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规制下的国外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及启示

作者:黎友焕 龚成威

   一、国内外关于企业环境责任的相关论述

   环境保护作为企业社会责任重要的核心内容,越来越受到人类社会的重视。特别是在全球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出现了资源短缺、环境污染等严重影响经济发展和人身健康的问题后,不论是经济学家、企业管理专家,还是政府部门都参与到对环境保护的研讨和实际工作中来。企业作为环境污染的直接主体,其在环保方面的社会责任尤其受到关注。

    阿奇•卡罗尔(Archie B. Carroll)和安•巴克霍尔茨(Ann K. Buchholtz)(2004)认为企业的绿化是一个全球现象,不论是美国与欧洲,还是日本,不论是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也不论是跨国公司的大企业,还是中小企业,都处于环保主义的社会之中,并警告企业的环境问题会长期存在。伊恩•沃辛顿(Ian Worthington)和克里斯•布里顿(Chris Britton)(2005)有一个相对悲观的看法,认为在一个资源有限的社会中,不论企业选择做什么,必然是以牺牲其它事物为代价的,环境恶化问题与经济发展紧密相关,各个行业乃至整个社会都应平衡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关系。但对担负更大的环境责任的投资的回报具有长期性的特征。这可能会给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带来压力。罗杰•梅森(Roger.Mason)和伊恩•米特若夫Ian.I.Mitroff(1981)把烟雾、有毒的废物、酸雨等环境问题描述成“不道德的问题”,这些问题具有相互关联、复杂、不确定、模糊、冲突和社会强制性等特点。为如此混乱的情形负责是有问题的,因为对不道德问题的解决办法很少是完整的,也不会是最终途径。

   国内的学者徐大建(2002)认为企业活动必然会产生副作用或副产品,这是环境污染的根本原因,但要完全彻底地消除这种副作用或副产品,即使在理论上能够做到,在实践中也会因成本太高而无法做到,所以环保只是意味着在一定的程度上消除污染。黎友焕(2007)则揭露了一个社会事实,即企业社会责任包括企业的环境保护责任长期被我国社会所忽略,所以我国理论界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还相当薄弱,全国研究企业社会责任的书籍很少,且大都是从法律或公司治理或跨国公司的某个生产守则的角度偶尔探讨,或就某方面对企业社会责任进行探讨,这就导致了各界对企业社会责任运动不甚了解。所以我国加强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已迫在眉睫。

二、国外企业对环境保护的履行状况

   (一)代表性案例

   案例1:惠普公司

   惠普(HP)环境保护的理念是为客户提供创新的、高质量的、环保的产品和服务,并且以对环境负责的态度开展业务。正是因为一直贯彻了这种为了大众利益、向客户提供环保解决方案的价值观,成就了惠普(HP)在业界的领导地位。

   1992以来, HP就采取“为环保而设计项目”的行动以减少对产品和消费者带来的环境影响;2005年惠普开发并推出了视频会议技术,Halo工作室的出现仅2005年降低了350吨二氧化碳排放。目前惠普公司内部有近100个Halo工作室,遍及全球5大洲15个国家。,自1987 年开展回收计划以来,为了更进一步支持环境保护,惠普(HP)已在40多个国家/地区实施了回收计划。2007财年惠普在全球范围内共回收近2.5亿磅的硬件和打印硒鼓,并承诺在2010年之前,实现回收20亿磅废旧电子产品及耗材。2008年2月,惠普公司正式加入世界自然基金会“气候拯救者计划”,承诺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

   HP致力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为环境可持续发展进行创新,为环保设计。同时提供气候变化和能源解决方案以及产品和打印耗材回收解决方案,与供应商合作提高社会与环境效益。

   案例2:索尼

   作为日本和世界著名的跨国公司,索尼在环境保护社会责任方面的努力和成就有目共睹。2003年3月,索尼集团成立CSR部,核心主题是“为了下一代”。这个理念的具体含义是指,对于整个社会来说,最重要的是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因此需要让社会有一个健康的环境。索尼所有的社会公益活动其实都是围绕着这个基本理念展开。

   索尼的环保方面首先体现于具有代表性的环保型产品,这些产品源自索尼独特的创意和先进的技术。其次是索尼通过技术研发和新产品的开发,利用技术革新来解决环保问题。索尼遵循生产者责任延伸理念,为有效利用有限的资源大力推动废旧产品的回收及循环利用。继《绿色管理2005》之后,索尼对2006—2010财年间的环境课题进行了规划和整理,并制定出新的环境中期目标《绿色管理2010》,其中将“持续扩大产品资源再生量”以及“持续提高产品循环率”作为产品循环利用的指标。对温室气体的控制目标是截至2005财年,事业所的能源消耗量(按CO2排放量换算)每销售单位较2000财年削减15%。为了保护事业所周边的自然环境,索尼在努力削减由自身业务活动带来的环境影响的同时,通过与所在地区社会的紧密合作,在资源循环利用、绿化及保护生态系统方面采取了大量积极有效的措施。

   案例3:汇丰银行

   作为一家跨国银行,汇丰早已把其作为金融的业务进行扩展。在英国以及整个欧洲在全球积极推动具有极大的战略意义的环境标准这一社会背景下,汇丰置身其中,显然会对公司价值的提升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为了实践对于保护环境的长远承诺,汇丰实行了一个“推己及人”的策略。第一步是从银行自身开始,减低自身业务对环境的影响。2003年,开始度量遍布世界各地的办事处能源用量与二氧化碳排放量,以及废物量与食水用量。企业房地产部的环境汇报制度覆盖汇丰全球员工总数的67%,一年后,提升至90%;采购部则从管理供应链着手全面考虑社会、道德及环境因素。不久,汇丰公布了20多万名雇员在工作时所消耗的能源、食物和水,以及所制造的废物和二氧化碳的数量,并订下了到2006年1月1日实现集团自身碳“零排放”的三个步骤。为了改善集团的能源效益及减少整体能源消耗,汇丰在部分地区投资发展各类大小型再生能源技术及设备,例如太阳能板和风力涡轮机等。

   2005年10月,汇丰提前成为全球首家实现碳零排放的银行,也因而在“2006年气候领导指数”银行业排名榜首。对于汇丰来说,环境责任最能体现汇丰如何认识利润与企业社会责任之间的关系。因为汇丰相信,不管什么企业,如果在运作中损害自然环境,必定会失去其相关群体的支持和信任。

(二)案例评析

   以上案例是几个比较具有代表性的在环境方面有突出表现的西方知名企业。 通过以上案例我们大概可看出国外企业对环境保护的做法有两个重要特点。

   1.企业环境责任是一种竞争优势

    “绿色”正在成为一个力量巨大的品牌因素,并且越来越影响着消费者的购买选择。从这一角度讲,那些能够把环境和社会挑战转化为商业机遇的企业将在市场中占据有利地位。企业环境责任的履行已经不是被迫的无奈行为,也不仅仅是为满足制度与监管的要求,它将成为企业培养差异化竞争优势的平台,会帮助企业顺利进入新兴市场并最终支持企业实现长期、可持续的增长。以上案例无不是在环保责任上做的相当好的企业,他们付出都得到了社会的回报。

    2.企业环境责任是全面的社会责任

   国外企业在环保上做的努力是全面的。因为环保的内容包括很多方面,比如生态保护、自然资源消耗、水木土的利用与保护等。国外企业对环保的投入、坚持和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展示等做法充分体现了企业文化素养的品质。我们称这种把环保当作自身文化建设的企业社会责任看作是全面的社会责任。

    三、国外政府对企业履行环境责任的规定及评析

   企业环保责任已经不仅仅是企业“个体的私事”,政府的支持能够为企业积极履行社会环境责任提供方向指导和制度约束。从日欧美政府的做法我们能得到一些借鉴和启发。

   (一)以日欧美为代表的政府做法

   日本政府的做法:2000年,日本政府颁布并正式实施了《推进循环型社会形成的基本法》,使日本从单纯的环境保护,转化到全面建设循环型经济社会的轨道上来。该法集中体现了生产者责任扩大的原则。如《容器包装再利用法》、《特定家电再商品化法》等,使日本实现了循环经济建设的突破性进展。

   欧盟政府社会责任运动: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欧共体一直在为趋同各成员国的公司法而不懈努力,先后发布了多项旨在消除成员国公司立法上差异的公司法指令。1968年公司法发布第一号指令,要求成员国对股东、债权人和其他与公司从事交易的利益相关者提供切实保护;1972年拟定《关于公司法的第5号指令草案》,其思想是公司经营决策应当为公司构成要素及全社会负责。该草案又历经1983、1990、1991等多次修订。它对唤醒成员国的社会责任具有重大意义。欧委会官方认为企业在社会责任中扮演最重要的角色,并支持成立“企业社会责任欧洲联盟”。

   美国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重点,主要集中于为企业社会责任活动提供法律依据,并由此进一步触及到企业和责任的法律改革问题。20世纪30年代企业社会责任理论在美国最先开始于孕育;80年代以宾夕法尼亚为代表的29个州修改公司法,规定“其它利益相关者条款”。

