。”[35]改革开放以来,卓炯的思想指导着广东进行市场化改革。90年代以来,广东的市场化改革速度突飞猛进,并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广东发展非国有经济走外向型经济道路的市场化改革的方式带来了与港澳经济历史性的融合,成为推动经济增长与发展的动力。

进入新世纪后,广东根据形势的需要寻求新的市场化改革路向。首先以有利于产权制度的建立原则实行市场化改革。具体做法是以产权改革为主线,改革过程中兼顾政企分开、产权明确、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构造方式。这种原则有利于新市场主体的重构和新产权制度的建立。其次是兼顾产业组织的进化进行市场化改革。广东省在新世纪的市场化改革中,兼顾了组织结构现代化的产业群和现代企业的成长,走有利于产业组织进化的市场化改革道路。

广东的市场化改革能取得成功,卓炯的改革思想是不可忽视的。在2005年广东岭南经济学的评奖活动上,新经济杂志社对卓炯的经济理论做出评价,认为卓炯当之无愧地被称为改革的理论先驱,指导了后来广东经济学界做出了一系列改革市场的经济思路。(新经济杂志编辑部,2005

(四)建立广东区位新优势

为进一步完善市场体系,广东省还大力发展开放型经济,建立广东区位新优势。广东建立区位新优势是新时代下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需求。80年代中期,卓炯提出一个重要的理论观点:“生产方式必须与一定的生产形式相适应。”[36]在广东市场经济建设逐步取得成熟的时候,省政府提出了建立区位新优势这种政策,正是因为当时的生产力发展程度已经要求有新的生产形式与之相适应。

改革开放以来,地理上的优势促进了广东的经济发展。卓炯(1986)提出:“广东的经济特区要发挥四个窗口的作用,在与香港的合作上,应是两者得到协调的发展,要把互相促进放在重要的地位。”[37]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在完善市场经济体系阶段,广东继续发挥广东毗邻港澳、华侨众多的优势,进一步提高广东经济特区的整体素质,建立特区的新优势。并且加快了特区参与国际经济合作与国际接轨等方面,大胆地进行探索,逐步走向国际市场。另外,广东还实施外向带动战略,加速市场国际化。这个阶段广东已形成以亚洲市场为主,发展非洲,开拓欧美、南美市场的多元化格局。

(五)改革外贸体制,发展外向型经济

广东经济发展迅速的因素之一是以国际市场为导向,不断改革外贸体制,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首先广东建立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对外开放格局。形成了包括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经济开发区的全方位对外开放格局。其次是积极引进外资,发展竞争优势,加快广东省外向型经济的发展。1985年,卓炯认为经济特区在社会主义的领导下,应以引进外资为主,不然就失去了它存在的意义。另外,卓炯(1985)还意识到人才和科技的重要性,提出改革经济体制,推进经济建设,需要有大批掌握现代科学技术和管理知识的人才,应大胆、大量地选拔科技人才到科技工作的重要岗位上来。卓炯的思想是广东发展竞争优势的理论基础。在广东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阶段,经济全球化已开始发展起来了。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要求广东省必须大力发挥竞争优势,善用人才。90年代直至新世纪,广东建立健全为外商投资的服务体系,发展了一批高新技术的企业,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

()小结

广东在改革开放后经济能取得快速发展,各项改革能取得成功不应该忘记卓炯在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理论方面的贡献。黄灼明(2004)认为,卓炯把劳动价值理论与剩余价值理论从资本主义的“特殊”中解放出来,将这两种理论从狭义变成了广义,是一种大无畏的理论创新精神。他的思想推动着我国市场经济理论不断前进。廖骞(2003)指出,卓炯教授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论,是根据马克思的劳动价值学说的原理,结合其社会调查研究形成的经济学中一门创新的理论体系。为中国的社会主义探索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而梁钊(2003)认为,卓炯关于商品经济的报告对克服传统观念,端正改革开放的指导思想,推动广东市场导向改革和商品经济的大发展,在思想、理论上起到了引路作用。张井(2003)进一步对卓炯进行评价,他认为,卓炯的经济学理论是常青的,不会因时光流逝而变尘封。卓炯的经济理论在指导我国进行经济体制改革时是一把永远受用的金钥匙。

五、卓炯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理论对广东未来发展指导的展望

伴随经济全球化的到来,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化过程也开始了。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始终与现代化进程紧密联系在一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是社会客体现代化的过程。在市场经济日益成熟的今天,更应当加快步伐推进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建设。因此,在广东未来的发展道路上,仍然不能抛弃卓炯的商品经济理论思想,并应不断完善,审时度势,采取适当的改革措施,努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使广东经济更好更快发展。

(一)继续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

1985年,卓炯在他撰写的《应该把社会效益作为经济效益的前提》一文中指出,社会主义社会要求作任何事情都应该把社会效益放在首要位置。他(1985)还针对环境污染问题发表观点,认为环境污染危害人的身体健康和生态平衡,违反了社会效益。用现代的角度来分析,卓炯在80年代已经开始提倡发展经济必须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在新的国际发展和国内发展背景下,要避免广东的相对衰落,促进广东省经济社会成长的转轨升级,就必须面向全球,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路线。

20071225日,广东省十届二次会议召开,会议传达的精神是“解放思想,继续改革开放,争当科学发展观的带头兵”。汪洋强调推行科学发展观,必须加强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建设,推动可持续发展。他认为:“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是促进科学发展的重要抓手。我们要的增长是清洁的增长,是保护生态和可持续的增长。”[38]尽管广东省在保护环境、促进生态环境建设上已取得一定成效,但是,在广东省必须加快步伐推动重化工业发展的背景下,能源和生态问题仍是一项艰巨的任务。另外,环境问题已成为全球性的问题,要实现经济转轨,广东省必须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放在工业化、现代化发展战略的突出位置。汪洋在会上指出,“我们要树立保护也是发展的理念,推动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从“软约束”向“硬约束”转变。”[39]因此,在今后的发展道路上,广东省政府要建立长效机制,制定有关约束和激励政策,加强目标责任考核,加快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其次,必须开发和利用科学技术,加大可持续发展的技术含量。政府应加大投入开发和推广节约、替代、循环利用的先进适用技术,发展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保护土地和水资源,建设科学合理的能源资源利用体系,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从长期来看,加大可持续发展的成本投入有助于提高国际形象,从而增强广东省的国际竞争力。

(二)深化财税、金融等体制改革

80年代中期,卓炯已经提出了改革企业机制必须下放权力,从而调动企业生产经营的活力。他(1985)还认为,改革是整个经济体制的转换,他提出的改革财政体制、银行体制等七个方面的改革内容至今还未全部落实。广东省在今后的发展道路上,仍应不断深化财税、金融等体制改革,完善宏观调控体系。

首先,应深化广东省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健全现代企业制度,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其次,推进金融体制改革,广东省目前金融市场类型丰富,但是,现代化金融体系建设还未健全。因此,应积极发展各类金融市场,形成多种所有制和多种经营形式、结构合理、功能完善、高效安全的现代金融体系。提高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竞争力。优化资本市场结构,多渠道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加强和改进金融监管,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三)健全现代市场体系

现代市场体系对于发展市场经济、加快与国际接轨的作用是十分重要的。健全现代市场体系,必须深化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健全现代企业制度,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卓炯在1984年提出,社会主义制度下的股份公司能把所有限制的资金变成获得资金,可以大大地促进社会主义生产的发展。这种思想指导着广东进行探索企业制度改革。在今后的改革道路上,我们要不断深化卓炯的改革思想,深化现代企业制度改革。这就需要引入竞争机制,让市场规律发挥作用,增强企业活力;又要加强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使企业在市场中和政府的双重管理下快速、稳定发展。

其次,要健全现代市场体系必须统筹好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因为健全的开放型经济体系是促进现代市场体系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1985年,卓炯认为,商品的一个特点就是要开发市场,而商品是没有国界的,要发展经济就要引进外资,实行对外开放。在卓炯理论的指导下,广东省已经在利用外资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阶段,我省应在加大力度优化利用外资质量。在广东省十届二次会议上,汪洋(2007)指出,广东省必须提高利用外资质量,优化利用外资结构,促进省内产业优化发展。加快转变外贸增长方式,优化进出口商品结构,增强应对国际市场波动的能力。

(四)加快信息化建设

信息化与经济增长之间高度正相关,信息化不仅是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而且是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手段。卓炯(1986)认为,要将科技发展为市场。在广东未来的发展道路中,要重视信息化建设,将科技发展成为一个发达的市场,最大程度的发挥信息化拉动经济发展的优势。而在卓炯提出他的经济理论的20年后,汪洋(2007)指出,落实科学发展观是广东省今后工作的重点,坚持科学发展观所涉及的各个方面的建设都必须以信息化的发展作为支撑。因此,完善信息化建设已成为广东省加快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趋势。

首先,政府要为企业创造一个有利于推进信息化建设的法律制度规范,形成有利于人才成长、知识更新的环境。其次,广东省应在继续促进电子通信设备制造业和软件业的发展与升级的同时,重点抓好传统产业的信息化改造。最后,还应不断研究、实施推进信息化的重大决策和措施。政府要鼓励企业不断进行技术创新,特别是帮助信息化产业研发、推广新技术,适当时给予资金、政策支持。

由于技术进步能产生溢出效应,即能使得经济获得规模递增的效应。技术进步是经济增长的内生变量。因此,广东省应重视信息化建设,促进全省产业的技术含量,使广东经济更好更快发展。

(五)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广东省要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兴工业化道路,促进广东经济发展,就必须由过去“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转化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观念上来。

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应加强自主创新,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汪洋(2007)认为现阶段广东省正处在科学技术重要性逐渐上升、传统生产要素对经济的贡献率不断下降的阶段。在这一阶段,更加要注重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增加物质资源消耗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推动广东由制造大省向创造大省转变。卓炯(1985)认为,“改革经济体制,迎接技术革命,推进经济建设,都迫切需要大批掌握现代科学技术和管理知识的人才。”[40]卓炯这种思想对现代广东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具有指导意义的。在广东省十届二次会议上,汪洋强调要重视科技、人才的作用;要在培养重用本地人才、企业的同时,高度重视引进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人才、机构、企业。另外,为实现经济更好更快发展,广东省要瞄准世界科技发展的前沿,重点围绕建设现代产业体系,提升产业竞争力这个目标,加快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在一些关键核心技术和共性技术上取得重大突破。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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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新经济杂志编辑部.广东经济学界的光荣和骄傲.新经济杂志,20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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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黄灼明.简论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基石”和“核心”的创新[J].当代经济研究,20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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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张井.卓炯的“理论之树”常青[J].南方经济,2003(08).

[29许卓云.信息化、现代化与广东现代化[J].学术研究,2002(04).

[30黄泰岩.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内涵和实现机制[J].求是,2007(18).

