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对就业的影响2

文章来源:中国网

2 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发展历程

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最初表现为企业制定并实施内部生产守则(Codes of Conduct)

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兴起直接源于消费者运动的压力。

企业社会责任运动最初便肇始于消费者运动的压力。

早期社会责任生产守则的问世,主要源于消费者运动的压力,其目的相对单纯,即着眼于改善劳工状况。但是,随着人权组织、劳工组织特别是各类NGO的共同介入,由于相关组织的宗旨和目标不同,加上消费者运动本身日益浓厚的民族主义色彩,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性质逐渐发生了一些改变,变得错综复杂。改善劳工状况虽然仍不失为目的之一,但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带有贸易保护主义、人权斗争的色彩。

企业社会责任运动背后的推动力日益强大,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在影响范围上不断扩大

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背后推动力非常复杂而且十分强大,由此促使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影响范围以较快的速度在扩大。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越来越多的企业和行业卷入其中;二是更多的国家开始应对。据《日本经济新闻》2003年10月报道,日本理光、索尼等大企业和日本经济团体联合会将同经济产业省合作,于2004年6月前制订出企业在保护环境、遵守劳动法规、尊重人权等方面的《企业的社会责任》具体规定。其目的是要保持对国际标准化组织相关规定的发言权。此外,为应对SA8000标准,日本丽泽大学经济研究中心2000年制订了ECS2000标准,即企业遵守伦理法律法规的经济管理体系规则。

迫于各种各样的压力,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在形式上也开始升级,独立于单个企业之上的“外部生产守则”开始出现

由跨国公司自己制定的企业内部生产守则更多地服从于自身的商业利益,并且实施状况无法得到社会的监督。在多重力量的推动下,生产守则运动开始由跨国公司自我约束的内部生产守则向社会监督的外部生产守则转变。

根据经济合作组织(OECD)的统计,到2000年为止,全球共有246个生产守则,其中118个由跨国公司制订,92个由行业协会和贸易协会制订,32个由非政府组织制定,4个由国际组织制订。发展到今天,全球各种类型的生产守则大约有400多个。

3 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在中国的情况

企业社会责任运动于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影响我国,逐渐由沿海渗透到内地,由玩具、服装出口企业扩延到其他外贸加工行业,波及面越来越广

社会责任审核最初出现于1995年,集中在东南沿海地区的玩具、服装出口加工企业。但随着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不断发展, 1997年以来审核的地域范围和行业范围迅速扩大。从沿海到内地,从玩具、服装出口企业到几乎所有的外贸加工行业,被迫接受审核的企业日趋增多。关于我国曾经接受社会责任审核的企业数量和被审次数,有人统计为8000多厂次,有人统计为15000多厂次。调查中的感受,实际数字远不止这些。但凡是从事出口加工的企业,特别是生产贴牌出口劳动密集型产品的企业,基本上都已经或迟或早、或多或少地接受过审核。

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在中国的实施方式主要包括两种:跨国公司“查厂”和第三方认证,跨国公司“查厂”是最主要的实施方式

(1)查厂:企业社会责任实施的主要方式。

所谓“查厂”,就是采购方(跨国公司)在订单下达前或货物交付前,派遣本公司的专职人员或委托第三方公证行的专业人员对供应商或分包商的资料、现场、员工进行实地调查,判断其是否符合本公司生产守则的要求,并以此作为订单下达和货物接收的依据。“查厂”已经成为我国外贸加工行业耳熟能详的新名词。

(2)第三方认证:企业社会责任实施的另一种方式。

在我国开展的第三方认证主要包括两种:一是SA8000认证;一是行业性社会责任标准认证。

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波峰已经来到我国,这既与我国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能力旺盛有关,也与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发展和国际地位迅速提高相关联