   (二)评析

   日欧美发达国家政府的做法是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在全球最杰出的代表,他们的全部共同点首先在于对企业环境责任的规定体现于他们对社会责任规定的法律法规中,其次是企业对环境责任履行的自觉性与政府的监督和督促相结合,共同为推动企业社会环境责任的进展而努力。

    四、中国企业对环境保护的履行状况、问题及建议

   处于工业化进程中的中国在享受着经济高速增长好处的同时,也在经受着环境恶化的苦果。生活垃圾污染、耕地减少、大气污染、气候变化、噪声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饮用水污染的严重性越来越被人们关注,更多的企业也应对此进行反思。

   (一)中国企业对环境保护的履行状况及问题

   2008年4月9日发布的《2008胡润企业社会责任50强》上榜的50家企业中,国有企业有21家,民营企业为17家,外资企业为12家,中资企业的比例达到了76%。中资企业成为社会责任的主角,该报告表明,中国企业的社会责任总体状况有了很大的提高。

   在环境保护方面,中国企业做的却不是很另人满意。第一,表现最抢眼的国家电网2006年3月发布的《2005年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是国有企业中最早发布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其中也只是用了很小的篇幅提及环境保护,而许多这样的企业资产特别雄厚,说明中国许多企业不是缺乏资金,而是对环境责任的履行意识还比较差;第二,环境责任的履行不够全面。表1中列举的10强企业,其中有五个(占了50%)属于严重能耗和污染型企业 ,这些企业本身就具有保护环境的义务。这说明履行环境保护责任在中国还没有形成一股强大的潮流,我国的环境保护状况与国外还有很大的差距。

表1 《2008胡润企业社会责任50强》中的前10个企业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公司名称

国家电网

中国移动

中远集团

交通银行

中石油

中石化

苏宁家电

中海油

大连万达

建设银行

公司行业

电力

电信

航运

银行

石油

石油

零售

石油

房地产

银行

注:除国家电网外,其它排名不分先后。我们按顺序选取了排行榜中的前十位。

   (二)提升我国企业环境责任的可行性方法

   根据国外企业对社会责任特别是环保责任的履行状况以及国外政府的做法,我们认为中国企业环境责任的履行及提高应该从以下三方面着手。

   1.进一步提高企业自觉履行环保的意识

   企业是环境污染与保护的主体,是体现环保效益最直接的个体,是环保建设的基础,其环保意识的提高是提升我国企业环境责任的根本。首先,对环保的投入会得到社会的回报。世界上没有哪个企业是因为对环境保护、对社会做出贡献而增加成本最后导致破产,与此相反,这样的企业得到了消费者的认可,品牌的提升和政府的鼓励;其次,更重要的是意识到环境保护是企业的一种可持续发展战略。不论是对环境有明显污染的企业还是很少对环境破坏的企业来说,承担起这种意识都是对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随着企业社会责任成为一种潮流,环保责任已经成为价格竞争、品牌竞争之外的另外一种软实力的竞争手段,没有这种竞争理念和能力,现代企业不可能长期生存。

   2.进一步提高政府的作为

   中央和地方政府的环境保护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第一,立法项目需要更加细化。虽然我国也颁布了许多环保的法律法规,但除了某些文件中稍有涉及外,具体针对企业环保责任的法律法规几乎为空白;第二,不能盲目与国际接轨。对企业环境责任立法要考虑我国的特殊国情。国外(如欧盟)立法不把环境保护作为企业的强制执行标准。发达国家已经脱离了以工业化为主的发展阶段,而且企业的环保文化意识很强。但在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是个新事物,企业环保意识不强,环境污染与能源巨耗的现象时有出现,所以中国对企业环境责任的法律法规法在一定程度上应该具有强制性。第三,立法规要具有长远眼光。政府不能因为经济发展进程中的某一个事件才进行立法,比如出现了环境污染的重大事故才想起立法、因为奥运形像才要求企业环保。

   3.接受公众的监督

   自觉接受公众监督,是企业履行环保社会责任的有力鞭策。环境问题与公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西方国家的公众与NGO等行业组织对企业的环保责任要求的尤其强烈。环境保护事业需要公众的积极参与,保障公众的环保知情权、参与权,既是政府的责任,也是企业的义务。加强与公众的交流,接受公众监督,可以积极鼓励和帮助企业在环保方面不断改进和提高,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本文系国家哲学社科基金项目《强化企业社会责任研究》(批准号:07BTY003,主持人:黎友焕)的阶段性成果之一。

作者简介:

   黎友焕:经济学博士,广东省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会会长,广东省社会科学院产业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

   龚成威: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硕士研究生

   联系方式:    黎友焕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369号广东省社会科学院;邮政编码:510610

E-mail: youhuan_li@hotmail.com

   该文发表在《世界环境》2008年第3期

   案例根据中国惠普企业社会责任之环保责任报告整理:http://h20430.www2.hp.com/program/csr/cn/zh/070813_2_02.asp

   根据索尼2006年3月期《CSR(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整理。

企业社会责任标准SA8000对广东省劳动力成本的影响

陈淑妮副教授(深圳大学管理学院 深圳 518060)
黎友焕研究员(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广州,510610)
李卉子(深圳大学管理学院 深圳 518060)

    内容摘要:在广东省劳动力近乎无限供给的情况下,劳动力的价格完全由企业决定。低劳动力成本支持着广东省经济的高速增长。但是从2004年春天开始,广东省的珠江三角洲地区,出现了大范围的“民工荒”,我们不能不注意到低劳动力成本作为广东省产业竞争力的一项优势正在丧失。文章首先分析了广东省劳动力成本的现状,接着讨论了企业社会责任标准SA8000对广东省劳动力成本的影响,最后提出了一些对策和建议。

   一、广东省劳动力成本水平的现状及其原因分析

   1、 广东省劳动力成本水平的现状

   在广东省劳动力近乎无限供给的情况下,劳动力的价格完全由企业决定。在企业习惯于按照劳动力成本不变的假设扩大生产的情况下,使企业主动提高工资和改善劳动条件成为一个缓慢的过程。

   珠江三角洲和长江三角洲在工资、劳动条件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差别,也是劳动力流向变化的原因之一。目前珠江三角洲民工的平均工资仍处于较低水平(见表2.1)。2004年珠三角的最低工资标准,广州为510元,东莞为450元,最高的深圳特区也不过是610元,而同年的长三角上海的最低月工资为635元,南京、苏州、杭州、宁波的最低工资也达到620元/月。在GDP迅速增长的情况下,农民工在城市的工资水平十几年来却基本上未变。有研究表明,珠江三角洲地区12年来月平均工资只提高了68元。佛山的不少企业,外来工月工资在10年前就已达到600元~1000元,但现在基本还是这个水平。而这些年来消费物价总体水平已明显上升,生活费用普遍上涨,导致外来工的实际工资水平停滞不前甚至有所下降。而且很多企业拖欠工人工资现象严重。2003年深圳市对企业工资发放情况的大检查发现,欠薪企业占被检查企业总数的40%多,涉及员工10多万人次,欠薪总额达1亿多元。不少地区民工的工资几乎10年来基本保持不变。

表2.1 珠三角地区被调查企业普通员工工资水平

项目

月平均工资(元)

占上年当地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比重

合计

964.8

57.9

按类型分

私营

1067.6

64.1

港澳台

841.5

50.5

外资

1028.5

61.7

按地区分

广州

1313.9

54.7

深圳

979.9

38.4

珠海

1175.7

73.4

佛山

923.5

63.4

江门

911.7

88.1

肇庆

794.8

72.8

惠州

822.8

74.4

东莞

698.2

37.1

中元

878.7

50.1

按行业分

制造业

898.2

68.4

其他行业

1408.1

81.3

资料来源:彭启鹏、刘建民,“完善劳动力供求机制,保持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广东统计年鉴2005,中国统计出版社,2005

   2、 广东省劳动力成本低的原因

   广东省劳动力成本低,在经济学上可以从三个角度分析:

   第一,劳动力自身的生产和再生产(即对生产者生产能力的维持和延续,包括再教育)投入低。从文化程度看,广东省农村劳动力的文化程度以初中及以下为主,占总劳动力的85%。从技能培训情况看,广东省85%左右的农村劳动力没有接受过专门的职业技能培训。以制造业、第三产业为例来看一组数据,全国制造业从业人员中大专以上学历人数是4.2%,广东是2.3%;本科以上学历的全国是1.7%,而广东是1.1%。全国第三产业从业人员大专以上学历的有13.2%,广东只有10.6% 。经济的发展,产业结构的升级,对劳动力的素质结构提出了新的要求,但由于长期对劳动力资本的投资不足,导致我国相当部分劳动力的素质与用工企业的要求不相符。

   第二,劳动力市场供过于求(日本、韩国在战后的发展过程中,一度要从国外引进劳动力),劳动力价格低。自20世纪80年代末出现“民工潮”,流入广东省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远远超过劳动力需求,因此在广东省了形成外来劳动力的买方市场,劳动需求方——雇主具有对工资决定的主动权,劳动供给方——农民工处于被动地位。为了扩大资本利润率,雇主倾向于最低可能的工资,这种最低可能的工资将由农业中的平均收入 的某个加成比例决定,这个加成比例必须足以弥补农民的流动成本、政府的行政收费以及发达地区更高的生活费用,使得农民外出打工至少比在家务农更有利可图。然而,由于农村剩余劳动力从农业中退出的机会成本为零,因此一旦工资达到最低可能的水平,各地农村剩余劳动力将源源不断地争先外出打工,使得工资将由于供给过剩而长期固定在这一低水平上。