作者:

黎友焕:经济学博士、广东省社会科学院产业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

郭文美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硕士研究生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369号广东省社会科学院

联系电话:13318869512

E-mailyouhuan_li@hotmail.com

企业社会责任与竞争力之辩1

来源:《纪念卓炯诞辰100周年研讨会论文集》,20081月  作者:黎友焕 郭文美
摘要:广东在全国改革开放步伐中先走一步。与全国其他地区相比,广东率先突破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束缚,开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局面。在广东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广东经济学理论界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其中,卓炯是我国开拓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理论的先驱,他的思想指导着广东经济体制改革,影响着广东现代化建设。可以说,离开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思想,广东的经济社会发展就不可能获得质的飞跃。本文首先回顾了卓炯的商品经济理论并阐述其科学的内涵,在此基础上,剖析了卓炯的商品经济理论对30年来广东经济体制改革取得成就的影响,结合广东省十届二次会议精神,分析卓炯的商品经济理论对广东未来发展的展望。

关键词: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市场经济;经济体制改革

 Zhuojiong’ theory of socialistic commodity economy and reformation of the economic system in  Guangdong

Youhuan-Li,Wenmei-Guo

Abstract: Guangdong set the pace in the reformation and opening of China. Compared with the other areas, Guangdongtook the lead in breaching the bondage of traditional planning economic system and initiated the new complexion of socialistic market economy. In the course of the reformation in Guangdong, the economists did a lot of contribution. Out of all of them, Zhuojiong is the avant-courier in exploiting the socialistic commodity economy, and his theory is the guidance of the reformation of economic system to Guangdong. Without the theory of socialistic commodity economy, the qualitative change of Guangdong will never take place. On the basic of reviewing Zhuojiong’s commodity economy theory, the paper looks back on the accomplishment ofGuangdong’s reformation of the economic system. And combining with the spirit of the 10th conference ,the paper looks forward to the future at the point of Zhuojiong’s theory of commodity economy .

Key words: socialistic commodity economy; market economy; reformation of the economic system 

改革开放前,广东与全国其他地方一样,推行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经济发展和经济状况一直处于恶性循环中;改革开放后,中央出台“特殊政策、灵活措施”[1]的文件促使广东先行一步,积极探索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道路。改革开放30年,广东在经济、文化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就。

邓小平同志(1978)说过,“只有思想解放了,我们才能正确地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解决过去遗留的问题,解决新出现的一系列问题,正确地改革同生产力迅速发展不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确定实现四个现代化的具体道路、方针、方法和措施。”[2]广东的改革开放之所以能取得巨大的成就,就是通过一系列的思想解放,尤其是社会主义计划商品经济理论的形成和发展,逐步推进取得的。

 一、卓炯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理论

20世纪50年代,我国只有少数经济学家认同“广义的商品经济与私有制并没有必然的联系这一观点,在这些经济学家中,主要的代表人物为卓炯。他不仅提出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是商品经济这一新概念,还大胆地突破了传统的政治经济学的理论框框,逐步形成了带有他自己特色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理论体系。概括地说,卓炯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理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商品经济社会分工理论

卓炯的社会分工理论是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理论体系赖以建立、形成的理论基石。他(1961)认为,研究商品经济离不开社会分工,社会分工是分析商品经济所反映的生产关系的物质基础。卓炯(1961)引用了经典经济学家的观点来证明:“马克思说:‘社会分工使商品所有者的劳动成为单方面的,又使他的需要成为多方面的。正因为这样,他的产品对他来说仅仅是交换价值’。……列宁也讲过:‘社会分工是商品经济的基础。’‘直接生产者的自然经济转化为商品经济是由于出现了社会分工’。”[3]在这样的理论基础上,卓炯(1961)提出了独特的商品经济社会分工说,他认为:“这里所指的社会分工,其含义应该是各种不同经济职能的经济单位的内部分工,……商品交换之所以发生,乃是社会分工的必然结果”。[4]社会主义社会既然存在着广泛的社会分工,也就必然存在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当然,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商品经济,不同于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商品经济,前者是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进行的商品经济,后者是建立在生产资料私有制基础上、无政府状态的自由商品经济。他多次(1962,1963)明确地申明自己的学术观点:“社会分工决定商品经济的存亡,而所有制形式决定商品经济的社会性质和特点,这就是我们的中心思想。”[5][6]

卓炯(1985)还认为:“现代的生产资料公有制是社会分工的产物,而商品经济也是社会分工的产物,社会主义要消灭商品经济等于要消灭社会化大生产,这是与历史背道而驰的。”[7]从这个意义上来讲,社会主义存在商品经济是合理的。由此看来,卓炯十分重视社会分工对推动商品经济的重要性。杨永华是这样理解卓炯的观点的:“社会分工作为一般劳动过程范畴,决定了商品经济的产生和发展。社会分工是商品经济产生和发展的唯一原因。社会主义存在着发达的社会分工,所以,社会主义仍然是商品经济。只要共产主义不消灭社会分工,共产主义也仍然是商品经济。”[8]

(二)价值规律理论

70年代末80年代初,卓炯运用一般与特殊这一科学的分析方法[9],进一步论述了他对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再认识,有力地批判了自然经济论与产品经济论,提出了社会主义制度下依然存在剩余价值这一经济范畴以及认识、研究这一范畴的重大意义。

卓炯(1983)强调社会主义也要重视价值、遵循价值规律,过分的强调使用价值是社会主义生产无法获得发展的重要原因。他指出生产商品和社会经济形势是没有关系的,其实这也是为论述社会主义也应当存在商品经济的理论思想服务的。

卓炯(19781979)突出强调并反复论述价值规律在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中的宏观作用与微观作用。[10][11]他认为:“价值规律,首先是一个发展生产的规律。商品的价值是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商品如能降低必要劳动,它就可以推动生产力的发展。价值规律又是一个等价交换的规律,是平衡人与人之间物质利益的关系的规律。价值规律又是一个分配的规律,全部国民财富不外分成三大部分,第一部分要补偿已消耗的生产资料,第二部分是生产劳动者的收入,第三部分一般表现为剩余劳动,这部分基本上又分为消费基金和积累基金,消费基金用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积累基金用来扩大再生产。价值规律的核心是C+V+M。国民经济的活动虽然千变万化,复杂错综,但万变不离其宗,跳不出C+V+M这个范围。”[12]

为了充实、完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理论,20世纪80年代初卓炯写了三篇论述剩余价值的文章[13][14][15],认为剩余价值是商品经济的一般范畴,只要有商品生产就有剩余价值。社会主义经济既然是商品经济,当然也就存在剩余价值这一范畴。他(1986)指出:“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的区别,不在于有无剩余价值,而在于剩余价值归谁所有。因为只要工人有剩余劳动,他们都要创造剩余价值。只要承认这一点,去掉马克思分析资本的形式,剩余价值理论都适用于社会主义。”[16]卓炯的价值规律理论为后来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起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三)运用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理论研究我国经济体制改革

卓炯运用他的理论来研究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性质、方向、内容,并借鉴《资本论》的体系,试图改造现行的政治经济学(社会主义部分)理论体系,建立以商品经济学为特色的新体系。

卓炯自始至终坚定地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坚持理论为社会主义实践服务的方针。在卓炯晚年的研究生涯中,他运用他的商品经济理论来研究我国当时正在进行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他(1980)认为在将把产品经济体制转变为商品经济体制的过程中,正确认识商品流通的一般过程是十分重要的,而且要学会运用这个原理来实行正确的方针。卓炯(1979)指出:“商品流通的一般过程对社会主义也是适用的。……分为个别企业商品流通过程和整个社会的商品流通过程……改革流通制度,不仅意味着个别企业的产销要畅通,更重要的是必须使整个社会的工序取得平衡,……” [17]

自从党的十三届三中全会以后,卓炯更加以高涨的革命热情,衷心拥护和贯彻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路线,积极探索中国体制改革的新方向。1984年,卓炯在他发表的《联产成包责任制与经济体制改革的》的论文中提到:“联产承包责任制对于发展农村的商品生产起了决定性的作用。……因为它完全符合马克思的商品而因素的原理。”[18]1986年,卓炯发表了“从‘利改税’谈起”的论文,解释了当时人们担心由于“利改税”带来的企业所有制分离的问题的不协调现象。这些理论对广东改革开放来说都是宝贵的财富。

二、卓炯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理论的影响

卓炯的商品经济理论提出之初,影响十分微弱,甚至与当时的经济主流思想格格不入,被一些人认为是不合时毛的言论。但如果将卓炯提出的理论与社会主义实践逐一比较,就会发现卓炯是走在时代前列的一个预言家,他提出的理论一次又一次地被后来的社会主义实践所证实。

(一)社会主义计划商品经济理论

20世纪五、六十年代,我国的主要经济理论主流思想是斯大林的半商品经济、社会主义是计划经济,但是,卓炯大胆的提出了“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理论,他(1961)指出:“现在的事实很明显,在公有制度下,不论是全民所有制的产品也好,集体所有制的产品也好,只要社会分工存在,产品就要进入交换过程,就要成为商品。……这种商品经济的特点就是计划商品经济,它和私有制下的自由商品经济完全不同。”[19]当时,卓炯认为社会主义经济是计划商品经济的理论并没有引起社会充分的关注,也没有被接受。然而,社会主义必然要实现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商品经济体制的转变。198410月,中共中央做出了经济体制改革是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基础上实行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重大决定,证明了卓炯20多年前预言的正确性。

卓炯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理论”对改革开放做出了举国瞩目的理论贡献,受到了中国经济学家的高度评价。董辅礽在为卓炯的《〈资本论〉体系与社会主义经济》一书所写的序中说:“卓炯是我国经济改革的先驱,在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发展史上,占有不可忽视的地位,功不可没。”[20]曾牧野(1991)认为,卓炯被称为我国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理论的开拓者,是受之无愧的。

(二)农村都市化

卓炯(1964)提出:“商品经济的几种表现形式是市场,而市场是人类生活一种进步的表现……它既经常而又持久。我们要消灭商品经济就意味着要消灭市场……我觉得建设社会主义的任务并不是要消灭市场,而是要把无政府状态的市场变为有计划的市场,在那时,由于物品的极大丰富,人们就可以通过市场而自由的取得他个人消费部分所需要的产品,满足他的物质和文化的需要。消灭城乡差别,也在于使农村都市化,而不是都市农村化。”[21]从这段话可以看出,卓炯预言通过市场可以实现物品的极大丰富,实现农村都市化。而卓炯写这篇文章的背景却是物品极度缺乏的大饥荒年代。通过实践,卓炯积极地提出了发展商品经济的对策建议。他(1964)认为,只要发展商品经济,促进农村的社会分工就可以实现物品的极大丰富,实现农村都市化。后来,党的一系列发展商品经济的决策又一再证明了卓炯这些理论的超前性。1980年,邓小平同志强调了农村经济发展的方向,他指出:“只要生产发展了,农村的社会分工和商品经济发展了,低水平的集体化就会发展到高水平的集体化,集体经济不巩固的也会巩固起来。”[22]社会主义的实践完全证明了卓炯的这些理论都是科学真理。