我国之所以成为全球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中心,原因非常复杂。深入究之,大体包括以下三个方面:其一,我国凭借着独有的区位优势,已经成为全球劳动密集型产品的主要生产基地。劳动密集型产业历来是劳工权益保护的薄弱环节,也是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关注的重点。随着全球劳动密集型产品生产基地向我国的汇集,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波峰自然随之而来。其二,我国的劳工权益保护状况确实存在诸多问题。从总体上说,我国的劳工权益保护问题仍然相当严重。尤其在一些民营和外商投资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安全事故频仍不断,侵权事件时有发生,超长加班司空见惯,拖欠工资屡禁不止。劳工状况本身存在的问题,加上国外一些势力借机过度渲染,必然导致全球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矛头集中指向中国。其三,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发展和国际地位迅速提高,吸引了“世界眼球”,也引来了全球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格外关注。面对我国经济在世界范围内绝无仅有的持续高速发展,作为既得利益者的发达国家警惕性日渐提高。崛起中的中国正在遭受着来自部分发达国家的挤压。近年来,“中国威胁论”甚嚣尘上;针对中国的贸易磨擦数量上越来越多、规模上越来越大;围绕中国的经济发展从“捧杀”到“棒杀”,花样层出不穷。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波峰提前来到我国、重点关注我国,在一定程度上也是部分发达国家挤压中国的一种表现。

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对就业的影响1

20世纪80年代以来,企业社会责任运动(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CSR)由西方发达国家起步,并迅速波及全球。所谓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在为股东谋取最大利润的同时,应当充分考虑利益关系人的利益。一般认为,企业社会责任主要包括人权、劳工权益和环境三个方面,其中劳工权益是核心。

企业社会责任运动于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进入我国,并逐渐由沿海渗透到内地,由玩具、服装出口企业扩延到其他外贸加工行业,范围越来越广,力度越来越大。到目前为止,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波峰已经来到我国。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快速发展,对我国经济和社会的诸多领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其中包括对就业的问题。

1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产生背景

企业社会责任运动是经济全球化的产物,是经济全球化环境下劳工标准之争的一种表现形式。

经济全球化进程的迅速加快,打破了传统的利益格局和调整机制

自20世纪70年代开始,以资本全球化、市场全球化、贸易规则全球化为主要特征的经济全球化进程迅速加快。经济全球化,在更大范围和更高层次上以更快的速度优化了资源配置,促进了经济繁荣,但与此同时也打破了既往的利益格局,加剧了社会矛盾。

(1)人与自然的矛盾更加明显。

(2)资本与劳工的矛盾更加突出。

(3)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矛盾更加激化。

(4)发展中国家相互之间的矛盾开始出现。

在重构新的国际经济贸易规则过程中,劳工标准成为不同利益集团共同关注的焦点

多种矛盾的聚合,使得经济全球化在几十年后的今天遭遇了始料未及的挑战。随着反全球化的呼声不断高涨,各界对全球化的反思也在日渐深入。事实上,全球化趋势的不可逆转性,即便是反全球化运动的中坚者也难以否认。人们致力于反全球化运动,目的是要促成适应全球化发展需要的全新的国际经济贸易规则尽早出台,并在其中谋求自己的利益。

经过长达数十年的艰苦谈判,国际经济贸易规则的构建和完善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到世贸组织,从WTO总协议到多边货物贸易协议、服务贸易总协定、保护知识产权协议,新的国际经济贸易规则基本确立。余下的空间并不很多,劳工标准就是其中之一。由于有关劳工标准的辩论迄今没有达成一致,加上全球化进程中劳工权益保护问题最为严峻、围绕劳工标准的争吵最为激烈,劳工标准自然成为不同利益集团同时关注的焦点。

从“社会条款”之争到“体面劳动”、“全球协议”的提出,围绕劳工标准问题,各国政府和不同利益集团在各种舞台上展开了长达数十年的“博弈”,至今没有形成共识

(1)“社会条款”之争。

所谓“社会条款”,是指发达国家主张的在国际贸易与投资协议中加入保护人权、劳工权益和环境等问题的专门条款。一旦缔约方违反该条款,其他缔约国有权予以贸易制裁。社会条款的基本内容是劳工的四项基本权利,即:结社自由并有效承认集体谈判权、消除一切形式的强迫劳动、有效废除童工、消除就业歧视。社会条款的本质是将劳工标准与国际贸易挂钩。

“社会条款”之争,核心问题集中在两个方面:其一,发展中国家的劳动力低成本究竟是劳动力倾销还是比较优势?其二,将劳工标准与国际贸易挂钩的本质,究竟是贸易保护主义还是改善劳工状况?