   第三,作为两个因素的综合反映,劳动力成本在产品成本中所占比例极小。据日本通商白皮书发布的数据显示,亚洲国家和地区平均劳动力成本在产品中所占的比例为4%,而中国则为3.5% 。这说明尽管中国的劳动力成本从亚洲的整体水平上来看依然处于较低的位置,不仅大大低于发达国家日本以及韩国、新加坡等亚洲新兴国家和地区,而且也低于整个亚洲的平均水平。

   二、推行企业社会责任标准SA8000对广东省劳动力成本的影响

   1、 从短期来看,企业社会责任SA8000标准的推行会削弱劳动力成本低的优势

   在广东省以往的经济发展过程中,刘易斯的二元经济模式(假定工资不变、以牺牲农民利益为代价推进工业化)得到了验证,在广东省最低可能的工资水平上,能够获得外来劳动力的无限供给。广东省外来劳动力市场的这种工资决定机制可以用图3.1来表示。

SA8000对广东省劳动力成本的影响

    在图3.1中,I为农业部门的平均收入,W为制造业部门的最低可能工资,它是I的某个加成比例,由于在广东省工资等于W处,将获得外来农民工的无限供给,因此,外来劳动供给曲线S具有完全弹性,即它是一条平行于X轴的水平直线。D1是制造业部门最初的外来劳动需求曲线,也即边际生产力曲线,它符合新古典的边际收益递减假设。劳动供给曲线S和劳动需求曲线D1共同决定了此时广东省制造业部门吸纳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为L1。在这一阶段,制造业部门获得的利润为WQ1N1,其中相当部分将用于资本积累即再投资,这样,制造业部门的固定资本量增加了,导致生产能力扩大,人均资本以至边际劳动产出提高,因此劳动需求曲线将由D1向右上方移动至D2。此时,由于劳动供给曲线为一条水平直线,因此,实际工资将保持不变,但是制造业部门的生产和就业都扩大了,吸纳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增加到L2,WQ2N2则是这一阶段制造业部门所获得的利润。上述资本积累的过程将继续下去,上一阶段的部分利润将转化为再投资,使劳动需求曲线进一步右移至D3,实际工资仍保持不变,而吸纳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再度增加至L3。假定其他条件不变,只要还存在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上期利润→本期再投资→边际劳动产出增加→劳动需求曲线右移→吸纳剩余劳动力增加”的过程就将一直持续下去,广东省制造业部门将在实际工资几乎不变的情况下吸纳越来越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

   但是,企业社会责任SA8000标准的推行从短期来看会增加企业的经营成本,削弱广东省低劳动力成本的优势,进而影响产品的竞争力,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改善工人劳动条件的投入直接增加了产品成本;二企业社会责任是SA8000的推行迫使企业将环境成本也考虑在产品成本内;三是企业要获取企业社会责任标准SA8000认证的费用也增加了企业的成本。目前广东省不少企业存在着员工待遇低、工作时间长、劳动环境差等现象,因此,要达到企业社会责任SA8000标准认证的要求,企业必须投入大量资金加以改善,这势必会增加企业的经营成本,从这一角度来说,企业社会责任标准SA8000认证的推行将对我国纺织、服装、玩具等劳动密集型产品进入发达国家的市场构成新的贸易壁垒,甚至会直接威胁一些企业从跨国公司获得新的订单。

   2、 从长期动态的角度来看,企业社会责任SA8000标准的推行有利于广东省经济的发展

   (1)企业社会责任标准SA8000可以帮助广东省的企业跳出“比较优势陷阱”
虽然广东省目前还具有劳动力供给弹性无限大的现实,但并非永远如此。当经济扩张对劳动力的需求超过一定限度后,该曲线也具有上扬的趋势,供给弹性相对降低。在图3.2中,当劳动力需求从D增加到D1时,雇主可以在工资几乎不变的条件下继续获得劳动力,而当劳动力需求提高到D2时,则满足劳动力需求的供给条件是相应提高工资水平。

SA8000对广东省劳动力成本的影响

图3.2 劳动力需求变动对工资变动的影响图

 

    2005年11月18日,国家劳动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在一份调研报告中指出, “继续采取低工资、低成本进行国际竞争的空间已经越来越小”,这样的增长方式“必须做出改变”。长期以来,这种低到极限的所谓中国劳动力成本优势,很大程度上是挤压了劳动者合理的劳动待遇、像样的生产生活条件和基本的社会保障而形成的。在特定时期,低廉的劳动力成本,可能成为竞争力。但这往往是落后的竞争力,甚至有可能成为社会发展的阻力。

   同时,劳动力成本的上升未必是一件坏事,关键是看劳动力成本增长率与劳动生产增长率的关系如何,如果劳动力成本增长率超过劳动生产增长率,那对于企业来说,竞争力就会下降,相反,如果劳动力成本增长率低于劳动生产增长率,那么企业的竞争力就会增强。
企业社会责任SA8000标准通过全球供应链这一外部强制措施,迫使中国企业在追求生产效益的同时,积极变革观念,主动在规章管理制度和企业文化建设的策划上融合进企业社会责任SA8000标准的合理成分,学会以社会责任为战略点,变被动为主动,来实现经济和社会效益的长期双赢。企业社会责任SA8000标准的推行可以帮助广东省企业跳出“比较优势陷阱”。

   (2)企业社会责任标准SA8000有利于促进广东省的产业升级

   企业社会责任SA8000标准规定企业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应低于法律或行业的最低标准。现实中国的城市就业部门一般都实行了最低工资制度,而广大的农民所在农村没有实行最低工资制度。假设把中国划分为两个部门——“城市就业”(被最低工资制度覆盖的部门)和“广大农村就业”(未被最低工资制度覆盖的部门)。最低工资制度保障了城市就业的收入大于农村的就业收入,因而有利于中国的农民不断的向城市转移,加速中国的城市化进程(如图3.3所示)。在图3.3中,A部门——“城市就业”部门是被最低工资覆盖的部门,B部门——“广大农村就业部门”是未被最低工资覆盖的部门。在A部门中由于存在最低工资制度,那么会造成一部分人的失业即“L0-L1”的失业人数,这一部分人只能是转移到没有被覆盖的部门去就业。没有最低工资制度的部门B就有可能降低工资吸收更多的就业,由于有更多的人在B部门就业,造成的后果就是B部门的就业量增加了“L2-L3”,但是相应的工资率却降低了,从原来的W3减少为W2。

SA8000对广东省劳动力成本的影响

 

   同时,企业社会责任SA8000标准还规定企业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必须满足员工的基本要求,并以员工方便的形式支付。根据2005年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委托暨南大学所作的广东省最低工资研究的调查结果分析,珠三角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有待提高。从增长的速度看,从2000年到2004年,珠三角最低工资标准年平均增长率仅为4.4%,远低于当地的经济增长速度,扣除物价上涨因素,涨幅可以说是微乎其微;从国际通用标准看,世界上多数国家的最低工资相当于社会平均工资的50%到70%,而珠三角地区远远低于这一比例。较低的最低工资标准在一定程度上会阻碍广东省的产业升级,不利于广东省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地发展。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有利于淘汰一些技术落后、效益低下的企业和产业,尤其是劳动密集型产业,促使其向中西部转移,为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提供空间,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实现珠三角从过去单纯的加工工业基地向制造、研发、服务综合基地转变。 从长期动态的角度来看,推行企业社会责任SA8000标准有利于促进广东省劳动密集型企业的转型,加快产品的升级换代,有利于提升整个地区的经济发展能力和竞争能力,有利于降低单位劳动力成本。一些没有通过企业社会责任标准SA8000的企业因此而失去订单,受困于贸易摩擦。而那些暂时还未受到SA8000标准认证的冲击的企业,也有感于前车之鉴,逐渐意识到广东省的低劳动力成本优势是很难永远保持的,仅靠廉价劳动力很难获得长远发展。而实施了企业社会责任SA8000标准的企业则气定神闲,企业内部安稳,出口业务不仅没有耽误,可能反而会获得更大更多的订单,并在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这些企业也用事实证明了,通过订单的增加可以获得长期的收益,也因此可以弥补短期内增加的成本。

  1. 如何应对企业社会责任标准SA8000对广东省劳动力成本优势的挑战

   1、 提高出口产品中的劳动力成本的比重,改善中国劳工待遇,树立企业形象

  企业社会责任SA8000标准强调的是劳工保护,如果企业提高劳动力成本在出口产品中的比重并实施企业社会责任SA8000标准,那么“得民心者的天下”,对内赢得了职工的心,职工通过口碑的宣传,企业的德与义广为流传;对外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和国际形象,既是营销的卖点,又是无形资产,最终会提高其国内国际市场竞争力。