(三)经济体制改革

前边已经提到卓炯有关经济体制改革的观点,即“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方向和目的,是要把计划产品经济体制改造成为计划商品经济体制。”[23]另外,卓炯对于当时如何改革金融体制、进一步发挥银行的作用,如何进行价格体系和价格管理体制的改革,如何提高资金利润率等等问题,卓炯都发表了许多有益的见解。但是,卓炯当时提出经济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并没有引起应有的重视。当时的主流观点是,改革就是解决改革中央管得过多过死的问题,也就是中央与地方集权和分权的问题。在这样的背景下,卓炯(1984)旗帜鲜明地指出问题的本质在于要实现经济体制的改革就是把资源配置的行政机制转换为市场机制,而不是解决集权分权问题。后来,90年代初,中央终于提出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把传统的计划体制改革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国的历史发展再一次证实了卓炯的理论探索是超前和成功的。

卓炯一生为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探索付出了巨大的努力,现在经济学界也为卓炯的理论做出了应有的评价。于光远(1996)称卓炯为中国社会科学界的“一面旗帜”。杨永华认为:“卓炯论证了社会主义经济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提出并论证了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即把计划经济体制改革成市场经济体制,解决了中国建设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使得他无愧地享誉中国经济改革理论先驱的崇高地位。”[24]黄家合不仅对卓炯的理论贡献做出评价,还高度赞扬了卓炯的品质,他认为:“卓炯存留于世的不仅是他富有创见的商品经济理论,和他不畏任何压力所屈服的勇气和风骨,还有他谦虚谨慎的坦荡胸怀和诲人不倦的无私奉献精神。”[25]

而在20071225日召开的广东省十届二次会议上,汪洋强调:“解放思想是扫除障碍、引领发展的法宝。改革开放以来的每一个巨大变化,无一不是思想解放的结果。”[26]卓炯在1961年提出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理论是卓炯解放思想的成果,从这个意义上讲,汪洋的讲话间接地肯定了卓炯对广东改革开放的贡献。

SA8000争论的前前后后——我国对SA8000理论研究的回顾和展望

   SA8000(Social Accountabi11ty 8000)颁布后,在国际社会尤其是西方发达国家很快获得了广泛支持。一些跨国公司如耐克、阿迪达斯、沃尔玛、麦当劳等为了避免品牌形象受到影响,已经纷 纷加入这一运动,它们不仅自己制定社会责任守则,而且要求产品配套企业和合作企业均要遵守这些守则,从而将企业社会责任运动扩展到了生产制造基地的发展中 国家。印度、中国、印尼、泰国、越南等东南亚国家都先后成为该运动的焦点地区。
   由于全球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影响最大的是纺织业、服装业、玩具业和鞋业等劳动密集型消费品行业。因此,在中国受SA8000影响最大将是珠三角地区,最应引起 警戒的也是珠三角地区。目前中国很多企业的生产条件很难达到SA8000的要求,特别是珠三角的一些劳动密集型企业,潜在的风险很大。但在我国对 SA8000的认识和研究,却存在着分歧与争论。
   我国各界研究SA8000的历程评析
   国内理论界研究SA8000的情况,笔者根据不成熟的方法,把研究历程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从SA8000出台后到2003年l2月l2日的《粤港信息时报》的“美欲向我抡SA8000大棒珠三角恐成重灾区”一文的发表为标志。
   这个阶段的特点是理论界的研究比较零散,国内已经有不少文章涉及到SA8000,但却很少有人或媒体专门进行的长期跟踪研究或连续发表系列文章,国内各界包 括理论界和外经贸领域的人士对SA8000了解的寥寥无几。现在回顾这个阶段公开发表的文章,理论界基本上把SA8000界定为技术贸易壁垒;企业已经通 过或正在认证SA8000的几乎全部都是在国外购买试试看要求和指引下进行,咨询、培训和认证机构全部都由国外购买方联系和包办,绝大部分的其他企业却基 本不了解SA8000;政府部门在这个阶段基本上没有发表对SA8000的任何言论。
   第二阶段:是从2003年l2月l2日的《粤港信息时报》发表的“美欲向我抡SA8000大棒珠三角恐成重灾区”到2004年4月28日《南方日报》的“跨越SA8000”一文发表为标志。
   这 个阶段的特点是媒体一下子把SA8000炒得铺天盖地,而且越炒就越弦。甚至出现了很多误解和曲解,我们也注意到很多接受媒体采访的专家实际上也不是这方 面的专家,不少所谓的专家根本就不了解SA8000,所以这个阶段的媒体对SA8000的报道都几乎是没有新意的膏药,不过从这个媒体粘贴到那个媒体罢 了。另外由于媒体的炒作,引发了国外从事SA8000工作的所有机构都前所未有地对中国的认证市场产生了巨大的兴趣,纷纷派人前来中国推动其工作的局面。 在这一阶段理论界开始关注和研究SA8 0 0 0,企业在媒体的炒作下纷纷到处了解SA8000的情况,表现出对SA8000认证的很高的兴趣或紧迫感。相关政府部门也开始注意SA8000。媒体方面 要算粤港信息时报(后来改成的《民营经济报》)最积极,多次推出了系列的专题报到。
   第三阶段是从2003年的l0月28日的《南方日报》的“跨越SA8000”一文的发表到2004年的7月l3日的《羊城晚报》的“SA8000认证国内遭遇尴尬“一文的发表为标志。
      这一阶段的特点是对SA8000的争论达到了高峰,主要集中在SA8000是不是壁垒上。首先是《南方日报》作为广东省委的机关报使用了全版以广东省社会科 学院SA8000课题组的供稿全面解读SA8000,各种媒体又纷纷转载,商务部的《WT0经济导刊》和原来国家经贸委的《现代企业教育》等杂志纷纷开辟 专栏,引起了理论界和政府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很多政府的相关部门纷纷组成工作组进行有关方面的调查研究,不少理论界的专家和政府官员也就SA8000发 表看法,全国兴起了培训SA8000知识的热潮,境外的中介机构主要是经过SAI授权有权利进行认证的9个认证公司设在香港的中介机构纷纷进入中国开展培 训、咨询和认证业务。企业参加SA8000的知识培训和认证的兴趣越来越强。国内的相关认证机构和中介组织就SA8000开展了一系列的活动,但却大都受 到境外同行机构的排挤,对SA8000的培训和咨询市场被严密的垄断程度表示很不理解,却找不到答案。
   第四阶段:是从《羊城晚报》2004年的7月l3日的“SA8000认证国内遭遇尴尬”一文发表为标志到现在。
   这个阶段的特点是,对SA8000的认识的扭曲基本逐步回归到正确的位置。理论界和相关政府部门的深入调查研究取得了初步的成果,对SA8000的看法出现 了转变。更为值得一提的是:由于对SA8000的深入研究,得到了更有深刻意义的启示,理论界开始从SA8000的研究转入到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相 信在不久的将来,这领域的研究成果将不断涌现,打破对企业社会责任建设敏感区域研究的沉默的局面。对劳工及其他的社会责任建设的话题将会长期成为媒体的焦 点。大批企业对SA8000的看法也迅速回归,受到SA8000压力的企业表示将继续认证SA800 0,还没受到压力的出口企业对SA8000出现了反感的情绪。境外机构在国内开展的认证和咨询活动开始有点收敛,再也没敢大张旗鼓,并转入更加隐秘的形 式,包括经过sAI授权有权利认证的9家认证机构在内的所有境外涉及SA8000的机构因为广东省社会科学院SA8000课题组推出的“SA8000研究 前沿系列报告”所反映的问题而震惊,这些认证机构开始反思其在中国开展SA8000认证或咨询的行为,同时对中国的市场的关注程度更大。
   当前国内各界对SA8000理解的几个误区
   1. 把SA8000与企业社会责任等同起来
   由 于SAI及其下属认证机构和跨国公司等机构的精心设计,SA8000已经在我国大步推进并对我国的企业社会责任建设提出了非常严峻的考验。据调查,境外机 构已经在我国的各大城市通过各种形式设立了SA8000的业务办事机构和情报研究机构。在宣传、培训、咨询和认证等各方面开展了一系列的活动,迷惑和误导 了人们对企业社会责任建设与SA8000的认识。实际上,据目前国际企业社会责任发展的情况来看。企业社会责任的范围很广,包括要承担安全生产,环境保护 等各个方面。维护劳工权益只是其中的一方面的主要内容。企业社会认证的标准体系也同样有很多种类。SA8000只是其中的一种。企业社会责任的认证有第一 方认证,第二方认证和第三方认证,SA8000也只是第三方认证中的其中一种。相信不久的将来,将有更多的企业社会责任会推出来。
   纵观国内各种媒体的报道,几乎大部分都把SA8000与企业社会责任等同起来,在此基础上来谈论企业社会责任当然就明显有偏颇了,再加上境外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有意误导,就出现了很多人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认识不清,很大程度上阻碍了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的正常发展。
   2.把SA8000作为国际标准
   SA8000是由美国的一家民间组织牵头制定的自称为国际标准的一种企业社会责任认证体系,IS0组织和绝大部分的国家和国际机构都不承认SA8000,即使到了今年的5月20日, 全球通过SA8000认证的企业才有400家,分别来自40个国家或地区。从这400家企业来看,绝大部分都是小型企业,发达国家如英国、美国、日本和加 拿大等国家通过认证的企业寥寥无几、且大都是sAI或其认证公司的关联企业,这就足以说明SA8000还没有取得世界大部分国家或地区甚至西方发达国家或 地区的认可,也没有取得大型企业的认同,就连站在SA8000认证最前台所谓严格要求其供货企业认证SA8000的跨国公司。其本身也不参与SA8000 的认证。
   出现上面这种情况的原因很多。包括认证体系的不健全。认证不严肃。认证费用高。长期维护体系难和企业担心社会对其进行社会责任监督等方面。但SA8000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国际标准却是最主要的原因。
   3.认为SA8000是发达国家流行或推祟的社会责任管理体系
   目前西方发达国家已经通过SA8000认证的机构显然少得可怜。到今年的5月20日止, 全球通过认证的400家企业中,美国只有2家,英国只有3家,更奇怪的是经常在国际会议上大声呼吁要把劳工标准与贸易挂钩的德国却没有一家,加拿大等发达 国家也没有企业认证SA8000。而且据笔者调查。已经通过SA8 0 0 0认证的西方发达国家的企业大都是与SA8000认证委员会的成员或sAI有密切关系的关联机构。虽然我们并不排除发达国家经过较长时期的发展,其工作环 境和相关的法规普遍优于发展中国家。但如果参照SA8000的相关规定,难道它们的企业和相关组织机构就做得尽善尽美、不可挑剔?倘若如此,那么,对西方 发达国家频繁发生的旨在要求提高工资待遇、改善工作环境的游行罢工,该作何解释? 而实际上,发达国家都没有把SA8000看得很重。从这些数据不难反映发达国家还不对SA8000感冒。
   4.企业的规模与相应的企业社会责任的承担履行程度成正比
   在 中国,推动SA8000的最大主体是在华的跨国采购公司,因此不少人便都认为企业的规模越大,尤其是跨国企业因其自身在世界市场上的领先优势决定了跨国公 司不仅是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积极推动者,同时也是社会责任的最好履行者。大型的跨国公司往往也制定了非常严密的公司社会责任准则,如耐克公司以生产体育用 品享誉世界,它的运动鞋生产占到全球市场的47%;美国市场的占有率为48。9%。全球雇员2。2万名,合作雇员100万人(分销商、运输公司等X在其 1999年年报中拥有合作企业数在中国就有40家,越南12家,印尼30家,泰国11家,另外在意大利、菲律宾、台湾各有2家。就是这样一家跨国公 司,1991年,印尼报道合约工厂虐待2人;1992年,披露了印尼工厂工人工资单与乔丹收入相对照的数据;1997年3月,中国工厂因拖欠工资工人集体 上访,等等。这种情况不仅仅出现在耐克公司,其他大型跨国公司也时有发生。
   应对SA8000的思路探讨
   2004年6月21日至 22日在瑞典召开了由66个国家和组织的代表参加的关于社会责任标准化的讨论会,主要议程就是共同讨论是否在IS0体系内制定企业社会责任标准的问题。我 国有关部门也派员参加了会议,但是会后有关人员却误认为我国目前对付包括SA8000在内的社会贸易壁垒只要是制定和提交我国的IS0版本就能解决所有问 题,这将是一个很严重的误导,尤其是负责这方面工作的人持这种观点的话就显得更加危险了。主要原因是:首先
   是 目前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就社会责任国际标准问题争论很大,一时还很难达成一致意见,笔者认为按IS0对社会责任国际标准的工作进程评估,最快也要三、五 年后才能出台可供各国共同遵守和执行的社会责任国际标桂其次是类似SA8000这种贸易壁垒不会因为IS0推出国际标准而停止,即使有了国际标 准,SA8000还会通过跨国公司来作为其体系内的标准而不断地推动;再次是据目前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对社会责任标准争论的分歧来分析,即使是IS0在 未来能推出其社会责任国际标准,由于ISO必须平衡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各自的声音,缩小他们的分歧差距,其标准的要求可以肯定会比SA8000宽松,这 就会为SA8000留下继续存在的借口和空间。可以说,SA8000对我国经济的影响已经引起了国内社会各界的关注,但是,就SA8000而言,并不存在 “顺之者兴”的可能。SA8000是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关系失衡后的产物。它是一个全球化竞争的产物,是经济全球化(尤其是资本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历史进 程当中的必然现象。近年来全球贸易格局悄然改变:自1999年至2004年上半年,随着日益激烈的全球化竞争,亚洲和欧洲的发展中国家的出口份额在不断扩 大,全球出口增幅最大的10个国家中包括9个新兴市场国家;与此同时,发达国家在世界出口市场中所占的份额却在不断缩小。在全球出口市场份额增长最快的国家中,中国位居第一。经济专家预计随着新兴市场国家经济的不断转强, 凭借着廉价的劳动力,新兴市场国家在世界出口市场中所占的份额将继续保持增长势头。随着发展中国家全球出口市场份额的不断扩大,发达国家在世界出口市场中 所占的份额却在不断缩小。而美国是出口份额下跌最大的国家,过去5年中减少了4。4%。尽管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在世界出口市场中所占份额有不同程度的增 长或下跌,但全球出口市场的总体规模却在不断扩大。SA8000产生的背景是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关系失衡后的一种调整。
   另一方面,从严格意义上讲,道德规范和国际贸易分属两个完全不同的领域,但冷战结束后,世界的政治、经济格局发生了巨大变化,新兴工业化国家的起飞导致发达 国家在传统产品的国际市场上失去优势,在诸多领域,新兴工业化国家已成为发达国家激烈的竞争对手。发展中国家为实现经济赶超战略,鼓励出口,其廉价的劳动 力带来了成本上的优势,在各个领域冲击国际市场,使发达国家在传统产品国际市场上失去优势。1985 1995年,发展中国家在制造业和工业竞争力方面取得了进步:制造业增加值占全球制造业增加值的比重由17。4%增加到19。8勉向工业化国家出口的制成 品占工业化国家制成品进口总额的比重由0。6 %增加到18。5%;其中服装工业的出口份额由44。7%增加到58。7%。发达国家必然会寻求遏制发展中国家提高竞争力的手段,关键方法之一就是构筑起 非关税的贸易壁垒。
   所以,SABO00的出现不是我国推动ISo的社会责任国际标准就能化解的。并且,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化必将成为国际趋势。SA8000只是序曲,企业社会责 任的外延远远不只是SA8000所关注的劳工权益问题,笔者认为,国际社会责任运动一百多年来的历史表明,社会责任运动将会不断发展,其内涵和外延也会不 断地扩大和丰富,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问的争论和磨擦也不会停止甚至有可能会更加激烈,衡量社会责任的形式和方法也会多种形式同时并存。目前应对 SA8000的最迫切也最有效的紧急方法是趁SA8000在当前还没有成为国际标准、很多国家对其持有异议和IS0在近期还很难出台被各国普遍认可的社会 责任国际标准的情况下,尽快在我国现有相关法规的基础上,出台实施我国社会责任国际标准体系,在国内和国外与我们有贸易关系的国家和地区加快推行我们自己 的标准,对世界社会作出我们的承诺和具体行动,与SA8000从技术层面上进行对话,最终抑制SA8000的普及和认可程度。但是这个应对SA8000的 好方法绝对不是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的好方法。目前作为权宜之计,我国应积极参与ISO社会责任标准化制定,为我国企业争取标准出台后的主动地位。现在 IS0正在就社会责任标准的制定广泛征询意见,我国应变被动为主动,根据国情和企业实际情况积极提出建议,不要输在起跑线上。但是,从长远的战略对策来 讲,积极参与标准的制定还是显得消极被动。怎么样在保障国民的劳动就业的同时,尽快从产业升级的角度加以突破才是治根之举。
(原文来源于《新经济》2004年第11期 作者:黎友焕)