(2)体面劳动的提出。

1999年6月,国际劳工组织新任局长索马维亚在第87届国际劳工大会上首次提出了“体面的劳动”新概念,明确指出:所谓“体面的劳动”,意味着生产性的劳动,包括劳动者的权利得到保护、有足够的收入、充分的社会保护和足够的工作岗位。为了保证“体面劳动”这一战略目标的实现,必须从整体上平衡而统一地推进“促进工作中的权利”、“就业”、“社会保护”、“社会对话”等四个目标。

(3)全球协议的倡导。

在1999年1月召开的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上,联合国秘书长科菲·安南提出了“全球契约”计划,并于2000年7月正式启动。“全球契约”计划的目的是要“在人权、劳动权和环境方面通过、坚持和实施一整套必要的社会规则”,“使得各企业与联合国各机构、国际劳工组织、非政府组织、以及其他有关各方一起结成合作伙伴关系,以建立一个更加广泛和平等的世界市场。”

“全球契约”的核心是要求企业在各自的影响范围内遵守、支持以及实施一套在人权、劳工标准及环境三个方面的9项基本原则:一是人权方面:①企业应该尊重和维护国际公认的各项人权。②绝不参与任何漠视和践踏人权的行为。二是劳工标准方面:③企业应该维护结社自由;承认劳资结社谈判的权利。④彻底消除各种形式的强迫劳动。⑤废除童工劳动。⑥杜绝在就业和职业方面的任何歧视行为。三是环境保护方面:⑦企业应对环境挑战未雨绸缪。⑧主动增加对环保所承担的责任。⑨鼓励无害环境技术的发展与推广。九项原则分别来源于《世界人权宣言》、《国际劳工组织关于工作中的基本原则和权利宣言》以及关于环境和发展的《里约原则》。

企业(公司)社会责任运动实际上是劳工标准之争的另一个战场

跨国公司是经济全球化的最大受益者。

随着实力的扩张,跨国公司的社会控制力也在加强,并在不断侵蚀国家政府基于主权而享受的传统统治权。

由于跨国公司是经济全球化的最大受益者,并且经由经济全球化获取了较以前大得多的社会控制力,所以跨国公司有义务也有能力在贯彻劳工标准方面有所作为。于是,要求跨国公司承担更多社会责任的呼声越来越高。在此形势下,跨国公司也意识到最终将无法摆脱责任,与其任由政府间交涉最终达成强制性规定,还不如自身主动承担。因为主动承担可以通过责任下移的方式减轻自己的实际支出。正是在这样的环境背景下,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开始出现。由此不难看出,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实际上是劳工标准之争的另一个战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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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魏立平

构建和谐社会是全社会各类组织、各阶层人员共同的任务。作为重要社会组织的企业,不管属于什么性质、什么类别,都要通过履行自己的社会责任,为和谐社会建设作出应有的努力。企业社会责任,就是企业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同时,在整个生产经营过程中,对社会及公众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企业社会责任一般由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伦理责任和慈善责任四个方面的要素构成。企业是社会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国民经济的细胞,是市场经济的主体,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是社会进步的推动者,对于整个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构建和谐社会,企业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基础作用。