   2、 利用企业社会责任SA8000标准改善企业的生产经营与管理,重新设计制造成本的构成

   首先,企业要强化科学管理劳动力成本的意识,寻求有效的方法,使相对劳动力成本优势成为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的一件法宝。

   其次,调整劳动力成本结构,使隐性成本显性化。只有将原来隐性的成本显性化,实现劳动力成本货币化,对劳动力使用成本进行计量,才能真实反映出企业对于劳动力资本的投入情况,方便企业进行劳动力成本的进一步管理。目前我们国家已经认识到这一问题,并通过一些方法,例如医保、社保等的改革等。

   再次,利用标准成本制度,对劳动力成本进行全方位的控制。通过事前制定指标标准值,事中对生产过程进行记录分析,事后实行调整控制。

   最后,建立比率和弹性控制指标,由此我们可以了解到产品成本和劳动力成本的主要支出方向,及时有效地监督。控制生产过程中的费用支出,改善费用的支出结构。通过将实际数值与标准比率、行业平均指标对比,找出症结所在,降低消耗,从而降低产品价格,提高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

   3、 提高劳动者素质,抛弃传统思维,保持相对劳动力成本优势

   企业社会责任SA8000标准在近期内会增加企业的成本,减少利润,这是不争的事实,因此,企业要正视这个现实。但是,劳动力成本的上升并不代表竞争力的减弱,相反,只要劳动力素质能同时提高,企业的综合竞争力反而会加强。劳动力成本的正确计算方式应该是看劳动者所创造的价值与他们的工资的比例。劳动力价格的上升已经成为社会和经济发展的共同趋势,企业要做的是积极培养高素质人才,而不是钻法律空子谋求一时之利。在新的战略时期,我们应该以更加积极主动的方式保持相对劳动力成本优势,坚持以人为本,逐步以集约化生产方式取代传统生产方式,以提高劳动生产率和扩大附加值为重点,提高出口商品的档次和技术含量,以生产技术上的高附加值优势,逐步代替生产成本上的廉价劳动力优势。通过大力提高劳动者素质,加大技术和管理创新力度,强化激励机制,更有效地提高劳动者薪酬待遇水平。

   4、 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保护民工的合法利益

   珠三角地区存在的一个不利因素是这里的雇主拖欠工资现象严重,恶意欠薪导致劳动者的实际工资水平下降,劳动者面临的风险增大,这个信号会迅速传递到出发地,劳动者会到其他地区寻求就业机会,而不是进入广东省;恶意欠薪还说明这里的劳动力市场规则不健全,政府对外来劳动者合法权益没有给予应有的保护。按国际通行惯例,一个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大约相当于本地区社会平均工资的40%~60%较为合理。但从目前珠江三角洲各市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看,存在问题不少,基本没达到。如2004年珠江三角洲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江门、肇庆、惠州、东莞、中山等市最低工资标准都低于700元。根据推算,即使将私营企业、乡镇企业、个体雇工的工资都计算在内,上述各市的最低工资标准占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比重仍较低。因此,政府应制定科学合理的最低工资标准,合理确定当地的最低工资水准,可以有效地缓解劳资双方的矛盾,最大限度地保护工人的合法利益,积极促进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

参考文献:
1.黎友焕编著,《SA8000与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建设》,中国经济出版社2004年9月版
2.黎友焕主编,《对社会科学院研究的回顾与展望》,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3月版
3.梁桂全、黎友焕,SA8000削弱珠三角出口企业竞争力,WTO经济导刊,2004(7)
4.黎友焕著,《世纪之交对社会科学的遐想与呐喊》,香港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4年9月版。
本文是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批准号:03/04c2-03,主持人:黎友焕)部分成果

该文发表在《商业时代》2008年第1期

基于外部性的企业社会责任福利分析

作者:黎友焕 龚成威(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广州 510610)

LI You-huan GONG Cheng-wei (Guangdong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 the Research Institute of Industrial Economy, Guangzhou 510610, China)

    摘 要: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更多的企业开始融入国际化的浪潮中。企业社会责任已经成为中外学者、企业家以及政府部门所关注的重要热点话题。外部性的理论工具为分析企业社会责任及其福利效应提供了方便。本文借助外部性理论分析了企业社会责任缺失对利益相关者带来的不经济效应,以及企业实行社会责任对自身的经济和不经济的影响。

    Abstract: With the deepening of reforming and opening policy, more and more enterprises are merged with the tide of internationalization. Today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has become an important and hot topic between Chinese and foreign scholars, entrepreneurs and government departments. As an important part of welfare economics, the theoretical tool of externality provides a great convenience for the analysis of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This paper, using externality tools, analyzes external diseconomy effect brought by enterprises failing to fulfill their social responsibility to stakeholders, as well as the economic and diseconomy effect brought to enterprise itself, and makes up with the ideas to deal with external diseconomy.

   一、外部性理论及其理解

   对外部性理论的开创和研究主要来源于国外,经济学家对外部性问题的研究构成外部性理论演进的五个阶段(黄敬宝2006),而有重大影响且又与企业社会责任福利分析联系最紧密的有三个,即“外部经济”理论、“庇古税”理论和“科斯定理”。

   (一)外部性相关理论

   1.马歇尔的“外部经济”理论

    阿尔弗雷德·马歇尔(Alfred Marshall)并没有明确提出外部性这一概念,但外部性概念源于其发表的Principles of Economics(《经济学原理》,1890)所提出的“外部经济”概念。马歇尔用“内部经济”和“外部经济”描述第四种生产要素——组织的变化如何能导致产量的增加。对于经济中出现的生产规模扩大,我们可以把它分为两种类型,第一类,即生产的扩大依赖于产业的普遍发展;第二类,即生产的扩大来源于单个企业自身资源组织和管理的效率。前一类称作外部经济,后一类称作内部经济。《经济学原理》论断表明以下两点:第一,任何货物的总生产量的增加,一般会增大这样一个代表性企业的规模,因而就会增加它所有的内部经济;第二,总生产量的增加,常会增加它所获得的外部经济,因而使它能花费在比例上较以前少的劳动和代价来制造货物” 。克拉藩(Clapham.J.H,1922)对此作了批判性的评价:“马歇尔仅仅从经济规模扩大的原因角度对外部性问题作了理论的抽象和概括,并没有太多内容,是一只‘空盒子’”。但我们认为此理论为外部性的研究作了开创性的贡献。

   2.庇古的“庇古税”理论

   阿瑟·塞西尔·庇古(A.C.Pigou)在其专著The Economics of Welfare(《福利经济学》,1920)中首次用现代经济学的方法从福利经济学的角度系统地研究了外部性问题,在马歇尔提出的“外部经济”概念基础上扩充了“外部不经济”的概念和内容,将外部性问题的研究从外部因素对企业的影响效果转向企业或居民对其他企业或居民的影响效果。当存在外部性时,政府应采取的经济政策是:对边际私人成本小于边际社会成本的部门实施征税,即存在外部不经济效应时,向企业征税;对边际私人收益小于边际社会收益的部门实行奖励和津贴,即存在外部经济效应时,给企业以补贴。庇古认为,通过这种征税和补贴,就可以实现外部效应的内部化。这种政策建议后来被称为“庇古税”。

   3.科斯的“科斯定理”

   罗纳德·哈里·科斯(Ronald H. Coase) 在其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的巨作之一The Problem of Social Cost(《社会成本问题》,1960)对庇古税作了批判。主要体现于三个方面:第一,外部效应往往不是一方侵害另一方的单向问题,而具有相互性;第二,在交易费用为零的情况下,通过双方的自愿协商,产权明确界定,就可以产生资源配置的最佳化结果,庇古税根本没有必要;第三,在交易费用不为零的情况下,解决外部效应的内部化问题要通过各种政策手段的成本——收益的权衡比较才能确定。也就是说,庇古税可能是有效的制度安排,也可能是低效的制度安排。

   (二)外部性的含义

   保罗·萨缪尔森(Paul A. Samuelson)和威廉·诺德豪斯(William D. Nordhaus) (2001) 在前人的基础上对外部性作的定义为:“其含义是一种向他人施加那人并不情愿的成本或者效益的行为,或者说是一种其影响无法完全地体现在价格和市场交易之上的行为。”并指出外部性表现为多种形式。有些外部性是正的,即外部经济,是指一些人的生产或消费使另一些人受益而又无法向后者收费的现象;而有些则是负的,即外部不经济,是指一些人的生产或消费使另一些人受损而前者无法补偿后者的现象。有些外部性具有普遍性,而有些则涉及到很少的人。

   以上对外部理论和含义的分析为我们理解企业行为奠定了理论基础。企业经营的直接动机是追求利润最大化,在生产过程中可能会忽略对周围的各种群体产生的影响,所以其履行社会责任与否是对外部性所产生的经济效应的反映。

   二、企业社会责任缺失与外部不经济

   外部不经济往往是企业忽视社会责任带来的直接效应,与企业相关的各个利益群体是这种外部不经济的主要承受者,这些利益群体的福利在一定程度上被企业社会责任缺失所剥夺掉,而企业往往不必直接为此担负成本。