国际企业社会责任的发展形势

尊重劳工的基本生存、生活和工作权利,保护劳工的切身利益,改善劳工的生活工作环境,一直是众多国际性组织关注的核心问题。为了体现最基本的人类关怀和促进社会福利事业的全面进步,国际社会和各国政府均表现出极大的热情和诚意,参与制订了一系列的规章条例,对保障劳工的自由和人权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对于要不要保障劳工的基本权利、要不要落实企业在相关领域的社会责任,人们已经达成共识。但是,在如何推动企业承担保护劳工的社会责任、承担什么样的社会责任等具体问题上,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分歧很大。

   一、国际劳工标准的问题提出及深化

   (一)、争论的焦点:是否把劳工标准与国际贸易挂钩

   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围绕“是否把劳工标准与国际贸易挂钩”的问题,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出于不同的目的,一直争论不休。由于出发点的差异性,有时即使发达国家间或发展中国家内部也存在不同观点。正是因为发展中国家保护民族产业的本能考虑,坚决反对把二者挂钩,导致发达国家的种种企图至今没能得逞。1986年开始的世界贸易组织乌拉圭回合谈判才未将劳工标准列入谈判议题,1999年12月的世界贸易组织西雅图会议也因劳工标准协议问题而失败,2001年11月的多哈会议虽将贸易与环境问题列入谈判议题,但劳工标准问题仍被搁置。

   从历次的争论情况和近期发达国家所采取的新举措来判断,预计发达国家对这些“社会责任条款”的重视程度非但不会减弱,还将可能会以与以前不同的隐秘方式来深入推动该项工作的实质性进展,与此同时,发展中国家也将在全球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新形势下,开始注意企业社会责任建设,根据发达国家的具体行动寻找相应的应对措施,以维护自己的利益,把相关的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1、劳工标准与公平贸易理论

   所谓“公平贸易论”主要有两方面涵义:(1)主张对等的市场开放。国家或地区间不管经济发展程度如何应该实施对等的市场开放政策,凡有不对等的市场开放就可被认为是不公平贸易;(2)主张公平竞争。凡是由政府通过某些政策直接或间接地帮助企业在国外市场上竞争,并造成对国外同类企业的伤害,即被看成是不公平竞争。随着“公平贸易理论”被不断推动,劳工标准的争论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

   (1).争论双方对“公平”理解各持己见,互不相让。

   劳工标准的支持者认为发展中国家相对较低的劳工标准不管对发展中国家的员工,还是发达国家的员工都是一种“不公平”。

   首先,对于发展中国家的劳工而言,较低的劳工标准将带来诸多问题。一是低工资将会导致食物供应不足、医疗保障不充分和子女失学等一系列的贫困问题;二是低标准的工作环境将会使员工的身心健康、生命安全受到威胁,童工的使用将剥夺儿童的受教育权利;三是在跨国公司赚取了巨大超额利润的同时,在生产第一线为其服务的发展中国家员工所挣工资却不能满足基本的生存条件,双方所得比例相差极大不合理。

   其次,对于发达国家的员工来说,就业形势将进一步恶化。一是来自低工资标准发展中国家货物的竞争将可能使其所在的企业陷于经营困境,甚至面临倒闭的危险。其直接后果就是这些企业的员工收入下降,甚至可能失业;二是为了躲避发达国家或地区的高劳工标准的监管,许多发达国家的企业将其工厂转移至低标准的发展中国家或地区。由于这些企业中绝大部分属于劳动密集型的加工制造业,随着企业向发展中国家的转移,就可能导致许多发达国家员工失业。

   对于劳工标准支持者的观点,劳工标准的反对者针锋相对,提出了绝然相反的观点。第一,一旦实施最低工资标准的高要求,发展中国家的失业程度将可能会更加严重,许多进城务工的农民可能被迫返回收入微薄的农村,甚至沿街乞讨;

   第二,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转移其产业,并不是因为发展中地区低劳工标准的驱动。因为这些劳工成本仅占产品成本的很小部分,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地区转移产业是其他原因导致的。即使对发展中国家劳工标准的实施高要求,也不能阻止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进行产业转移;第三,如果禁止使用童工,儿童的处境非但不会改善,反而只可能会更差。

   因此,反对者认为,简单地把劳工问题与贸易挂钩,对发展中国家的员工来说是更加的“不公平”。发达国家认为的“公平”是建立在发展中国家的更大“不公平”的基础上的单方面的“公平”。

   (2)对所谓“劳动力倾销”的不同阐释,也成为双方争论的焦点。

   劳工标准的支持者认为发展中国家实施较低的劳工标准将使实施较高劳工标准的发达国家的生产成本偏高,从而削弱了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产品在价格上的竞争优势,这等于是发展中国家对发达国家进行“劳动力倾销”,是一种相对“不公平”的贸易行为。