履行经济责任,促进经济发展

经济责任是企业的基本责任,它的主要涵义是企业为了盈利,必须生产社会成员所需要的产品,也就是企业在追求自身利润最大化的同时将使社会成员获得好处。换言之,企业的经济责任就是通过生产经营满足人们的各种需求,提供就业岗位、创造社会财富、推动经济发展。建设和谐社会是一个复杂而又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做的工作很多,但它的基石是经济的发展和繁荣。只有加快经济发展,增加物质财富的总量,让广大人民群众享受丰富的物质成果,才能把和谐社会建设置于现实的土壤之中。也就是说只有通过发展社会生产力才能不断增强和谐社会建设的物质基础。
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也是建设和谐社会的第一要义。社会各个方面都肩负着发展的重任,但首当其冲的还是企业,企业作为经济组织,肩负着发展社会生产力的天职,承担着为社会发展、国民经济建设、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提供物质和精神产品、创造经济效益的重要任务。在建设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各类企业都要将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切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发展提升核心竞争力,通过发展不断壮大自己的实力,通过发展不断增强经济效益,通过发展为社会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通过发展创造社会财富。千千万万企业发展壮大形成的集聚效应,就会推动中国经济的发展,就会做大中国经济的“蛋糕”,就会增加社会财富的总量,就会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就会为社会和谐提供物质保证,从而奠定和谐社会的物质基础。

履行法律责任,促进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定有序局面的形成

法律责任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必须履行的起码责任,其涵义是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的规定,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企业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企业管理要通过各种法律和民主的方式追求安定和谐、建设和谐企业。
从企业内部来讲,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推行人本管理。企业必须将人力资源作为第一资源,让职工参与企业管理;尊重职工人格,关注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不断改善工作环境;规范劳动合同,明确工时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不能低于法律或行业最低标准,努力做到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工资标准要随着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和社会消费水平的变化而提高;企业要制定符合相关要求的规章制度并狠抓落实,确保管理体系持续有效有序运行;坚持不懈地开展对职工的素质教育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规范职工自身行为;要帮助职工进行职业生涯设计,促进职工的全面发展,提高适应激烈竞争的能力。所有这些做法,都是为了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持良好而稳定的劳资关系,也是对职工的有效激励,可以增进他们对企业的忠诚感和归属感,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从而协调、处理企业内部矛盾,消除不和谐因素,这是整个社会安定有序的重要基础。
从企业外部来讲,也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强调依法经营,主动处理好与各种利益相关者的关系,尊重和维护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坚决杜绝假冒伪劣产品和坑蒙拐骗行为,持续不断地增加利益相关者的满意度,这样既树立了企业的良好声誉和形象,又减少或消除了因企业不道德行为而引发的社会矛盾,从而维护社会的稳定。企业追求并努力做到内部的民主管理和外部的依法经营及其产生的正面效应,就是企业以自己的行为促进全社会形成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定有序的和谐局面。

履行道德责任,促进形成诚信友爱的社会氛围,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道德是调节人际关系、天人关系的行为准则,也是企业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任何企业都必须承担应有的道德责任。道德责任的涵义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活动应当遵循社会倡导的伦理准则和道德规范,主要包括独立自主、平等交易、诚实不欺、信守诺言、保护环境等基本内容。其中最重要的是诚实守信。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美德,也是企业应当追求的道德目标,更是企业必须努力做到的基本道德要求。中外企业的实践证明,诚信是企业的求生之道、立足之本,是高绩效企业长盛不衰的关键要素,成功的经营者无不把诚信视为企业的生命。因此,企业经营应该努力做到货真价实、童叟无欺;不做虚假广告,不以次充好、短斤少两、漫天要价;不偷税漏税,不做假账,不虚报数字;要做到一诺千金,说话算数。所有这些,都是现代企业信用体系中必不可少的内容,是整个社会信用体系的基本内容,是和谐社会的信用基础,也是诚信友爱的社会基础。
企业道德责任的另一项重要内容就是保护生态环境。在企业经营中不能因为追求经济效益而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必须从尊重自然、关爱民生的道德责任感出发,以可持续发展为企业经营的指导原则,以正确处理人与自然关系为企业发展的基本宗旨,在企业内部积极主动、卓有成效地开展生态环境教育,使广大职工牢固树立维护生态安全的意识,并且外化为自觉的行为,努力保护周边生态环境,积极参加建设生态环境的社会公益活动。在这个过程中,企业决策层起着关键作用。企业决策应该引进生态环境伦理的理念,对决策进行伦理分析和评判,用伦理标准检验决策行为,所有重大决策都必须符合保护生态环境的伦理要求,绝对不能污染周边环境、破坏周围的生态,确实保证让周围的公众喝干净的水,呼吸清新的空气,有一个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真正形成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美好局面。