   (一)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范围界定

   黎友焕(2007)认为企业社会责任可界定为,在某特定社会发展时期,企业对其利益相关者应该承担的经济、法规、伦理、自愿性慈善以及其他相关的责任。企业社会责任就是要求企业像社会公民一样具有伦理道德精神,对其利益相关者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维护其利益相关者的合理权益。

   企业社会责任缺失主要是指企业在追求利润最大化时有意或无意地忽略或损害了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对于企业来说,利益相关者包括顾客、员工、社会和政府等各个层面的以利益维系的相关者。如果不受限制,企业将可能乐意于不为这些损害负责和承担成本。

   (二)企业社会责任缺失与外部不经济效应分析

   企业不履行社会责任将会引起外部不经济效应,而企业又不为此承担成本,所以企业才会乐于追求利润而不顾消费者、员工、社会和政府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1.外部效应带来的消费者剩余被剥夺

基于外部性的企业社会责任福利分析

    图1 企业社会责任缺失时消费者剩余效应模型图

     由于企业生产的产品质量不合格或者企业的服务不到位,使得消费者花费同样的金钱而得不到同样质量或数量的商品,或者买到同样的商品花费更多的成本,得不到最大的效用。如图1,在市场均衡价格为P1时,消费者消费了Q数量的商品,消费者剩余为面积A+B之和,但由于企业生产假冒伪劣商品,在消费需求曲线不变时,消费者在得到Q数量的同样商品相当于付出了P2价格的,增加了C部分的利益却减少了B部分的消费者剩余,C明显小于B,所以消费者剩余最终减少了。

   2.外部效应带来的劳工利益受损

   企业对员工的社会责任缺失表现于拖欠工资、加班加点、对职工的经济歧视等,企业的这些行为都对员工的经济利益造成了直接的损害。

歧视已经成了社会的热点话题,其中最普遍的一种歧视形式是在就业和居住方面对某些群体进行排斥。供给需求分析可以说明这些排斥行为如何降低收入。在存在歧视的条件下,一些工作被保留给有特权的群体,如图2(a)所示,在这个劳工市场中,有特权工人的供给为S,而对这种劳动的需求为D,均衡工资出现在E这一高水平上。

   基于外部性的企业社会责任福利分析

(a) 特权群体市场              (b) 被排斥群体市场

图2 排斥性歧视降低了被排斥的群体工资 

     (b)图所显示的是发生在被排斥群体劳工的情况。由于他们居住在学校条件较差的地区,受教育条件相对较差,技能水平低,企业会认为他们只能从事那些技能要求不高的工作,生产的边际收益产品较少,因此工资被压到低于工资均衡点E的水平E’,这种歧视的产生是由于某些群体无法获得较好的教育和培训,并由于习俗、法律或勾结等因素的共同作用而被排斥在好的工作之外。

   3.外部效应带来的社会福利损失

   企业不履行社会责任对社会的影响涉及到环境污染、公共资源的浪费。Ansel M. Sharp(2003)解释,污染问题源于两个基本因素中的一个或者两个:一个是没有人拥有产权或没有人强迫他们处于被污染的环境中;另一个是多数环境服务是由全体人口共享的。这样,企业可以不必为污染而受到罚款。以造纸厂水污染对污染者的影响为例分析污染造成的福利损失。

   河流被造纸厂用作处置垃圾的地方不会出现在企业的成本分类账上,但是受损失的是整个社会。如图3,需求曲线DD也被称为边际私人利益MPB,假定不存在消费的社会溢出效应,就有边际私人收益等于边际社会收益,即MPB=MSB,即三线合一。供给曲线SS反映造纸厂的边际私人成本,所以把它标记为MPC,这些成本是造纸的边际社会成本的一部分,但是社会也承担了该企业以这条河流作为下水道所造成的负的外部性的负担,所以,边际社会成本MSC超过MPC的部分就是生产的负的社会溢出效应价值。

基于外部性的企业社会责任福利分析
图3 水污染企业对污染者的影响 

    生产Q1数量的纸并且价格为P时纸张市场处于均衡状态。在这个生产水平上,MSC大于MSB,因此,如果把生产降低到Q0水平,就能提高社会福利水平。对于污染者,一部分生产成本转嫁给了整个社会,纸张生产成本被人为缩减导致纸张的过度生产,纸张过度生产导致的福利损失价值等于三角形ABC的面积。

   4.外部效应带来的政府成本增加和形象受损

   企业不履行社会责任带来的后果会影响到社会各个群体,社会福利的减少的后果最终会由政府来承担和解决。企业的不履行社会责任至少会对政府造成两方面的负的经济效应。

   第一,增加政府开支效应。政府社会管理者,肩负着保障人民民主和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以及组织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职能和责任。一旦企业没有履行社会责任,政府就需要为环境治理、安置失业工人、解决由此引起的社会矛盾付出成本,这些成本往往是巨大的。

   第二,损害国家形象效应。特别是对于外贸企业,出口产品的质量不合格、不关心劳工等事件的暴光不只会影响企业形象,因为外贸企业作为一个国家的出口企业,国家形象最终难免受损。

    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对企业自身的福利影响

   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既是社会公众的期望,也是企业自身发展的必需。从短期看可能会给企业带来一些成本上的影响,但从长远规划,企业是其行为的最大受益者。

   (一)从短期看增加了成本

   成本问题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最大阻碍。企业生产产品最直接的出发点是利润最大化,即实现MR=MC(图4),企业将生产q量的产品。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分为两种:

   第一,若履行社会责任的成本为固定值,即充当了固定成本,则企业的边际成本MC不变,企业为实现利润最大化,仍将生产q量的产品。在固定成本增加的情况下仍生产原来数量的产品,企业可能会不堪重负而倒闭。

基于外部性的企业社会责任福利分析

    图4 成本增加后企业生产选择 

    第二,若履行社会责任的成本为可变成本,则企业的边际成本线会上升至MC’,(图4),上升的幅度为增加的可变成本。为实现利润最大化,企业不得不生产Q量的产品。那么企业若在成本增加时不能达到生产Q量产品的规模时,将得不到利润最大化,企业竞争力将削弱。

   所以若企业不能在增加成本后达到利润最大化时的生产规模,理性企业会选择不履行社会责任。

   (二)从长期看企业福利增加

   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所带来的福利增加是通过外部经济的传导作用实现的。其实现过程如下:

   第一,企业增加的成本可以长期分摊。长期分摊的好处是企业结账时不必占用太多的当期成本,企业减少了成本压力。

   第二,企业的社会责任也是竞争力。在激烈的市场竞争当中,很多企业为了扩大市场,提高竞争力,不断添置新设备,采用新技术、新工艺以及现代化的管理方法,但是,他们往往会忽视企业的形象、品牌、信誉这些软实力,而这些也是企业竞争力的重要方面。企业的社会责任则又是支撑这些企业软实力不可或缺的最重要的因素。

    第三,企业产品需求增加推动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是企业社会责任的最大福利(图5)。

基于外部性的企业社会责任福利分析

图5 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后的社会需求

     由于企业实行了企业社会责任,对社会造成了正的外部性,则边际社会收益MSB大于企业的边际收益MR,即MSB线在MR之上。在企业没有实行社会责任时,企业根据利润最大化生产Q量的产品。但担当了社会责任以后,社会对企业的产品需求提高至Q*,比企业在比利润最大化时的需求Q要大,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自然就提升了。企业所增加的福利为ABC部分的面积。 

   四、结论

   从以上分析可知,企业不履行社会责任带来的外部不经济效应必然会造成利益相关者的福利损失,进而造成全社会的福利减少。但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不但不会成为企业的负担,从长期来看还会形成企业的竞争力和企业持续发展的宝贵动力。所以我们的企业自身一定要认识到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对企业不但是一种长期的自利行为,也是一种社会长期的共同福利行为。 

   参考文献: [1] 黄敬宝. 外部性理论的演进及其启示[J]. 生产力研究.2006,(07):22~24 [2] Marshall. A.: Principles of Economics [M]. London, Macmillan, 1890.226 [3]Clapham.J.H.On Empty Economic Boxes [J]. Economic Journal, 1922(32):305. [4] A.C.Pigou. The Economics of Welfare [M]. Macmillan Company, Inc.1920. 111 [5]Ronald H. Coase. The Problem of Social Cost[J].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 .1960.(10) :1-44 [6] Paul A. Samuelson, William D. Nordhaus, Microeconomics, 17th edition[M]. The McGraw-Hill Companies, Inc.2001.300~308 [7] 黎友焕.企业社会责任研究[D].西北大学,2007. [8]Ansel M. Sharp, Economics of Social Issues, Fifteenth Edition,[M]. Irwin/McGraw Hill, 2003.78~98 作者联系方式: 黎友焕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369号广东省社会科学院;邮政编码:510610 E-mail: youhuan_li@hotmail.com

   本稿为专投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强化企业社会责任研究》(批准号:07BTY003,主持人黎友焕)的阶段性成果之一。

   作者简介: 黎友焕:经济学博士,广东省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会会长,广东省社会科学院产业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硕士生导师 龚成威:广东省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会理事

   该文发表在《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

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标准:从SA8000到ISO26000(2)