   劳工标准的反对者则认为由于不同国家所处的发展阶段不同和拥有的要素资源禀赋的差异性,在如何平衡协调经济增长与劳工标准的问题上,必然有不同的倾向性。同时,由于各国在劳动市场条件、劳工技能水平和税收水平等领域存在很大差异,所以,不同国家的劳工标准不可能、也不应该完全相同。可以这么讲,如果不承认发展中国家在资源密集型产业和劳动成本方面的比较优势,就等于有意忽视发达国家在技术密集型和资金密集型产业方面的比较优势,这明显对发展中国家来说是不公平的。发达国家要求发展中国家承担“劳动力倾销”责任,是发达国家在降低纺织、服装和农产品壁垒后的一种新的、更加隐蔽的贸易保护壁垒,是传统贸易保护主义在当代国际经济中的延伸和变种。

   (3)争论双方从主权独立性出发,针对劳工标准“公平性”,各抒己见。

   反对者坚持认为,劳工标准的制订属于一国主权的范畴,理应由本国政府根据本国的实际情况自主决定。如:最低工资标准应充分考虑本国的劳动市场条件;童工年龄上限应根据本国习俗、文化等因素确定。更何况对于一个贫穷的国家来说,宽松的劳工标准可能增强民族产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不仅有利于国民经济增长,而且有利于国民社会福利的改进。相反,由发达国家或国际组织为发展中国家制定劳工标准是对发展中国家主权的侵犯,是对发展中国家人民基本人权的粗暴践踏,对发展中国家而言极其不公平。

   尽管发达国家也承认劳工标准的制订隶属于一国主权的范畴,并认为各国或地区有权利独立自主地根据本国或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高的劳工标准,有权阻止不达标准的外国产品的进入。同时,他们坚持认为,允许不达到其标准要求的发展中国家产品进入其国内市场,是对本国主权的一种侵犯,也是对发达国家的不公平。

   2、劳工标准与WTO规范的争论

   除了围绕是否应该把劳工问题与贸易挂钩,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对是否将劳工标准纳入WTO规范领域,也展开了长期的激烈争论。

   不言而喻,发达国家是主张把劳工标准纳入WTO规范的主要支持者,他们认为,有太多的理由使人们意识到完全有必要把劳工标准纳入WTO规范的框架内。首先,贸易自由化是劳工市场发展的主要原因。在不能保证自由贸易将导致良性效应时,不应笼统地实施贸易自由化;其次,贸易报复是最理想的劳工标准实施机制。如果WTO中附有专门的劳工标准协议,WTO冲突解决委员会将会依此对违反协议的成员国作出裁决,要求该国调整相应的国内政策。不能按要求作出调整的,其他成员国有权在WTO框架下对其实施报复性的贸易制裁行动。这种有WTO约束的贸易制裁是最直接、最有力的劳工标准实施保障,也是一种互惠性的体现;再次,虽然许多国家接受了国际劳工组织发布的《国际劳工协议》,但时至今日仍然没有一个有效的实施机制。如果WTO中有专门解决国际贸易中劳工标准的规则,则遵守者将获得相应的利益,而违反者将受到贸易伙伴国对等程度的报复制裁。这不仅将进一步促进《国际劳工协议》在世界范围有效推广,也充分体现了权利义务对等的公平原则;最后,WTO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保护公司和知识产权所有者的利益;为了保护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反倾销和抵消性关税行动也得到WTO的认可。那么,基于非歧视原则,意在保护劳工及其他公民利益的劳工标准协议也应成为WTO的重要组成部分。

   作为最直接的利益相关者,发展中国家是将劳工标准纳入WTO规范的主要反对者。针对支持者的观点,他们据理力争,提出了针锋相对的看法。第一,劳工协议既然已经由国际劳工组织制订,而且劳工协议的基本原则与WTO宗旨并不矛盾,那么,WTO仅仅是一个贸易组织,就不应该再涉及像劳工标准这样的国内政策问题,WTO也无权阻止成员国不参与有关国际劳工标准的双边及多边协议的行为;第二,劳工标准问题不适合运用贸易制裁工具,更应通过自愿行动途径解决。如果某种产品是在血汗工厂生产的,消费者将不会购买该产品。市场机制会使生产者自愿地改善劳工的工作环境和工资待遇。与此相适应,建立产品“社会标签”制度,使消费者清晰地识别这种产品,这比贸易制裁更有助于社会福利的增进;第三,像健康和福利政策、教育政策、税收政策等不同国内政策必然带来不同生产成本。既然这些政策没有纳入WTO规范的范畴,劳工标准政策也应由各国根据本国实际自主决定,WTO不应对单独劳工标准问题采取歧视待遇而规范之;第四,不管什么原因引起的不公平竞争问题导致了一国产业受到实质性损害,WTO已经提供了可利用的保障机制,没必要再设立新的劳工标准制约机制。

   (二)、国际贸易与劳工标准问题的发展趋势

   从理论上讲,国际贸易中劳工标准问题的发展趋势主要取决于争论双方谁将在最终的争执结果中获胜,也取决于国际贸易中劳工标准问题发展的实践态势。鉴于发达国家在国际贸易的传统地位,发展中国家占领上风的空间越来越小。因此,冷静地分析该问题的发展态势,对于提高防患意识、早日制订相关的应对策略至关重要。如果一味回避、拖延,将导致后患无穷。

   1、未来的国际贸易不可避免地将涉及劳工问题。

   在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中,一方面发达国家在国际大分工中主要生产和出口技术密集型和知识密集型的产品,其劳动密集型产品将大量转移至发展中国家,这使发达国家的劳工处境更加艰难;另一方面经济全球化的首要条件是资本的全球化扩张,而资本扩张的直接结果是资本地位的不断上升和劳工地位的不断下降。要求提高劳工工作和生活条件的呼声越来越强烈。因而在国际贸易活动中,必然涉及劳工标准问题。经济发展应与社会发展同步,这是一个客观要求,也是未来社会的发展方向。

   2、发达国家的政府和民间组织已经将国际贸易与劳工标准联系起来。

   虽然目前只是单边行为,但已经对国际贸易活动产生了重大影响。比如,美国贸易法规定,在确定普遍优惠制度的受益国时,应考虑该国是否已经采取或正在采取措施,向其本国的劳工提供国际公认的劳工权利。对于那些不符合国际公认劳工标准要求的国家,美国可以考虑撤消、中止或限制向该国提供普遍优惠。同时,美国关税法也规定,在外国全部或部分由劳改犯人开采、生产的货物,不得在美国的任何口岸入境。SA8000的兴起和快速发展更是民间组织在推动劳工标准的隐蔽的新型形式.

   3、WTO框架下将劳工标准与国际贸易挂钩将是一个不可避免的发展趋势。

   WTO多边贸易规则的制定,目前还主要由发达国家所影响或左右,而这些国家的政府及工会等相关组织是劳工标准的积极推动者,且这个意见已经被联合国和国际劳工组织等国际组织所认可。事实上,WTO已经承认了健康与安全目标的合理性,并在实践中尽力对贸易自由化与这些社会发展目标以同等程度的重视。

   (三)、对劳工标准问题的理解和判断

   发达国家认为发展中国家的低劳工标准是劳动力倾销,这将会导致低标准驱逐高标准的“柠檬问题”产生。发展中国家认为发达国家的高劳工标准要求是一种新的、更加隐蔽的贸易保护工具。其对劳工标准的“公平贸易”之争、WTO引入劳工标准协议的“合理性”之争等也都各执一词。现在看来,这场争论仍会继续,但社会发展与经济发展的同步性,伴随着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而对劳工权利要求的逐步提升,以及发达国家在WTO中的绝对地位等因素决定了劳工标准与国际贸易挂钩是迟早的事。事实上,作为单边、双边行动,劳工标准问题已经对区域贸易、国际贸易产生了重大影响。近期的一些发展中国家的企业因为没有通过SA8000的认证而被迫退出发达国家市场就是例证.

   很明显,发达国家主张将贸易与劳工标准联系起来,其背后显然隐藏着深远的经济利益动机。但是,劳工标准问题实际上牵涉到政治、经济、法律、文化等一系列因素,它本身具有丰富而深刻的社会文化内涵;将劳工标准与国际贸易相联系,固然是发达国家在国际经济竞争中削弱发展中国家比较优势的一种手段,但是如果单纯地站在经济竞争或政治意识形态的角度加以评判,也是难免存在较大的主观性和片面性。其中的原因主要在于:

   第一,发达国家提出的所谓“社会条款”,也即关于社会权利的条款,其内容包括了劳工权利、环境保护、人权等,其中的劳工权利是其核心内容,实质上也就是劳工标准问题。

   这些所谓的“社会条款”不但以经济权利为基础,而且还包括了与劳动有关的政治权利及其他社会权利。在发达国家提出“社会条款”之前,1995年的社会发展问题世界首脑会议就提出了“核心劳工标准”或称“工人的基本权利”的概念;其后国际劳工组织1998年发布的《基本劳工权利原则宣言》将基本劳工权利明确规定为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权利、消除强迫劳动、废除童工和消除就业歧视等四个方面。目前,涉及这些基本劳工权利的八项国际劳工公约,已经大多为80%的国际劳工组织成员国所批准。因此,在此背景下,发展中国家如果仅仅停留在简单地反对在国际贸易中实现这些劳工权利或劳工标准,就有可能被认为违背国际社会所认可的基本规则而遭受责难。发达国家也可能会以此为借口,指责发展中国家拒绝保护工人的最基本权利,纵容剥削和压榨劳工,从而令其在国际社会陷入被动的境地。

   第二,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是相辅相成,这已经成为世界各国的共识。

   从社会经济政策和文化的角度看,让广大劳动者分享经济发展的成果,及时提高劳工标准,是实现社会稳定和全面发展的手段之一。对发展中国家来说,完全有理由在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参照国际劳工标准,适时、主动地提高本国的劳工标准,实现更为公平的收入分配,帮助劳动者摆脱贫困和提高生活水平,从而化解贫富悬殊带来的社会矛盾,这也是保障本国社会稳定和实现社会全面发展的必要条件之一。

   第三,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WTO多边贸易规则的制定目前还主要受发达国家所影响或左右,劳工标准与国际贸易挂钩将是一种必然的、回避不了的趋势。

   国际经济贸易的发展历史也一再表明,回避、抵制决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相反,积极地、主动地参与讨论、制定双边或多边规则的谈判活动,并在其中据理力争,争取达成最大程度保护自己利益的有限妥协,才是最符合发展中国家利益的明智策略。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欧美等发达国家在国际劳工标准的实施上开始采取单方面的行动。因此,发展中国家有必要在劳工标准问题上主动与发达国家进行沟通和对话,否则,就可能失去在短期或中期贸易交往中的竞争优势。

   因此,我们认为,对于劳工标准,发展中国家在短期内为了发展经济的需要可以适当放宽,但从长期来看,应该严格按照有关国际劳工公约执行。

   二、推动国际企业社会责任的三种方式的比较分析

   众所周知,企业是经济社会的基本单元,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西方发达国家相信限制政府干预的自由竞争能最大限度地发挥企业潜能,从而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但是,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开始,人们开始关注跨国公司在生产转移中造成的环境问题和劳工权益问题等社会问题。跨国公司的海外工厂中普遍存在的工作时间过长、工资低、强迫加班、缺乏职业健康保护、性别歧视等问题,越来越多地被一些媒体揭露和报道出来。社会展开了“在企业成为社会经济发展主动力的同时,企业对社会道德又产生着什么样的影响”的争论,这就是日益被人们关注的“企业社会责任”问题。