履行慈善责任,促进第三次分配方式的尽快形成

为了遏制和消除中国社会存在的严重的收入分配差距,体现社会公正,促进社会和谐,许多有识之士提出了第三次分配的理念和建议,就是倡导、鼓励先富起来的企业和个人为社会和他人,特别是为弱势群体、低收入人群主动捐献,以改变由于收入差距过大而引起的广泛而深刻的利益矛盾,体现社会进步和文明的程度,弥合因收入差距过大形成的人际冲突和社会裂痕,减少社会的不稳定因素。对企业而言,进行社会捐献,就是履行慈善责任,其涵义是指企业从利他主义的道德责任感出发,参与非强制性的或者非由法律或伦理要求的社会捐献活动,努力达到社会对企业成为出色的企业公民的要求。
从企业成长的角度看,企业发展离不开国家政策的扶持、公众全面的支持、安全有序的市场环境和社会氛围,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可能脱离社会而孤立存在。因此,当企业发展壮大,有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和资本积累后,就应当用各种方式回报社会,特别是通过慈善捐献帮助贫困地区、救助贫困人群,用自己的财富造福社会,以自己的爱心和行为回报社会。这样既表现了企业的道德良知,又建立了良好的公众形象和社会地位。企业应积极主动地履行慈善责任,促进社会第三次分配方式的形成,为解决当前中国社会收入差距过大、分配不公的问题,为建设以公正为基础的和谐社会而做出历史性贡献。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社会责任,竞争力新标准

人民网记者 王薇

●商业道德、社会责任已经成为提高企业竞争力的重要因素,企业的发展不仅要关注经济指标,而且要关注人文指标、资源指标和环境指标

●具体化的企业社会责任规范正逐渐影响着企业的声誉,影响着企业间的合作,中国目前的企业社会责任标准与国际差距并不大,但还要提高执行效果,这首先需要加强对话

壳牌、宜家、巴斯夫、辉瑞制药、德国大众、韩国电力、汇丰银行、德勤会计师行……几百家国际知名公司的老总们日前聚首上海,出席全球契约中国峰会。参加峰会的还有联合国、世界银行、透明国际、国际劳工组织等国际组织及国内一些大企业,这次吸引他们的不是投资前景或商业利益,而是企业社会责任,一个关乎企业道德的问题。

伴随经济全球化的发展,生态环境恶化、贫富差距加大、失业和社会保障不完善等问题已引起世界各国的关注和不安。全球契约所倡导的企业在人权、劳工、环境和反腐败4个领域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可持续发展的意义也就更加重大,逐渐成为企业竞争力的新内容。正如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会长陈锦华所说:“商业道德、社会责任已经成为提高企业竞争力的重要因素,企业的发展不仅要关注经济指标,而且要关注人文指标、资源指标和环境指标。”

消除贫困,企业义不容辞

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是较早响应全球契约的非政府组织,由热心于社会扶贫事业的民营企业家组成,通过投资开发带动贫困地区走共同富裕之路。10年来,“光彩事业”已实施投资扶贫项目上万个,1万多名企业家参与,解决数百万人就业,捐赠总额近百亿元。副会长谢伯阳说:“主动、自觉地承担社会责任日益成为广大民营企业家的共识和行动,也在无形中增加了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的竞争优势。”