三、ISO 26000带来的新挑战

鉴于英美等发达国家对社会责任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操作均比发展中国家更早、更深入的事实,而且在ISO 26000的制定历程中,绝大多数的非政府组织和国际专家也来自发达国家和地区,并居于积极而主动的地位。再比照分析当前发达国家主导国际贸易游戏规则的格局依旧没有改变,欧美跨国企业和社会组织极其可能成为推动ISO 26000标准认证的最前沿、最重要力量。因此ISO 26000引领了国际社会责任运动发展已经成为不能回避的事实,必然会给我国政治、经济、社会环境等诸多方面带来严峻挑战。

(一)企业的成本必然增加,使得我国企业面临更加严峻的成本压力

虽然ISO一再强调该标准不适用于认证,但一些ISO官员也承认,别的组织用该标准去认证也无法限制。一些非政府组织及部分利益集团,坚持该标准应按照管理体系的标准来编制,实际是要为将来开展认证或认可埋下伏笔。而且笔者也认为,虽然对ISO 26000开展认证还存在很多争议问题,但对ISO 26000开展认可活动却非常现实,而且条件也相当具备。一旦展开ISO 26000的专业认证或认可工作,一个最基本的问题不可避免——成本增加。

新增加的成本主要包括两部分:显性成本和隐性成本。显性成本主要有以下三部分组成:1、认证或认可成本,即组织为取得ISO 26000认证或认可资格而付出的费用,包括咨询费用、专家评估费用、检查费用、审核费用、监督费用、工本费等;2、改造成本,即企业为达到ISO 26000的各项要求而付出的改造成本,如改善员工的工作条件、社会保障、安全卫生以及人力资源培训,环境保护等活动而支出的成本;3、附加成本,即组织在认证或认可后期的宣传成本等。隐性成本包含企业没有获得IS026000认证或认可的机会成本,认证或认可过后增加的劳动力成本、环保成本等。短期内成本的大幅上升必然会给企业的持续经营带来不小的压力,特别是针对我国数目庞大的参与国际贸易的中小企业而言,这将成为摆在眼前的现实压力,目前我国企业还能承受多大程度的成本压力还有待于进一步实证研究。

(二)ISO 26000成为“柔性贸易壁垒(Soft Trade Barriers)”[①]的可能性明显存在

我国对外贸易的环境有进一步恶化的趋势。随着传统贸易壁垒逐步走向分化,关税、配额和许可证等壁垒的作用逐渐弱化,反倾销等传统贸易壁垒虽然在相当长时间内仍继续存在,但以绿色贸易壁垒为核心的新贸易壁垒形式不断发展。本文将ISO 26000视为潜在的、未来具有重大影响力的“柔性贸易壁垒”,是基于ISO 26000具备了隐蔽性、欺骗性、普适性的特点,既满足了社会公众对企业遵循道德伦理的要求,又符合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加之ISO赋予其权威性、公正性的合法外衣,ISO 26000有可能成为发达国家和地区实行贸易保护主义的主要手段和高级形式。一旦ISO 26000在全球范围内普遍用于认证或认可成为现实,西方国家可能会利用ISO 26000标准抬高进口门槛甚至排斥我国产品出口,无疑会加重我国对外贸易的压力。

(三)如何争得社会责任领域的国际话语权对发展中国家而言是个不小的挑战

ISO 26000标准主要是由西方国家主导制定,这个标准的制定权和话语权都被西方国家所掌握,是欧美发达国家及其社会责任组织在起主导作用。虽然ISO 26000的制定过程中考虑到了发展中国家的呼声,但是因为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处于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在政治、经济、文化、信仰、价值观、产业结构等诸多方面都存有极大的差异,这就要求对ISO 26000标准的遵循进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鉴于ISO 26000的普适性,社会责任行为开始涉及超越国界的利益相关方的利益诉求,如何有效协调好各方的利益诉求,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在经济、文化、社会、价值观等方面的差异,也是国际社会面临的巨大压力。

但是,以上诸多挑战并不能成为中国减缓社会责任建设步伐的理由,况且我国参与了该标准的制定工作并已经承诺并接纳了该标准的实施。实际上近年来,中国的许多企业一直尝试在接纳各种社会责任标准,但基于现实国情和经济发展情况考虑,我国必须充分考虑和重视ISO 26000标准对我国可能产生的影响,一方面要积极参与ISO 26000社会责任国际标准的制定、修改和应对工作,提高话语权、主动权和影响力。另一方面也要认真做好ISO 26000的研究制定和实施推广工作,变挑战为机遇。

四、ISO 26000带来的新机遇

ISO 26000的发布,是当前全球性的、愈演愈烈的社会责任运动走向成熟的标志。自此之后,社会责任运动有了科学、规范、系统的准则指导,凭借国际标准化组织的强大号召力,全球性的社会责任理论建设和实践操作必然会再次掀起高潮,ISO 26000也必然会获得全球性地广泛认可。本文认为ISO 26000在新世纪必然会带来几个方面的新机遇:

(一)ISO 26000必然会成为现代企业变革战略运营规划的重要工具

ISO 26000强调要把“社会责任融入一个组织的管理体系,作为履行社会责任的至关重要的内容”,并对如何开展这方面工作做了比较系统的描述。新形势下,企业要想获得竞争优势,就要承受住来自社会公众的外在压力,企业的经营活动要考虑外部公众的利益诉求,并且尽量对其进行满足,因为社会公众是企业外部消费者的重要来源,企业外部消费者手中握着重要的“货币选票(Currency Votes)”[②],他们有选择消费或不消费某种产品的权利。当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开始信任并选择通过ISO 26000认证的产品时,企业必须要把ISO 26000纳入企业的战略管理,变为组织变革的重要工具,我们深信,IS026000必将会产生IS09000和ISO14000一样深远而广泛的影响。

(二)ISO 26000作为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延续,必然会成为推动可持续发展理念进一步深化的关键推动力

可持续发展理念要求社会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实现人与社会、自然的和谐共存,是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模式。“社会责任是所有商业组织和非商业组织应尽的义务和职责”[③],“让全社会和全球市场在不损害对方利益的前提下更有效地运作。”[④] 因此IS026000与可持续发展理念是一脉相承的,要求各类社会组织高度关注它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对其负责;不浪费资源、坚守道德底线、诚信经营、公平竞争、不提供虚假信息误导消费者;保护弱势群体,关心社会公益事业;促进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ISO 26000或许会成为发展中国家产业转型、结构升级的催化器

ISO 26000无疑使得发展中国家再一次面临抉择:究竟ISO 26000是技术壁垒?还是转型的阶梯?长期以来,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贸易中处于不利竞争地位,这次发布的ISO 26000恰恰隐藏着发展中国家调整产业结构的重大机遇,转变外部压力为自身求变的发展动力,将过去那种唯GDP为本的发展战略实现向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转型。种种迹象表明,发展中国家,尤其是对中国而言,积极地接纳ISO 26000,促成产业转型、升级,似乎恰巧到了一个合适的时间节点。

从ISO 26000的制定历程和结果来看,其影响力不仅体现在经济和技术方面,还体现在政治、文化、宗教、信仰、价值观等诸多方面,从本质上来说,恰恰也是世界各国、各地区之间文明碰撞、价值融合的过程。在这样的情况下,中国有关部门更应当采取激励措施,诱导各类社会组织采取更加主动的姿态去认识、准备和迎接ISO 26000所带来的挑战,积极参与到制定ISO 26000游戏规则中去。

五、我国应对ISO2 6000的对策思路

应对ISO 26000的挑战,关键在于把握好可持续发展这个核心,树立可持续发展理念,增强综合竞争能力。针对ISO 26000对我国未来影响的趋势分析,我们宜采取如下应对ISO 26000的对策思路:

(一)政府各相关部门应对ISO 26000有正确的认识

政府应该清醒地认识到ISO 26000标准呈现一个适用范围不断深化、标准不断专业化、影响力不断扩大的趋势。既要看到它将对我国出口贸易带来的严峻挑战,也要看到它所带来的新机遇,应下大力气组织专门机构研究ISO 26000体系,结合我国国情,接纳ISO 26000的合理成分。本文认为在ISO 26000标准中相应增加信息披露指标、沟通指标、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建设和运作指标,将ISO 26000标准与社会责任指标评价体系融合,制定通用的、可衡量的社会责任指标体系,未尝不是一种改变我国在企业社会责任问题上被动现状的有益尝试。

在这方面,广东省已先行一步,2010年4月,由广东省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会、《企业社会责任》杂志社、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建设蓝皮书编辑委员会、广东省社会科学综合开发研究中心等发起成立的“中国ISO 26000评估与研究所”[⑤] ,专门开展ISO 26000准则的评估与研究,向企业和地方政府宣传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并进行相关的培训,针对我国经济、社会、文化的特点,努力探索和实践并制定符合我国国情的社会责任标准,为促进我国企业等社会组织推动社会责任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专门支持。