   (一)、推动国际企业社会责任三种方式的基本内容和特点

   从过去的和目前的企业社会责任问题的发展情况看,推动企业社会责任发展的具体主要有以下三种方式。

   方式之一:贸易或劳工组织、协会、消费者的倡导、游说。

   消费者运动中较著名的有1990年首先在荷兰发起的“洁净衣服运动”(CCC),该组织的宗旨在于改善全世界成衣业的劳动条件,该组织还起草了“成衣业公平贸易约章”(The Fair Trade for Garments),作为成衣和运动服业的生产守则。作为最切身的利益相关者,工人永远是企业社会责任的积极推动者。2002年17个可口可乐公司雇员状告公司进行种族歧视,对黑人员工的工资支付要远远低于白人的。可口可乐公司年度股东大会专门对该公司的劳工问题举行了听证会,董事会主席对公司对非洲、菲律宾、哥伦比亚等国的雇工的歧视待遇给予以了批评和指责。

   这种方式实际上只具有一定的软约束力,在某种程度上能够起到推动有关立法的进程,协会的宣传也能在舆论上迫使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但,相比之下,其发挥作用的空间十分有限。

   方式之二:政府的行政行为。

   尽管越来越多的人倡导自由竟争,但在经济实践中,政府从来就没有真正脱离过企业,许多消费者、公司职工并不愿意接受自由市场的社会后果,要求政府在一定程度上提供制度性保障。政府是保证实现企业社会责任的第一种机制。美国职业安全和健康署(OSHA)成立于1970年,其目的是“尽可能保障国家每一个工作男性和女性的安全及健康的工作条件,并保护我们的人力资源。”中国的《劳动法》和相关劳动法规对劳工权益保护的规定成为中国企业履行基本社会责任的法律约束。

   这种方式主要是通过立法来实现,具有法律或政府规章的强制性,但立法或制定规章需要的时间一般比较长。同时政府普遍低下的工作效率必然进一步加大了相关立法的滞后性。在“小政府,大社会”呼声日渐高涨今天,倡导政府干预论的支持力和后续动力严重不足。

   方式之三:认证。

   较之于前两种方式,这种方式才刚刚兴起,还处在推动过程中。较典型的有:社会责任国际(SAI)、公平劳工协会(FLA)、服装厂行为标准组织(WRAPP)、贸易行为标准组织(ETI)和工人权利联合会(WRC)等组织先后制定各自的社会责任标准,由于涉及的领域不同,它们的要求也各不一样。

   概括地讲,认证方式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认证不是官方行为,虽不具备直接的强制性,却起到了间接的强制性效果。对于积极树立良好公众形象的企业和组织来说,具备一定的软约束;2,从目前的情况看,这种方式的认证标准还没有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国际标准,所以,在实际操作中比较混乱,社会争议也比较大;3,借口维护人权和保护劳工的身心健康,迎合了某些组织和个人的心理,因此,具有更大的隐蔽性和欺骗性。正是由于这种方式具备较强的隐秘性,有可能成为新的国际贸易壁垒;4,这种方式受到了一些政府、劳工组织、各行业协会,如美国政府、美国服装和纺织品工人协会的大力支持,成为与前面两种方式交互使用的备选方案;5,日渐细化的认证条款,使得交易成本得以大幅降低。这种方式提出了一个更具有指标尺度的、规范标准,使衡量企业的社会责任更具体化。具体量化的指标体系不仅大大加强了该项制度在现实中的可操作性,而且降低了制度的运行成本。

   (二)、推动国际企业社会责任三种方式的比较

   尽管出发点都是为了保障劳工基本权利的实现,但由于各自的内涵和特点不同,贸易或劳工组织、协会、消费者的倡导、游说,政府的行政行为和认证等三种推动社会责任方式具备各自不同的侧重点,在经济实践也显示出不同的效果。概括地讲,大致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约束力强度不同。不可否认,贸易或劳工组织、协会、消费者的倡导、游说对本国政府和某些国际机构的确能产生一定的影响,但这种影响毕竟只是间接的、非强制性的,因此,这种方式的作用空间十分有限。政府作为国家主权的代表,它所制订的制度规程具有硬约束力,它所提出的主张和方案同样具有威力。对于认证方式来说,虽然较之于政府行政方式,其威慑力远远不足,但与第一种方式比较起来,其约束力要大得多。

   其次,实施效果不同。由于三种方式的约束力强度各异,实施的效果自然就大相径庭。相比较而言,政府行政方式因为依托政府这个权力主体为后盾,所以,由政府出面制定的社会责任条例在贯彻过程中效果最明显,同时,在随后的监督和检查中交易成本也较低。贸易或劳工组织、协会、消费者的倡导、游说方式只能对政府或某些非政府机构产生间接影响,因此,它们所提出的企业社会责任在实际运作中的绩效也将大打折扣。但政府有时出于竞选的需要,又不得不听取有关组织和个人的意见,在制定相关的政策和策略时,或多或少地采纳他们的观点。再来看认证方式,尽管认证方式不具备官方背景,它所制订的社会责任规范也不具有强制力,但由于参与机构和人员的广泛性和代表性,在实际操作中能够产生一定的影响力。

   最后,产生的影响不同。很显然,因为依靠不同的组织机构和社会群体,使用强度大小各异的手段和措施,以上三种国际企业社会责任方式对相关的企业、国家或个人肯定产生了不同影响。对政府行政方式而言,其强制性特征固然会对相关国家和企业产生最直接的经济后果,同时,也必须注意到由于政府强烈的政治和意识形态色彩,更容易激起受损企业或国家的反感,进而诱发对方的报复性行为。相比之下,贸易或劳工组织、协会、消费者的倡导、游说方式通过间接的途径对有关方面施压,这种较温和的方式可能更易于让对方接受,有时反而可以收到意想不到的结果。认证方式的非强制性和隐蔽性特征就内在地决定了它在实践中可能产生至少两个似乎自相矛盾的影响。首先,认证方式的非强制性就意味着在实际操作中的软约束性,所以,很难保证企业相关社会责任的落实和兑现。其次,认证方式的隐蔽性和所谓的“人本主义”色彩恰和契合了人类对经济和环境协调发展的追求,容易麻痹和误导发展中国家,从而达到发达国家在世界市场中打压对手的目的。

   三、国际企业社会责任机构或组织的行为比较分析

   鉴于关注的重点和寻求的目的不同,针对企业的社会责任,不同的组织或机构有不同的规定。鉴于目前这类机构或组织比较多,为了便于理解或分析,我们在这类选择一些具有一定代表性的国际机构或组织,例如:公平劳工协会(FLA),服装厂行为标准组织(WRAPP),社会责任标准组织(SA8000),贸易行为标准组织(ETI)和工人权利联合会(WRC)等,它们对此均有各自不同的表述。为了更方便地了解它们的各自主张,有必要作详实的对比研究。

   (一)、国际或民间组织对企业社会责任的不同规定

   1.公平劳工协会(FLA)关于企业或公司社会责任的相关规范:

   第一,概念性框架:1、自发性工厂监督和认证项目。2、品牌客户应对内部监督制度进行认证,确保符合FLA准则。3、要求进行内部实地检查(第二年末100%检查)以及合格的外部监督机构的实地检查。4、遵守FLA工厂行为准则和监督原则的工厂将获得认证。

   第二,达标的定义:1、公司按照监督准则有效实施内部和外部监督制度。2、及时纠正工作缺陷。3、当发现突出问题或常见问题时,应采取措施防止该问题在其他直属工厂发生。

   第三,监督和实施原则:1、制订清楚的工作场所标准并告知承包商。2、公布工厂标准、培训工人。3、建立达标信息库。4、建立公司监督员培训项目。5、开展定期检查和审计。6、为工人提供反映问题的渠道。7、同可能获得工人信赖的当地人权组织、劳工及宗教组织建立工作关系。8、纠正达标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第四,开支:1、由公司承担。2、FLA的会员年费根据公司的合并收入情况收取5000美元至10万美元不等。3、监督的开支由FLA提供补贴。4、参加的公司可以了解同其有关的工厂的独立审计结果。

   第五,报告要求:1、监督信息:公司在检查完成60天后提供标准化检查报告。2、外部监督机构检查公司60天后提交报告。3、总体达标信息:公司提供同行为准则执行和监督原则有关的年度标准报告。4、FLA的公司年报:(1)年报的依据为公司及外部监督机构提交的报告。(2)年报必须得到董事会批准。(3)年报在发布前提前5个工作日提供给公司。(4)年报中不包括机密或专有信息。

   第六,申请或投诉:1、第三方可以对一系列或某个重大达标问题提出投诉。2、投诉必须提供可靠、具体和有证据力的信息。3、FLA执行董事收到投诉后应判断投诉事顷是否已经解决。如已解决时应通知被投诉公司。4、如应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时,公司和外部监督机构应在45天内向执行董事报告是否确实发生违规事件。如发生时则应在报告中说明解决方法或预防性方法。5、如执行董事认为改正有效果时,则应向投诉的第三方反馈。否则应要求经认可的监督机构进行深入调查。

   2. 服装厂行为标准组织(WRAPP)关于企业或公司社会责任的相关规范:

   第一,概念性框架:1、自发性工厂监督和认证项目。2、服装厂应遵守WRAP准则并参加认证。3、要求由合格的外部监督机构进行实地检查。4、符合WRAP准则的工厂将获得认证。

   第二,达标的定义:1、工厂制订全面、客观和具体的工作场所标准2、工厂制定达标指数。3、工厂制订达标政策和工作程序。4、工厂有效应用业务运作中的政策和程序。5、工厂对政策和工作程序进行常规检查。6、工厂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

   第三,监督和实施原则:无具体规定。

   第四,开支:1、由厂家承担。2、WRAP认证机构的资金来源为生产厂交纳的申请费。

   第五,报告要求:1、工厂自评:工厂必须向WRAf认证机构提交自评结果。2、监督机构建议:独立监督机构向工厂和WRAP认证机构提供认证建议或改进计划。3、公众查询:认证机构接受公众查询,提供所涉及的工厂的WRAP达标情况。

   第六,申请或投诉:无具体规定。

   3、社会责任标准组织(SA8000)关于企业或公司社会责任的相关规范:

   第一,概念性框架:1、自发性工厂监督和认证项目。2、公司应要求其直属工厂或承包商的工厂参加认证。承包商应让自己的工厂参加认证。多边性组织应要求其供应商参加认证。3、求由合格的外部监督机构进行实地检查。4、符合标准的公司、承包商或供应商将获得认证。

   第一,达标的定义:1、工厂遵守SA8000工作场所标准,并获得合格审计机构的认证。2、工厂做出改进并按照制订的时间表解决发现的问题。3、工厂记录工作进展。4、工厂管理重视持续达标。