新希望集团是我国最早加入全球契约的民营企业,董事长刘永好也是“光彩事业”的最初倡议人之一,他介绍说,企业发展壮大了,不能忘记企业公民的义务,合作开发扶贫的形式实现了企业和当地贫困人群的双赢。作为一家农牧企业,目前正在世界范围流行的禽流感给新希望集团带来很大损失,但集团仍然拿出1亿元资金专门用于帮助农村养殖户减少损失,并派出大量专业技术人员帮助农民合理防御、合理用药。

像新希望这样的民营企业不是少数,它们以自己的方式在消除贫困方面履行着社会责任,同时,也在利益相关方中建立了信任,树立了品牌,实现了企业和社会共同的可持续发展。均瑶集团在“三峡投资光彩项目”中,在湖北宜昌建了畜牧场、加工厂,解决了1500人就业,还捐赠1000万元设立了“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均瑶基金”,用于奖励和资助300个中西部贫困县3万多名大学生,集团累计社会捐赠超过3000万元,在前不久召开的首届中华慈善大会上获得了“中华慈善奖”。

扶贫合作是此次峰会的主要议题之一,企业家们达成共识:一个负责任的公司应该与政府、社团等社会行动者合作,帮助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消除贫困,也是企业义不容辞的责任。

为企业装上“绿色心脏”

全球契约有3个环境原则:采用预防性措施应对环境保护的挑战;主动行动、承担责任;开发和推广环境友好技术。利用创新方法减少消耗、保护环境,是当今企业不得不思考的问题。

戴姆勒·克莱斯勒公司总裁罗曼·费彻在峰会上介绍,环境责任意识对现代企业至关重要,如今供应商在合作中已经引用了环境指导原则,这成为重要的参考标准,一个对自然环境不负责任的企业很难赢得合作伙伴的信任。

为企业装上“绿色心脏”,在企业发展同时最大限度地保护环境,已经不仅是企业内部的事,而是关乎整个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这一点,对发展中的中国更加重要。国内很多企业创业于20年前,在工业飞速发展的同时,对环境的重视不够,现在已经到了不得不转变增长方式、走循环经济道路的时候。

首钢曾是中国最大的钢铁企业,目前排名第四。首钢总公司总经济师毛武介绍说,环保不仅是清洁生产,清洁生产也不只是末端治理,首钢近年来正从被动的清洁生产走向主动的循环经济,吨钢能耗、水耗逐渐接近国际水平,余热余气也得到了更大程度的回收利用。首钢厂内的群明湖还构成了一条独特的生态风景线,“春江水暖鸭先知”的景象在厂区内就能见到。

专家指出,绿色环保不仅是节省,更重要的是再设计,利用绿色工艺生产绿色产品,这一点对制造业尤其重要,因为再设计是间接的、长久的减少环境成本,对环保的作用更大。

道德标准作用显现

此次全球契约峰会上吸引记者最多的发布会上,公布了中国首部比较完备的企业社会责任标准指标,由国际测评机构雷普特斯(Re-puTex)联合复旦大学、中国社科院公司治理中心,咨询了150家中国企业、社会和政府组织之后完成。机构全球首席执行官劳雷尔·格罗斯曼说:“在华经营的公司拥有了用于定义社会责任型企业行为的参考标准。”

具体化的企业社会责任规范正逐渐影响着企业的声誉,影响着企业间的合作,这一点在金融领域表现得尤其突出。雷普特斯此次公布的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包括公司治理、环境影响、社会影响、工作场所实践4个方面,每一方面细化出数十条具体标准,从信息公开、财务管理,到企业文化、员工健康计划,甚至艾滋病防治,都有具体行为标准,并可依据标准计算综合指数。公布这些内容,标志着企业控制和管理信誉风险的能力。

在不少发达国家,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已经在很多商业领域得到应用,成为企业挑选合作伙伴的参考指标,企业在社会责任方面表现不佳,不仅影响合作效率,甚至可能引发金融风险。此类理念和标准在我国还刚刚起步,在一些大企业的经济活动中正逐渐发挥作用。