(二)企业作为市场经济中最重要的社会组织形式,特别是出口导向型企业要重视ISO 26000标准,密切关注,跟踪研究

组织企业管理人员开展ISO 26000准则的学习与培训,使得企业管理者对ISO 26000准则有着清醒的认识。主动把ISO 26000准则的合理成分纳入到企业文化建设和企业战略管理中去中,变社会责任绩效为重要衡量标准,变被动为主动,实现企业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双赢。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应该谨防ISO 26000的认证陷阱。目前来看,ISO 26000在全球范围内真正成为认证标准虽已具备理论基础,但尚缺乏现实的操作空间,仍存在很多困难,如ISO 26000认证市场尚不成熟,缺乏独立的第三方审核认证机构,不同利益相关方之间、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激烈的利益碰撞。商务部援引印度《经济时报》5月5日文章印度日前正积极动员各发展中国家反对实施ISO 26000标准体系。印度称,这一标准将可能成为发达国家制裁发展中国家并抵制进口的“合理”借口。印度担心日本和欧盟等国将会滥用这一标准,从而抵制进口,进而侵害发展中国家利益。印度已向WTO提出异议,称ISO 26000目前并不能称为“国际标准”,并希望通过投票方式予以表决。[⑥]

(三)必须要尽快建立健全的ISO 26000风险预警机制

政府、行业协会等相关机构应组织专门研究机构以负责收集、跟踪国外的ISO 26000的动态,收集信息并建全ISO 26000信息中心和数据库,同时,认真研究ISO 26000对我国主要出口产品的影响,熟悉ISO 26000的标准规则,重点分析其对我国外贸型经济的影响,传递及时而完整的分析数据,供相关组织负责人应用并能尽快提出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从而防范和化解风险。

(四)充分发挥社会责任专门研究机构的作用

社会责任的专门研究机构也应该勇于担当责任,承担使命感,积极主动调查出口型企业的实际状况,掌握第一手数据,树立为企业服务的理念,积极帮助企业应对即将到来的ISO 26000的挑战。研究机构应与企业、国际有关标准技术组织等建立起密切联系,增进各方之间的相互了解,充分发挥中介作用,既能有效传达出口型企业合理的利益诉求,又能有效保护好我国出口企业的利益。 

【参考文献】

[1] 黎友焕、龚程威:《基于外部性的企业社会责任福利分析》[J],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11期。

[2] 黎友焕:《SA8000基础知识解读》[J],WTO经济导刊,2004年第5期。

[3] 黎友焕:《SA8000新贸易壁垒的应对之策》[J],WTO经济导刊,2004年第5期。

[4] 许家林、武迎春、杨海燕:《社会责任国际标准——ISO 26000的提出及制定进程》[J],财政监督,2009年第12期。

[5] 许益锋、陈立军:《SA8000标准对我国企业的影响研究》[J],西安工程科技学院学报,2004年第12期。

作者:

黎友焕:广东省社会科学综合开发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广东省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会会长

魏升民:《企业社会责任》杂志社编辑部主任。

联系电话:13318869512    E-mail:youhuan_li@hotmail.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369号广东省社会科学院,510610

[①]柔性贸易壁垒指的是贸易条款中包含对社会责任的考虑,表面虽宣称为自愿性措施,但实质上逐步呈现法规化要求的趋势。

[②] 货币选票指的是市场中消费者购买某一种商品,此时所花费的货币就好像选票,获得选票越多的商品,市场地位越高。

[③] 2010年5月17日,丹麦王储腓特烈在丹麦首都哥本哈根召开的第八次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社会责任全体会议开幕式上的讲话。

[④] 2010年5月17日,丹麦经济与商务大臣米克尔森在丹麦首都哥本哈根召开的第八次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社会责任全体会议开幕式上的讲话。

[⑤] 中国ISO26000评估与研究所是广东省社会科学综合开发研究中心于2010年4月设立的中国首个事业单位性质的ISO26000专业研究机构,其官方网址为http://iso26000china.com/。

[⑥]商务部援引印度《经济时报》5月5日文章。http://www.mofcom.gov.cn/aarticle/i/jyjl/j/201005/20100506899094.html

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标准:从SA8000到ISO26000(1)

作者:黎友焕  魏升民 

       本文发表在《学习与探索》2012年第11期

 【摘 要】: 从21世纪初开始,企业社会责任问题逐渐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企业社会责任涉及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法律、宗教、伦理道德等各个方面,对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具有重要的影响。在全球范围内兴起的众多社会责任评价标准是推动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重要力量。国际范围内与社会责任有关的标准大致可划分为五类,其中ISO 26000是由ISO发布的、综合性的、具有广泛影响力和号召力及全球普适性的社会责任标准。通过对SA8000ISO26000的发起方、参与方、发布时间、参考标准、适用范围、主要内容、原则、目的、宗旨、意义、是否用于认证以及备注等12个方面进行全方位对比分析,得出的结论是:SA 8000存在固有的局限性,从SA 8000ISO26000是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标准的一次质的飞跃和价值提升。基于ISO26000对中国未来影响的趋势分析,可以采取如下应对ISO26000的对策思路:政府各相关部门应对ISO26000有正确的认识;作为市场经济中最重要的社会组织形式的企业特别是出口导向型企业要重视ISO26000标准,予以密切关注、跟踪研究;必须尽快建立健全ISO26000风险预警机制;充分发挥社会责任专门研究机构的作用。

【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标准;ISO 26000SA 8000  

企业社会责任涉及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法律、宗教、伦理道德等各个方面,对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自21世纪初开始,企业社会责任问题逐渐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虽然企业社会责任的观念较早形成体系,但是由于一直没有权威机构制定成文的管理规范,所以在世界范围内并没有形成具有广泛影响力的企业社会责任的评价标准。诚如有的学者所言,“早期的社会责任标准还只是企业的一种个体行为。”实际上,在社会责任发展的历程中,多年来已有若干国际倡议、标准、指南等工具相继被采用。问题在于,应用者对于众多不同的社会责任工具难以获得全面、清晰的理解。另一方面,从应用的角度讲,现有的倡议,标准和指南中,没有一个是全面地处理了社会责任的所有各个方面的议题,每个工具都是从不同的广度和深度,分别集中处理社会责任的单个或多个方面的议题。直至2010111日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在瑞士日内瓦国际会议中心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宣布即日起正式发布ISO 26000《社会责任指南》,才结束了这一混乱的局面,实现了对“社会责任(Social Responsibility)”的统一定义。翌日,国家标准委在其官方网站发文《参照ISO 26000制定符合中国国情社会责任标准》,凸显了我国企业当下应对ISO 26000挑战的紧迫性。

一、国际有关社会责任评价标准综述

目前,在全球范围内兴起的众多社会责任评价标准是推动社会责任运动的重要力量。ISO 26000出台后,国际范围内与社会责任有关的标准大致可划分为五类:

第Ⅰ类即专门针对劳工保护的标准,此类标准大多由民间组织发起,从国际劳工标准中演化而来,具有单一性、分散性。目前,具有重要影响力并引起广泛争论的是“国际劳工标准”、“社会条款”和“SA8000”。SA8000作为社会责任方面的一个认证体系,不仅明确了社会责任规范,而且也提出了相应的管理体系要求。将社会责任和企业管理结合起来,在一定程度也可以规范组织尤其是企业的道德行为,有助于改善劳动条件,保障劳工权益。

第Ⅱ类是国际标准化组组织(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 ,简称ISO)发布的ISO 9000ISO 14000标准,这两个标准主要针对环境和产品质量,是企业建立和实施环境和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认证的依据。因为ISO在全世界范围内具有的广泛影响力、号召力,且ISO9000ISO 14000标准体系比较公正、科学、规范,成为世界各国和地区普遍采用的国家级标准。

第Ⅲ类是在评价与审计标准。最著名的当属英国社会和伦理责任研究所(Institute of Social and Ethical Accountability)于1999年所发布的“AA1000标准”。该标准旨在通过为各种组织提供审计监督和社会责任管理工具及标准来提高社会责任意识,实现可持续发展。“AA1000标准”侧重改革企业可持续报告的独立审验,并重建人们对于透明而有效率的商业实践的信心。

第Ⅳ类是衡量企业社会责任的综合性标准,包括多米尼社会责任投资指数(KLD)、道琼斯可持续发展指数(DJSI)、全球契约标准、跨国公司行为准则、全球报告倡议(GRI)等。其中,GRI200610月发布了当前各界最广泛认可的第三版《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南》(简称“G3”),为企业社会责任标准提供关键平台和方法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本文把ISO 26000单独归结为第Ⅵ类,即由ISO发布的、综合性的、具有广泛影响力、号召力及全球普适性的社会责任标准。ISO 26000的发布,将在很大程度上改变社会责任的发展格局,不仅使原来只针对企业的“企业社会责任(CSR)”转变为针对包括政府机构在内的所有社会组织的“社会责任(SR)”,而且在全球范围内必然会加速推动社会责任运动的发展。本文认为ISO 26000整合了全球现有的社会责任倡议、标准、指南和国际条约等工具,使得社会责任可以完美地融入一个组织的管理体系中,作为履行社会责任至关重要的内容,有助于建立起全球社会责任共识,确保ISO 26000在全球范围内能够获得广泛的关注和认可。