   第三,监督和实施原则:1、制订公司的社会责任和劳工条件政策。2、定期检查公司的政策、程序和表现。3、指定高级经理监督达标情况。4、允许非管理层员工选派自己的代表。5、确保工厂上下均能理解并执行工厂行为标准。6、根据供应商的达标情况确定双方合作关系。7、记录供应商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8、收集供应商及分包商遵守行为准则的信息。9、解决员工或他人在遵守公司政策或行为准则上反映的问题。10、不应对反映问题的员工进行打击报复。11、及时解决达标问题。

   第四,开支:1、由接受认证的公司,承包商或供应商承担。2、所有开支(包括工厂准备性工作、审计的准备和实施、工厂事后改进工作)可以同其他单位共同承担。     第五,报告要求:1、外部传讯:工厂定期向有关方面介绍达标情况。2、信息提供:工厂向感兴趣的单位或个人提供真实信息,帮助其了解工厂达标情况。3、记录:工厂应保存达标记录。

   第六,申请或投诉:无具体规定。

   4、 贸易行为标准组织(ETI)关于企业或公司社会责任的相关规范:

   第一,概念性框架:1,公司、非政府组织和工会联合推广在准则执行上的经验。2,公司采用ETI的基本劳工准则,或根据该准则自行制订有关政策,并在全球范围内督促供应商遵守该基本准则。3,公司邀请ETI的其他成员公司对试点项目进行设计、执行和分析,寻找监督中的有效方法,并同其他成员分享经验。

   4,ETI不会对任何产品、公司或机构表示公开支持。

   第二,达标的定义:1,公司、非政府组织和工会联合推广在准则执行上的经验。2,公司采用ETI的基本劳工准则,或根据该准则自行制订有关政策,并在全球范围内督促供应商遵守该基本准则。3,公司邀请ETI的其他成员公司对试点项目进行设计、执行和分析,寻找监督中的有效方法,并同其他成员分享经验。

   第三,监督和实施原则:1,支持ETI及其准则和实施程序。2,向公司员工、供应商或分包商表示达标决心。3,指定高级经理监督达标情况。4,在业务关系和企业文化中纳入行为准则实施制度。5,保证达标专用的人力物力。6,接受独立审计机构的评估,每年评估一次公司表现。7,邀请其他成员对试点项目进行设计、实施和分析。8,为反映问题的员工提供保密的沟通方式。9,为应用行为准则的相关人员提供培训。10,向供应商和工人宣传行为准则。11,承诺:1)同供应商议定解决达标问题的计划;2)要求立即停止严重违反工厂准则的行为;3)供应商拒不改正时中止业务关系。

   第四,开支:由公司承担。

   第五,报告要求:1,公司年报:公司按照一定的内容和格式标准向ETI提交年报,介绍达标进展。2,ETl年报:ETI出版年报,总结所取得的进展、成员经验,并讨论行业行为准则的最新趋势。

   第六,申请或投诉:1,任何机构或个人如提供公司违反SA8000的证据时可以申请对该工厂进行认证。2,针对公司的投诉有可能不需要第三方审计就能予以解决。3,公司应当建立允许工人匿名投诉的渠道。4,任何一方都可以对认证机构进行投诉并要求对其进行评估。5,可以向认证机构或直接向CEPAA反映问题。6,投诉将被作为保密信息进行记录。7,每个认证机构都应当考虑第三方的申请,并在必要时对公司再次进行审计,其费用由公司承担。

   5、工人权利联合会(WRC)关于企业或公司社会责任的相关规范:

   第一,概念性框架:1,美国大学联盟督促工厂遵守生产行为准则并开展检查。2,成员大学院校要求工厂遵守行为准则。3,要求WRC调查机构进行突击检查4,利用许可协议对工厂施加压力。

   第二,达标的定义:1,大学要求行业自发披露达标情况。2,工厂接受抽查。3,以许可协议对工厂施加压力。

   第三,监督和实施原则:1,聘请独立调查机构进行抽样。2,WRC调查机构负责调查的全过程。3,WRC支持并鼓励工人提高工作条件。4,WRC在工作中重视诚实性和真实性。5,WRC通过工人信赖的团体同工人建立良好关系。

   第四,开支:1,由成员大专院校承担。2,起始收费从1000美元至5万美元不等,具体数额取决于成员是否收取许可项目的许可费。

   第五,报告要求:深度披露:(1)工厂必须签署宣誓书,承诺许可协议中涉及的所有生产厂遵守行为准则。(2)披露所有工厂的地点。    (3)揭露所有工厂的达标监督手段。(4)拒不提交报告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工厂将会遭到制裁,包括中止许可协议。(5)工厂应接受文件检查和实地检查。

   第六,申请或投诉:无具体规定。

   (二)、不同机构有关工作场所的不同规定

   不同国际机构或组织对有关工作场所标准的比较。目前有一定代表性的国际机构或组织主要包括:公平劳工协会(FLA),服装厂行为标准组织(WRAPP),社会责任标准组织(SA8000),贸易行为标准组织(ETI)和工人权利联合会(WRC))。

   1、公平劳工协会(FLA)对有关工作标准的规定:

   第一,童工:最低年龄:(1)15岁;(2)或14岁(得到生产国许可);(3)或完成义务教育的年龄(大于15岁)。

   第二,强制劳动:禁止。

   第三,惩罚:禁止辱骂工人。

   第四,非歧视:工厂的招聘、工资福利、提升、纪律和解聘政策不得歧视不同性别、种族、宗教、年龄、身体状况、性取向、国别、政治观点、社会或少数民族背景的工人。

   第五,工资福利:1,最低工资:(1)当地最低工资;(2)或行业一般工资(两者中取最大值);2,加班工资:(1)按照法定加班费率计算加班工资;(2)或至少等于普通小时工资。3,福利:法定福利。

   第六,自由结社和集体谈判:承认和尊重工人权利。

   第七,工作时间:1,每周工作时间:(1)48小时;(2)或法定每周工作时间;(3)或通常每周工作时间(无每周工作时间的法律规定取以上数值中的最小值)。2,加班时间:(1)每周12小时;(2)法定加班时间(取两者中的最小值)。3,休息日:每周一天。

   第八,健康和安全:工厂必须提供安全和整洁的工作环境。

   第九,环境:无具体规定。

   第十,海关守则:无具体规定。

   第十一,打击毒品走私:无具体规定。

   第十二,妇女权利:无具体规定。 2、服装厂行为标准组织(WRAPP)对有关工作场所标准:     第一,童工:最低年龄:1,14岁;2,或完成义务教育的年龄;3,或法定的最低年龄(取以上年龄中的最大值)。

   第二,强制劳动:禁止。

   第三,惩罚:禁止辱骂工人。

   第四,非歧视:不得歧视个人特征或信仰不同的工人。

   第五,工资福利:1,最低工资:当地最低工资;2,加班工资:按照当地法律计算加班工资;3,福利:法定福利。

   第六,自由结社和集体谈判:承认和尊重工人权利。

   第七,工作时间:1,每周工作时间:法定每周工作时间;2,加班时间:不应超过法定最高加班时间;3,休息日:每周一天。

   第八,健康和安全:1,工厂必须提供安全和整洁的工作环境;2,如提供宿舍时,宿舍应安全、整洁。

   第九,环境:1,遵守同环境有关的规章制度和标准;2,所有工厂均应环保。

   第十,海关守则:建立针对性项目,确保遵守当地海关法。

   第十一,打击毒品走私:同国家和地方海关及缉毒部门合作,打击毒品走私。十二,妇女权利:无具体规定。

   3、社会责任标准组织(SA8000)对有关工作场所标准:

   第一,童工:1,最低年龄:(1)15岁;(2)或14岁(得到生产国许可);(3)或当地最低年龄标准(大于15岁)。2,其他标准:(1)建立童工援助制度;(2)开展童工和青工教育;    (3)防止童工出现工伤。

   第二,强制劳动:1,禁止;2不得要求工人缴纳“押金”或将身份证件交给工厂保管。

   第三,惩罚:禁止辱骂工人。

   第四,非歧视:1,工厂的招聘、工资福利、培训、提升、解聘及退休政策不得歧视不同种族、社会阶层,国别、宗教、身体状况、性别、性取向、工会团体或政治团体的工人;2,禁止性强迫、性辱骂或性剥削行为。

   第五,工资福利:1,最低工资:(1)法定或行业最低工资;(2)且满足最低生活需要/提供可支配收人。2,加班工资:按照高于普通工资的水平计算加班工资。3,福利:(无特定要求)。4,其他:(1)不得扣以罚金;(2)必须清楚列明工资和福利细目;(3)应以现金或支票方式发放工资福利;(4)禁止不计福利的包工和假学徒做法。

   第六,自由结社和集体谈判:1,承认和尊重工人权利;2,当工人权利受到法律限制时,工厂应采取双重做法;3,不得歧视工人代表或将其同其他工人隔离。 七,工作时间:1,每周工作时间:(1)48小时;(2)或法定每周工作时间(取两者中的最小值)。2,加班时间:(1)每周12小时;(2)除例外情况和临时性业务需要外不得要求工人加班。3,休息日:每周一天。

   第八,健康和安全:1,工厂必须提供安全和整洁的工作环境;2,如提供宿舍,宿舍应安全、整洁;3,应采取措施避免工伤事故;4,为工人提供定期健康及安全培训;5,应提供清洁盥洗设施和饮用水;6,注重食品卫生;7,安排分管健康及安全的高级经理。

   第九,环境:无具体规定。

   第十,海关守则:无具体规定。

   第十一,打击毒品走私:无具体规定。

   第十二,妇女权利:无具体规定。

   4、 贸易行为标准组织    (ETI)对有关工作场所的规定

   第一,童工:1,最低年龄:(1)15岁;(2)或14岁(得到生产国许可);(3)或当地最低工作年龄或完成义务教育的年龄(大于15岁)。2,其他标准:(1)不再聘用新的童工;(2)安排童工人学;(3)18岁以下童工不得上夜班或从事危险性工作。

   第二,强制劳动:1,禁止;2,不得要求工人缴纳“押金”或将身份证件交给工厂保管;3,工人以合理方式向工厂表达辞职意愿后可以离开工厂。

   第三,惩罚:禁止辱骂工人。

   第四,非歧视:工厂的招聘、工资福利、培训、提升、解聘及退休政策不得歧视不同种族、社会阶层、国别、宗教、身体状况 、性别、性取向、工会团体或政治团体的工人。

   第五,工资福利:1,最低工资:(1)法定或行业最低工资(两者中取最大值);(2)且满足最低生活需要/提供可支配收入。2,加班工资:按照高于普通工资的水平计算加班工资。3,福利:法定福利。4,其他:(1)不得扣以罚金;(2)法律未规定的扣除项工厂未经工人同意不得克扣;(3)聘用工人前应提供清楚易懂的书面工资说明;(4)列明工资细目;(5)禁止不计福利的包工和假学徒的做法。

   第六,自由结社和集体谈判:1,承认和尊重工人权利;2,当工人权利受到法律限制时,工厂应采取双重做法;3,不得歧视工人代表或将其同其他工人隔离。

   第七,工作时间:1,每周工作时间:(1)48小时;(20或法定每周工作时间;(3)行业标准(取两者中的最小值);(4)自愿;(5)不得超过每周12小时;(6)不得要求工人经常性加班。2,休息日:每周一天。