复旦大学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谢遐龄教授参与了这一标准的制定过程,他介绍说,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并不是强制性规定,它发挥作用的基础是企业共同认同的价值观和道德标准,目前国外的标准还不能有效区分中国企业的优劣表现,制定中国特色的企业社会责任标准非常必要,中国目前在包括法律法规等在内的企业社会标准与国际差距并不大,但还需要提高执行效果。这需要中国政府、中国企业、外国大企业间加强对话,形成双方都能接受的标准,不仅不能让社会责任成为新的经济壁垒,更要让企业社会责任成为提高企业竞争力的要素。

目前,全世界已有2500家企业、商会、非政府组织加入全球契约,中国的中石油、宝钢、海尔、中国企业家联合会等51家企业和组织也已经加入,认同企业社会责任原则。尽管企业社会责任正逐渐深入人心,但在环境保护、劳工权益和反商业腐败领域,中国企业在社会责任之路上仍需加把劲。

链接

有关全球契约峰会

1999年1月,联合国秘书长安南在瑞士达沃斯经济论坛年会上首次提出全球契约倡议,号召私营部门承诺遵守国际行为准则,承担维护劳工权益、保护环境等责任。2000年7月,安南邀请部分世界知名大公司代表在联合国总部集会,正式启动全球契约。

联合国秘书长办公厅下特设全球契约办公室,5年来,在英国、德国、巴西等地共举行了20次全球契约论坛和研讨会。2004年6月,全球契约首次峰会在纽约联合国总部举行,400多名代表与会。11月30日至12月1日在上海召开的全球契约中国峰会规模更大,有800多名代表参加,并加大了中国企业的参与力度。

《华东新闻》 (2005年12月05日 第三版)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社会责任:全球企业的市场“门票”

张锐

11月30日在上海举行的全球契约中国峰会不仅是迄今为止国内规格最高的企业责任大会,而且也是联合国第一次在纽约总部外举行的契约峰会。会议所倡导的企业社会责任价值观念既是对传统企业商业行为的全新挑战,同时也预示着未来企业发展战略的全球走向。

企业价值观的重新抉择

企业作为典型的“经济人”追求利润的唯一偏好在传统经济学中获得了最充分的诠释和最有力的支持。然而,在如今企业已经日益成为社会经济中最基本的市场主体和最重要的经济力量的同时,传统经济理论即“股东中心主义”受到越来越多的质疑,“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由此取得了越来越大的话语权。该理论认为企业的目标不应该只是股东利益最大化,应该考虑相关利益人的利益。在这里,企业社会责任理论超越了以往企业只对股东负责的范畴,强调对包括股东、员工、消费者、社区、客户、政府等在内的利益相关者的社会责任。

实际上,企业社会责任的生成并非完全是理论推演与突破的结果,更大程度的推广动力来源于企业自身。当美国服装制造Levi -Strauss在8年前雇用年轻女工在类似监狱般的环境中工作一事被媒体曝光后,为挽救公司形象,Levi-Strauss遂草拟了一份公司社会责任守则。随后欧、美、澳也后出现一些与社会责任相关的多边组织,形成一股社会责任推动浪潮。在此基础上,美国社会责任国际(SAI)组织联合11个国家的20个大型商业机构、非政府组织、工会、人权及儿童组织、学术团体、会计师事务等组成SAI咨询委员会制定了企业社会责任的国际标准,即SA8000。

应当指出,虽然迄今为止SA8000只是一个非政府标准,但其主要精髓却与许多相关国际组织的权威性规定不谋而合。也正是如此,SA8000如今得到了全球许多企业的积极响应。截止目前,全球共有36个国家的285家组织机构获得SA8000认证证书,其中中国有45家。

对于企业社会责任国际标准的评价,联合国全球契约办公室执行主任、全球契约峰会的主要策划人乔戈·凯尔作出了这样的结论:“我们的调查研究显示,越重视社会责任的企业,未来发展的空间和速度也就越大。”

跨国公司的“道德革命”