二、SA8000ISO 26000的对比分析

SA8000SAI1997年颁发,但直到2003年,SA8000才因为我国国内有关媒体的报道而引起舆论的关注,而相关咨询和认证机构在介绍该标准之时,更是把其当作国际标准来进行宣传。我们不可否认, SA8000的推行,能够为企业提供新的外部压力,督促企业改善经营管理,维持良好而稳定的劳资关系,激发创造思维,提升企业的声誉,使得企业通过良好的社会责任管理,不仅可以获得良好的社会效益,而且可以获得长远的商业利益。黎友焕,龚程威(2008)认为“履行社会责任将企业培养差异化竞争优势的平台,帮助企业顺利进入新兴市场并最终支持企业实现长期、可持续的增长”。社会责任成为企业的新竞争优势,有利于增强国际竞争力,能够在全球化的竞争中占据先发优势。

但是IS026000发布以后,笔者根据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官方网站、广东省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会网站、中国ISO 26000评估与研究所网站、《WTO经济导刊》等公开资料整理收集,得出下图表内容。通过对SA8000ISO 26000从发起方、参与方、发布时间、参考标准、适用范围、主要内容、原则、目的、宗旨、意义、是否用于认证以及备注等十二个方面进行了全方位对比分析,最后得出结论:SA8000存在固有的局限性,从SA8000ISO 26000是社会责任评价标准的一次质的飞越和价值提升。

 

SA8000

ISO 26000

发起方 美国的NGO“社会责任国际”(Social Accountability International,简称SAI 国际标准化组组织(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 ,简称ISO
参与方 欧美跨国公司和其他国际组织 (一)六个利益相关方参与,即企业、政府、非政府组织、工会、消费者和科技、服务等;

(二)参加国多达90多个,联络组织40多个,专家人数达400多人;

(三)与联合国全球契约,国际劳工组织,经济合作发展组织等组织合作.

发布时间 199710 201011
参考标准 制订方声称参考,《国际劳工组织公约》、《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世界人权宣言》、《联合国消除一切形式歧视妇女行为公约》等国际性公约。实际上也少有参考以上条约。 整合全球现有的社会责任倡议、标准、指南和国际条约等工具,实现和谐统一,建立全球社会责任共识,确保ISO 26000具有全球性、普适性、一致性。
适用范围 制订方声称,适用于世界各地、任何行业、不同规模的公司。实际的适用范围有限。 普遍适用于任何形式的组织。任何性质的组织(如企业,经济,公共事业,支持性、服务性行业等),无论其规模大小,无论其活动领域如何,任何地区,任何国家(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均可采用。
主要内容 童工、强迫性劳动、健康与安全、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权、歧视、惩戒性措施、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管理系统等九个方面。 (一)与社会责任有关的术语和定义;(二)与社会责任有关的背景情况;(三)与社会责任有关的原则和实践;(四)社会责任的主要方面;

(五)社会责任的履行;

(六)处理利益相关方问题;

(七)社会责任相关信息的沟通。

原则 公司应该遵守国家和其它适用的法律、公司签署的其它规章和本标准。当国家和其它适用的法律、公司签署的规章和本标准所规范的议题相同时,应该采用其中最严格的条款。 (一)应用该标准时,建议组织要考虑社会、环境、法律、文化、政治和组织的多样性以及经济条件的差异性,同时尊重国际行为规范。;(二)遵循七项核心原则,包括担责、透明、良好道德行为、尊重利益相关方的关切、尊重法治、尊重国际行为规范、尊重人权等。
目的 (一)发展、维持和加强公司的政策和程序,在公司可以控制和影响的范围内,管理有关社会责任的议题;

(二)向利益团体证明公司政策、程序和措施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促进全球对社会责任的共同理解,按照社会责任的最佳实践,向全世界愿意应用ISO 26000的所有组织(不仅限于企业),提供一个有助于践行社会责任的框架性指南,为支持组织实现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
宗旨 制订方声称,确保供应商所供应的产品,皆符合社会责任标准的要求。实际上是不可能做到的。 帮助组织通过改善与社会责任相关的表现与利益相关方达成相互信任。
意义 制订方声称,是全球首个道德规范国际标准。实际上却不是。 将企业社会责任 (CSR) 推广到任何形式组织的社会责任 (SR) ,在全球统一了社会责任的定义,将社会责任融入组织战略和日常活动的方法。可以说,ISO 26000是社会责任发展的里程碑和新起点。
是否用于认证 可被第三方认证机构用于审核的国际标准。 ISO 26000声明:它不是管理体系标准,不适用于认证目的,任何关于ISO 26000的认证或符合性声明都应视为对该标准的误用。
备注 关于SA8000,多数学者认为其具有某种贸易壁垒的特性,有的称之为“蓝色壁垒”。

SA8000实际内容看,制订方夸大其词,鼓吹其有效性和“国际性”。

SA8000的运行情况来看,应用范围不大,效果不明显。

(一)制定ISO 26000社会责任标准,是ISO首次将其工作范围由工程技术领域扩大到国际社会政治经济和伦理道德领域;

(二)ISO 26000为非管理标准,为非认证标准,此外,ISO 26000不能用于法律规定、采购及合同目的。

1-1  SA8000ISO 26000比较

注:笔者根据国际标准化组织官方网站、广东省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会网站、中国ISO 26000评估与研究所、《WTO经济导刊》等权威研究机构公开资料收集整理所得。

通过上述比较分析,我们不难看出SA8000存有如下局限性:

(一)权威性较低

SA8000是由美国民间组织社会责任国际(Social Accountability International,简称SAI)发布的,SAI200112月又发布了SA80002001,并且自我宣称是全球第一个可用于第三方认证的社会责任国际标准。但是由于SAI机构的权威性较低必然导致SA8000的权威性大大受损,从而SA8000不能获得广泛认可,其影响力只能局限于某一区域。黎友焕(2007)提出,SA8000作为美国一个民间机构制定的劳工保护认证体系,却被利益相关方机构尊称为具有广泛影响的国际社会责任标准,凭借国际社会责任理论的卖点在世界各地主要是发展中国家掀起一场既不公平又不标准的企业社会责任运动。SA8000最多只能说明是目前国际上几百个各种类型的关于劳工保护社会责任守则中的一个,离真正意义上的国际标准还存在着很大的差距。

(二)适用范围狭窄

SA8000仅适用于“世界各地、任何行业、不同规模的公司”,并没有涉及政府、NGO及非盈利性组织的社会责任。SA8000对社会责任的定义仅仅局限为企业社会责任,但是通过仔细阅读SA80002001,可以发现,虽然名义上是企业社会责任,但是认证内容基本上只涉及劳工保护,且SAS000的具体条款大多缺乏实质性衡量指标,实践操作过程中具有很大困难。加上各国消费者及社会各界对SA8000的了解不多,即便是美国的国家标准化组织(ANSI)也尚未承认SA8000标准。

(三)掺杂政治因素

没有实施“共同但有差别的”社会责任衡量标准,并掺杂政治因素。SAI把台湾作为国别来看待,具有不可告人的政治意图;忽视了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处于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的现实,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衡量标准采取“一刀切”的形式,导致发展中国家的绝大部分企业都是在跨国购买公司的压力下被迫进行SA8000认证,几乎没有企业为了进行社会责任建设或提高企业的社会形象而主动申请认证。

(四)认证体系混乱不堪

SA8000SAI宣称为是可以被“第三方认证机构用于审核的国际标准”,但是目前为止SA8000在全球范围内的授权的认证机构只有九家,认证机构数量较少,不能满足实际发展需要,而且第三方认证市场发展尚不完善,缺乏法律规范,不少中介认证公司都声称自己有资格经营企业SA8000社会责任认证,并以此作为自己的生财之道。仅广州的中信大厦里就有超过40家中介公司声称有权经营所谓的“SA8000国际标准”。SA8000认证体系如此混乱不堪,可信度招人质疑。

(五)贸易壁垒

SA8000留给世人的印象,更多的是作为一种贸易壁垒而存在。SA8000是由发达国家的民间组织制定且推动在全球范围内得到认可的,这一过程中,没有考虑发展中国家的利益诉求,而且SA8000以其隐秘性和欺骗性的条款往往诱使发展中国家的出口企业进入“认证陷阱”,其复杂的认证程序、高昂的认证费用、繁琐的认证手续必将大大增加企业成本,成为抵扣企业利润的重要因素,从而充分达到了保护发达国家产业、削弱发展中国家竞争优势的目的。黎友焕(2004)认为“SA8000作为一个认证体系,虽然其宗旨是好的,但是在关税和非关税壁垒不断被削减的今天,非常容易被贸易保护主义者所利用,成为限制发展中国家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的工具”。

因此,SA8000暴露出来的上述种种局限对社会责任认证标准而言都是极其致命的缺陷。社会责任认证体系要求顺应时代发展,社会公众已不再仅仅要求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在大社会环境下的种种社会组织,要么选择主动接纳ISO 26000,要么被动地卷入,而后一种方式必将会是一个极其痛苦的过程。我们认为,借助ISO 26000兴起的机遇,市场条件下各类型的社会组织都必须要定义自我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遵循“共同但有差别”原则,规范自身社会行为,都必须被置于比以前更严格的社会监督环境之中,承担其应有的社会责任使命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