   第八,健康和安全:1,工厂必须提供安全和整洁的工作环境;2,如提供宿舍时,宿舍应安全、整洁;3,应采取措施避免工伤事故;4,为工人提供定期健康及安全培训;5,应提供清洁盥洗设施和饮用水;6,注重食品卫生;7,安排分管健康及安全的高级经理。

   第九,环境:无具体规定。

   第十,海关守则:无具体规定。

   第十一,打击海关走私:无具体规定。

   第十二,妇女权利:无具体规定。

   5、工人权利联合会(WRC)对有关工作场所的规定:

   第一,童工:1,最低年龄:(1)15岁;(2)或14岁(得到生产国许可);(3)或完成义务教育的年龄(大于15岁)。2,其他标准:工厂同意咨询政府、人权组织或非政府组织,以降低停止使用童工对这些儿童造成的负面影响。

   第二,强制劳动:禁止。

   第三,惩罚:禁止辱骂工人。

   第四,非歧视:工厂的招聘、工资福利、提升、纪律、解聘和退休政策不得歧视不同性别、种族、宗教、年龄、身体状况、性取向、国别、政治观点、社会或少数民族背景的工人。

   第五,工资福利:1,最低工资:(1)法定或行业最低工资(两者中取最大值);(2)满足最低生活需要、提供可支配收入。2,加班工资:(1)按照法定加班费率汁算加班工资;(2)加班的小时工资应至少为普通小时工资的1.5倍。3,福利:(1)福利加工资应能满巳工人的基本需求;(2)工人的基本需要包括住房、用电和用气、营养、服装、医疗,教育、饮用水、儿童护理、交通和储蓄。4,其他:生计工资指在法定每周最高工作时间内(不超过48小时)挣到的实得工资。

   第六,自由结社和集体谈判:1,承认和尊重工人权利;2,不得歧视工人代表或将其同其他工人隔离;3,不得利用政府力量阻止工人结社的机构合作。

   第七,工作时间:1,每周工作时间:(1)48小时;(2)或法定每周工作时间(取两者中的最小值)。2,加班时间:自愿;3,休息日:每周一天。

   第八,健康和安全:1,工厂必须提供安全和整洁的工作环境;2,直属工厂和分包商应遵守地方政府的健康和安全规定,或OSHA第29条规则中的有关规定,直属工厂和分包商应遵守当地政府承认的ILO健康和安全公约。

   第九,环境:无具体规定。

   第十,海关守则:无具体规定。

   第十一,打击毒品走私:无具体规定。

   第十二,妇女权利:1,同工同酬;2,禁止怀孕检查;3,员工休产假时不得克扣工资或解。

   四、 国际企业社会责任管理的发展趋势

   (一)、社会责任管理成为企业管理的新趋势 随着人们环境意识和社会全面协调发展观念的不断增强,企业或公司在未来市场中竞争的成败,就不仅仅取决于单纯的经济指标,而是由多重因素共同决定的。因此,一些专家预测,未来市场领先的公司将是那些在社会责任、环境保护和商业等三个基本方面处于领先地位的公司。只要恶劣的劳工问题在全球范围内仍然存在,公众自然就不会终止对劳工问题的关注。只要新闻媒体将劳工问题予以公开曝光,公司必然面临越来越大的公众压力。公司被迫调整经营方式,在监督自身的同时,也不得不监督其全球供应商的行为,直到所有公司都将劳工标准当作真正的商业底线。

   在经济全球化快速发展的背景下,竞争优势的资源正在持续地发生变化,某一特定的表现标准一直在发生剧烈的变化,能否适应市场和消费者新的要求便成为公司能否发展甚至存在的关键。传统的成本、质量、供货期、灵活性等营销指标已经成为最基本和最平常的标准。随着市场的深化和消费者目光的日渐挑剔,一些新的选择性的标准便应运而生,如:速度、一致性、敏锐度、灵活性、创造性、多样性、生产变化速度、独特性、环保性、安全性和商业道德等。因此,从现实和将来的角度来看,工商界已经明确地将社会责任看作竞争优势的一种必备资源。惟有如此,才能在残酷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尽管从近期来看,重视企业社会责任建设一定会挤占企业其他竞争因素的资源,难免会带来某些负面影响,例如,改善和提高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可能增加成本或者降低企业的运作速度和灵活性。但是,如果从长期战略的发展观出发,提早对企业社会责任予以重视能够激发工人和经理的巨大创造性,借此持续提高的企业的综合竞争力,并增强企业日益稀缺的资源,推动工商企业创建更加灵活,更加有效的生产体系。     近十几年来,管理体系方面的最重要的发展可能是社会责任方面的国际标准。在目前的商业环境下,问题已经不是“是否应该”实施社会责任政策,而是如何有效实施。在ISO9000和ISO14000之后,某个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将是一个最新的管理体系标准,大多数公司意识到,消费者在选择购物时愈来愈多地考虑公司的道德表现,商业行为符合道德标准已经变成一件头等大事,大多数商业发展计划都需要道德评估和环境影响分析。但是必须强调的是,我们所说的这种社会责任标准并不是SA8000,因为SA8000还没有成为国际标准,SA8000的全球的推行尤其是在中国等地方的认证的混乱情况已经引起了不同程度的反感,因此,SA8000未来的发展如何还是未知数。笔者也对SA8000这种单方推动而不是由各国共同推动的方式有很大的怀疑,对其未来的走向也不尽看好。尽管如此,我们切不可对全球性的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和SA8000导入中国可能引发的问题掉以轻心。     社会责任管理不应只是一个单项的行动,应该纳入公司持续发展的框架内。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社会责任必然成为公司成功表现的一个标准,不管社会责任管理是否成为另外一个时尚。总之,随着时间的推移,企业管理重点已经显示出明确的变化趋势,如图2-1所示。为了跟上最新知识更新的步伐和通盘考虑新的竞争因素,很多公司都积极尝试研究这些新的变化,很快它将会成为公司日常议程的必不可少的一个议题。 图2-1:企业管理重点变化趋势

   (二)、企业社会责任将有效地解决劳工问题

   历史和现实都证明,保障劳工权益、维护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对社会安定、政治稳定、经济繁荣和社会进步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相对于政府的行政执法监督,实施社会责任标准提供一个更有效的改善劳动条件的经济手段。     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历来是各国政府及所制定的劳动法所奉行的准则。但事实上,一方面由于立法滞后以及执法人员素质偏低和手段的不足,使得政府行政执法的深度和广度受到限制,存在监督检查的真空和薄弱环节。另一方面,各国政府出于发展经济为其施政纲领首要目标的需要,对于资本的青睐和扶助,自然就顺理成章。因此,政府在劳资关系中失去公正的立场,而与资本的“官商合流”、“官商勾结”、甚至“官商一体”,这种情况在许多发展中国家都发生过。以牺牲劳工的利益来追求经济的发展,已是许多政府政策的出发点。一些国家的政府为了吸引外商投资,不但在出口加工区内减免税项,而且对出口加工区实行特殊的规定,特别是一些有关保护工人的法律法规予以免除,规定劳动法不适用于出口加工区,而工人组织工会的行动更是违反法律。

   欧美企业年度报告和公司宣传册中关于社会责任的陈述逐年增多,这一现象表明,企业管理与社会责任相结合的需求日益增大。尽管许多企业在运营中并无不违反劳工标准的行为,但却无从评判。全球性的社会责任运动有四个主角,他们是消费者、零售商、制造商和工人,他们相互依存,有着共同的利益,同时,他们又相互矛盾,存在一定的利益冲突,正是这一利益冲突引起了愈演愈烈的社会责任运动。消费者的期望是高质量的产品、公平的价格和为工人提供体面的工作条件;零售商的期望是高质量的产品、适当的供货期、合理的价格和为工人提供体面的工作条件;制造商的期望是包括质量、供货期、信誉和价格在内的稳定的业务增长,高质量的工人队伍;工人则期望公平的工资报酬、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和发展机会。     能否实现上述各方的期望并协调发展,答案是肯定的,这就要采取一种负责任的方法,认清各方的利益和期望,制定有效的方案,有效实施及跟进方案的实现。根本的改善要求具有新思维和灵活性,消费者可能要多付出一些钱;零售商可能要支持供应商,如供货周期稍长一些,多提供一些管理支持;制造商可能要长远考虑,采用新设备和新工艺,为工人提供多一些培训;工人应有更多的参与机会,提出建议和意见,因此得到公平的工资和体面的工作条件。当大部分消费者愿意花多一点钱购买具有社会责任的工厂生产的产品时,这将意味着通过适当的经济奖励的方法可以解决血汗工厂的问题。

   当前,ISO9000质量体系、ISO14000环境体系的认证推广全球范围内正方兴未艾,成为企业管理的一个热点。这两项认证制度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企业的质量和环境管理水平,其受益者是顾客、制造商,但ISO9000和ISO1400这两个标准存在致命的制度性缺陷,既它们都没有涉及到工人的基本权利,也没有解决工人劳动条件的问题,因此企业社会责任国际标准管理体系也就呼之欲出,目前世界上不少国际机构或组织正在探讨如何建立具有国际标准又由各国共同来遵守的企业社会管理体系。

   从目前的情况看,不少国际通行的评价标准由于其本身的不足在经济实践中产生了诸多问题,因此,必须对相关的评价体系加以修订和完善。如有些通过ISO9000认证的工厂,新工人入厂时需要交纳一定数额的押金,工人服务一年或者离职时才退还。有的工厂甚至根据ISO9000标准建立了收取押金的制度,有的还制定了专门的程序或作业指导书。在工厂看来,工厂需要为工人提供各种培训,为避免因工人频繁离职而蒙受损失,于是就建立收取押金的制度。这种做法看来是“合理的”,但它却严重地违反了国家劳动法规和国标标准。有些企业通过ISO9000认证后,没有解决安全卫生的问题,仍然经常发生伤亡事故,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也没有改善,有的甚至更差了。有些通过ISO14000认证的工厂,废气排放符合环境标准,但作业场所的尘毒却因为通风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缺乏而严重超标,危及员工生命健康和安全。     随着世界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人们越来越重视人的价值、社会和道德问题、环境问题、健康与安全问题,对于消费者来说,接受一件由剥削童工或囚犯所生产的商品已变得不可思议。对于员工,包括很多工人在内,工作不再仅仅是一种生存手段,更是生活价值、人生价值的体现。所以,企业善待员工,建立和谐的劳资关系,保持舒适的工作环境,也是企业提高工作效率,激发创新精神,从而带来更大的经济利益的一个关键。而这些社会问题都不是ISO9000和ISO14000所关注或者能解决的,而这正是未来的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所必须涵盖的核心内容。

   作者是: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科研处副处长、研究员黎友焕

   该文发表在《2004广东企业社会责任建设蓝皮书》,黎友焕等主编,广东经济出版社2004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