许多知名的跨国公司在最近的10多年时间中持续不断地开始了“道德革命”,如索尼爱立信推出的“绿色伙伴计划”,福特公司推出的“亨利·福特环保奖”,迪斯尼作出的员工工时每周不能超过40小时的承诺等。值得注意的是,从今年开始,全球各大跨国公司几乎不约而同地向外界发布了社会责任报告,而且毫不隐晦地“自爆家丑”。在长达77页的责任报告中,美国通用电气公司(GE)披露了自己在过去两年中因为空气与废物排放被罚款100多万美元的事实。和GE一样,耐克公司在其社会责任报告承认与其签有合同的供货公司中的确存在着盘剥工人,强制工人超负荷劳动的情况。以己昏昏,使人昭昭。与那些躲在“黑幕”之后或者对公众下套设局的企业相比,这些阳光下的跨国公司尽管露出了自己的“丑陋”,但其日渐趋浓的社会责任意识无疑为自己赢得了未来更大的主动。

跨国公司从追求利益的本质出发,已经充分认识到了公司利益与公司环境,特别是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与环境、社会的关系不再是分离而是相互协调的关系。而且企业承担起必要的社会责任对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只能是百利而无一害。

正视“新贸易壁垒”

中国企业参与全球性的生产协作和分工主要是在跨国公司已经布局好的市场链条中进行的,遵守跨国公司间逐渐形成和被认可的游戏规则已经是我们在进入国际市场中无法规避的选择。对于中国出口加工和外贸企业社会责任的监控已经成为各大跨国公司频频“发难”的重点。包括麦当劳、耐克、迪斯尼、沃尔玛等公司在内,相继开始旨在对于公司的中国供应商和分包商实施以劳工标准检查为内容的社会责任运动,一些公司还在中国公司内设立了相关的社会责任部门,对中国的供应商和分包商的企业劳工标准执行状况进行监督审核。与此同时,在跨国公司和中国供应采购商之间出现了第三方企业社会责任标准组织,一些行业、地区、乃至全球性的行业组织和非政府组织也制定了各自的守则。最新消息显示,美国、法国、意大利等传统中国轻工业产品进口国的贸易组织正在讨论一项协议,要求中国所有纺织、成衣、玩具、鞋类等产品的企业必须事先经过SA8000标准的认证,否则就要联合抵制进口。

于是,对于席卷而来的“企业社会责任”浪潮,国内一些舆论作出了极具政治色彩的另类解读。不少企业认为企业社会责任及其认证标准是发达国家继反倾销、绿色壁垒之后,针对中国发起的新型贸易壁垒。从发展趋势来看,将社会责任标准与国际贸易某种形式的挂钩或联系将是一个必然的要求和趋势。在这种背景下,中国的企业要增强国际竞争力,就必须将自己放在国际社会责任标准的体系中进行丈量。

因此笔者认为,承不承认国际社会责任标准代表着中国企业的胸怀与气量,而能否践行国际社会责任标准则考验着中国企业的勇气和能力。

做负责任的“中国造”

自从2001年中国加入安南秘书长倡议的“全球契约组织”后,中石油、宝钢、海尔、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等51家国内企业和组织已先后加盟,积极投身于承担企业责任的事务中。从西方发达国家来看,企业社会责任并不是完全是靠企业家自身的觉醒形成的,而是靠市民社会的基础和各种社会运动的推动发展起来的。但是在中国,目前既缺少市民社会的基础,又缺乏社会运动的推动,在这样的条件下,试图通过企业自律机制而强化相关社会责任对于绝大多数企业几乎没有可能。因此,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的设计与构造、规范与落实必须借助政府的强大力量。这就要求政府首先将自己的观念拨正到社会责任的轨道上来,在此基础上进行制度与机制的创新。包括,实现企业社会责任的法制化,填补相关法律“真空”,增强法规的可操作性;监督检查企业社会责任的落实,并予以十分明晰的奖励与处罚;推动企业信息透明化,帮助企业建立财务、环境、社会责任相统一的信息公布渠道;创建科学的评价机制,在关注创造财富英雄的同时,更多地张扬承担社会责任的英雄。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